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的我,結婚啦!
以前還覺得太早,結果遇到先生後,發覺世界上竟然可以有這種健康穩定的關係,甚至讓我能放下高自尊,選擇結婚來讓彼此的生活變得更好。
我希望可以透過自身的經驗給有需要的人一個參考!
前情提要
我們是一對台灣-愛爾蘭情侶,在都柏林生活,2024 年初在愛爾蘭辦了結婚,去高威登記後,暫時還沒有辦婚禮的打算。
我們考慮過去丹麥結婚、回台灣結婚,但最後選擇在愛爾蘭的原因是:
- 回台灣的機票太貴。
- 愛爾蘭結婚看起來沒有很難,而且先生還沒去過我最愛的城市-高威 (Galway)。
- 我們沒有同居過的地址證明可以繳交丹麥的結婚登記申請。(據說會讓申請比較好通過。)
但根據我的研究,丹麥結婚的好處是,線上繳交完資料後,待文件通過,三個月內就可以到市政府辦理登記,且不會因為其中一方是非歐盟成員國公民,而被問許多可能有些傷人的問題 XD。
台灣籍選手準備資料
我就是那位台灣籍選手!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 出生證明英文版(翻譯後民間公證外交部驗證):直系親屬可到戶政事務所代替申請,申請後自行翻譯或請民間翻譯社翻譯,並由公證人公證、外交部驗證。
- 我媽幫我請高雄的民間代辦翻譯和文件驗證,一共是 1600 元。
辦事處的秘書有提醒我,有些地區的辦公室不接受台灣驗證過的文件,只願意收駐愛爾蘭代表處開的。
後來我遇到的問題是,我因為出生時的名字跟目前的名字不一樣,承辦人員一直想要我提供類似愛爾蘭 Deed Poll 那種法院單位開的證明,說我在某年某月某日因為某種理由而改了名字,但其實我提供的出生證明,已經是被法院公證、外交部驗證;我的單身證明上也寫了我在 2000 年改了名字,應該要沒問題的。最終承辦人員請我們寫一份 Affidavit(書面宣誓書),我們連繫了一位律師請他們幫忙撰稿,然後請他們合作的 Notary Public(公證人)公證,最後花了 198.5 歐(約 6755 台幣)。
2. 單身證明英文版(民間公證及外交部驗證):戶政事務所沒有這種文件,英文戶籍謄本上不會特別記載「尚未結婚過」,但有些國家可以接受台灣民間出具的「單身事實宣誓書」,關於這點要跟該國政府確認。
- 單身事實宣誓書:可由直系親屬代替宣示,直系親屬必須帶著你的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其中一份的正本到法院親自簽名、蓋章,法院才會公證,才能送交外交部驗證。(這是當時我媽原本要去法院代替我辦理問到的。)
- 後來我寫信去給駐愛爾蘭代表處,我很驚喜地得知原來可以請它們代辦這兩樣東西!但需要出具 2 份「戶籍謄本(一正本一影本)」,並親自到代表處辦理。(詳細資料可以查閱代表處網站:https://www.roc-taiwan.org/ie/post/181.html)
我最後請愛爾蘭代表處幫我製作,一般件是 14 歐、急件是 21 歐。(要記得帶現金喔!我沒帶,變成要匯款過去,會對他們有點困擾,因為後續他們還要去查帳。)
3. IRP
4. 三個月內的地址證明:電話帳單、銀行存款證明、公部門寄給你的文件都可以。
愛爾蘭籍選手準備資料
我先生是愛爾蘭籍,他的資料就比較簡單:
- 護照或駕照
- 出生證明正本與影本
我們原本忘記準備,結果承辦人員說他是愛爾蘭人,他可以直接在政府內部調到資料,所以我們就不需要補交資料了。
3. 三個月內的地址證明:電話帳單、銀行存款證明、公部門寄給你的文件都可以。
兩個人還要一起繳規費 200 歐。
詳細流程
我們是在大約 8 月初決定要結婚的,在台灣申請好文件後,9 月中打電話到高威的政府機關 (Civil Service) 預約 3 個月後的時間,一定要是平日。(我都開玩笑說這 3 個月是冷靜期 XD)
- 這裡可以查到各辦事機關的電話:https://www2.hse.ie/services/births-deaths-and-marriages/find-a-civil-registration-service/
非常強烈建議即便是在都柏林,各位也不用浪費時間用它們的「線上登記系統」預約,因為沒、有、釋、出。(就是這個邪惡滴網站:http://www.crsappointments.ie/CeremonyPlanner.Ireland/Default.aspx)
我甚至找了 2025 年的某個平日,還是顯示「沒有可選的時間」!後來我生氣,上 Facebook 的社團查,才知道很多人都有同樣經驗...但打電話過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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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個小插曲。
由於我們兩個住在都柏林的傢伙想要在 Galway 舉行儀式(不是婚禮,只是想在那裏登記),我們先在 9 月底的時候打電話去高威的 Register Office 要預約三個月後登記,才知道原來前面還有一個步驟是建議在你住所附近的 Register Office 先處理的:
先在住所附近的 Register Office 繳交書面資料,確認後,才會安排面試時間。
也就是說,我們如果想在高威完成合法儀式,那麼「繳交資料、面試」跟「登記當日」就會是不同地點!
