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義及馬克思主義衝突論的社會模式之異同

丘靜謙
9 min readJul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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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經過許多變遷及演進後將知識的幅度擴大了, 訂定「法律」和「制度」,以此約束人類附於攻擊和鬥爭的慾望, 目的是希望人在健全的社會體系中,能獲得更公平、 合理,更和諧, 更有保障的生活。 不同的社會,建立不同的學說與主義,去維繫社會的延續及文化的再生。 當代的社會學家, 基於他們處身的環境並針對問題的產生, 引發出種種學說和理論, 多是以「物質」文化為中心所發展出來的肆應能力, 其中有為世人所注重的是功能主義及馬克思之衝突論學說(或稱社會進步觀), 在他們兩者的學說假設中,有不同的社會模式出現, 亦有些共同的立論基礎。 由於兩者所申述的理論是多方面的, 現在就讓我先逐一閘名, 隨後作期異同之分述。 功能主義的認識: 功能主義開創自十八世紀的法國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 Auguste Comte (1798–1857)和英國哲學家 Herbert Spencer (1820–1903), 成為該主義之鼻祖, 期後由法國猶太裔社會學家Emile Durkheim (1858–1917) 及 美國社會學者塔爾科特·帕森斯 Talcott Parsons (1902–1979) 再度引伸及發展其理論基礎。

功能主義者是社會為一體系, 就如人的身體一般有不同的內部組織所組成 ,分成許多部分 ,每一部分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功能及規律性的運作, 以其能使整體的生, 那是基於內部動力(機械運作Mechanism),使之維持下去, 每一部分就與其他部分互相關連,同時作出貢獻。 Parsons 強調一個社會存在四項基本功能 functional prerequisite), 而之成一和諧系統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其為:

( 一) 適應性功能(adaptive function): 從經濟架構負責資源的分配及分工 (二) 目標達成(goal attainment)從政治架構確定社會應走的方向

(三) 方式的位置及處理壓力(pattern maintenance and tension management) : 透過家庭制度及教育去訓練人應接受的規範及準則, 作為一個「社會人」應扮演的角色, 使舒適應生存。 而家庭時可以給予一個成人在各方面得到穩定的發展, 這是家庭制度的基本功能, 從而減輕生活上的壓力以溫情取代。 教育制度是將社會價值觀與規範,以律例傳給後人,使他們得以遵行。

(四)統一功能(integration) 透過特定的製度及不同的機構、組織如教會、社區中心、功能團體及組織使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連成一體。

馬克思主義的認識:

馬克思的哲學根基大都承襲於黑格爾(Hegel) 的思想,黑格爾是唯心論者 ,強調主觀價值;認為人在社會中:由他的意識(consciousness) 及思想所產生的行為,大多數受環境的支配 ,人不可根據自己的思想就可以改造這個世界, 因受外在環境的影響 ,人的主動性是有所保留的。真正的reality是在人類的意識以外,而人卻是生活在物質的世界裏。他強調經濟架構對人類的思想及行為的影響。 他著名的論說「辯證法」(Dialectics),認為真理是一種絕對(absolute) ,其性則永恆不變。 但我們在現象界中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並非「絕對」,而只是絕對的小部分。 由於這些事物並非絕對, 所以他們必然存在著自身的或相對與外物的矛盾 (contradiction) 從歷史發展的過程裏面,是有其「目的」的, 但透過一些必然的矛盾、破落, 從而適應在創造, 才有事物的演進。

馬克思資階級鬥爭理論- (Conflict Theory)

