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廣告的誕生
聯合廣場風險投資公司(Union Square)創辦人Fred Wilson 於2011年的「媒體與廣告推廣大會(OMMA Global conference)」上提出:「新的廣告形式將存在於網站的原生變現系統(Native Monetization System)中」,而「原生廣告(native advertising)」與「原生變現系統」的概念就此問世。
Fred Wilson認為原生廣告實際上不是一種廣告,而是一種「行銷概念」,並且表示:「原生廣告是一種以網站與APP使用者體驗出發的盈利模式,並由廣告內容所驅動,整合了電腦、行動裝置和App本身的可視化視覺」。原生廣告的形式有非常多種,像是一般的橫幅廣告、音樂、影音、Line貼圖,甚至內容行銷也是一種原生廣告的樣貌。原生廣告並不單指具體某一種廣告形式,而根據不同的媒介性質、使用者體驗與廣告客戶三角關係間,找到最完美的平衡點。若以一句話解釋,原生廣告實際上是設計特製的一種媒介形式,讓廣告成為內容的一部分。
原生廣告成功三大支柱
▴ 視覺整合
所謂的視覺整合就是必須與網站視覺達成完美融合,不會有像以往傳統廣告的視覺衝突感。
▴ 使用者體驗
以使用者體驗為主要核心目標,不強硬的打擾觀看的使用者,讓使用者在閱讀內容時,自然而然地接觸到產品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並看進心裡。
▴ 內容相符
內容須與網站內文相符合,看起來才夠自然、明瞭。
其實原生廣告的重點在於廣告內容要與使用者的興趣相關,才能達到原生廣告的宗旨。一般而言,視覺整合與使用者體驗這兩項要件通常都會符合,但在內容相符方面,就比較不一定。騰學廣告科技採購總監所言:「不打擾,是原生廣告的溫柔」!
原生廣告未來發展趨勢
根據世界報紙及新聞媒體協會(World Association of News Publishers)所發佈的調查報告,2015年全球廣告年度收益平均11%來自原生廣告、2018年為25%,而預計在2020年將來到32%。此外,Facebook宣布其2/3的收入來源來來自於原生廣告的模式,並預計在2020年原生廣告收入會達到534億美金;美國富比士(Forbes)集團則表示其從2010年變開始進行原生廣告的項目,佔有先行者優勢,而在2016年10月,原生廣告已經成為富比士集團排名第二的廣告盈利來源,同年原生廣告產品「品牌聲音(Brand Voice)」為富比士集團賺取了30%的營收。由此預測可知,至少在未來的這一兩年,原生廣告仍然各大主流媒體平台廣告的趨勢。
GliaAD Sharing算是原生廣告嗎?
GliaAD Sharing是一種幫助網站主將其自有網站的文章內容自動生成影音,並在影音內容中插入廣告獲得分潤收益,整合影音內容與廣告系統的一站式服務。如果以廣義來說,GliaAD Sharing將網站主的文章利用人工智慧的技術轉自動換成影音內容,再嵌入網站主想要呈現的在網站中的影音版位,讓使用者在瀏覽網頁時能有最好的視覺效果,亦不會覺得突兀,此外由於是網站中的文章所製成的影音,所以內容上來說與網站性質是比較相近的,以「美食部落格」為例,將一篇「台北師大夜市商圈小吃特輯」的文章,轉換成影片,使用者在觀看該影片的時候就會覺得是與他想觀看的主題相符,畢竟他正在閱覽的是「美食部落格」。這樣的設計符合原生廣告三要素中的「視覺整合」與「使用者體驗」,但在使用者體驗上,由於GliaAD Sharing是將「廣告」串流進所轉製的影片中的方式,其實使用者在觀看影音的時候,還是會被串流的廣告所打擾,這樣是不是有符合「不打擾使用者」的目的呢?
這個問題就要先回到,GliaAD Sharing將網站主文章轉製成影音並串流進廣告後,最終產生的影片,整體而言到底算不算是一個廣告?或是傳流進的「廣告」才是「廣告」,聽起來可能會有點拗口,但正因為「原生廣告」的概念其實沒有一個精準的答案,像是國外的原生廣告多半指的就是好的廣編和置入,強調讓讀者在閱讀內容時,自然而然地接觸到產品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並看進心中,而越洋到了台灣,很多所謂的原生廣告都走偏了,變成「放在內容中間的相關、甚至不相關的廣告」也可以宣稱自己是「原生廣告」。而本文的觀點認為只要使用者在閱覽網站時,不會過於強硬的被干擾,自然而然地獲取資訊,就是一個好的廣告,因為網站主最在意的還是是否可以為其帶來好的廣告收益,是不是原生廣告並沒有那麼重要!
如果對於GliaAD Sharing有興趣或疑問,都非常歡迎與我們聯絡:https://bit.ly/2RUon2D
參考資料:
https://www.nativeadvertising.com/infographic-native-advertisings-3rd-birthday-something-celebrate/
編輯:Angela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