異男的戀男症與拜女症

阿倫
10 min readMar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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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星永野芽郁

從小到大,我喜歡過不少美麗的女明星,也曾經灑過大錢,購買她們各式各樣的週邊商品。猶記得四歲的某天晚上,我愛不釋手地抱著日本天后濱崎步當時的最新專輯入睡。想起來也真好笑,那樣抱著竟不怕會壓壞寶貝的CD。再來是國中時,我非常瘋迷於韓國女團少女時代,當時她們的每張專輯每份月曆每本寫真每種周邊都進到了我的購物車,也佔據了我的書桌抽屜和牆壁,當然,也攻佔了我的心。接著就是最近,我房間牆上掛著日本女星永野芽郁2020年的月曆,而我也仍在苦苦等待,另一位日本女星新垣結衣最新推出的,紀錄她這九年的時光、超過一萬字訪談的A3超大型豪華寫真書。說這些並不是想表達我有多迷戀美麗的女人,畢竟身為異男,迷戀女人似乎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

日本女星新垣結衣

問題在於:我是為何而迷戀?

我依然清楚地記得,就在以國中男Sone(少女時代粉絲的簡稱)的身份活著那段時間,少女時代的專輯《說出你的願望》中,單曲〈Genie〉的MV舞步在當時以「美腿舞」而舉世聞名,因其成員黃金比例般的細長美腿與整齊劃一的毽子舞步而得名,少女時代也因而被稱為「美腿軍團」。於是,當時的我,一回到房間的第一件事,便是打開放音機的蓋子,將《說出你的願望》的CD放進去播放,讓房間充滿「Genie」,而在佔滿了「Genie」的空間裡,我的身體也會不由自主地「Genie」了起來。當時是沒有筆記型電腦的年紀,與沒有智慧型手機的年代,使用電腦需要到房間之外的公共空間,因此,我只能依照自己對於MV舞步的記憶,孤獨地「踢著毽子」,獨自「花枝亂顫」。即使明明聽過看過那齣MV不下幾千次,在擁有舞癡基因的情況下,在沒有鏡子的房間裡,在冒著隨時有人會開門而被發現的風險中,想當然地,我跳得一塌糊塗,原本嬌艷兼具剛力的踢甩,在我身上看起來就只是一隻發瘋亂叫的猴子,於是,沒過多久,我就放棄繼續隨著「Genie」而「Genie」了。

英文Genie為「精靈」之意,現在回想起來,當時那首歌大概是在召喚我體內的「陰性精靈」,使我無法控制地想要跟隨,但基於各種身體的物質的心理的因素,我還是將我的「陰性精靈」鎖在了房間裡。

少女時代(SNSD) “Genie” 日文版MV

所以,回到問題:我是為何而迷戀?

於我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但我總是摸不著頭緒。因為我既垂涎過美麗的雙腿本身,也好奇並妄想過「成為」嬌媚的模樣。簡言之,當時的我並不明白自己的「迷戀」,究竟是「想要得到」的「擁有」,還是「想要成為」的「崇拜」?還是這兩種感覺事實上是「密不可分」的?

依照一般觀點來思考的話,我們可以發現,「想要擁有」與「想要成為」的慾望,兩者確實有重疊的可能。因為當我想要「成為」A的時候,我確實也很可能會不自覺地想要「擁有」A,而當我想要「擁有」B的時候,我也可能其實是想要「成為」B。

日本女性主義社會學家上野千鶴子於其著作《厭女:日本的女性嫌惡》中指出,精神分析理論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將人的「生之本能」區分為「認同」(Identification)和「性慾發洩」(Libido Cathexis),而這兩者的意義,便是上述「想要成為」和「想要擁有」的簡單對照,而他進一步說明,能夠在成長階段中「分化」這兩種慾望的孩子,才有辦法順利在長大後轉化成「異性戀者」。

然而,美國酷兒理論家賽菊寇(Eve Kosofsky Sedgwick)則指出,這兩種慾望應該屬於「連續體」,是沒有那麼容易分化的,因此,在多數狀況下,「想要成為某人」的殷切期盼,常會與「想要擁有某人」的慾望強烈重疊。

