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助 經費編列必殺技

申請政府補助系列 (三)

Jubilance Chen
4 min readApr 2, 2020

不誇張,在我第一次撰寫計畫書的2天多當中,我至少花了6小時在預算編列上,主因除了一開始就選錯工具,沒有直接先複製到google sheet上面直接計算,導致來回改動時,牽一髮動全身,整個打掉重練;另外我對補助案的經費編列原則不熟,需要反覆找答案,也確實花了非常多時間。

編列經費攸關乎最後能拿到多少經費,一般來說,能編越多越好,但同時也會卡到結案時會計報告認列,如果編的不好,最後也還是會被扣錢,所以我針對最容易犯的錯和編列原則一一整理出來囉!

把所有預算表複製到Excel,再貼回計畫書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可以一次直接搞定,幾個表格而已,拿計算機算一算就好,真的誠心建議使用excel表格好好清算、把公式套好,在計算過程中,真的常常牽一髮動全身,而且就算真的通過審查,經費一定也還會被重新調整,相信我,真的沒有一次搞定的啦,先投資時間把表格建好吧。

所有政府補助案包括能專,都有個相同特點,補助上限都是總預算的50%,而最後核定通常都會落在30–40%左右,我目前真的是沒有看過50%拿好拿滿的,所以我會建議,計畫書填寫的時候,可以客氣客氣算個45%補助款。

人事費可以超過計畫經費60%

當初在編列的時候,第一件麻煩事就是人事費,身處軟體產業的我,怎麼編都不可能低於60%,花了我好多時間喬來喬去。其實只要在簡報時記得說明一下,這個原則是可以被打破的,最後我們核定的經費有80%左右是人事費。

設備租用不能算研發設備使用費

像是雲端伺服器空間租用、租用google 服務,這種租多少用多少的服務,都不能算研發設備使用費(對,不合理,但就是這樣)。

研發設備使用費「只能」算買進來的硬體設備,不但買的時間點要在計畫時間內,而且還要攤提5年使用,也就是假設一台100,000元的設備,在為期一年的計畫中,第一天購入開始使用,能申請的總經費是(100,000/60)*12=20,000,如果經費核定拿35%,也就才補助7,000元,更不用說有時候採購時間跟計畫開始時間很難喬,晚了幾個月時間才採購,又會被扣些錢。而這項經費在期中報告、結案報告中的會計報告,也都還要核對發票,計算費用,對我來說花時間又錢很少,CP值實在太低了,建議大家能少編就少編吧!

租用設備要編在「委託勞務費」中

那麼,租用設備應該要編在哪呢?正確做法是編在「委託勞務費」中,雖然跟預算編列原則中的說明完全不符合,但是在實務上,只有這個做法。不過,委託勞務費需要先跟對方簽署合約, 合約上必須還載明經費,但因為租用設備通常是月結,用多少付多少,又怎麼載明經費呢?我的作法是先跟對方溝通,先預估一個經費後,在合約中加註「唯雙方每月以實際使用、租賃服務為最終費用總額,不限於前述之金額」,實際跑下來,無論是廠商或是SBIR辦公室都可以接受。

不是差旅都能編國內差旅費

這一項我也覺得很奇妙,國內差旅費只能編「來回勞務委託對象所在地」的差旅,像是其他去做用戶訪談、去客戶所在地談案子,這都不算。只能去有簽訂委託勞務、委託設計、委託研究、委託諮詢的對象,才能列舉勞務費。其實我覺得這項相當不合理,但是可能是要避免差旅的發票比較好蒐集,有高機率沒有實際使用在計畫中吧。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 編好編滿

這項是除了人事費外,好編又好報的項目,如果可以的話,會建議偷偷把要增添的設備挪到這個項目,但當然要項目符合啦!舉凡線材(網路線、延長線、轉接頭)、影印費(報告的影印費要編多一點,真的印下去會發現超多錢)、電腦的周邊設備(SD Card、變壓器等等),其實還有很多項目可以編進去,有需要可以私訊我提供些範例,簡言之如果有機會,就編滿到總經費的25%。

委託勞務費、委託研究費

有些人會覺得委託勞務費也是一個很好編列的費用,因為只要你和對方說好,簽訂簡易合約,就能拿到經費。但我自己會認為,如果這個費用與計畫無關,只是為了拿補助款而充塞的費用,基於補助計畫精神,我不會這樣做。經費申請和核銷可以區分為好不好核銷、報帳,是為了節省大家時間,但如果是藉此提高補助款但,沒有真的用在計畫中,就背離本意了,所以就看大家怎麼想囉!

以下是申請政府補助系列相關文章,有興趣可以看看囉~

--

--

Jubilance Chen

以「新聞系」出身為驕傲的科技業產品經理,熱愛洞察需求、設計軟體產品,誓約活出生命中的影響力,凡事不脫離「目的」、「目標」、「方法」的女子。過去在互聯網產業鍛鍊成長,現在服役於一間AIoT新創公司,以小小的股份之姿,嘗試跟大家分享創業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