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9年,台大學生自治見聞錄與一些感想

徐
37 min readOct 6, 2019
我自己則是沉溺在學生自治中......

寫在前頭:這篇記錄是立基於2019年5月中旬,在32屆學生會長選舉時,有某位大一同學對著我說,今年的選舉可說是有學生會以來最激烈的一次,使我感到震驚。當然主觀認知沒有孰對孰錯,只是也不禁讓我發現,原來時間真的過得很快,許多當年鬧得風風雨雨的許多事件、人物,現在都已經逐漸被遺忘。時間真的是所有事物的殺手(對應到轉型正義也是),也讓我有一點動力在還記得的時候,把這四年多來所接觸和參與的學生自治都記錄下來。

這篇文章是以我個人的經驗出發,對於台大學生自治的觀察和見聞,當然,一定會有許多的偏誤、主觀和不精確的地方,畢竟在這幾年中,我也是當事人,記憶也會有所出入,而文末會總結出我個人對台大學生自治體制和選舉制度的感想。文中會提到許多的人名、許多人大家可能都還認識,由於本文是公開,若不想被提及的人可以私訊我撤下或修改文字,不要用告的,這些人名都是具有臺大學生自治發展史上的歷史價值,或在當時相當著名的名字。

10/07更新:周陳辯論的邀約方應該反過來。

第一篇:2015–19學生自治見聞

一、前言:台大學生自治的一些簡單的前述

如果是和我學籍相同的人,在回憶起台大學生自治史時,一定不約而同會想起第29屆的激烈選戰,但是我對學生自治的參與與這件事的背景,必須要拉到更早以前。

台大學生自治一直以來在全國都有很高的話語權,也時常被認為是從政之路,也確實有許多的學生自治參與者,爾後投身政治工作。再加上模擬三權分立的學生自治政體設計,也因此導致學生自治內部的風雨和紛爭,也時常複製了許多當代政治的實況。

早在我入學以前,台大學生會就有許多精采的歷史,包含第14屆學生會長選舉時,高嘉瑜指控對手選舉不公,有作票嫌疑,也因此引發當時民進黨新系的台北市議員段宜康、江蓋世等人聲援,最後選舉直接重選;之後也有陳乙棋、汪興寰(時任第23屆學生會正副會長)的73萬演唱會嚴重虧損事件、還由當時表演歌手陶喆自掏腰包捐款,之後還爆出兩人回鍋重選學生會、研協會長的事件,引起一陣軒然大波,但都雙雙落敗。

在我這個屆次語境中所謂的「舊勢力」,大概也是在此時針對陳汪二人的戰爭、並在太陽花學運後逐漸成形。在第25屆學生會長林韋翰的任期,其副會長也就是後來在第29屆補選中出馬的邱丞正(七哥),其也曾任第26屆學代會議長;而25屆隨後的數屆次(26屆李心文、27屆王日暄與林冠嘉、28屆陳宣竹)學生會及其學代會議長、副議長(如26屆副議長范正一、27屆議長賴櫻芳等人),大多都相互認識,或是從原本的學生自治幹部、學生代表相互轉任,因此形成較為緊密的社會網絡。

事實上,有參與過學生自治的友人即可知道,學生自治受限於權力低、程序複雜且繁重,基本上是較為小眾的活動,總參與人次甚至低於某些大型的學生社團;在校內,除非有醜聞或爭議事件,一般而言較難引起普通大學生之注意,也幾乎沒人會去旁聽學代會常會。也因此,有志投入其中的人,大多抱有各式較為強烈的動機,無論是理想、娛樂、人際關係連帶等等;總之,白話文就是「那一小群人」。

當然,我並非當時就直接參與台大學生自治,這些網絡的形成我也非當事人,也因此就僅是概述過去。只是我要強調的是,這種緊密網絡會隨著時間凋零,進而由下一個緊密網絡取而代之,而交替期中間可能就會有較為激烈的選舉;同時,緊密網絡只是一個廣泛的概稱,實際上在網絡中的人們不一定彼此熟識,有時候甚至會相當敵視彼此,對於對台大學生自治不熟的朋友,這些概念要先理解。總之,「新舊」勢力與否一直以來都是相對的概念,而非絕對的,其正負面的語境也相當吃當下的校園氛圍。

二、序章:29屆選舉爭議前的寧靜

故事的初始:第28屆選舉僅有一組候選人陳宣竹,為正反決投票

那故事要從哪邊開始說起呢?不如就從2015年的11月15日開始好了,筆者尚記得當天天氣不錯,當天是104–1次的台大學生自治選舉,僅選出學生代表、時任會長是28屆次的公衛系陳宣竹。

選舉期間,迎來的是學生自治的重大爭議事件,也就是針對2016大選,學生會與其他各校學生會舉辦的「總統大選青年論壇」,有活動程序審查等的爭議,時任活動部長就是後來參選29屆會長的陳泓旭。然而這件事後來在PTT、FB上吵了一陣子,後續做個釋憲就不了了之了。回到選舉,我在當時是第一次參選,身分是學代會秘書,所以已經算理解學生會與學代會基本玩法的人,還記得有學代會法律系四劍客(周易、謝宇修、彭立言、許澤永)。隨後我於社科院選區(當時還是參選爆炸時期,為單記票)選上,同時選上的人有些之後也會在故事中出現,當然也包含尚未開發出鐵拳的小大一趙公。

104-1臺大社科院學生代表選舉結果截圖

選後,學生自治就回到到日常的運轉,直到2016年的3月28日,張子龍(黑雲)持續的質疑「第玖節」社團的爭議案以及後續延燒將近一周的話題,詳細的細節和學生自治發展無關,因此在此略過,但許多參與其中的人都是學生自治的成員,而這個爭議事件這只是29屆選舉爭議的題外話。但讀者應該要熟記黑雲此人,他接下來有算蠻重的戲份。