若將這個概念套用在馬克思的革命概念當中,傳統的封建社會 (feudal society)便只是現象界中的一個事物, 它當中存着自身的矛盾,所以當封建社會工業化後,資產者 (bourgeois) 便抬起頭來; 他們所建立的勢力便和封建社會中的貴族勢力產生互相的「矛盾」。隨著社會不斷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這「矛盾」愈加擴大,直至最後,「資產階級」便以革命(Revolution) 的形式來推翻封建社會,取代貴族執政的地位,建立起資本主義社會 (capitalist society)。 從「辯證法」來看, 資本主義社會已被封建社會更加接近「絕對」, 但亦未能擺脫內在的「矛盾」; 於是「無產階級」(Proletariat) 隨之而抬頭,形成一種新的抗衡力量;直至最後進翻資產階級統治的資本主義社會,而建立起「共產主義社會」(Communist society) 他認為令社會轉變的唯一方法,便是「革命」,而「革命」是由於社會中的矛盾產生,那就是階級的鬥爭 class conflict;在封建社會裏,是貴族與資產階級的鬥爭;而在資本主義社會裏,則是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鬥爭。

階級鬥爭是源於社會上經濟結構所產生的矛盾。根據馬克思的論點, 一個社會有其特定的「生產模式」。 在封建社會裏,生產資料與勞工都是由貴族地主所擁有;農奴不擁有任何生產資料或財產,甚至連自己的身軀及付出的努力都是貴族地主所有的。因此,封建社會的經濟結構可以說是建基於貴族對農奴的「剝削」(exploitation) ;而由這個生產關係的分析, 我們便可將封建社會的人民分為兩個階級: 貴族與農奴。他們有着經濟上的「矛盾」, 直至這「矛盾」被「剝削」, 不斷強化而產生「革命」為止。因此, 「革命」不單是政權的爭奪,亦是整個社會經濟結構改革之原動力。

馬克思預期資本主義社會亦會像封建社會一樣被一個崛起的階級所推翻, 這個階級便是無產階級。由生產關係來劃分,資本主義社會 存在大量的人民, 他們不擁有任何生產資料, 他們只擁有自身的努力。 因此,他們是受僱的「無產階級」。另一方面, 不群為數很少而又擁有生產資料的人, 他們不需用勞力生產便可擁有產品的擁有權,故他們是「資產階級」。

在生產的過程當中, 無產階級所付出的努力往往得不償失, 因為完成了的產品在市場上的價值是遠遠超過他們所獲得的工資,因此貨品售賣後的「剩餘價值」(surplus value) 便被資產階級所「剝削」, 進而累積財富。 因為無產階級的不斷被剝削, 他們的生活必定會越來越困苦, 漸漸走向窮途末路;跟進一步便是團結起來,發起大規模的無產階級革命。 另一方面,資產階級本身並不團結,他們為了要各自獨得最大的利益,便進行互相競爭及吞拼,最後失敗的資產者便會淪為無產階級。其結果是,社會漸趨兩極化 (polarization) 貧富懸殊,這令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的爭矛盾更加激烈和明顯。直到最後,龐大的無產階級取得成功,建立起在無所謂「階級」與「階級鬥爭」的共產社會。

現就上述所指,列出功能主義及衝突論的社會模式之異同:

相同方面 (一)兩種論說都將社會視為一個「體糸」,或一個「整體」,來研究而建立出幾種立論的宇宙觀, known as ‘macro theories’ or ‘system theory’

(二)都認為人類的行為及生活形式是由這個「體系性」的社會所塑造出來的。 即如:Talcott Parson 所指的功能主義學說,認為人的行為是由社會制度中的規範與傳統價值觀所驅使; 而衝突論者則認為人類行為是基於經濟架構所決定。

(三) 兩者雖同是制定(或說假設地追求)一種臻於完美的社會體系,但至今尚未有一個國度充分實現所述的情況。再者,經過本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後,時移世移,各方面的發展速迅加劇,功能主義及衝突論所假定的社會模式,漸為商業化社會的「個人主義」所取代及民主意識的抬頭,而有被淘汰的危機。