依照賽菊寇的觀點,「男同性社交」也因為這兩種慾望的重疊,而變得「危險」,因為裏頭摻雜了「男同性情慾」的可能性。原因在於,在異性戀父權體制下,男同性社交是建基於「認同」彼此為「性主體」之間的連結,「認同」就是「想要成為」的慾望。但是,如果「想要成為」和「想要擁有」兩者的慾望高度重疊的話,也就意味著:當我將「想要成為」像你一樣的「性主體」時,也同時代表著我可能「想要把你當成『性客體』一樣來擁有」,而後者就是「男同性情慾」的潛在可能。

此外,在異性戀父權體制下,成為「性客體」的另一種說法,就是「被女性化」。因此,因為男人總是害怕自己成為「性客體」或「被女性化」,所以賽菊寇進一步論證:男同性社交是奠基於「厭女症」,並藉由「恐同症」來維持。

在異性戀父權體制下,男同性社交是奠基於總是將女人「性客體化」的厭女症彼此認同連結,並藉由嚴禁、壓抑和排除可能造成「主體客體階級混亂」的同性情慾的恐同症來維護。這也是為什麼,男人總是得表現出更強烈的態度來否認自己體內的同性情慾,也是為什麼男人需要嚴厲地抓出「娘娘腔」或「不夠男人」的男人,無所不用其極地將他們排除至男性集團之外,以維護男性集團的同質性,因為他們恐懼:要是集團內誰淪為性客體了,那我是不是也有可能變成性客體。

舉例來說,在異性戀父權社會中,相較於女性和女性之間,男性與男性在公眾場合牽手擁抱,是較少發生的事情,原因就在於男同性社交的恐同症,異男與異男之間早已透過社會男性同質集團的氛圍,將這種壓抑機制建構在自己心中,因此當然不敢和同性們做出太親密的行為。然而,如同賽菊寇所指出的,事實上多數狀況兩種慾望是難分難捨的,因此簡單來說:擁有恐同症,不代表沒有同性情慾,而是原本就有同性情慾,所以才要藉由恐同症來壓抑。

日本女性主義社會學家上野千鶴子

分析完異性戀父權社會下的男同性社交之後,接著可以問的問題是,那男性對女性的情況呢?眾所皆知,在異性戀父權規則下,男性將女性視為「性客體」以將自己建構為「性主體」,將女性「物化」並將之納爲男性集團間的彼此競爭或認同的籌碼,因此,厭女症才因而可能會是男同性社交的奠基因素。如同上野千鶴子在《厭女》中舉出的例子:戰時的強姦是在其他同袍間公開進行的,但究竟為什麼這樣的行為需要在這種缺乏隱私的條件下進行,原因很簡單,這種行為並不是為了單純的性慾歡愉,而只是為了「強化男性集團之間的連結」而已。依照這個邏輯,男性很可能是為了彼此認同,才去慾望並物化女性,這樣來看的話,厭女症事實上只是一種壓抑般的煙霧彈,而煙霧的背後,就是「男同性情慾」。

然而,除了透過壓抑同性情慾來理解男性的厭女症之外,或許還可以透過另外一種壓抑來理解。回到賽菊寇的觀點,「想要成為」和「想要擁有」是兩種難以區分的慾望,兩者高度重疊。因此,依照這個觀點,當男性「想要擁有」女性的時候,也可能同時意味著:他「想要成為」女性。可是,在父權規則下,女性是「性客體」,而原本佔有性主體位置的男性為了不讓自己淪為性客體,因而壓抑自己「想要成為」女性的慾望,構成了「厭女症」。因此,和「恐同症」的情況一樣:擁有厭女症,不代表沒有想要成為女性的慾望,而是因為原本就擁有想成為女性的慾望,所以才要藉由厭女症來壓抑。

但為什麼需要壓抑呢?原因就在於社會的「異性戀父權體制」。也就是說,男性本身,並不厭女也不恐同,但卻在接觸及進入社會之後,由於異性戀父權規則的規訓與建構,壓抑了自己的慾望,因而產生厭女症與恐同症。

