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這條路
貳. 一樣的政黨 不一樣的制度
本國的政黨制度,有異於美國兩黨由地方至聯邦貫穿的特質 — 即共和黨和民主黨在聯邦、州和地方政府都壁壘分明的對峙,加拿大的政黨政治可繁雜多了。
在加拿大,聯邦有聯邦級的政黨,主要為保守黨、自由黨、新民主黨、綠黨等;省有省級的政黨,且各省各有不同。卑詩省主要有卑詩自由黨、省新民主黨和綠黨等。要注意的是,一樣的名稱未必代表相同的理念。除了新民主黨的理念是較為全國一致的之外,一般來說,卑詩省自由黨的理念倒與聯邦級的保守黨較為接近。所以千萬別以為加入了省自由黨,就如同加入了聯邦自由黨。這兩個黨在實際上是互不相干的。
在本國的政治體制下,一個人是可以加入三個不同的政黨或政團,以分別參與聯邦、省與地方的政治。黨員或會員身分全賴繳交黨費、會費的時效。時效一過,轉黨、轉會,悉聽尊便、各不相欠。對一黨忠誠、終身報效的觀念,在本地政治中固受尊重,但絕非必要條件。
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各地市議會中,獨立議員制度因之相當普遍。溫哥華則政黨政治的氣氛較為濃厚,這是多年選舉運作下的結果。
目前溫哥華市政府的政黨體系是由三個政黨組成:無黨派協會 (NPA) 是多數黨政府 (6席);反對黨是偉景溫哥華 (4席) 及進步選民聯盟 (1席)。筆者是屬無黨派協會NPA。
加拿大三級政府各司其職,各自依法行事,是任何新移民準備入籍考試時都要熟讀的基本國情資料。簡單的說,聯邦司責國防、外交、公民事務等;省政府掌教育、醫療衛生、省公路、司法等;市政府則處理市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相關的事務,如消防、警察、公園管理、街道維修、交通設計、社區中心、地下水道設計維修等等。
常常接到市民投訴:親人申請不到入境簽證、老人金申請下落不明、醫療保險不支付藥物費用等等,我都只好一一查明投訴人的住處,再將案件轉給該區的省議員或聯邦議員去處理。
在加拿大政治發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職權的法源來自上級政府的頒予,而非來自草根市民的組織。就本省而言,溫哥華是依省政府所頒 ”溫哥華憲章 (Vancouver Charter)“ 行事。溫哥華憲章規定非常細密,連市議員在出席公聽會中的法定人數,都有所規定。最近市政府為了獎勵社區振興工作,欲對特定對象給予地產稅優惠待遇,首先就須向省政府申請修改憲章。
在這樣的結構下,市議會嚴格講來,並不屬於憲政結構下的政府,市議員也只算是 “兼職” (半義務工)。儘管如此,市議員與市民接觸卻是最直接最頻繁。省議會及聯邦國會管轄幅員廣大,首府分別在渥太華與維多利亞市。開會期間不會有 “民眾發言” 的機會,更沒有 “公聽會” 的節目。
這樣的結構,確實增加了市議會的工作量和政治承擔指數。
由於市民 (也是省民) 沒有機會出席省議會或聯邦的議會,唯一可供表達意見的正式場合就是在市議會了。結果許多對省政或聯邦施政不滿的人士,每逢市議會討論相近的議題 (如醫療服務議題、社會福利議題等) 時,便會齊齊往市府議事廳報到 (一年半下來,我已認得許多的熟面孔了)。他們不時輪番大罵省政府和聯邦政府,或要求市府積極做省及聯邦政府的反對黨。
更甚者,屬於省府反對黨的省議員也很喜歡來市議會,要求我們 “積極為市民請命、反對省政府”。令我大惑不解的是,為 “省民” 請命正是省議員的工作,“市民” 和 “省民” 豈不是同一個 “民”?這些省議員最該發揮其發言請命功能的場合,應該是省議會,而不是市議會啊!
我個人對市府在三級政府中的角色認定是:努力做省政府與聯邦政府的伙伴,在合作中爭取對市政有利的空間。不論在省府或聯邦是由哪一個黨執政,市政府和他們的關係都應該是相互合作,而不是做他們的反對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