相異之處: (一)功能主義者的社會模式,是透過四項基本具備條件 (Pre-requisite), 實踐一個較為和諧的社會運作方式 ; 而衝突論則通過階級與階級之間出現的矛盾, 鬥爭、革命而演唱的社會發展歷程。一個是發展情況較固定,較溫和、保守的,一個是激進而熱烈的。

(二)前者較適用於中產階級的生活模式而後者則是由一個層次演進到另一個層次的社會模式。(如無產階級心對資本家的不斷剝削而起的革命,而建立起所為「共產社會」,預計其時才算是一個穩定期社會。

(三)功能主義強調「制度」的施行,使人得以「社會化」, 制度化、個人的慾望需與制度作出調整及妥協,可謂依附於製度中,循著一定的方式及路線去生存,是帶著「使命性」以鞏固社會的維持及秩序。其須以不同的組織及功能架構的推動去作成,並以不同的手法傳揚普遍性的社會價值,使社會統一。

衝突論者強調「經濟架構」的演變促成階級的演變及鬥爭,「經濟的分配」不均造成矛盾與衝突;要透過「革命」以求消滅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剝削」。致最後的階段才能達致和諧及統一。那是一連串的演進過程,而非在固有的社會情態中發生。強調以勞動階層去改變社會不平的現象,適用於貧富懸殊或貧窮落後國家。

(四)功能主義強調「分工」的重要性,社會上所出現的機構、制度、運作方式都有其特定的作用,使人們能夠化成為一個「社會人」,有共同的社會規範及共同的意志,即以社會的利益為依歸,家庭及生育,亦以這個目標為進發,相對於宗教及教育制度亦然, 使各方面的組織達成一致,以收穩定社會之秩序及發揮其功能所在。(故而強調家庭校及教育制度的功能,並以宗教及其他有關的社會組織使之連貫起來) 衝突論強調「勞動階層的力量」,其所倡議的社會主義,以「多勞多得」為政策制定的目標,即捨去了資產階級的生產力,而分配於大眾人民的手上,所付出的努力是為國家的,不再是委生於資產的擁有者所操縱。(Marx argued that ‘capital as such produces nothing. Only labour produces wealth’.)

(五)功能主義有其社會之分層制度,由特權階級管轄著下層階級,有所謂官僚架構的形式,而籌劃出 有財力的人則擁有政治的權力,以製定社會法律。

衝突論所要推翻者,乃為資本主義形式的社會,要將資產及權力重歸大家人民,而最終的發展是沒有階級分野的。

結論: 功能主義及衝突論所分別提倡議的社會制度及革命思想,都是以本身的社會背景、文化及人民的生活政情況作為立論的基礎;雖然同是要組成一個體系性的社會,卻有許多觀念上、運作上不同之處,而且是有著不同方式及演進的兩個社會模式。 由於世界及社會的種種變遷,加上科技的發展及物質的文明進步,新的知識,新的浪潮不斷湧現,上述兩者皆需要接受時間的考驗。

當各種主義和論說仍未能達到「理想社會」的實現時, 普遍人們的想望不能獲得滿足,個人主義乘時而興。兩世紀以來人類所接受的衝擊非常巨大,許多的變亂如環境污染、世界大戰及工業革命的後遺症,先進科技的發展,物質文明的催化,傳統觀念及道德律受到考驗,知識的膨脹以上種種,人類未及消化,卻都一一被吞進肚子裏去。人們接受的壓力幾乎達到過量與飽和的地步,又紛紛的尋求方法去解決 。 但問題:如紛爭、戰亂、內訌仍不斷產生,似乎仍未能從過去歷史及經驗中取得教訓(只因未覺醒)

人類一方面在承受著各方面而來的壓力,「接受」著社會既定的規範,扮演著不同的角色,身處不同的地位,一方面有欲呼吸「自由的空氣」,要擺脫種種制度、模式等無形的加鎖,於是「個人主義」代之而興,但仍未能擺脫物質社會對人的影響,而趨於對物慾及權利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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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靜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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