歸於正題,隨著選舉季逼近,候選人登記也如火如荼地展開,在當時,候選人登記後是會露出名字的、也無須繳交保證金,而最後登記參選第二十九屆會長的人是時任工學院學代周維理、以及時任活動部長陳泓旭。兩人過去都有些自治領域內的爭議事件,時任教務委員會主席的周維理在學代會常會上堅持全程用台語報告,引發後續自治圈的爭辯;陳泓旭則是如上文,執行了舉辦過程受到抨擊的總統大選青年論壇。

第29屆學生會長選舉候選人登記狀況

在當時,陳泓旭被視為是「舊勢力」的代表,也就是上文稱之學生自治緊密網絡的傳承(不過那時候還沒有這個詞,應該是稱之為學生會推派、或戲稱為近親繁殖);而周維理則普遍被認為是挑戰者,也就是沒有學生會人際連帶組織票的「進步派」勢力,而周維理鮮明的台獨及進步主義價值宣揚,也加深這種認知。先不管這種認知正不正確,但這種認知在當時普遍存於學生自治關注及參與者中。

本次選舉的爭議始於何處,恐怕也難以說明,但應該是社交媒體時代,最後一次由PTT引發、燒回FB和Dcard的選舉爭議。請容我以旁觀者與當事人的角度,按時序來簡單介紹:

5月16日,黑雲先在PTT發表題為「關於政黨介入學生會長選舉」的文章,質疑周維理為自由台灣黨黨工,但因為缺乏證據,因此沒有延燒很久,周維理當時也發了一篇澄清文,將自己過去的所有經歷先拋出來。大家那時都還在用看笑話的心態在應對這件事,沒想到之後會產生如此巨大的風波。

之後的選舉過程不像現在,有大看板、衛生紙和班宣,基本上大家除了在臉書發發文、到宿舍放酷卡、私下拉拉票以外,沒有在幹嘛,周維理陣營僅短暫執行過和幾個大型社團社長會面的嘗試,可能也是因為覺得太無聊,沒有甚麼選舉的感覺,陳泓旭於5/18向周維理喊話要求辯論,而周也答應,兩人就於5/25日委託台大選委會展開一場學生會長辯論,但由於場地、設備及流程規劃等問題,包含本人在內的大多參與者事後都覺得相當無趣,而且直播畫質和音質都還很差。

三、2016年第29屆學生會長選舉爭議始末

隨著投票日逼近,原本以為幾乎沒有波折的選舉即將結束,但在5/21日,PTTNTU版上有人PO出了「學生會會長一號候選人政見有問題嗎」的質疑文,內容大致上是轉貼時任學生會長陳宣竹質疑周維理的政見,但隨後黑雲就挖出此人為時任學術部長、當時現任的副會長陳軍鈞,引發一陣討論,加上另一位現任副會長鄭婷尹(原為學生代表大會的秘書長)為陳的競選總幹事,當然也加深「學生會指派」的既有印象。

觀察當時的PTT版討論,確實有一陣子話題的延燒,但其實也不太重要,隨後陳軍鈞公開道歉、而周維理也表示原諒,此事本應就不了了之。大多數人也僅在吵此事是否得宜,但還不至於到形成風暴。

陳軍鈞之道歉文截圖
周維理表示原諒之留言

然而,在5/23日,選委會稱接獲舉發,周維理使用超出選舉經費上限的金錢製作酷卡、且金錢來源疑似是來自校外,違法選罷法;此事引起了一陣騷動,隔日,選委會做出不處分決議

但在5/24日還發生另一起事件,事後許多參與者都聲稱這起事件是改變整個選舉氣氛的重要事件,肇因於雙方都認為對方陣營所發起的惡意攻擊或自導自演,此事就是陳泓旭的文宣被發現放置在學生會辦,引起學生及輿論對行政不中立的討論,以及再次印證了「學生會挺陳泓旭」、近親繁殖等的接班印象。甚至少見的在PTT NTU版引起推爆的呼籲陳出面說明的文章

陳泓旭針對放置文宣於學生會辦之道歉文

雖然選委會沒有針對此事作出處分,但接著十幾個小時,雙方就針對此一事件進行澄清與匿名攻擊,整個輿論越發沸騰,風向也倒向支持周維理一邊,沒想到在5/25晚間,選舉前夕,在PTT又爆出創傷這次選舉形象和周維理聲勢的事件:選監不中立。基本上就是有支持陳泓旭的支持者,混入周維理的競選FB群組「學舍」:並發現選監徐連毅、和支持發文質疑過陳泓旭的幾名學生代表,都在裡面,藉此質疑選舉監察不中立

隨後又引發一連串的質疑砲火、輿論再次沸騰,本人最後也辭職學生代表做收,這起事件最後止於選委會的不處分書周也被認為無需處分,且當時的法規也無規定選監委員應中立,或實際說明何為中立作為。然而,就在選舉當天,事情並未結束,原本許多人都預期因為眾多黑函和攻擊,本次選舉投票率應該會是數年來較高的一次;但是,由於技術問題,選委會於當天早上宣布選舉直接延期一週,而在5/26日的表定投票日當晚(已宣布延期),又有分身帳號在PTT爆料,選委會主委蘇柏綸在最早的周維理酷卡事件時,嘗試和身分不明的人討論和開脫,再次質疑連行政機關都在選舉過程不中立。

在5月26日當日,被延期選舉與多次爆料激起的輿論沸騰來到最高點,讓本次選舉成為大家相互討論的話題。在當天下午,參選雙方陣營密切溝通,獲得了彼此都沒有發動匿名黑函的保證後,決議雙雙退選,因為兩位候選人都相當疲憊,也認為這種選法已經實質上傷害了台大校園自治(雙方陣營討論時本人在活大238)。所以,在當晚,雙方同時宣布退選,又點燃另一波新的話題。

但是這場選舉所衍生的種種紛爭,並未因為雙方退選而結束,陳泓旭的競選秘書先是發文指稱有第三方在操控選舉,並認為陳其實不是他們欽點的對象才被搞。接著黑雲又在PTT發文指稱現為台大研究生的吳軒宇就是第三勢力,吳也委託友人於PTT上回應,但是究竟是誰爆料、使用黑函、動機為何,並沒有一個結論,除非當事人願意出來說明,不然這可能永遠成謎。

