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應該輸!到底可能輸了什麼?

Uber 與計程車之爭:一場科技服務與傳統產業角力的前戲

圖片來源:Uber 台灣官網

照理來說,大學新創平台的讀者應該蠻大一部分是機車族或搭乘大眾運輸系統的通勤族,因為多數為大學生,也因此,Uber司機與計程車司機何時上街頭抗議?抗議什麽?不是前陣子吵完了怎麼還在吵?或許這些事對親愛的讀者們而言,可能沒有太直接的感受(畢竟最近令人震驚的新聞不少),而且生活上也不會受到影響啊!但就是這樣沒錯!這些越是容易晾在學生社群之外,但其實對未來影響甚大的事,越是我們想邀請大家一起來關注的議題。

角色介紹:在進入剪不斷理還亂的爭鬥劇之前,我們先來認識幾個重要出場角色。

・Uber:跨國科技公司,以開發行動應用程式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及實時共乘的分享型經濟服務。在台灣,Uber不斷重申自己是科技平台,不是計程車運輸業,也拒絕成為車隊。2年前,曾遭政府勒令停業,而後Uber 遵循交通部的指導與租賃車公司合作,以一個創新、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重啟台灣服務。

・傳統計程車:俗稱小黃,指控Uber以假新創之名非法營運,對乘客安全造成疑慮、也對原本的計程車業者產生衝擊。

・多元計程車:俗稱「台版UBER」,採預約叫車及電子支付方式運作,透過網路平台上有預估車資、消費者評價等功能,為了跟一般計程車有所區別,車身不能是黃色,無法路招。多元化計程車的法規比照一般計程車的法規,所以要安裝計程車計費表,要有執業登記證,但不用收牌照稅、燃料稅。費率部分,由業者於規定內自訂,但下限不得低於目前計程車收費,上限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

・交通部:今年二月,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將「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納入規範,修正五重點,其中兩點:「起租時數1小時或以日計費」及「不得巡迴攬客」,由於對現行Uber衝擊最大,又被稱作「Uber條款」。而交通部強調此舉是為了在現有計程車總量下調度,避免造成運輸乘車市場的供需失衡,因此需要分業管理。(認為Uber是穿著租賃業者的外衣,做計程車生意的運輸業。)

劇情發展:認識完各角色,角色間的矛盾不言而喻。

到底在吵什麽?

交通部認為計程車業不能無限膨脹,否則空車率過高,既不經濟也佔用道路資源,祭出Uber條款決定給他來個封殺之後,同時也說此為非零和的比賽,所以給了一條明路:成立Uber大車隊=成為多元計程車,同時協助Uber駕駛轉入計程車產業,幫助駕駛人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Uber認為其不能僅以里程計費,還需要以「需求」計費,達到實質上的浮動計價,且即時報價,讓價格透明,才是Uber最有價值的地方,也能為駕駛帶來更多收入。此外,不得巡迴攬客的新規,車子需返回車行,反而產生了空車問題,並沒有效率,Uber希望透過Uber Flash,讓計程車司機除了接路招客人(跳錶)之外,也能透過 Uber App 媒合叫車乘客(彈性費率、即時報價),目前在新加坡及日本上線後,為駕駛帶來收入及車輛使用率的提升,加上Uber過去這幾年在各國的大數據紀錄,所以極有條件可以幫助政府及傳統計程車用科技達到更佳效率。

計程車司機認為遭受不公平競爭,沒有總量管制,大家吃不飽!

中場休息:各方困境僵局,我們可能輸了什麼?

上週是交通部公告期滿的日子,雖然在實施前還有層層關卡,包括對各界做相關回應,進行法制作業程序,但看到這邊不知道您覺得到底可能輸了什麼?

還記得我們初談新創的時候,便提到未來十年工作環境的轉變,許多現有職業將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型態的工作機會,Uber的興起或許某方面而言看似「新計程車司機」取代「傳統計程車司機」,但是真是如此嗎?聽起來令人不安,或者,Uber的興起其實是「新工具(派車系統)」取代「舊工具」、「新交易機制」取代「舊交易機制」?後者消弭不同族群間的對立,讓焦點回到問題的本質,才有可能找到適合的答案。

不公平競爭的關鍵在於技術的不對等,幫助傳統計程車業升級,接受市場競爭機制,才是當前身為一個主張支持科技創新的政府,為社會培養未來更好競爭力所當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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