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城外少女說要去米街暗光鳥晃晃,順便讓台南女婿測試一下剛買的背帶。先說,那裡有好多好吃的東西!像是調酒、漢堡三明治、小餅乾這類一點都不傳統的東西,喔好啦,最傳統大概是現場的開基天后宮還有那個好吃到靠背的香腸!還好喜歡喝調酒跟漢堡應該不構成國籍法第三條「素行不良」不得歸化的條件(但之前是要求「品行端正」khau-pe你跟我說兩者到底有啥不同啊!)不然我可能會被趕出府城。

不對,這篇不是要講國籍法的問題。

話說因為城外少女是大眾運輸控,表示我們帶通通坐公車去米街那邊吧!嗯,實際上是那邊根本不能停車我又不放心騎機車你知道台南人騎機車有多可怕嗎?於是我們就要走啊走地去坐公車了。就在公車站牌旁,台南女婿瞥見一個停車場的告示上頭好像有「母嬰親善車位」的字眼,心裡就開始不平衡。

想(對著通通說)拎背也是晚上按時間起來餵奶洗屁屁換尿布,白天陪通通各種玩耍噴尿噴屎(當然是他噴我),人家有媽媽手,我也是每週起碼三次去復健診所報到。難道媽媽帶出門擔心他要抱一個嬰兒四五六七八公斤重,到了爸爸手上就會變一二三四公斤重而已嗎?雖然台南女婿以前真的跑很快啦。不對,這好像沒啥關係。

總之就是覺得心裡不平衡啦。

反正因為晚上通通都不睡覺,所以乾脆來查一下「母嬰親善車位」到底是怎樣才能停好了?

先說結論,這玩意目前看起來跟博愛座有87%不像。13%像是因為他們沒有罰則,而87%不像,是因為台南女婿坐博愛座有87%機率會被肉搜,但開雙逼健康異男佔用母嬰親善車位應該不會有任何人敢去動他。

然後在網路上發現了一篇陳怡珍不知道啥時的質詢稿說:

針對台南市的生育率在五都中墊底,陳怡珍質詢市長該如何提供孕婦專屬的貼心福利,以利台南市的生育率發展。她指出目前高雄、台北都已經在規劃母嬰親善停車位,台南市是不是應該跟進?朝著專用停車位,而非優先停車位的方向規劃,並以免停車費為訴求,才能成功吸引準媽媽們的注意,以符合市民的期待。市長表示會交由交通局研究辦理(台南市議會網站http://www.tncc.gov.tw/tnccmobile/page01.asp?type=chase&cid=%7BECF924A2-8B08-4323-A679-1AC138D40430%7D。日期不知道,市議會加油好嘛?)

不過真正尷尬的不是台南市議會,而是其實台南市其實只有婦幼優先停車格。ㄜ…好,那身為原打狗人的台南女婿,來找找打狗國的麻煩好了(?)

於是發現高雄市社會局的網站上有著關於母嬰親善車位的資訊

呃,這個政策是放在婦女福利底下,而且寫著懷孕婦女親善汽(機)車停車位,有種不妙感。但既然底下那個連結寫著「母嬰」,那是不是表示有嬰兒就可以呢!(完全忽略人家上面講婦女)

秉持著小時候寫論文的精神,想說打開看看連結裡頭寫啥好了?結果一開

…..我想人家意思很明顯了,這個東西是給媽媽停的。老爸還是去死吧!

不行,我好歹也是有資格考社工師的人。十年前我們上婦女福利的時候,就說十年前(其實沒有那麼久啦)聯合國在推性別主流化,所以我們的政策都要檢視性別問題…。好當然大家都知道這怎麼可能?現在生理假都還只有一個月一天而且可能會跟病假併。這種小事都搞不定你他媽跟我說性別平等?

好好好,不要亂開戰場。

於是台南女婿就在晚上被通通吵的時候,寫了1999去問陳菊那個車位到底爸爸可不可以停啊?

等了幾天,社會局的回信是

一、經本市婦科醫療院所診斷確認懷孕之婦女,皆可向產檢之婦科醫療院所領取「懷孕婦女親善資源手冊」1本,及汽、機車停車證各1張。「懷孕婦女親善機車停車證」使用期限為懷孕期間至預產期後1年,「母嬰親善汽車停車證」為懷孕期間至預產期後2年。凡持有前述汽、機車停車證之車輛,皆可停放於「懷孕婦女親善汽(機)車停車位」。
二、本市懷孕婦女停車位係採「博愛座」之理念規劃設計,尚無法源依據可進行拖吊,市府未來將持續宣導,期能鼓勵一般民眾禮讓懷孕婦女優先使用。

嗯其實看不太懂,但還好台南女婿臉書上有很多強者。在府城教公民的強者我朋友K老師表示他的意思是:

其實我寫懷孕婦女停車位,並不限於懷孕婦女停車喔,隨便停我也不能拖吊 。把拔你要停車,我們也只能勸導啦⋯⋯

對不起,我以後不會因為覺得師大公領系很廢就亂說公民老師沒屁用了。

那麼,回到我的問題意識(又不是在寫論文):母嬰親善車位這個政策,對象是針對「育兒的女性」,亦或是有服務像我這樣會帶著小寶寶外出的男性?他的目標是希望藉由這個政策來減低媽媽在育兒上的困擾呢?還是是普及於照顧者?如果是針對媽媽,那麼這個政策其實又再次忽略了父親應有的照顧角色?

其實這個答案可以從網路新聞得知(沒辦法,找不到新聞稿了)

「懷孕婦女親善機車位」及「母嬰親善汽車位」,主要是參考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博愛座的概念,希望提供懷孕或產後婦女更友善的停車環境,自101年3月推動即廣受好評,包括大遠百、長庚、歷史博物館等公民間團體也相繼詢問劃設親善格位相關細節,曾有外縣市民眾到中都濕地公園首次見到「母嬰親善汽車位」,直言這是比太陽還溫暖的設施。這項創新措施更帶動其他縣市陸續跟進。

ㄜ,主管單位是交通局啊?

綜合目前的資料來判斷,大概有幾點整理:

  1. 政策服務對象是懷孕、帶小孩的媽媽。
  2. 以懷孕婦女於領取「懷孕婦女親善資源手冊-袋鼠媽媽秘笈」時,可於手冊內頁取得「懷孕婦女親善汽(機)車停車證」作為身分識別用。(但根據在高醫生的朋友表示他們沒有拿到這個,究竟是停止辦理還是有其他原因就不知道了)
  3. 目前這個停車位跟博愛座有13%像。佔用沒有罰則,應該也不會有人偷拍你寄給媒體或爆料公社。所以其實有點做做樣子。
  4. 但我覺得做做樣子也可能是有意義的,因為政府政策有時具有引導社會價值的功能。
  5. 可是他們連做做樣子把爸爸納進來都沒想到!把母嬰改成親子什麼的很難嗎?講點好聽話讓大家知道爸爸也可以當主要照顧者啊!!!!(大吼)不是說少子話問題很嚴重嗎?就這點小小甜頭給爸爸不會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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