吳軒宇委託友人發文截圖

此時,選委會針對候選人雙方退選,也發出緊急聲明,選委會認為按照學生自治選舉法規及台灣選罷法,登記確定候選人不得退選,所以延期的選舉仍應如期舉行。

選委會針對雙方退選之公告

6/3日選舉,以652票對上383票選出周維理,然而由於雙方退選及選舉延期影響,投票率和前幾屆並無特別差異,還略有跌幅。但是,這一個多月的紛擾並未因為選舉結果出爐而有所結束。

四、周維理辭職與29屆學生會長補選

在許多的紛紛擾擾之後,許多學生及自治參與者都在等待當選人周維理的聲明,以及他是否會硬著頭皮做下去。據本人了解,在當時周維理及其友人有過激烈的論辯,以及面臨來自PTT版越來越多的質疑但最後其仍發佈近似於「承擔」的聲明,決定留任。當然,此一決定也引發許多人的質疑,甚至有「七哥」出來下指導棋,於是時任學生會副會長、也是陳泓旭的競選總幹事鄭婷尹,就於FB台大學生交流版發出罷免連署文,呼籲學生支持罷免周維理。

「七哥」邱丞正對周維理當時困局的指導文截圖
鄭婷尹之發起罷免文截圖

然而緊接著就進入暑假,相關風波也暫告一段落,直到九月新學期開學後,才有緊湊的罷免行動展開,PTT也有相關文告,要求學生代表狙擊周維理所提出的人事任命案,避免只能罷免到他本人,卻可以讓其內閣持續做完。於是在第一次常會上,其所提出的副會長任命案皆未獲通過。

隨著連署活動日益壯大、鄭婷尹也向選委會提交罷免連署、宣告罷免投票案成立,即將舉行投票;周維理也為了避免遭受罷免表決,私下決議先辭職。在當時,內部評估的投票結果是六四開,有可能遭受罷免,為了避免如此窘況,不如先行離開,於是周維理提出辭呈、罷免案也隨之宣告不成立(本人當時為學生會副秘書長,也有參與到部分討論,但實際情況仍然是當事人最為清楚)。

此時臺大學生會面臨法制上的巨大挑戰,應是創立二十九年來首次由時任學代會議長周安履兼任學生會長,並舉行補選,此時的選舉也是台大學生會成立29屆以來參選會長人數最多的一次,共有12人參選,許多日後具影響力的自治參與者,多半是在這次選舉嶄露頭角。

第29屆學生會補選登記候選人名單一覽

然而,大家仍把焦點放在兩個具影響力的候選人身上,也就是周維理原先要任命的副會長呂姿燕(原28屆學生會幹部),以及俗稱「七哥」的政研所研究生邱丞正,也被認為是前學生會緊密連帶的代表。也因此,以後見之明而言,此次選戰雖然百花齊放,但仍是挑戰者對決衛冕者的選舉

此次選舉雖然不若數個月前的激烈,在PTT也無太多波瀾,但具有實力的挑戰者雙方競爭也是非常激烈,並都不約而同把拉票鎖定在傳統票倉社科院、法學院及文學院上,到當日開票後,呂姿燕以444票擊敗了邱丞正的417票,當選29屆台大學生會長。值得一提的是,爾後產生許多風波的時任工學院學生代表王羿方也私下投入助選呂姿燕,而當選第30屆台大學生會長的時任法學院學生代表林彥廷,則在本次試著遠端投票後,再次進行實體投票,衍生出了電子投票可能有的二次投票疑慮之種種問題的討論

在本次選舉後,打著「修補」為名上台的呂姿燕,迅速任命了內閣並獲通過,在其任內,學生會體制的爭端較未發生,而喧囂一時國北教併校案也因楊泮池校長論文抄襲風波而暫時停止(本人為當時時任併校工作小組召集人),對於學生自治而言,較多的爭議從學生會轉往學代會。

五、2016–17年的學生自治選舉介紹及相關風波:呂姿燕會長時期

在呂姿燕上台後,隨即發生的是補選的候選人之一白淘德向選委會提出對王羿方的檢舉案,之後雖然選委會做出不處分書,但也為下一次的學生自治風波挑起了另一次波瀾。而另值得一提的是,其在公關部長黃永協助下,首次獨自於大型夜店舉辦相關學生活動「開學派對」,廣受參與者好評。

在105–1的學生代表選舉中,也是屬於參選爆炸的局面。社科院、電資院也發生同票須重新選舉的案例,可謂空前絕後的熱門時期

105-1學生代表選舉登記狀況

選後,隨即是時任社科院學生代表吳欣陽的罷免案,而領銜罷免的則是文學院學生代表陳俊臣,其對於吳欣陽參選會長補選及學生代表時期的言論感到不滿,其中社科院學生代表林冠亨、管理學院學生代表陳品等人也於本次罷免案中多次發表意見,形成某種程度的學生代表理念和人情網絡的內戰,本案最後以吳欣陽被罷免做結;但是參與領銜的社科院學生代表曾靖容則因被輿論抨擊也不常出席而辭職。緊接著就是針對上次學代選舉同票進行的學代補選,選舉以紙本進行,順利的結束。

時序進入2017年,學生自治大抵而言並無特別的大事或風波,直至第30屆學生會長選舉開始。會長選舉共有四人參選,除被認為是來勢洶洶的法學院林彥廷外,另有呂姿燕內閣、時任文化部長的黃浩珉,另有黑雲張子龍、文學院學生林宇廷等人。本次選舉也相當有看頭,同時也創下學生會長選舉的幾個模式,至後續兩屆仍被採用

林彥廷做為準備充足的候選人,據了解已經準備達四個月,他採用可攜式大型看板進行校園宣講、密集的班宣、發放衛生紙、並作出高質量的宣傳影片、海報等(在此前僅有王日暄、呂姿燕競選時拍攝過影片,然影片結構及意欲達到的行銷目的大不相同),這些競選手段的綜合使用在台大學生自治是首次出現,使選舉更貼近真實選舉,也讓其他有志參選的候選人陸陸續續跟上,在競選上相當激烈、也充滿趣味。

