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獎也需符合時代需求:第15屆卓越新聞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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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 言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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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n readDec 2, 2016
圖/Emily繪

身為「八個人的八仙」追蹤報導召集人,我很感謝有此機會第一次籌備專題就入圍2016年第15屆卓越新聞獎的專題新聞類,但從知道可以參獎,到查詢參加辦法與條件後,能不能在最後勝出,事實上我心理已有答案。

今天在典禮會場,有位中國時報的平面攝影記者,王錦河前輩,於上台領獎的時候,高聲呼籲另一個新聞獎項「吳舜文新聞獎」必須摒棄過去只接受刊登在紙本(報紙、雜誌)上的照片才有資格參獎的限制,他指出,時代不一樣了,身為攝影記者希望有機會跟無論是紙本或電子媒體的攝影記者較勁、一較高下,但吳舜文新聞獎從參賽資格就排除了電子媒體參與的可能,他認為,無論發表在電子媒體或紙本媒體,好的攝影作品就是好的攝影作品,不會因為刊在那邊而受影響,他以普利茲新聞獎為例,說明該獎項無論你是不是記者、有沒有發表過、刊登在何處,都不是限制你參賽的理由。也因為他的呼籲,原先心想若有機會上台的話,我同樣也想對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提出我的建議,可惜最後並未獲此殊榮。作為一名入行不足三年的資淺媒體工作者,有些話想對評審、基金會以及同業說的,我一併寫在這裡。

前面提到,看完參獎資格我對結果可能會如何已有預期。原因在於,第一,卓越新聞獎以報導類型/傳播形式分為三大類,即是「平面」、「電視」以及「廣播」等三類過去我們耳熟能詳的劃分方式,若以此形式上的區分來看待八仙事件追蹤報導的話,顯的格格不入,無論報名哪項類別都像是把自己穿進一件不合身的衣服般。

舉例來說,八仙事件追蹤報導主要的刊登平台為線上網站,假設我們「擴寫」平面的含意,將線上報導也視為一種全新的「平面」概念的話,接下來問題則更棘手。卓新獎的參獎資格是上限「10篇」的報導作品,但「八個人的八仙」網站上總共有213篇文章,每篇至少800字以上,若以這樣的參賽條件檢視自身而是一種參賽基礎上的不平等。當時報獎的同仁為了如何從213篇選出10篇來參加,著實困擾許久,我打電話到卓新基金會詢問希望得到關於此限制進一步的說明,但對方也表達善意理解我們的困難,但此屆規定早已訂立,不允許臨時因為此團隊的作品而臨時修改,他也向我說明,「他們確實沒想到會有團對做出如此規模的成品」,換句話說,這一切並不在傳統上對「專題新聞」的想像。

因此,為了符合參賽條件,我們硬是挑出了10篇,但如此作法則是將八仙事件的意義與脈絡從整體中抽離而出,除事件本身的脈絡,文本與文本間的互文意義也被抹除、破碎,有許多具有延展且動態意義的文本只能停在靜止且單一的敘事格式中。如果同意這次以半年的規模進行追蹤報導規劃還屬誠意之作,那麼當新的展演形式遇上既有的規範與限制時,傳統的新聞獎項是否有彈性應對的空間?

其次,八個人的八仙不僅是文字報導,網站中另結合多媒體呈現、也結合微紀錄片與影音報導,但這些多元的敘事方式,只能侷限於「平面媒體」,我認為這是十分可惜的一件事。我認為,過去的分類有他的傳統意義與時代性需求存在,但在新媒體(或說是線上媒體)的時代,這樣的分類有其不足之處,他將報導縮限在特定的規格與技術形式,但忽略了多元的敘事呈現與持續滾動的動態歷程,若回頭看看八仙網站,以多樣性的展現形式所陳列的報導文本,最後只軀身於「平面」的軀殼中,靈魂或也委屈。

順帶一提,八仙事件追蹤報導是一宗純新聞報導,還是一起倡議行動?團隊在當年度的6月26日舉辦了一場約七百人參與的大型論壇,提倡公共安全與風險教育,並邀請傷友前往分享復健路上的心情轉折,那麼,在新聞文本的格式以外,另外所做的行動倡議算不算是「媒體」的社會責任呢?這樣的倡議行動是否被評審納入考量及採計?或許不重要,而是我們怎麼看待媒體在現代社會的價值與功能的問題。

第三,製作一個大型專題所動用的報系以及特約記者總計接近二十人,但各個新聞獎所能列上的記者數量也有其五名員額的限制,未被列上參賽名單的人不代表沒有貢獻,不代表不是組織中的一員,而八仙之所以可以成形,也得感謝八名特約記者,但未能將其一一列上,這是遺憾。

第四,我們回頭檢閱八仙的報名資料上團隊一貫以「八仙事件」稱之,而非八仙「塵爆」,更不用「爆炸」的語詞,那是截然不同的災害情境,更是消防科學的專業範疇。在規劃專題時,我們諮詢了數名相關領域的專家後遂採「八仙事件」定調該起事故,甚至後來在6月27日的聯合報紙本上,原先也習慣性的以八仙塵爆來稱呼,但在最後送印前,編輯部因團隊的堅持而一篇一篇、一行一行的重新挑字,全數改回八仙事件,顯見我們對此定義詮釋權的爭奪始終不放棄。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上,在這裡我也要說聲感謝,非常感謝。

然而,本屆卓新獎手冊上,依然以八仙塵爆描述本團隊的成品,我們深感遺憾。如上所述,報名資料並未使用塵爆一詞,這點也與負責的同仁一再確認過,我們明白塵爆一詞已植入此事件的文化記憶中,但我同樣要進行公共記憶的奪權,容我再強調一次,該意外事件並未有爆炸之情事發生。

第五,選擇這個題目是由於我們認為公共安全是風險社會十分重要的關鍵議題,尤其近年多起公共災害事故,更一再地提醒我們原先的風險乘載已經過載了,再不以更全面性、系統性的手段予以遏止,恐怕我們只會不斷流於應變災害,以及善後復原。然而,事後的善後與復原所需付出的社會成本更為巨大,包含情感上的傷害、也包含財物上的損失,這些創傷不能只留待未來撫平,更需直接從系統上加以預防,或是縮小災害。特別是年底即將舉辦萬人狂歡的跨年活動,公共安全的議題一直都在我們身邊。

最後,再一次謝謝為本專題付出的記者、編輯、傷友以及接受專業諮詢的社工師與災防學者,其實我有點慶幸沒得獎,因為自認這題目還是沒做好,沒做到更多的支持,更沒辦法列上參與計畫的人。未上台發表以上,或許也是幸運。

儘管我認為我們做的是記錄、是報導,但我們更將他視為一場行動、一次倡議,而改變仍在彼方,也許有一天,它會自然而然的到來。以上本屆卓新獎的一些心得,絕對不是沒得獎的討拍文喔,畢竟我相信,只有讀者才是專題的評審,只有讀者,才是我們要負責的對象,最後要說,謝謝這40多萬人,你們是我們由衷感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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