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法】台大科法所的畢業學分和時程規劃(基礎篇)
台大科法所怎麼讀、要讀多久,還真是一個挺複雜的規劃。這裡想分享一下完整就讀台大科法的基本學則,以及大概要花費多少勞力時間成本。
台大科法所的要求,基本上分成兩大塊:92學分、加上碩士論文。
(一)修課學分
如前所述,科法所要修習的學分課程眾多,從基礎到進階,共「46必修學分加上46選修學分」等於92學分。其中,必修的部分約等同「台大法律系」學生的課程,即公、刑、民、商四領域的實體與程序法;選修學分則有一些更細節、技術性的要求,例如一定學分的進階專題課程(須與法研所一同修習)。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台大科法所的修業年限「只有為 4 年」。且入學後,曾於大學、研究所修習之課程均不准抵免。意即你不論在大學或在其他研究所修過課名相同與否的課程,全部都不算數,都必須重修一次。
所以4年內要如何修完92學分又寫完論文?建議還是前兩年集中修課、後兩年寫論文,會是比較理想可行的做法。
至於修課的規劃,可以參照所上建議的 修業規定,並依個人的需求喜好加以調整:
一上
憲法 (4學分)、民法總則(3學分)、民法債編總論一 (3學分)、刑法總則一 (3學分)
一下
民法債編總論二(3學分)、刑法總則二(3學分)、民法債編各論(3學分)、民法物權(3學分)、行政法 (3學分)
二上
公司法(3學分)、刑法分則(4學分)、民事訴訟法上(3學分)
二下
民事訴訟法下(3學分)、刑事訴訟法(4學分)
至於要考慮什麼呢?
- 擋修:這應該是最現實的,因為不少法律系的老師是嚴格遵守擋修規定的、不會允許同學先修。除非天生神力,通常還是建議按照從基礎慢慢修到進階的順序學習,例如:
- 先修總則再修分則(民法總則、債一→債二;物權;身分)
- 先修總論再修各論(債總一、債總二→債各)
- 先修實體法再修程序法(債二、物權→民事訴訟法)
- 國考需求:如果有志國考的同學,因為有部分考科並非必修,記得對照一下考科來安排修課,準備考試會更順利~
- 研究方向:如果還在探索研究方向、尋找指導老師,最好的做法就是「去修該領域的專題課程」喔!一方面是可以認識各個老師的研究領域、方向和指導風格,另一方面也是讓老師認識你(很多老師是不簽「沒修過專題課」的學生的)。
- 興趣:台大法學院的課程非常豐富,有各式各樣的選修課會不定期出現,記得好好把握!像是我修過:「仲裁及裁判外紛爭處理」、「刑法學進階」還有客座教授的密集課程,都有豐富的收穫。
(二)碩士論文
如果順利的利用前2年修足畢業需要的學分,剩下的2年來拿寫論文是個比較理想的安排。
科法所的碩士論文除了字數只有5萬字要求外,其餘規定和法研所的論文沒有太大的差別。
本所學生學位考試應提出論文,並應於學位考試前舉辦論文研討會。
論文應呈現完整法學論述、分析及研究能力,其字數以 5 萬字為原則。但指導教授另有要求者,不在此限。
當然,指導老師會不會因為是科法所的同學就「放水」,就因人而異了。
另外因為科法所並沒有特別分組,研究的領域也是沒有限制的,以個人興趣和指導老師專業為主,方向上大概有:
基法、公法、國際法、民法、刑法、經濟法、財稅法、商法等領域。
鼓勵大家在修課時多多探索,盡早規畫論文方向,簽下喜歡的老師!
另一篇文章會分享進階版的玩法:「在科法所還沒畢業前,就考上律師?」
如果有心考取律師資格,可以參考按照律師報考資格和考科量身打造的修課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