在本次選舉中,也可以見到世代之間使用社交習慣的整體轉移,本次選舉雖不如前次充滿爭議及攻訐,但仍有多次爭議,如對林彥廷競選經費、以及政黨是否介入之爭議;以及對黃浩珉是否有特定宗教勢力協助等質疑;然而,這些爭議都未達到選委會介入之程度。但是,本次選舉除了在PTT版的一篇討論有引起少量波瀾外,大多數的競選風波多在FB的匿名粉絲專頁上發出,如黑特台大、PS speak out等,或是直接在NTU台大學生交流版等社團進行。簡而言之,隨著PTT頻繁使用人次逐漸變少,選舉的行銷及重點宣傳大都發生在FB及IG上,要像29屆選舉時在PTT爆料掀起波瀾,恐怕也是越來越難以見到。

本次選舉同時也選出林彥廷時期的學生代表,也有多人參選。最後,由於新穎的選舉手法,本次投票率較高,社科院學生代表林意庭也創上單記制下的新高票。而學生會長則以林彥廷1253票勝過黃浩珉的752票,以501票的差距獲勝,其餘候選人約獲得一百多票。

六、2017–18年的學生自治選舉介紹及相關風波:林彥廷會長時期

林彥廷當選會長後,台大隨即迎來校長遴選,以及後續引發的校長遴選爭議;由於時任校長楊泮池深陷論文抄襲爭議,宣布不再續任,也讓各方學系院大老摩拳擦掌,準備角逐台大校長。

在2017下半年,學生自治較為爭議性的事件,就是「王老闆」事件,以下敘述:在迎來106–1的學生自治選舉時,學代會官方粉專PO幫時任議長,工學院學生代表王羿方祝賀生日的貼文,引起議論。接著進入選舉期,首先發生吳欣陽同時幫高達12個學生代表候選人匯款保證金的事情,遭舉發後,PTT帳號為rice2者於12中旬至選前,連續發出四篇文,討論幫多人匯款祝壽事件添購設備、統籌分配款及至中國交流等文章,引起PTT熱烈討論,為學生代表選舉注入話題性,然而主要的爭議及爭執仍大多數在FB發生,PTT文章雖然多次被推爆,但實際上其宣稱的「同夥」名單對於實際選情仍無太大的影響。

rice2之後也被王羿方等人發現、並揭露其身分是時任文學院學生代表周允梵,也引起是否又是某個程度的學生代表內戰的延續;然而選前一晚,時任議長王羿方也坦然發文回擊,又引發PTT及FB的一陣討論,此事件也讓王羿方於成大的風波及「王老闆」之名聲於台大學生自治圈內遠播。

隨後的選舉結果,也相當程度地反映了此次的爭議事件之影響,本次選舉結果有兩個看點,其一是爭議事件的中心人物王羿方在同額或不足額選制中,以正反決情況下被27票贊成、217票反對的狀況下未能持續當選學生代表;其二是法律學院有超過15%的投票率,原因是爭議人物黑雲的參選,以及在法學院人氣相當高的黃脩閔候選人以密集拉票的方式,催出法學院的高投票率。

在2017年,台大校內也爆發了相當具爭議性的中國新歌聲事件,肇因於中資企業在立委協助下可以任意租借台大操場草皮,並造成跑道及操場的損壞,也剝奪學生使用的權益,引發學生會、學代會聯手的反彈,以及多個獨派團體的聲援;在抗議事件中,也發生統促黨成員持甩棍攻擊台大學生、神秘粉紅哥穿梭校園,但警方遲未出現等爭議。此事件也促成後續校園體育場地借用的改善、以及校警維安系統的檢討。

隨後的2018年,迎來的是在校內產生爭議的新五四運動,也讓台大學生自治在近年來首度正面衝撞校方;隨後是第31屆學生會長選舉,在本次選舉中,出現了較為嚴重的選舉瑕疵,也讓人開始省思電子投票的持續使用之意義。本次選舉較無黑函及選舉攻擊等的爭議,但四位候選人都相當有趣,分述如下:普遍認為較具競爭力的是時任學生會會長秘書的吳奕柔,以及具有宗教背景、並參與多個社團、也是時任生科院學生代表之生科所的江昱霆;另二位候選人是具話題性的陳逸、及時任生農學院學生代表、亦曾任中國國民黨青年團團長的劉昱佑。

106-2臺大學生自治選舉宣傳海報

本次的學生會長選舉以House of NTU為名,相當有趣,也引起台大學生自治參與者討論。

然而,雖然選舉過程模式已經延續第30屆的標準,以宣講、輔宣品和班宣等密集地面戰為主,但是在投票時卻發生無法投票、部分持新版綠色學生證無法驗證等狀況,以至於多個票點必須延期至隔日投票、許多學生代表選舉也必須補選,在事後的補救派票作業中又傳出手持裝置無法投票等爭議,另外亦有管理學院學生代表陳品公開直播遠距投票等事件,使本次選舉的正當性、和電子投票系統受到質疑。

選委會針對直播遠距投票之譴責聲明

然而,即使如此,本次選舉投票率來到數年來的新高,逼近11%、法律學院更是逼近20%,由吳奕柔以1326票勝過江昱霆的939票,成功勝選。其餘候選人大致為四百多票。社科院學代參選人謝馥暄得票亦刷新近年來學生代表單記制得票數新高。事後選委會產出了一份電子投票之檢討報告,為近五年第一次的官方檢討報告。隨後,台大學生自治進入較為冷靜、平和的時期。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應風光卸任的時任會長林彥廷,因台大知識王這一大型活動產生諸多問題,因將近兩千人參與,超過原先活動規劃預期,另包含參賽久候、設備出事、網路失速、疑似事先洩題等爭議,使其受到部分的批評,最終以退費做收;還好其以堪稱較為成功的放牛節活動,劃下會長任期之句點。

