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鐵甲艦到無畏艦—十九世紀中葉開始的海軍發展史

從十七世紀開始到十九世紀中葉,一般人對當時海戰的刻板印象,無疑是裝備大量側舷火炮的風帆戰艦,排成戰列,在極度接近的距離對射,也由於這種戰鬥方式,使得「戰列艦」(Ship-of-the-line)一名成為了參與戰列對戰的艦隻的名稱。在這段期間,作戰艦隻的分級主要以其載炮數(以及人員數)來介定:

1864年皇家海軍海軍清單(Navy List)中的分級表

在兩百多年中,這個分級系統也隨著作戰艦艇發展而產生變化。如上圖所示,1860年代只有首三級被歸類為戰列艦,例如一等戰列艦(First-Rates)是指載有110門長身管火炮及一千名或以上水手的艦隻。四等戰艦以下的艦隻由於一般來說不會參與戰列對決,便主要以人員編制來介定,六等以下艦隻不分級,僅以其炮列甲板位置及指揮官軍階來介定。一般來說,四等戰艦以下,艦體強度及火力不適合參與這種戰列對決的輕型艦隻,不論是巡防艦(frigate)、護衛艦(corvette)還是更小的炮艇(gun vessels)等,一律以其巡航的職能而統稱成巡洋艦(Cruiser)。

儘管19世紀上半葉中,海軍艦隻的變化似乎不大,但鐵甲艦出現的三個重要技術指標——蒸汽機,鐵製裝甲以及能發射爆破彈的大炮已經開始出現,並各自融入當時的海軍之中。例如皇家海軍在1830年代已經開始建造明輪蒸汽護衛艦(paddle-driven frigate),在40年代開始新建及將已經有風帆護衛艦改建成螺旋槳蒸汽護衛艦(screw-driven frigate)。當發現蒸汽動力的優勢後,連風帆戰艦亦開始被安排進行相類似的改裝。

1848年下水的皇家海軍傲慢號( HMS Arrogant),外觀是一艘典型的風帆護衛艦,但可以看到艦舯出現了一個很顯眼的煙囪。實際上,由於早期蒸汽機效率有限,一般艦隻無法完全以自身載煤量走完全程,因此當順風航行時,螺旋槳能升起收入艦體,而煙囪亦能縮下。

如上述,鐵甲艦的另一項技術指標為裝備可以發射爆破彈的火炮。實際上,爆破彈一早在18世紀應用在榴彈炮及臼炮炮彈中。不過爆破彈的高彈道與低初速,對於海軍交戰是不能接受的(儘管風帆時代的交戰距離已經近得現在人難以想像)。加上當時的爆破彈需要先燃點再裝填,對於木製船體而言,稍一不慎絕對會船毀人亡,因此各國海軍一直對此興致乏乏。直到1823年,法國工程師亨利‧約瑟夫‧匹希斯(Henri-Joseph Paixhans)透過在爆破彈下加上一個木質襯套,還有一個延時引信,才令到爆破彈終於能安全地使用在加農炮上。而這種火炮便稱為匹希斯炮(Paixhans gun)了。匹希斯炮發明以後,最先獲法、美、俄三國採用。但出奇地這樣的新式武器卻長時間沒被人當成一回事(其中一個原因包當時的海軍專家認為這樣的火炮太重了。)。

最後這種火炮第一次廣泛應用在實戰方面,卻要等到發明後三十多年的克里米亞戰爭。在1853年俄土開戰以後不久,由巴維‧納希莫夫海軍上將率領的黑海艦隊(包括六艘一等戰列艦、兩艘巡防艦(Frigate)及三艘武裝蒸氣船)進攻停靠在安托那利亞北方港口斯諾(Sinop)的土耳其艦隊(計有七艘巡防艦(Frigate)、三艘護衛艦(corvette)及兩艘武裝蒸氣船)。在這場海戰中,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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