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適任,如果公司讓我選擇自願離職或非自願離職,該選擇被資遣嗎?

Master of None
3 min readNov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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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氣極好。

Photo by Kumiko SHIMIZU on Unsplash

我認為如果台灣天氣每天如此,必讓人民身心愉快、生產力高、生育率提升,國富民強。因為天氣好,常常出門,所以體育風氣興盛、所以消費頻繁。不用擔心棒球贏不了韓國,不用擔心 GDP 要靠出口或操縱匯率。政黨再無理由惡鬥,國泰民安,搞不好媲美漢唐盛世。

誒扯遠了,回到正題。

今早櫃檯的可愛妹妹問我:

資遣工讀生要不要付資遣費?

這個話題勞動力量已經有專欄提過,我就不寫了。請參考:

https://twworkforce.com/2019/06/13/part-time-jobs/

此話題卻令我遙想起一年前聽到一個消息,一間直播公司大幅縮減人事。人資用 Slack 傳訊息給名單上的員工,請他們到會議室。而進入會議室後,拿出兩張紙,一張是自願離職單,一張是非自願離職單,請他們選一個簽。

哇靠這超難的,學校都沒教我們這件事情。而過去的社會經驗我只聽過兩件事:
1. 有些公司為了省錢,盡量不給資遣費,嘴員工嘴到自行離職。超屌。
2. 有些公司不在乎花錢,就是開除,發資遣費,儘早走人。更屌。

當然也有文章在討論這點,例如 S姐 的這篇。但讀完你會發現,根本沒有分析給要選哪個啊。。。。

我開始思量,如果我是員工,要哪一個?如果我是雇主,該怎麼做?

好。這有幾個前提:
1. 職務內容是有創造力、非作業面的。
2. 資遣是以不適任為由,畢竟公司縮編倒閉是少數。
3. 人是理性的,會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於是我開始嘗試。剛好那段期間,有幾個我們覺得不適任的員工,我就如法泡製,一一懇談。在此我們不討論發什麼警告信、PIP 什麼的,因為我認為一旦做了這件事,員工就知道該走了,所以發不發沒什麼差別,早晚而已。

得到的結論是:表現不好、不勝任的員工,很可能已經在苟延殘喘,在騎驢找馬或是每天來公司吃中飯聊天等下班而已。

所以我的開頭很簡單:是不是已經無心為公司付出了?如果是,我們(注意噢是我們,不是你)有兩個選項。自行離職或公司資遣你。

1. 公司資遣:假設工作一年,半個月資遣費+申請失業給付。這錢不多,看你需不需要。
2. 自行離職:好聚好散,反正你也在騎驢找馬。

有沒有發現說了等於白說?那關鍵呢?

關鍵是:我們不會隱瞞,對內、對外說法會一致。資遣我就會說是你不適任而被資遣,自行離職我就會說是有別的規劃。你新的公司打給我 reference check,我也會這樣說。你自己決定哪個對你比較有利。

我的經驗是,大多年輕員工會選擇自行離職,因為還能理解留後路的概念。這兩年還真的常常有新公司的打來 reference check,也有很多文章在分享 reference check 的真相我真的認為前僱主的說法,能造或摧毀一個人。因此,除了平常在公司努力工作廣結善緣外,離開的理由也很重要。

因此,如果有天被問到這個問題,只要考慮,哪個對你的未來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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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of None

Father. Husband. Master of None. Very funny. Very sexy. 只說真話的泛創業人;略懂人資、業務、電影、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