七、2018–19年的學生自治選舉介紹及相關風波:吳奕柔會長時期

在2018年的107–1學生代表選舉,首次迎來了學生自治近年熱門後的冷清,許多學院都不足額參選,投票率也僅社科院突破10%,其餘皆為個位數。然而校內在進行的是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不受教育部聘任之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時任學生會長吳奕柔以堅守法治及程序之名,要求重啟遴選,立場相當鮮明。相較前任林彥廷會長雖也踩在堅守程序之立場,但反對或支持之立場則較不鮮明。

在吳奕柔會長任內,較多的學生自治爭議發生在學代會,許多立場較傾向學生會之學生代表,與少數之較敵視、或說是較為嚴厲之學生代表時常發生議案審理、處理程序立場不同之爭執。我必須在此老實說,由於此時我已快離校,也有從事全職工作,因此較不關注校園內部事務,所以所知不多,可能有賴於其他人協助補充、完成。

此外,在2019年開始,管中閔校長上任,其較持保守派校務立場,也讓學生會與校方於各級校務會議之衝突較常發生,即使如此,吳奕柔治下的學生會仍陸續推動和完成許多政策,其政見達成率趨近於九成,為近年學生會最高

緊接著就是107–2的學生自治選舉,也是第32屆台大學生會長選舉。本次選舉雖不及29屆有諸多爭議,但是是繼較為平和的31屆後又一次的風波性選舉。本次選舉是29屆後又一次僅兩人參選會長的選舉,為時任學生會祕書梁聖宇及文學院學生代表、學代會議長凃峻清。本次選舉大致上分成數個爭議事件,首先是身分之爭,由於梁聖宇為首次非台灣(本島、中華民國)國籍參選台大學生會長者,其發文多次指出可能會被針對,但綜觀其貼文留言、PTT、Dcard及FB,較無發現有針對其身分做文章者;其次為江宜樺講座事件的舉辦責任之爭議,也是本場選舉中梁聖宇最受爭議之議題。

江宜樺講座事件為政治系系學會舉辦之講座,邀請時任行政院長,也是在318學運時期下令鎮暴行政院事件參與者的主要命令者,被部分參與者視為國家暴力行使的首謀之一。本次講座舉辦後以抗議者湧入、中斷講座做收。然對於本次講座的檢討分成理性溝通支持者,以及權力不對等者兩套說法,前者認為政治系係提供一平台,讓江宜樺可以有機會說明他的決策過程,並讓抗議者在其中理性對話;反對者認為平台說忽視江及抗議者在權力、發聲權上的不對等,也不認為此種對話可以在這種設計下達成,根本不應該給予其表現機會。

凃峻清及其支持者、法學院學生會長童昱文為後者說法支持者,梁聖宇及其政治系同學支持者則多支持前種看法。雙方交鋒的戰場多半在匿名版PS speak out上,以及FB的NTU社團,或是彼此發文。本次選舉仍繼承班宣、宣講、發放衛生紙等作法,也有行銷目的明顯之競選影片之發布。在選前則爆出梁聖宇團隊盜用凃峻清團隊拍攝之照片事件、以及學生會外務部向國際生宿舍發布內容偏向梁聖宇的投票通知信,引起FB上之廣泛討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選舉PTT版上討論極為冷清,僅到投票前一、二日才有相當討論及樂透。相較28、29屆的選情,PTT影響力可說是為零

本次選舉於5月28日舉行,當日電子投票系統又發生狀況,時任選委會判斷是肇因於網路系統的問題,導致投票斷斷續續,造成熱門投票點大排長龍,平均要花15–30分鐘排隊才能投到票。本次的學生代表參選狀況也較為冷清,種種原因導致投票率為7%左右,然而法學院在多名法學院重要人物的動員下,仍有近20%的投票率、重要傳統票倉社科院也有13%左右。選舉結果以凃峻清獲得1398票,打敗梁聖宇之730票,勝出成為第32屆台大學生會長。

八、暫時的終章:四年的旅程

隨著凃峻清以一定差距當選,自29屆以降的以進步主義價值為選戰議題主軸、和30屆以降的選舉模式,被證實在校內自治選舉仍有一定的吸引力和影響。或許之後幾屆的會長選舉,仍會以主戰場在FB及IG上空戰、宣講和輔宣品地面戰、掌握法社兩院組織戰、尤其是法學院的方式進行,特別注意的是,近三屆選上的會長都受到法律系系學會長及社法學院的主要網絡頭人的支持。

凃內閣也仍如吳奕柔內閣一樣以學生會圈內人、社法學院網絡為主,學生會目前的多元院系部長來源,仍以林彥廷內閣較為明顯,至本文截稿時,凃任期內發生較為爭議的事件是抨擊前兩任學生會預算開支可能過高,使其僅有四位數的餘款;並引發前任學生會福利部長蔡庭熏高調反擊其曾為審議預算學代等後續討論。學生會是否應負有對下一屆負責的責任?或應該大破大立耗費立功?然而,後續筆者也發現凃混淆暑假特別預算與一般預算,以致其發文可能有部分錯誤,應為數萬元、且還有其他餘款等。

爬梳了一段不算短,但也不算長的學生自治簡史,內心頗有感慨,時間真的是一下子就過去、記憶也不如以往清晰,許多事情也是靠著詢問朋友、和翻閱檔案及歷史文章才得以想起。回顧這幾年的自治史,從旁觀者、到當事人、再成為旁觀者,台大學生自治從較為平順的圈內人互推、禮讓,一下子到充滿爭議、至今仍有許多疑團待解的激烈選戰,再到選戰革新、自治熱年,有時候幾乎每個月都有爭議事件和風波,最後又是一個循環的結束,再次趨於較為平順的路線及可依循的模式。而這幾年的風波,也留下了寶貴的經驗,無論是自治法制的強化、或是許多慣例的驗證或打破,但也留下許多待後人解決的難題。

許許多多至今還會連絡、給予我許多幫助、甚至是從往過密、稱兄道弟的友人,都是從學生自治的場域中認識;有些甚至是不打不相識,而當初吵的不可開交的一些事情,現在回顧都覺得是小事,也為當時仍會為此動怒、有情緒的自己感到好氣又好笑。無論如何,隨著準時脫離大學生涯、成為社會所菸酒生,這些事務終將遠離(我可不想為了玩自治延畢、或是反過來),但仍有些資料的整理,和對學生自治的想法,可以供日後的參與者思考及參量,詳見下一章。

第二篇:從1989到2019:三十年了,學生自治怎麼走?

