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碗火麻仁】
Nov 6 · 3 min read

楊秀卓老師寫的這段文字值得深思:
//1971–1982是殖民地的黃金十年,港督麥理浩於1974年成立ICAC,重新整理警隊,花了近廿年時間,將警隊改革成亞洲最優秀的紀律部隊 但1997年主權移交後,這支警隊又開始腐化 從2019年6月至今,它經已極速變成神憎鬼厭的惡魔,在民調中有過半市民給警隊零分。這五個月,警察那野蠻粗暴陰毒狠辣霸道無恥凶惡的劣質表現,簡直罄竹難書。//
我不禁會問,74年至五個月前這段時間的警隊,所謂的「亞洲最優秀的紀律部隊」究竟有多優秀?優秀在哪?在我的認知中,當警察人工高,目的是高薪養廉,即減少你貪污的誘因。但人的貪念比所謂高薪強大。在面對各類與黃賭毒打交道的「職責」時,那種誘惑還是壓倒性的。警隊亦是出名涉貪最高的紀律部隊,而個案數字亦非一宗半宗。或者,優秀二字都不過是相對而言。相對於其他亞洲地區的警隊優秀。而各地的政治,警與軍之間的關係如何,這些都沒有太多斟酌。可能說到底,優秀不過是門面功夫做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