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譯婷
蕭譯婷
Sep 2, 2018 · 4 min read

O-bike在臺大:制定專法規範違規停車?

【報導/蕭譯婷】

起源於新加坡的「創新無樁共享自行車服務」O-bike今年夏天正式登陸臺灣,和Uber與Airbnb同為共享經濟概念下的產物。不同於臺大學生經常使用的U-bike,須前往固定站點進行借還車,O-bike使用者只要下載手機應用程式,並開啟定位搜尋自己周圍的腳踏車,最後掃描車體上的QR code進行租借,使用完畢後停放於合法公共停車區且上鎖即可歸還。

以往,臺大校總區學生要租借U-bike,只能到位於基隆路、羅斯福路與辛亥路上的校外腳踏車租賃站租借與歸還車輛,學生若想租借U-bike前往系館或各教學大樓上課,下課後再至租賃站歸還車輛,以兩節課的時間計算,費用約為四十元。而在O-bike開始營運後,學生可在任何地點租借腳踏車,並在下一堂課上課地點旁的腳踏車停放區歸還即可,費用相對低廉且更加便利。

表:O-bike與U-bike的比較。

隨時隨地的便利性,產生潛在問題
不過在O-bike進入臺大校園的同時,也產生許多「違規停車」的問題。水源拖吊場的職員表示,自從O-bike開始營運,每天至少有一輛O-bike因違規停車而被拖吊,拖吊場甚至有近百輛的O-bike被集中放置。顯示O-bike可隨時隨地還車的特性,使學生容易貪圖一時方便,產生違停自行車的動機,且不需擔心被拖吊後得親自至水源校區領回車輛與繳交罰鍰的問題。

▲在校內違規停車的O-bike ( 攝影/蕭譯婷)

校內規範尚未制定完成
臺大學生會福利部為此也在暑假期間與總務處進行會談,總務處事務組也承諾將開始著手研擬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例如提高O-bike拖吊罰鍰以督促廠商自行管理。水源拖吊場的許國金班長也表示,O-bike廠商至今已至拖吊場領車過一次,罰鍰與一般腳踏車相同,被拖吊第三次開始每輛才會收取五十元的罰鍰,而目前總務處事務組仍在制定相關規範當中,須等到臺灣大學交通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會公布詳細規範內容。

共享經濟與現行規範之衝突難解
直至今日,走進水源拖吊場,仍可看見停放違停車輛區域的一隅,放置著數以百計的O-bike,甚至拖吊場職員對於O-bike的哪一種款式較重或有變速功能都瞭若指掌。即使O-bike針對違規停車的使用者採取信用積分的規定,違規停車一次將會對該使用者扣分,信用過低時O-bike將會提高其租借自行車的費率,不過現行罰則對於使用者而言,是否能真正抑止臺大校園內違規停車的情況,仍有待觀察。

▲水源自行車拖吊場集中放置O-bike的區域 (攝影/蕭譯婷)

而各縣市政府針對O-bike大多傾向於積極規範的態度,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例,其於今年七月發布的新聞稿強調,「為規範共享車輛營運模式,刻正就營運許可、管理及違規罰則等面向研擬共享車輛經營管理自治條例。」顯示無論是在校內或校外,共享經濟勢必會對於現行法律規範產生衝擊,而臺大校方與各縣市政府如何使現行規範與時俱進,並使廠商自行管理車輛,將會是亟待處理的首要問題。

責任編輯╱吳郁婕

原文連結:http://ntusnews.blogspot.com/2017/11/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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