本篇進入到較為正式、但仍相當以個人經驗出發的部分,我會透過在撰寫本文時順手整理的資料和數據,來討論近年的學生自治選舉制度、法制體系,並給予我個人一點小小的感想及建議。

一、從投票率整理看近年學生自治的發展:2013–19

一般在校園內和學生自治者討論時,會有一種普遍流傳的說法、或說是傳說,在太陽花學運後,學生自治和異議性社團的參與熱潮有出現過短暫的高潮,之後日益退潮。另外,如果該次選舉相當激烈、或是有重大爭議事件時,也通常會有較高的投票率。以下是透過PTT、選委會FB粉專整理的自26屆會長選舉以降的歷屆選舉投票率,同時,我也列出投票率較高、較具指標性的社科院、法學院,順便討論一下這兩院的投票是否真的和「大局」有關。

2013-19臺大學生自治投票率整理

*學代選舉全校投票率以各院投票率總和除以有選舉之學院數計算、以上資料整理自PTT、臺大選委會FB粉專

表格可能較無法看的出來相關的變化,也因此我另製作一張圖表給大家參考:

101-2~107-2 投票率圖示

首先,整體而言學生自治的投票率大約落在5–10%之間,但若以台大大學部加研究生的學生約三萬人的總數而言,每次投票仍有兩三千人參與,也算不差(因為學生會選舉主要也是大學部在參與)。有關代議制度的正當性不是本篇要討論的重點,但基本來說,我們不會因為投票率的低落,就稱此代議制度沒有正當性。另外,從趨勢線中可以看的出來,台大學生自治的投票率,在近七年是微幅提升的,並沒有因為太陽花學運後激情退去,有突然的減幅或逐漸下降,反而是微幅上升的。然而,太陽花學運後的第28屆學生會長選舉(102–2),相較前次的學生會長與學生代表選舉,仍有相當的增長,但這也和當年有爭議人物陳乙棋出來參選有關,是否歸因到太陽花學運後的激情、以及林飛帆等人的站台與支持,有待其他人的考證。

隨後數次的學生自治選舉,投票率大多維持在5%上下,爭議性最大的29屆學生會長選舉,因為雙方退選、又延後一周,導致投票率並未如預期的因為激烈選戰衝出。投票率的提升要到30屆學生會長選舉,由於引入新的選舉模式和精緻且龐大的校園線上線下宣傳,才逐漸提升;而31屆的選舉在激烈競爭、以及管中閔校長遴選風波下,有催出比太陽花學運後更高的投票率,也是有資料考證的近年學生自治選舉,最高的一次

下張圖來看「傳統票倉」的社法兩學院投票率與整體投票率的關係:

全校投票率與社法學院投票率之關係

從上圖可以發現,普遍而言法學院投票率略高於社科院。而社法兩院的投票率幾乎和整體投票率的變化線相符,筆者用簡單迴歸分析後,發現其相關係數約為0.46,屬傳統社科研究之中度相關性;也因此,對於台大學生自治來說,比全校平均較高投票率的兩院一直以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兩院也在太陽花學運後衝出近年來最高的投票率,達16%(社科院)及25.7%(法學院);而在105–2、106–2兩次選舉中,由於主要候選人都是法學院有名之人物,也因此法學院投票率也都逼近兩成。而整體投票率也有提升,若非相關投票技術問題,可能會有更高的投票率。

總體來說,以投票率觀之,學生自治之參與和投票率並未隨著太陽花學運遠去及時間過去而下降,而是微幅增長。重大爭議事件或許有助於提高投票率,但激烈的選舉和嶄新且深入拜訪的選舉模式,也有助於投票率的提高。而社法學院,就目前觀之,仍是相當重要的學生自治選舉票倉,且其投票率也確實會影響整體投票率。

二、電子投票利弊之解析與建議

電子投票是近年臺大學生自治選舉中被使用、也頻繁出現狀況的系統。一般而言,電子投票系統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學生身分認證(讀卡機)、第二部分是透過學生身分的認證,使用平板派票及投票。電子投票因為毋須大量人力協助開票、也不用大量紙張影印選票,相較起來環保及省時。

然而,自102–2選舉首次使用電子投票,即有出現電子投票的瑕疵,接著數年的選舉,都有相關的電子投票失誤,包含票點線路及設備尚未鋪設完全或測試失敗導致的投票延後、或是中斷、整個選舉後延等等。我蒐集了選委會公告的相關圖檔置於下方,或許可窺見這些失誤之頻繁。

104–1學生代表選舉與104–2學生會長及學生代表選舉之失誤公告
104–1學生代表選舉與104–2學生會長及學生代表選舉之失誤公告
105–1學生代表選舉與106–1學生代表選舉之失誤公告
105–1學生代表選舉與106–1學生代表選舉之失誤公告
105–2學生會長及學生代表選舉之失誤公告
106–2學生會長及學生代表選舉
106–2學生會長及學生代表選舉
107–1學生代表選舉之失誤公告
107–2學生自治選舉之失誤公告
107–2學生自治選舉之失誤公告

從104–1的學生自治選舉開始至今年五月的107–2,總共八場的學生自治選舉,「每一次」都有發生電子投票系統因技術問題的延後開始投票或中斷、延期等情事,其中有包含認證機的問題、也有平板直接斷線等,種種的情事都影響了投票人次以及學生的投票權益。綜觀這些失誤產生的原因,除了相容性、程式設計、硬體等可事前或事後檢討解決之軟硬體問題,亦有行政人力、外力因素(如校園網路、天候不佳等)。

