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社會金融服務及生態系
背景
推動社會企業發展,促進社會變革為全球新興發展趨勢,在貧困國家,協助脫貧是首要任務,而較先進國家,社會企業多半在運用傳統方法法無法解決的問題領域發光。
特徵
社會企業簡言之就是一邊做生意一邊解決問題,又或者是生意本身就是解決方案。無論以何種組織形式存在,交易行為是共同的顯著特徵之一。
促進發展
既然大部分是在市場裡進行交易行為,那麼促進其發展的方法,也多半跟促進商業發展雷同的方法,主要有二:
一、在台灣,資金取得一直是社會企業公認最難突破的障礙,一如青年創業。因此,公私部門均應致力開發完整的金融工具及中介機構,來支持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企業。
二、另一個為完善其發展生態系統,如發展多樣性的中介組織,除上述社會金融服務,尚有從事標竿單位之表揚、倡議法規訂定、教育大眾倫理消費、提供會員服務或財會法律等專業諮詢等各類組織、專業訓練機構、創新研發機構,以及創業育成孵化器、加速器等等。
資金取得的障礙
社會企業同時追求商業及社會、環境等三重底線的特性,特別需要同等重視金錢與社會回報的耐心資本(Patient Capital,通常可容忍資金回收期限為10年以上),而此資金通常難以自現有創投及金融機構取得,貸款5P更是與社會企業營運特性格格不入。近年興起影響力投資的風潮,然在台灣,投入之業者寥寥可數且規模不大。
從初創、發展到擴張期,都需要不同的資金支援,以公司形式來說,如補助、天使、創投、貸款、公開發行等;另,以非營利組織形式存在者,還要再納入捐募款,但捐募款使用於創業支持是否允當,目前存有爭議,且除了政府補助外,其他形式的金融服務或資金來源,相對偏少。
大家都說沒錢
來自私部門的資金有限,政府卻預算緊縮,特別是福利支出常在拚經濟思維下被限制擴張,各國政府如何促進社企發展?
一、 從補助思維轉為資本保留,意即【花完取得成果 vs 不消耗或減緩消耗,仍可持續取得成果】。
二、 表示整體推動預算中,單純補助的比例應降低,另能產生收益,或是「不賠錢」的經費使用方式之比例應提升。
三、 結論:發展社會金融工具,並由能認同社會部門價值的金融中介組織提供。(這是新部門,不去動搖商業銀行的基本價值)
財源
如何找到不賠錢的這筆錢?多方支持,非僅傳統社福部門預算,或是發明。
一、 以英國為例,2000年時成立千禧基金,用以支持改革並發展英國社會治理樣貌,以迎接下個一千年,其中包含支持社會創新。在社會金融方面,催生幾個實驗/先進中介組織,如CAF venturesome、Impetus Trust及Futurebuilders Fund等。而千禧基金的主要財源係大樂透。
二、 新加坡政府以6億經費成立raiSE社會企業中心,由社會及家庭部(Ministry for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與博彩公司(Tote Board)共同出資。
三、 英國金融靜止戶法案通過後據以設立大社會資本銀行(Big Society Capital),成為英國社會投資市場架構之最上游組織,4億英鎊來自10年無進出紀錄之金融帳戶,1億由四大行庫出資。本法案引起許多國家仿效,其中日本已於2016年獲國會通過,可動用1千億規模資金投入社會公益補助及融資。
四、 台灣:短期可研究國發基金、樂透彩、就安基金共同出資,並開發傳統社會金融部門之參與機制(如儲蓄互助社);長期可倡議推動金融靜止戶法案,或是仿效農業金庫,成立社會金庫(社會金融中介組織的上游銀行)。
如何叫國發基金、樂透彩、就安基金出錢?
立法,目前以社會企業發展條例最為適當。應注意:
一、 社企立法是敏感議題,反彈力道卻多來自既有社會企業,擔憂立法對其經營反而產生不利的政府介入與規範。
二、 因此適用對象之判別標準應放到最寬,簡言之,透過此法案把社會經濟、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業精神等領域放在一起推動,但不與傳統社會福利工作或是企業社會責任混淆。因主題是促進發展,幫此部門集結聲音,找錢找資源,完善其生存環境,而非約束,可降低質疑聲浪。
三、 除制定經費來源依據,並應設立公法人,以破除當前行政機關謹守業務職掌,各自為政的現象,將此部門發展交回給社會主導(即使社會企業經營者不能也無法主導,仍可加深其參與及意見之納入),由出資及相關政府機構指派董事。
公法人做什麼?
一、 運用基金支持社企中介組織,包含倡議、研究、金融、人才培育與專業訓練等功能,必要時自己辦理。
二、 而大部分資金應投入社會金融,直接支持社企部門發展。KPI設定在協助既有社企擴大規模與影響力,廣泛促成創業行動,增加社企多樣性與數量。
三、 三五年後,蒐集彙整執行成果的實證資料,證實發展社會金融以支持社會經濟是可行且必要的,應加大力道,這時可催生台灣的金融靜止戶法案或是社會金庫。
英國SEUK及大社會資本
http://se.wda.gov.tw/Article/Details/67?articletype=5&menuid=12
新加坡社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