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警權】第 5 集 暴力警察

久遠.悠
1 min readJun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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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 245 章《公安條例》第 45 條,只要你嘅行為被定性為喺公安條例下任何一條罪名,警方都可以使用武力。

咁武力可以去到邊?要睇第 46 條,第 1 款話,武力要合理,唔可以大過合理需要嘅程度,譬如對一個手無寸鐵嘅人打致命部位就唔係合理。

不過,喺第3款,如果係合理需要嘅武力,而有人傷亡等等,警方係免疫刑事同民事責任。

意味住,佢可以先打到你殘,打到你死,即使係幾咁唔合理,傷殘嘅係你,打你嗰位最多受法律制裁,但自己就係一世。

第 45 條: http://www.hklii.org/chi/hk/legis/ord/245/s45.html

第 46 條: http://www.hklii.org/chi/hk/legis/ord/245/s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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