但是如果以此種種的瑕疵(有些不算瑕疵,而是很直接的失誤)來否定電子投票過去數年累積起來的經驗和發展,倒也可不必,原因是在於投票人身分認證上的問題。由於學生自治選舉為求正當性,基本上只要持有台大學籍者,就應可投票,這也才符合全校學生都為台大學生會會員的要求。同時,又避免選務人員可能透過輸入他人學號查詢或派票、造成代為投票等嘗試、也避免退休學者可持學生證投票,即時且更新至最新狀態的身分驗證仍有其必要性。

如果以本人擔任過台灣本地選舉的經驗,投票人要持身分證,在細到投票所選舉人名冊上核對後,即可發予選票,各投票所選舉人名冊雖然在投票前數周即印製完成,地方選委會與戶政單位仍會在投票日當日補送這期間遷出戶籍或死亡等投票人名冊以供更新、查驗;然而,校方不願意直接提供選委會臺大學生的完整名冊,只願意給予電子存取權或讀卡機進入後台,是一個在投票身分驗證上相較麻煩的問題。如果要求投票學生去申請在學證明或是持蓋章後學生證以茲證明,又會有恐讓人生感麻煩而降低投票意願的可能。

但如果要改成像政大、輔大等學校的線上投票系統,輸入學號及密碼可投票,雖然會避免許多可能的失誤,但就無法保證投票的匿名性與真實性,政大之前亦有傳出過候選人至男生宿舍內拉票,並讓學生在其面前點開投票網頁投票之案例,可能影響投票的無記名原則等,造成比現行電子投票更大的正當性危機。

在考量選委會人力及專業度有限的框架下,為確保投票正當性及避免重複投票,以及基本的之無記名及公平等原則,同時也能查驗學生身分,又考慮到電子投票系統的失誤次數、不可預見之外力因素干擾,本人對之後的學生自治選舉方向做出兩種不同的方式建議,基本上,除了身分驗證的方式不同外,我認為至少在投票部分「仍應採取紙本投票」,直至校園網路及排除外力因素的技術及設備足夠進步為止。除了投票模式外,我也認為對於選務人員、溝通管道等都應該持續做出改進及改良。

第一種即為在32屆學生會長選舉中採用的電子認證、紙本投票,也是最早的電子投票系統雛形。經過讀卡機電子認證學生身分後,再派予蓋上投票章的選票,紙本投票及開票,但這種模式仍會有技術上的失誤可能。第二種為筆者認為現行較為可行的,即為電子選舉人名冊,可以使用共編文件、GOOGLE表單等形式處理,於投票前一周等時限前、事先匯入在籍學生及排除已遠端投票者,在於投票時以學生證搜尋該人,即可確認身分、亦可避免重複投票,之後再一樣使用紙本投票。後者必須要向教務處取得學生身分之名冊,但僅需仍在籍學生之系級、姓名及學號,並非重要隱私資料。而隨著許多具有電子投票創始、開發及至少舉辦過四、五次選舉的選舉委員、開源社同學畢業,在未有相對良好的傳承下,對應處理電子投票系統的設計及維護之人力也會逐漸短缺,除身分驗證外,較為複雜、且須高度保密及無記名之實際投票,目前看起來仍應以紙本為優先。

同時,選務人員的招募應該以有經驗者為優先,確保選舉庶務的一致性及可預測性。選舉舉辦時程規畫必須於半年前即準備好,系統測試、穩定等工程至少前一個月即須完成,才能有足夠多的應對時間。如果仍要使用驗證卡機台,應和教務處借用至少一倍的驗證卡機台,以供不時之需及應急之用。另外,選委會也可以考慮委請公關部,和中華電信等電信業者合作,或購買二日到三日的高流量方案,提供穩定的網路及支援(相關預算大約萬元上下,並不會到學生會會產負擔不起)。

在投票當日,所有票點都應該要有選監或選委支援,所有選務人員(特別是全天班者)都應保持手機暢通。而按一般行政流程,當日至多只能有三個群組,不宜過多:第一為內部行政決策人員(選舉委員及選舉監察委員、各票點巡迴督導員等),處理突發狀況決策、應變措施、時程拿捏等;第二為決策人員及外部工程師之群組,僅應由一授權之對口發言,但所有人都應加入,此群組僅處理技術層面事務,工程師應全程待命;第三為公布群組、又可稱大群,僅讓決策人員、各票點工作人員及選務人員加入,該群組僅做狀況回報、以及全體都應遵守之事項公告,不討論事務、不決策事務。至於個別票點狀況回報後的處理,則是應一律讓選委使用電話通話對現場選務人員指揮及進行。

總之,在民主政體中,選舉本來就是權力交接(就算只有很小的權力)相當重要的過程,其正當性總不能每次都受到質疑。進行一次的選舉也要耗費大量的預算、人力心力,如果要在延期或重來,都是再一次的折磨。考量到學生仍是屬於無法全職投入的身分、我們台大學生會也沒有專職的選舉官僚,在電子投票仍未有重要突破或設備進步前,電子投票系統仍應僅限於身分驗證上。此外,在事先規劃、系統開發及驗證、人力招募上,都應該要將時間拉長,在半年前即啟動此工程,唯有完整的事先規畫和反覆測試驗證,才能避免突發狀況或外力干擾。

三、橋梁還是工會?二分之謬誤,兼談學生自治體制之改造

每次到了選舉,大家總是會對學生會的定位展開爭執,特別是學生會究竟應該要當橋梁還是工會?看到這種二分法,許多參與過學生自治的朋友必然會輕輕地微笑。在現行的大學自治框架下,學生會實際上的權力相當小,既無法強制收取會費,也沒有分配學生社團經費的權力,在各級校務會議上,不是沒有代表、就是僅有一兩席、至多一成的代表席次,實質上無法透過學生會的存在,高度影響學生、改變校方決策。

席次那麼少,啊就是爭取不到啊!

