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戶政編釘及地址解析 III (追加篇)

[日常生活研究#3]

Khalid al-Hazmi
8 min readJul 6, 2019

(續前兩回,全文約2450字)

原本只打算寫兩篇的,事實上前兩篇也已將絕大多數的編址狀況介紹完畢,不過後來在看了網路上其他人的文章以後,覺得還可以再多寫點實用性的介紹,故這一回主要會聚焦在前兩回裡沒提到的小知識,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應用範圍。

首先是關於「正確地址」的寫法(這裡的「正確」是指有強迫症的那種),常接觸行政業務的人可能會發現,即便是政府機關發出的文件,在地址上的書寫方式也會有著些微不同,但無論是何種方式,鄰別皆不會有「第」字,這是因為當初在設計資料輸出的時候沒有考慮完整而造成的。

各種情況下地址的寫法:
最正式: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第2鄰 正興街10巷5號 (中間不空格也可以)
戶政機關(1):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002鄰正興街10巷5號 (鄰別格式化輸出)
戶政機關(2):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2鄰正興街10巷5號 (鄰別無格式化輸出)
最簡寫:桃園市龜山區正興街10巷5號

基本上最簡寫的方式已可適用於絕大部分的情況,不過還是要注意,縣市別跟行政區一定得寫,因為現行的淺規則是同一行政區內不得有同字/同音路名,寫上這兩項即代表此地址不會與其他地址衝突,如果收件地址只寫中正路27號,這封信花兩年也寄不到。
(註:全台368行政區中,中正路不計分段共164條,含分段296條,為全台重複最高)

之所以說同一行政區內道路互相獨立命名是淺規則,原因在於地址編釘屬於各縣市的業務,而非中央統整管轄(參考法條:〇〇〇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所以才會出現專屬於桃園市的三分支編址,此外,不只是地址的編釘,就連道路的定義都會有所不同,例如以街的定義來說,台北市是道寬介於8~15m之間、桃園市是6~12m、台南市則是8~12m。

在建物的預留編碼中,各縣市也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新北市是每3~5m預留一號(非附號)、台南市是4~5m、台北市是6m,也有完全不設限的,像彰化縣就是一例,另外在前兩回中提到的「附號」,是大多數縣市規定的稱呼,但在台北市的標準中被稱為「支號」。

雖然各縣市完全自訂編釘標準有些不妥,但我還是得說,台灣戶政編址的精細度絕對有全球前三,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能夠做到24小時內貨運到府/到店的原因,如果你曾經向國外賣家買過商品(尤其是中東及非洲一帶),試著花十分鐘調查看看當地的地址是如何編的,你就會很慶幸此生是生在台灣,而不是在一些連絕對地址都沒有的國度。

再來提一些日常生活中會用到的技巧:地址的英文轉寫。

在購買外國商品或是申請國際文件時,通常會被要求提供該地址的英文轉寫,但許多人在轉寫過程中,會誤用偏誤的寫法,或是漏寫了其中一部分,這也無可厚非,畢竟台灣不是英語系國家,且政府也曾經製發過拼寫錯誤的標示牌,若是民眾直接參考標示牌上的翻譯書寫,就會無意間誤用錯誤寫法。

拼寫偏誤/錯誤的道路標示牌 (2018年8月中旬攝於台南市永康區,其中右圖錯誤路牌已於同年10月被更換)

對此,台灣郵政也在近年提供了地址翻譯的服務(參考: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7),可以與以下的介紹相輔使用,首先以常見的地址舉例,台北101大樓的完整地址是:
— 台北市信義區西村里第8鄰 信義路五段7號

其英文地址轉寫為:
— No. 7, Section 5, ShinYi Road, 8th Neighborhood, ShiTsuen Village, ShinYi District, Taipei City

以上為完整寫法,可以進一步簡寫為:
— No. 7, Sec. 5, ShinYi Rd., (Neighborhood 8, ShiTsuen Vil.,) ShinYi Dist., Taipei City
(註:括號內的資訊通常省略)