換句話說,男性並不是因為在「自然」、「生物」、「天性」方面上就是「陽剛主體」,因此在「自然」、「生物」、「天性」上擁有包含了厭女症與恐同症的「陽剛特質」,而是因為受到後天社會的異性戀父權規則所規訓之後,藉由在規訓中不斷不斷地「展演」包含了厭女症與恐同症的陽剛特質,才「好似」成為了「陽剛主體」。

美國酷兒理論家賽菊寇(Eve Kosofsky Sedgwick)

為什麼會說「好似」呢?依照美國酷兒與女性主義理論家巴特勒(Judtih Butler)的「性別操演」(gender performativity)觀點,她認為,人之所以成為或被認定為某一種性別主體,並不是因為他天生具有那種性別主體性,而是因為他不斷地「重複操演」在社會脈絡中的某一種「性別特質」,使得他自身「好似」真的「就是」那樣的性別主體。

舉例而言,女人之所以被認定為女人,是因為她不斷地在進行社會脈絡下所認定的「陰性表演」,她穿裙子、高跟鞋、洋裝、絲襪等等,是這些「操演行為」本身決定了「她」看起來像「女性」,而不是因為她天生就是女性主體,因此「只會」表現「陰性特質」。

或許有人會說:但「生殖器官」或「第二性癥」呢?這些「生物自然性質的分別」應該無法否認吧。延續巴特勒的觀點,我自己認為,生物本質的事實,的確無法否認,也就是說:有人出生以後有陰莖,也有人出生以後有陰道,這無法否認,而且這確實是「自然」的。但是,對於生物本質事實的「詮釋」,卻是「社會」的,也是「文化」的。換言之,生殖器官的差異是生物本質事實,但生殖器官的本質差異究竟代表什麼「意義」卻是「社會文化」的。

舉例而言,有些人生出來有五根手指頭,有些人生出來卻有六根手指頭。這樣的差異是生物本質的,但是,將五根手指頭的人歸類為「正常的」,而將六根手指頭的人歸類為「異常的」。這樣的想法,看似屬於自然科學的「生物本質事實」,事實上卻屬於「社會文化詮釋」。原因很簡單,因為每一位自然科學研究者,都同時是某個時代與社會文化下的個體,因此,再怎麼自認客觀的自然科學研究,事實上都難以避免社會文化體制的建構與影響。

美國酷兒與女性主義理論家巴特勒(Judtih Butler)

回到巴特勒的性別操演觀點,或許也有人會問:難道說,一直不斷重複操演同一種社會特定的性別特質,不會使那個人「真的」成為那樣的性別主體嗎?

答案是,不會。

因為當人依照某種社會特定的性別特質進行「不斷重複」地操演行為時,這種「重複」本身就蘊含了「顛覆」的可能性,因為那意味著:其實不是那樣,所以才需要一直重複同種行為以證明自己「真的」是那樣。

舉例而言,A男性在出門前,總是「選擇」穿男裝,而不「選擇」穿裙子出門,並不是因為他是男性主體,所以他「只能選擇」穿男裝不穿裙子(他真的只能選擇穿男裝嗎?),而是因為他藉由不斷重複地穿男裝來「證明」自己就像是真的「男性主體」一樣,換言之,一旦他開始改穿裙子甚至女裝,他就很可能不一定能被認定為男性主體了。

這種邏輯意味著:人的主體性是建構在他的「行為」之上,是他的行為「建構」他的身份,而不是因為他是某種身份因而只會作出某種行為。套在性別層面來看,意即:不是being gender,而是「doing gender」。

綜上所述,男性並非天生就是陽剛主體,而是在社會建構下的不斷操演而模仿為陽剛主體,而社會的異性戀父權體制,則讓男性壓抑自己兩種慾望之間的密切連結:「想要成為」和「想要擁有」的兩種慾望,構成男性的「厭女症」與「恐同症」,進而連結同性並組成同質性男性集團。

論述了這麼多,只是想把我的「陰性精靈」找回來而已,啊真開心又見到妳,我這次要好好保護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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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

倫敦大學金匠學院性別、媒體與文化研究碩士。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精神分析、女性主義/酷兒理論、佛學、日本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