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過程總整理 — 事後整理

Brian Li
4 min readJan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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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其實後期的後悔反省,已經來不及了,我們來談談五種可以避免自己浪費時間的事情

1. 不要擔心錢回不來的問題 - 帶著紀錄立馬報案

我想當下再遇到錢財回不來的時候,我只希望隔一天立馬就是挖一個洞把自己埋起來以外,就是查詢了整個其他人的詐騙經驗。
只希望我並不是唯一一個被這樣被騙的人,也不希望那些錢就這樣消失了。
第一件事不要害怕丟臉的先去附近的警察局,先去紀錄你發生的事情,並且把所有的收據,發票,轉帳紀錄都要留著。

2. 法院或警察並不會特定打給你 - 跟你查詢目前的報案內容

這是我親身狀況,後來報案過後。還是會後續接到一些詐騙的電話跟你說他是警察局的誰誰誰,或者法院誰誰誰。詐騙集團也不是白癡,他知道你一定也去報案了,所以他會習慣性的繼續打給你,讓你繼續陷入詐騙的陷阱裡面。
- 若有疑慮請立即抄下他名字,並且直接掛掉電話打給附近的警察局
- 或者妳應該早就該裝上 who’s call 了 畢竟你不特別也不是唯一被騙的

3.法院傳票拿到請不要以為是可以馬上拿到錢的通知書

大多數的詐騙狀況,通常唯一會被抓到的兩種刑責狀況一種是車手(專門到處去各家ATM拿錢的,或者去你當初騙財交易的人)
一種是人頭戶(帳戶被拿來去使用的可憐人,或者是詐騙其中一員)
當拿到法院告知的通知信的時候,

(1)請記得打過去給相關的法院去詢問是刑事訴訟或者民事訴訟。
很多人以為刑事訴訟就可以知道自己的錢財能不能回來,高高興興一大早過去,臉臭回家(因為整場判決跟你的錢一點關係都沒有)

(2)除非你有在警察局筆錄沒有講完的以及確定是車手跟你之間的刑事責任
即使你到時候在現場,刑法法官基本上已經遇到相關的被騙人員已經看到N次,所以他們基本都希望你們不要再過去詢問他們的錢在哪裡

4.刑事判決過後的-民事調解會

如果你有任何相關疑慮 可以去參考我的 詐騙總整理-調解
是我的調解過程-基本上調解會的委員他們基本上都是一些讀過法律的阿姨叔叔,我並不是很認同他們有時候為了讓調解成功,所以有時候他們並沒有把法律的條件狀況講得很清楚。
如果和解了
- 跟其他人至少有聯絡方式,畢竟還錢這件事情有人一定要先被還錢才會輪到你
如果沒和解
-
準備好上法院的準備 -基本上不要把法官當成正義聯盟。你要思考你要準備參加一場正義的辯論。基本上思考你們自己的資料是否足夠
- 準備一筆小錢 - 找一下律師 然後可以看看博恩的恐龍法官了

(記住法官的判決方式都會有疑問是 他們必須無罪定律來去判定對方)

5. 民事訴訟是否可以更換法院? - 其他民事訴訟相關問題
這一項是我到現在遇到最棘手的問題,因為當時跟我一起被騙的林先生(台北),為了一個小小的一萬塊到最後因為民事法院在南部關係覺得不划算就放棄整個詐騙的問題。到最後雖然林先生有拿到錢了,但是主要是因為其他人的幫忙。
如果你有相關經驗歡迎在留言給我
請讓我知道這個是否有辦法解決方案?

以下民事訴訟 可用資料 -
你知道有哪些對你不利的遊戲規則嗎
民事法院判決的經歷

線上諮詢 -
律師真心話 - 詢問前請想清楚你的問題 人 事 物 跟 原因 (釐清思緒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結論

重新寫這一篇的原因是,在我的文章統計數據裡面。詐騙的文章閱讀次數已經高達了快一千多的點閱數。再加上被詐騙後的資訊內容少到真的很懷疑。

為什麼台灣被詐騙的資訊內容少之又少。

大家基本上除了只有聽信隔壁鄰居的一些朋友的朋友,大概才知道10%左右的相關正確訊息。
希望時間可以倒轉真心,那時候我可以在網路上找到這一種相關訊息,並告訴我說其實所有一切的錢財都會用別種形式的方式回歸到自己的身上,我並不應該整個感覺世界的不公平與不善良,而放棄選擇跟著邪惡同流合汙。
祝福大家看完這篇文章之後,能夠更明確的選擇自己的法律途徑。
最後希望你看完之後,能夠把自己的歷史故事也夠寫下來去幫助更多的人。至少你可以無形中幫助一些無助的人不必選擇消極負面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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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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