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中央政府豈會禁止香港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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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5, 2018 · 7 min read

近日,有評論指出,「團結香港基金」在大嶼山東海部海面填海造地,建造巨型人工島的建議,有違中央在《關於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下稱「通知」)闡釋的治國新理念。這番言論,可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論點乾淨利落,實教人拜服。正因其觀點獨特而言之鑿鑿,引起了不同意見人士的關注,有識之士亦撰文反駁,各有各的理念及道理,唇槍舌劍,好不熱鬧。

認為大嶼山填海計劃有違中央的評論,其主要之理據,在中央明明銳意保護「濕地」。以《拉姆薩爾濕地公約》的定議來說,「濕地」就剛好與大嶼山人工島的部份有重疊。另一方面,支持填海的論點,則相信香港的填海計劃,並沒有違背中央政府的施政理念。在香港嚴重缺地的情況下,填海可打破壟斷土地的缺口。而且,在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只有 161 平方呎的情況下,解決土地問題,可謂刻不容緩。

到底大嶼山填海計劃,有沒有違背中央的理念?筆者認為,在跳進技術細點研究之前,絕不宜忘卻在策略層面的問題。在宏觀大方向上,中央政府又會怎樣看待這個填海計劃呢?會不會持反對意見呢?

一國兩制,施政細節豈能相提並論?

如果細看「通知」,其起首已指出:「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可是,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卻明明是奉行「資本主義」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有分歧。那麼,是否所有香港的施政,也違反了中央的管治新理念呢?

我們當然不會這樣的理解。正因為兩地在歷史及發展上有差異,施行不同的管治模式對各界有利,才會有「一國兩制」的實踐。回歸至今,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保留了原有的管治及生活模式,已達二十一年之久,一直行之有效。明明大陸和香港在政制和諸般施政細節上,一直存有差異,我們又怎會忽然單單在「填海」一事上,硬要遵從中央的意思呢?反過來說,我們又怎會忽然之間認為,中央在「填海」的取態上,肯定覆蓋了香港?這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一國兩制」之下,連「香港如何填海造地」此些細節,也要與中央的具體施政等齊的話,那麼在勞動法、最高工時、產假和侍產假等等諸般細節上,我們香港政府的取態,又是否已違反了中央政府的管治精神?

在房屋問題上,大陸與香港的情況絕不相同

其實,普羅大眾也明白,大陸與香港的情況有很大不同。中國大陸在過去三十年的發展上,基建項目極多,各個城市的移山填海,農地和工地更改用途和舊區重建等等都是如火如荼,在行政主導及經濟急速發展的大環境下,大陸各地政府要劃地發展,絕非難事。正因為國民和企業都聚焦發展經濟,很多建設都鬧得火熱,對環境造成的破壞也加深,中央政府高瞻遠矚,便有責任作出指導及監管,好讓大陸各地政府,在發展經濟、民生及環境三方面,拿一個較佳的平衡。

反觀,香港的情況卻完全不一樣。自回歸前夕起,環保意識抬頭,填海計劃漸遏,郊野公園又受保護,農地則被商家囤積居奇,香港政府已越來越難拿出土地作發展。相比大陸各地城市,香港的樓價不只貴絕,最大問題是,人均居住面積居然只得 161 平方呎,比日本還少。在香港較貧困的地區,人均居住面積肯定更少,甚至已比很多非洲國家更差。同時間,樓價太貴,亦使年青人沒法置業,中年人換樓亦是困難重重,社會人心燥動不安。

簡單來說,多年以來,大陸政府行政主導,發展先行,所以基建已極多,縱然不填海,亦不會影響到社會的發展。相反,香港政府則連拿土地出來發展也難,兩者怎能相提並論?