關於道路名稱的直譯轉寫,台灣常用拼音共有四式(通用﹑威妥瑪式﹑國音二式與漢語),日常中可以交互使用,並不會有太大問題,字首的大小寫也不會造成影響,故在此例中ShiTsuen與Shitsuen兩種寫法皆正確,唯有在特殊情況下,兩字拼音之間需要用分隔符隔開,例如台北市大安區,英文轉寫為Da-an Dist., Taipei City,只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就是縣市別已有固定翻譯,統一採用威妥瑪式拼音,不可誤用。

各行政區分與街道單位之英文轉寫如下
省 → Province / Prov. (1998年省虛級化,現已無作用)
市 → City (含直轄市) | 縣 → County / Coun.
鄉/鎮 → Township / Town. | 村/里 → Village / Vil.
鄰 → Neighborhood (無簡寫,絕大多數情況省略)
大道 → Boulevard / Blvd. | 大街 → Avenue / Ave.
段 → Section / Sec. | 路 → Road / Rd. | 街 → Street / St.
巷 → Lane / Ln. | 弄 → Alley / Aly. | 衖 → Sub-Alley / Sub-Aly.
號 → No. | 樓 → Floor / F.
(註:鄉鎮與村里僅有中文字的區分,在英文裡是同一個意思。)

有些不確定屬於何種單位時,請參考官方提供之翻譯,例如位於高雄市的左營大路,英文轉寫為左營大街(Zuoying Ave.),此外,〇樓之〇沒有制定官方寫法,也是全球僅有的地址編法,沒有國外經驗可參考,故寫成7F-15的格式就可以。

(以下範例省略鄰里)
對於地區型編碼,除非官方有提供另外的翻譯可參考(使用前請先確認該翻譯是否符合邏輯),否則通常是音譯照翻,本人在寫此類地址時有加Area的習慣,但加與不加皆為正確:
— 苗栗縣竹南鎮過埤仔6之1號
— No. 6–1, Guopizai Area, Zhunan Township, Miaoli County

若道路名稱含有序列號時,無論有無跳號(有些路段會跳過四),轉寫時一律以序列方式寫出:
— 新北市新莊區立信五街1號
— No. 1, LiShin 5th St., ShinJuang Dist., New Taipei City

同理,含方向等有意義之道路名也需意譯而非直翻:
—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48號
— No. 48, ShrJeng N. 7th Rd., SiTun Dist., Taichung City

以中文命名之巷弄,中文名稱需寫在單位前,若同時存在中文及數字,則中文在單位前,英文在單位後:
— 彰化縣芳苑鄉芳漢路漢一段106巷臨30號
Temp. No. 30, Ln. 106, Han Sec. 1, Fanghan Rd., Fangyuan Township, Changhua County

含有地域前綴之地址,比照中文命名巷弄書寫:
— 新北市瑞芳區建基路一段弘祥新村1號
HongSiang New Vil. No. 1, Sec. 1, JianJi Rd., RueiFang Dist., New Taipei City

— 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八段長埤236巷18號
— No. 18, ChangPi Ln. 236, Sec. 8, SanShin Rd., SanShin Township, Yilan County

最後是僅有桃園市有的三分支編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533巷3弄1衖1號
No. 1, Sub-Aly. 1, Aly. 3, Ln. 533, JhongFeng Rd., LongTan Dist., Taoyuan City

最後再提供一個生活上的可用技巧,根據個人的經驗,除非是有特殊要求的文件,不然一般在書寫地址時,絕大部分的民眾都僅會寫到行政區,鄰里別會被省略,其餘約10%的民眾中,通常也只會寫到所屬村里(通常是居住於鄉村地區者),會刻意寫出完整地址的人不到0.5%。

故可以利用這點,在簽署任何重要文件時,一併將鄰里也寫上去,或是用其他存在小偏誤的寫法(例如寫改制前的鄰里),以確認該份文件確實是本人所簽署,由於鄰里會隨著城市的規劃而更動,頻繁的話每幾年就會更換一次,而在網路上要查到該地先前的編制,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及技巧,在安全考量的情況下,可以視為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

以上就是關於地址編釘的補充介紹,若有任何疑問,或是我所介紹的有誤,都歡迎留言指正。

--

--

Khalid al-Hazmi

信仰OwO(對,就是OwO)的獨立研究員兼文物收藏者,科大電子系肄業,現年二十歲,熱愛研究老機械與數字類相關,其中又以台灣車牌最為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