學生會不應該限在工會式的權益爭取、或是橋梁式的溝通協調這種二分的框架,學生會作為沒有太多利益考量、兼具理念性質的學生代表團體,應該要有更務實的做法。換言之,這兩種制度邏輯並不衝突並可內存,即是「分工式」的學生會。

現行的學生會制度,有大量的部會、幹部和部員,每屆學生會大多可在150人至250人之間,這種規模的組織,本來就應該有細緻的分工模式。福利部主攻學權、與會長一同在現行體制內外發表倡議、爭取其他學生代表連署和教授支持,推動權益型議案;其他部會則是舉辦活動、講座、培力、報導等等,並將複雜的校務資訊傳遞給學生。當然,時不時也可以有激烈的衝突和抗爭,這和學生會本來在進行的事就不違背,不過過往學生會其實都缺乏對各院系學生會的連結,若之後的學生會,可以定期與院系學生會召開會議、甚至是形成一個慣例或溝通的平台,會更有效的凝聚、統合學生的力量和聲音。

在體制上,根據對羅文嘉及范雲的訪談,最早的三權分立是某種示範式的設計,目的是希望台大學生會作為一個榜樣,給外部的社會證明直選的可行性;時過境遷,學生的力量是否需要內耗在這裡,可以再思量。制度本身會形塑人的行為和思考事情的方式,學生代表除了議長和各委員會主席之外,大多僅對學生會,並無法在校級層面發揮作用,甚至也很少出席一般常會。更甚之,台大學生代表大會的監督力量僅有人事權及最重要的預算權,但因為學生會預算量體少、活動也大多僅是庶務開支、且很常依據往例執行(如上下學期各一場大型活動、數場講座、兩次選舉等等就佔去絕大部分的開銷),所以在所謂的監督權上,也時常流於形式,或迫於情勢、時間壓力等因素,最後草草通過,這種狀況恐怕也不是健康的公共事務討論及處理的型態

那麼,怎麼樣才是較好的學生會體制呢?筆者認為可以考慮採學生政黨和內閣制,乍聽之下好像很荒謬,但其實施行起來成本並沒有較現行體制更耗時、更耗錢。

首先,學代選舉不分區在數年前就有人提過,而筆者在任學代時,提出了新設置《國立臺灣大學生會行政委員會組織法》、《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社團事務委員會組織法》、《國立臺灣大學生會學生政治團體法》;修正《法院法》、《選罷法》等設置修正五個法規,統稱「政黨政治法案」的構思(可見連結)。在當時,也有針對是否違憲、是否造成過多成本等疑慮進行討論,惟種種因素,在當時未獲通過,最終未能實行。

若之後可持續推行,先實施學生政黨及不分區選舉,一定時間後,在學代會及學生會皆有黨派運作慣習之下,再行修憲讓學生會長由學代會最大學生政黨黨魁擔任,並任命不限同黨的學生代表為閣員,再公開召募部員、並任命應獨立運作的選委會及社團委員會(管理學生政黨的學生會組織)成員,就使得監督機制仍存,但是對立且充滿形式監督的現行機制可受到高度調整。對於這種體制是否真的更適合台大,筆者不敢掛保證推薦,但總是一個可以嘗試去調整、試驗的方向。

畢竟,現行充滿對立之三權分立式學生政體,將太多的學生自治參與者的精力耗於其中,如果可以調整為有學生政黨及內閣制的學生政體,可能可以在不失內部監督時,更有效的凝聚學生的力量。同時,我認為台大學生會作為全國學生自治最有聲量、最有動能的翹楚,是否能有在學生自治直選三十年後再走出一條新路?值得期盼有後人能持續接上這塊討論、甚至嘗試推行之。

有人要來接棒嗎?

第三篇、本文之總結

雜文行筆至此,不僅再次感慨時光飛逝,也想到從28屆到32屆學生會之演變,自己也算在其中度過一小段歷程、扮上一小塊演出,不免也莞爾,除了介紹這幾年的自治發展、體制建議等等,這段文字也某個程度代表自己的一部分青春,也算是一小段簡單的回憶錄。

我到底花那麼多時間寫這些東西幹嘛?

學生自治到底目的為何?它是否凌駕在所有社團之上?它要走向哪裡?這些大哉問,筆者自己紓發性的感想如下:最早學生自治就是假命題,因為當時的學生會只是某種樣板,並確實是配合黨國負責監督學生的打手組織。在解嚴前後,在黨國退出校園的風潮中強調教授治校的自由主義、進步主義之邏輯下,被認為有必要和學生分享治校權力;但到了現在,我們發現所謂的分享治校權力,仍是樣板和笑話,給你一兩成的席次,事實上並未能改變校園權力結構,所以不管學生會長多進步、喊話多大聲,這個體制本質上要改變仍要仰賴師長或行政人員的臉色。

學生自治?

在這一方面,在現行制度不變之下,短中期內,學生會應該要在制度上成為真正學生內部治理的組織,包含進行真正的法人化、爭取分配社團經費由學生會來分配、並將宿舍自治功能納入旗下、建立統合系院學生會的平台或制度化的溝通方式(如依照組織法成立新的常態性的行政委員會)。同時,盡可能持續爭取對學生友善的教授,這種拉票和公關工作不可少,激進化的抗議也並無不可,只要有利於學權發展、校方退讓都可。

在中長期內,讓學生會費成為強制收取、並讓學生、行政人員和教授在校務會議及各會議都有相對應的比例(個人是認為學生要有1/3–1/4的席次才有影響力),是可以在制度面上、呼籲立委修法或校方讓步的重要議程,惟有在權力及財政結構面上進行調整,學生自治和學生治校才有落實的可能,也希望能看到那天的到來,並更期待所有自治圈的參與者無論何時都能持續為此努力。

還記得最一開始提到的趙公嗎?他其實到後來完全沒有參與學生自治,而是沉溺在學術之中,現正於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交換深造中。
最後還是希望學生會能夠有財源,發大財

20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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