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餐,全家齊聚外婆家的騎樓烤肉。沒人發覺方才的驚險冒險,出於自尊,也從來不跟父母提及那些荒謬至極的種種見歷。雙面生活,打從生命中頭一場戀愛以來,便是如此。晚餐過後,我將妹妹載回家,獨自開車,繼續往市區的深夜咖啡店而去。 我並沒有在那長達一個半小時的駕駛歷程獲得絲毫慰藉,與此相反,內心積蓄了更多的矛盾與困惑。那天把車停在巷口的路邊停車格,沿著騎樓往巷弄中間的咖啡廳走進,看到小明穿著淺藍色丹寧襯衫,正在騎樓的椅子上抽菸。我進門和老闆打招呼,叫了一杯無糖的冰紅玉紅茶,轉身回到小明對面的椅子坐下。 小明是很後來才在咖啡店認識的客人,正確的說法,我們其實是因為吵架才開始認識的。咖啡店開業第四年,一群熟客早已成為朋友。各行各業背景都有,共通點是夜晚才來咖啡店抽菸打發時間。咖啡店前二年固定公休的星期四,我們會相約去那時候還開著的空間輪流煮晚餐。夜宴變成平台,我們集眾人之力辦了許多展覽和座談。炎炎仲夏和週間休息的時候,偶爾也三五成群前往外地縣市遊玩。印象中是第三年的春天,那時候在地的某個粉絲專頁刊登了一篇簡短的咖啡廳介紹文。我沒有追蹤,但友人讀了直覺往昔閒聊無意被扭曲收入到了文章裡。那天我們去到咖啡店,友人小心指著小明說:他就是那個粉絲專頁的寫手之一。那天夜晚,等到多數客人離去,我暗暗靠近站在路邊抽煙的小明,開始說起對於文章論述的種種批評。我和小明對於高雄文化場景各有自己的認知與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