重點來了,這時候,我們被告知要先打電話給高威的 Office,請他們確認我們將會在 3 個月後的某天,到他們那邊舉辦儀式,並出示一張證明 (Registrar Agreement) 說「高威的辦公室已經確認,儀式將在此舉行」,我們才能在都柏林繳交資料、高威結婚。
但是!高威卻說我們無法在還沒有「面試完」的情況下,沒有辦法幫我們出示證明。(後面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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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一切都在高威辦好,我們就得不斷跑去高威;因此,高威的 Office 人員建議我們把書面資料都在都柏林辦一辦,登記當日在過去即可。
我們後來也打電話過去給離我們住所比較近的 Office 預約,電話中,對方會詢問以下細節:
- 兩位的姓名(請給 Legal names,護照上的姓名)
- 兩位的電話
- 兩位的住址(如果不住一起的話)
- 兩位的國籍
- 其中一位的 Email address(我們有一個共用的信箱,我就給了共用的)
- 我目前的簽證資格
- 我是工作簽,所以是 Stamp 1。
預約好後,就可以等對方寄一封 email 過來,通知你預約的時間跟需要準備的資料。
插曲 again:
我們第一次收到信件後,我點了 "looks safe” 的紐,結果整封信件就不見了!所以我們後面一整個禮拜又打了 4 通電話,但他們要馬沒接(我們留語音信箱),要馬說會重寄一次,但都沒有!氣死...
結果我們去了承辦單位才知道,原來是電子郵件地址一直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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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當天,資料交出、Office 確認無誤後,他們會掃描我們的檔案,並給我們看一份資料,在上面簽名確認我們的關係是單一伴侶制、不是出於簽證身份等理由,且我們都不曾在任何地方結婚或嘗試辦理結婚過。
通過後,他們就會出示一份信件,證明我們今天已經繳交了資料,承辦單位會開始處理,並會在你登記日的前 1–2 個月安排一場面試,問一些辛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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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試之前,我們必須先取得高威辦公室的書面確認,表示他們願意讓我們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到高威結婚」,然後把書面檔案寄給都柏林的辦公室,都柏林這邊才會在預定結婚當天的前幾個禮拜安排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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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到底是什麼面試呢?
這個面試的名字叫 “Marriage of Convenience”,直翻就是「為方便而結婚」。
為了杜絕假結婚,愛爾蘭政府針對由非歐盟與歐盟伴侶結合的情侶,進行這場辛辣的面試。(據說幾年前沒有這麼嚴格 XD)
面試問題我寫在這裡:
面試完後,他們把我們的資料輸入到系統,Galway Office 就能確認我們結婚的日期,並把登記日當天的細節用 Email 寄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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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前要確認的細節有:
- 確認儀式沒有任何宗教元素。
- 參與人數(會場內只能有 20 人,包含新郎、新娘及兩位證婚人)
- 是否要放音樂?自己帶音響?
- 儀式上有沒有嘉賓會說話(朗誦一段詞)?
- 是否有自己的結婚誓言(也可以用他們的版本)?
- 是否交換戒指?
以上幾點,他們都不斷強調不得有「宗教元素」在裡面,如果想要有宗教介入的婚禮,要去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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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我再來分享登記儀式當天的細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