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派律师侵犯了刑事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 —辩护权】

辩护权是被告人的基本人权,这块领地绝对不该由官方侵蚀和占领,而陈有西明知709案的相关情形,却接手王全璋案。

如果官方拒绝亲属聘请的律师,总是安排官派律师(程序上都会逼迫被告人委托),程序正义上的法治精神就会被这些官派律师配合违法的官方完成表演,事实上就是一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勾兑。

当下,这种官派情形越来越多。不批评陈有西,就是破坏法治,更多的律师就会接受官派任务。

有人会说:某律师是为了当事人好。首先,这个说法就无法确定可靠。其次,当事人亲属有能力找律师,何须官派?无非是为了便于官方掌控。再次,如果如此官方侵犯基本人权的事情都不去抵制,有律师还接受任务,这就不得不质疑该律师是否坚持法治精神了。

陈有西攻击死磕律师就更让人看清了其是站在违法官方立场上的,“官”属性明确。

又有人说:在王全璋的案子上,怎么能够打破僵局,早日重获自由,这个才是根本所在。至于谁和用什么方式,我觉得都是次要的。

我的回答是:王全璋亲属和许许多多人还在做努力,并没有妥协,用不着别人在讨论陈有西是否为官派的情形下替他们来考虑妥协。如果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和亲属都想妥协接受官派,期望由下一个别人去抵制改变这种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做法,推进司法进步就是空话。

李蔚

    Chen Guangcheng 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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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翻墙者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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