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香港電競

Leo To
4 min readAug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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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世上首位專業電競選手其實來自香港嗎?

我在這裡賣個關子,先與大家看看近年電競在本港的發展。

早前政府豪花 3500 萬,舉辦「電競音樂節」。同時,本地出現不同類型的電競相關業務,由「電競bar」、「電競課程」,以至聽聞在籌備中的十八區電競比賽等。

在一片對電競讚好的歡呼聲中,讓我列舉一下關於電競一些較少人知的二三事:

  • 在電競音樂節的表演者中,有一位香港人「劉偉健」。他是電競遊戲 League Of Legends(下稱LOL)的前職業選手 Toyz,2012 年與隊友一同取得該遊戲的世界冠軍。看似衣綿還鄉而出席於本港各項電競活動的他,其實當時代表的,是「政治正確」不能提的台灣隊伍「台北暗殺星 TPA」。
  • 在加入 TPA 之前,Toyz 並無加入任何 LOL 隊伍,因為當時香港並無任何職業隊伍。他依靠在積分排名對戰時在網上直播,賺取廣告收入。
    - 在 TPA 取得 S2 世界冠軍後,Toyz 並無久留,在 2013 年中宣佈「因傷患」退伇,而 TPA 亦在其後不久解散。
  • 其後,他加入由香港人鍾培生成立的 HKES 戰隊(鍾培生在其「自傳」中表示,在成立 HKES 前他經營酒吧生意),但在不久後疑因「被要求打假賽事件」而雙方全面決裂且Toyz 不能解約(簡稱「被雪藏」)。
  • 直至今年,香港政府力推電競。在 7 月初,HKES 終於與 Toyz 正式解約,他亦隨即出現於各電競宣傳活動,當中包括在8月舉行的「電競音樂節」。
  • HKES 的班主鍾培生,在報章刊登全版聲明,指政府在「電競音樂節」的招標不公,被主辦方林建岳入稟控告誹謗。

以上各項獨立來看的話,可能只是「勞資糾紛」或者「一位職業選手的沒落」。但放在一起,就不難看出各種利益關係:

  • 如果政府不是在今年大力推動電競,Toyz 會突然能夠在「電競音樂節」前夕突然解決拖拉近兩年的合約糾紛嗎?「電競音樂節」的中標者與落選者,又會因為利益問題而公開互相譴責嗎?
  • 而說到「電競bar」,又是不是一班俊男美女在「飲酒扔標」時,順道像觀賞美女跳舞般欣賞選手對戰?還是有點像二十年前的「酒廊卡啦OK」,有意上台表演之士可以即席進行對戰?

回到電競本身,作為「運動」類別,亞洲人雖然在體格或體力上一般不如歐美或非洲選手,但反而在電子遊戲上,亞洲選手普遍反應較佳,難怪中國及韓國的電競發展一日千里。

因此,香港發展電競項目,是個非常好的方向。而且,在人才選拔方面,大部份具有電競成份的遊戲,均有其績分或等級機制,因此世界各地的職業遊戲選手,都可以在遊戲本身被發掘。

以我有參與的遊戲LOL為例,遊戲內便有「積分對戰」,只要取得鑽石級,成為精英玩家,就不難被戰隊相中(可惜即使本人每晚花數小時對戰,最高亦只獲銀牌)。

與其他運動一樣,運動員均需要花大量時間練習,而且在隊際項目,更非常講究戰述運用。

所以如果政府希望在香港發展電競,我認為首先可以在不同的遊戲中發掘人才,並組成職業戰隊參加各項比賽。在取得一定成績後,向遊戲廠商洽商,在本港設專屬伺服器並授權舉辦聯賽,同時吸引贊助商。如果本地隊伍能於世界賽取得佳績,自然會吸引更多人在各種形式上參與電競活動,而這正是韓國近年的電競成功模式。

再者,如果以舉辦一次「電競節」的資金用於成立戰隊、引入外援選手及專業領隊教練、甚至與廠商共同發展新的電競項目(舉個例,最近大受歡迎的 Switch 遊戲 Splatoon 2 就是一個具潛質發展電競的遊戲),並支持本地遊戲產業推廣至全世界,我相信會比單次舉辦一項大型活動有效得多。而各方有志進入電競行業之士,我亦建議多接觸甚至參與遊戲,了解遊戲玩法及電競圈的生態。

最後,文首提及那位「世上首位專業電競選手」的名字是 Dennis Fong 方鏞欽。於香港出生的他,以遊戲 DOOM 及 Quake 聞名,並於 1997 年被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認證為「First professional videogamer」。他的遊戲代號 Thresh,亦在 LOL 中成為向他致敬的角色「瑟雷西」(圖片左下角之角色)。

附註:

  • 本文曾刊於 e-zone,上文為未經編輯修改之原文。稿件版權屬經濟日報集團所有,未經許可不得用於任何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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