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應該先看過完成的報導嗎?──冏星人與聯合報系事件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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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in readMar 31, 2018

個人認為,訪問過後,將稿件先給受訪者過目,並不是違背新聞自由的言論審查,而是最基本的、對受訪者的尊重。

今天假如是總統府說要先審稿才能刊登,那叫做總統文告不是新聞。
今天如果冏星人要求審稿才能刊登,那叫業配文或廣告。
(引用自聯合報系記者臉書)

許多資深媒體人與KOL則認為,事先讓受訪者「審稿」會傷害媒體的獨立性,因此需要捍衛報導自由、呼籲要「尊重專業」。

新聞採訪是建立在彼此互信的基礎上:受訪者相信媒體作為第四權的專業,記者也相信受訪者當下所言不虛。   (引用自曼努,〈媒體刊登專訪前,應該給受訪者「審稿」嗎?〉

你覺得呢?

因為我比較常接觸的是人物專訪,本文皆為個人經驗分享。

大學剛開始接觸採訪時還不太懂新聞倫理,後來隨著訪問人物的經驗增加,我自己遵循的採訪SOP是:
事前給訪問大綱、將文章先給受訪者看再發表。

訪綱類似事先讓雙方確認訪問方向與問題調性,可以讓受訪者更能表達符合媒體需求的內容。

而將完成的稿件給受訪者,能夠避免有撰稿人理解錯誤或是對方不喜歡這種寫法等情況發生。

因為當受訪者在採訪過程中,願意對你傾吐他的人生故事或想法,一部分是出自信任,一部分可能是他講得太開心,不小心就說太多了XD

此時撰稿人、編輯,也必須依照專業新聞倫理判斷:
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出來?

之前採訪過一位即將有新作上映的電影導演,我提早兩週把訪綱寄給對方、電影公司確認;訪談完成後,亦先讓導演跟電影公司把關,導演本來看完跟我說:「沒問題,寫得很好。」

不過後來電影公司覺得,文章內容有個細節應該去除,對電影宣傳比較有利,跟導演討論、確認他們的意願之後,就尊重意見修改了,後續雙方合作很愉快,電影公司也幫忙轉發文章等等。

若沒有將稿件給受訪者確認,我也許不小心就刊出了以為無傷大雅的細節。

畢竟同一篇文章、同一段訪談都可能會有無數種解讀,我自己認為,對署名文章負責的態度,是確保:我沒有誤解受訪對象的意思,沒有浪費受訪者所給予的信任。

冏星人的聯合報系願景工程採訪,是偏向人物專訪性質,記者必定事先得到受訪者本身的意願許可(廢話XD)也應該事前有給予訪綱,(註:據冏星人說法,並沒有先看過訪綱)但缺少了「將成品給予受訪者確認」這個步驟。

看過該團隊的剪輯影片,我覺得他們其實很用心想探討世代的議題,也做了不少新嘗試,聯合報系的認真與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現在雙方主要爭議在於:

媒體有沒有義務將完成的稿件給受訪者看?

據我所知,冏星人的立場是「如果先讓我看過報導,或許可以避免這次公關災難。」她在直播中也一直強調,沒有強迫媒體一定要給她審稿,但希望媒體當時可以多做這個動作。(雖然已經來不及惹)

記者立場則是如引言,我自己的解讀有點類似:「我們並沒有義務先將報導給冏星人先過目,媒體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處理。」主打「言論自由」與媒體第四權的監督、社會公益功能。

為何其他受訪者不說要審稿呢?因為他們知道台灣是民主國家,他們更知道「言責自負」的道理。                                            (引用自聯合報系記者臉書)

可以看出雙方對這件事認知的差距,也是現在戰火繼續延燒的原因。

儘管我不同意冏星人受訪影片中的許多觀點,但我覺得,將專訪報導給受訪者看過,並不是聯合新聞網記者提到的自我言論審查、限制新聞自由,而是對受訪人的禮貌與尊重:

受訪者不是記者用來寫稿的素材,是活著的人。

所以,應該讓受訪者先看過完成的報導嗎?

每間公司、每位媒體從業者都有不同的做法,但在這起爭議上,我認為,有些人可能將「新聞報導」與「人物專訪」混為一談了,兩者的編採時程、報導訴求與寫法都截然不同。

新聞報導講求即時性,也是許多前輩提及的「分秒必爭」與「獨家」,我不否認這些重要性;而若出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例如記者採訪重要人物後揭發弊案,自然也沒有讓受訪人「審稿」並修正觀點的必要性。

只是,冏星人的這個例子,應該是屬於人物專訪

媒體上稿肯定還是會有時間壓力,但相較於新聞的「搶快」,人物專訪通常會擁有相對充裕的編撰時程;人物專訪重點在於受訪者的私人想法與經驗分享,個人也覺得不宜用新聞自由所謂「大眾有知的權力」來無限上綱。

假設今天我寫出的文章可能不自覺傷害到受訪者,卻無關乎公眾利益……這樣對「報導不能修改」的「堅持」真的有必要嗎?

訪談人與受訪者互相溝通,雖然很麻煩、超花時間,但非常重要。

如果媒體事先做了這一步,把剪好的影片&預計發表的文章給囧星人看;甚至就算只是事後私訊說:「安安我們文章刊出囉,請看看有沒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地方哦ヾ(*´∀`*)ノ」

(冏星人自述在KOL開始批評、風暴引起後,才知道這系列文章上線)

私以為,現在應該也不會鬧到那麼難以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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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歷史| 文學| 行銷】 當過編輯、兼職記者、文字SOHO、行銷企劃,在出版業追逐夕陽,據說會發有點內容的廢文。 iiii22i.hell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