中國政府不鼓勵填海,但建屋大計仍繼續

儘管中國政府不鼓勵填海,但各地城市的發展仍是繼續。深圳已有十八年內推出一百七十萬套房的目標,上海和北京也有幾年間建好一百五十萬套房的計劃。當中,保障房和商品房更是作六、四比。廣州的一、二線城市的建屋步伐亦從來沒有遏止過。由此可見,中央政府一方面早已確保各地擬好長遠建屋大計,在另一方面,才會有不鼓勵填海之建議。

一個文明及科學的政府,是不會只為一個崇高的理念而白白犧牲市民的福祉。政府是需要為不同的理念及利益作取捨及整合,而並非單純的為了某些理念而遏止發展。筆者相信,如果在樓宇供應不足而無計可施的情況下,中央政府亦絕對會支持填海。

當各大城市早有超過一百五十萬套房的建屋大計的同時,香港政府卻連拿出來可用的土地也不多,坊間還停留在「土地大辯論」當中。我們仍在斟酌,到底「公私合營」好些,還是「收地」好?「收地」會不會有訴訟?填海是否破壞了環境?海邊居民會不會有水災?當各地方政府在房屋供應上已有具體計劃之際,香港政府仍沒有任何可能的方案,這才是在大方向上與中央政府相違背的最主要事項。

何謂「國家重大戰略」?

中國政府在大陸各地填海的的取態上,雖然極不鼓勵。可是,但凡政策,亦總會有例外。「通知」裡亦指出:「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涉及圍填海的按程序報批外」。國家所講的「重大戰略項目」,可涉及多個範疇,絕不見得只限於國防及涉及國家安全之事項。

舉一個例子,假設在奉行資本主義的香港社會裡,在其現行機制之下,香港政府已完全沒有可能如「北上廣深」一樣,拿出一個可發展一百五十萬套房的大計,又沒有辦法多建「保障房」。這導至樓宇供應不足,年青人無法上車,民心不穩,房價太貴亦增加金融系統性風險,這亦有可能動搖國家在香港施行「一國兩制」的管治。在這大前提下,找尋土地建屋,便是香港政府的當務之急了,在此建議「填海造地」,當可算是列入「重大戰略項目」罷?

無論如何,中央政府嚴控各地方政府填海是一件事,但考慮到香港的情況不同,亦不見得建議在香港填海,與中國政府的施政大方針有相違背的地方。

「樓房是用來住的」才是國家施政理念

保護海岸線和環保當然是中國政府要做之事。可是,調控樓市才是重中之重。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房屋問題上,已清晰表明:「樓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遏止炒房,確保穩定房屋供應,才是中央施政的一大重點。

因此,中央督令各省各市在中短期內實施限購、限售、限貸、限價和限離等等。在長遠來說,則要求各大城市要有長遠的建屋大計,確保樓宇供應充足。甚至要大力增加「保障房」的數目,明顯有參考「新加坡模式」的意圖。

中央政府就在各方面都希望做好調控樓市的工作,貫切「樓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理念,讓老百姓可安居樂業。此外,社會的資本亦須從房地產市場重新流入製造業,方能策新工業及科技改革,為社會及市民創富。

其實,以香港的客觀情況來說,中央政府又怎會禁止香港填海呢?無論是因為利益關係,或以什麼原因、理念、法律觀點和細節等等阻撓「樓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大方向,這才是真真正正的與中央施政作對!

還要反對大規模建屋,於心何忍?

最後,在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只有 161 平方呎的環境之下,普遍香港居民是過著怎麼樣的生活呢?值得一提的是,161 平方呎只是一個平均數,當一些成功專業人士和社會賢達,其本人、親朋戚友和鄰居等等,都住在過千呎洋房的同時,亦即代表,有更多的人,甚至乎包括部份「遲上車」的中產,其人均居住面積,肯定在 161 平方呎以下。低下階層的人均空間只會更狹小,居住環境之惡劣,可想而知。

可見,香港市民的居住問題非常嚴重,不得不盡快解決。「團結香港基金」的建議,就正正可為香港興建最多的四十萬個單位。雖然仍和「北上廣深」四大城市的規劃大計相去甚遠,但至少可由政府主導,確保有 70% 是「保障房」,急市民之所急。此外,填海可增加香港政府的土地儲備,亦即可增加政府在發展土地的談判籌碼及話語權。持反對意見的人士,亦應該提出一些具體的代替方案,否則對香港市民來說,只圖反對,是完全沒有好處的。

反對建屋的理由可以很多,窮其枝葉,妙辯無誤,故然是十分難能。可是,撫心自問,當香港大部份市民,不只正受高樓價之折磨,還要瑟縮在 161 平方呎以下的狹小空間裡捱苦,我們還要反對大規模建屋的話,問心何安,於心何忍呢?

  • 寒柏,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和《天人》等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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