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攝影」

John 鄧毅駿
3 min readNov 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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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的發明把藝術普及化,不過當時依然是為上流階級社會所設計的工具,在往後的三十餘年間,它開始被廣泛運用到各個領域(註1)。而在第一台消費型相機(Kodak №1/1888年)面世後,攝影才真正走向大眾社會(註2),受到各個階級青睞。從來沒有任何媒介比它來的更「真實」,它擁有再現性的功能,也有著虛幻的客觀性。鏡頭,這個所謂沒有偏袒的眼睛,事實上允許對每一件事情進行可能的扭曲。形象特徵是由攝影者的觀點以及其雇主的要求來決定(註3)。

二十世紀以後,影像逐漸成為最主要的傳播媒介,直至數位時代的解放,影像更無處不在。數位化的便利使我們更容易「產出」一張照片,並且可快速「分享」給身邊的親友們。在人手一台數位相機或智能手機的時代,其實影像也顯得逐漸氾濫。據統計(註4),在2017年間,人們將「產出」約1兆2千億張數位照片,其中手機攝影就佔據了8成。如今要拍攝一張照片,就如同呼吸般自然:拿出手機,按下虛擬快門鍵,「咔嚓」,預覽拍攝成像,作業完成。雖然數位相機的普及化大大降低了攝影門檻(器材的便利及大眾化),但這並不會削弱原來攝影的本質(影像的美感,脈絡性,敘事性及時間性等)。

攝影的過程變得不再繁瑣,在這快速「產出」的時代,我們是否有更認真去思考過攝影?並非每次的拍攝都需完整的拍攝計畫或數千字甚至上萬字的文本調查,但至少不該盲目地按下快門鍵。我認為,在拍攝前都可以問問自己幾個問題:我的拍攝動機?我們(攝影者與被攝者/物)之間的關係?作品後續該如何管理及保存?等等。我相信這些行為並不會成為攝影者的「負擔」,反而是讓自己能更專注及思考按下快門這件事。

攝影沒有絕對的標準或統一的作品長相,更不存在任何想法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拍照,雖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創造出非凡的攝影藝術作品,但人人都可能拍出好照片(註5)。

我認為拍照不難,但攝影卻很難。它背後需要釐清的事物實在太多了,不僅僅只有照片的成像,更重要的是背後的意義。

文獻:
註1:用作警察建檔、戰爭報導、軍事偵測、色情文學、百科全書的製作、家庭相簿等等/攝影的異義/John Berger p.79
註2:攝影的異義/John Berger p.79
註3:攝影與社會/Gisèle Freund p.35–36
註4:「Here’s How Many Digital Photos Will Be Taken in 2017
註5:攝影的精神/Gerry Badger p.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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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鄧毅駿

鄧毅駿 John Tang Yi-Choon,影像工作者、廣告配音員。 畢業於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目前就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電所應媒組碩士班、山上影像工作室共同創辦人、《報導者》及《亞細安 asean now》特約攝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