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拐卖儿童不能判死刑?粑粑麻麻们必须了解的真相

上周写了《亲爱的》影评,其实不能算影评,只是把影片还原,不带一些个人的情感,因为我相信有些事情它就在那里,在每个人的心里。一时激起千层浪,很多麻麻都情绪激动地回帖人贩应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对影评感兴趣的可以入《亲爱的》影评 — — 不用好或不好评价,它应该存在

天朝每年20万的孩子被拐,每天都有好几起这样的案例发生在各地,孩子被拐,被解救的几率5%都不到。再次团聚只是一种假设,分离却是现实。当父母丢失了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失去了心肝宝贝,三个家庭会是怎样的受着煎熬。如果是祖父或外祖父将孙子或外孙子丢了,他们如何面对他们的媳妇或女婿,想必父母与子女间将有一条永不能弥合的鸿沟;如果是丈夫或妻子丢了孩子,相信多数这样的家庭,不会再有同心同德,有的只是共同的哀怨。总之,一名儿童被拐,其背后的亲情链条将彻底受到损毁。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孩子被拐走了(呸呸呸,我是说如果)。个人情感上是无法接受的,置人贩死地是我唯一由心而发的念头,相信很多人和我此刻的想法是一样的。于是我试图去网上找答案——那为什么刑罚没有给判死刑呢?有了这个执念(死刑),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一开始我只是想找出一些支持我这个执念的论据,但是越往深研究这个问题,越觉得不是简单地判个死刑就可以解决的。

相关拐卖儿童的刑法(拐卖儿童和妇女是并列一起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可以看到,5年是起步价(影片里李红琴的老公就属于这类);从轻到重有10年以上,无期,死刑。我个人纠结的是10年以上,觉得量刑轻了,意味着10年后这哥们儿还能出来继续这档卖卖,为此我还特地请教了一个做法律的童鞋,他告诉我拐卖儿童的罪在天朝量刑标准比其他国家高,最高可上升到死刑,然后是无期,再往下就是10–15年,仅次于死刑和无期的第三大刑法了,而且预留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或死刑。

我不甘心没找到我要的答案(死刑),于是继续不依不饶,举了贩毒的例子,贩毒达到一定数量就是死刑。但如果是贩人入狱10–15年,太便宜拐卖团伙了。拐卖儿童无异于毁掉了几个人的一生,其罪之重只胜于贩毒而无不及,因此,拐卖儿童者皆应已重罪极刑处,方能重创铤而走险的罪犯,令其不敢越雷池半步。

他问了一个问题把我愣住了,“为什么杀人是死刑为什么阻止不了杀人案的频发?”我的确回答不上来。他接着说“可见死刑也不能减少拐卖儿童的犯罪数量”。紧接着又抛出了个问题,令我整个人更不好了。现在社会都在喊强奸幼女应该判死刑,假设一个人强奸了幼女,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被抓是死刑,而如果强奸完了就走,他被抓到的可能性极高,他会怎么办?他最大的可能是:杀人灭口。姑且不论死刑连故意杀人尚且都杜绝不了,如果真这样,增加的一定是无头尸体、被掐死的儿童

刑法分轻重,是为了犯下轻罪的人不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刑法是起到稳定社会的一个准绳,但是不能让个人快意恩仇。哎~算是脑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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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为什么每年这么多的拐卖儿童案发生在我脑中生成一个大问号,瞬间闪现影片中被拐父母拉的横幅“没有买,就没有卖”。顺藤摸瓜,我又查了相关资料。

有比较才会发现问题,在日本,几乎没有拐卖儿童的事情发生。有人分析是因为岛国有完善的教育,医疗和养老保障,领养的需求不旺盛。这里暂且不做论断,继续往下看。

再看天朝,拐卖儿童案件的高发区域多为边远农村和贫困山区等地区。首先是传统观念作祟,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只要存在那么一个庞大的无力娶妻生子,或者娶了妻生不了子的,又想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的群体存在,就不可能杜绝拐卖妇女儿童这种罪行。

一切都归结为老无所依。农村无子女的家庭,养老很困难,晚年凄凉。那领养吧,获得合法领养子女,手续很繁琐,门槛很高,就如影片中体面的院长因为社会地位,不同意李红琴领养小孩,宁愿给鲁晓娟。

问题来了(这回不是挖掘机技术哪家强),因为没有医疗和各种福利,所以要养儿防老,娶不了或者生不出,又领养不了,只能买。而且,国家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人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再加上教育落后,很多贫穷落后地区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买儿童是犯法的,对他们来说,生存是首要的,要老有所依,就得养儿防老。

这是病,得治:于是我关心着网上看到各种可能实施的措施,很重要吧,只有解决了大环境,每个家庭的保障才会提高

  1. 呼声最高的是DNA留档,对应父母信息建立数据库,只要儿童被拐卖,准备重新上户口,全国公安户籍信息网会提示,是否是被拐卖儿童,便于警察解救孩子。这个貌似推行的可能性最高。

2. 上面提到了领养门槛太高,有人建议放开领养门槛,父母有劳教无法抚养的,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抚养者的孤儿等等,当人们能从正当渠道甚至无需花钱就能满足这种需求时,买方市场自然就降温了。但这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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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外部环境变动慢,还得靠自己。很多麻麻说看好孩子,就像影片中的,黄渤出门丢个垃圾,都要把睡着的孩子背上。但不可能24小时的注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吧,总有疏忽的时候吧?

现在市场上N多防拐儿童神器,这个手环那个手环,我也买了一个360的儿童卫士,没错,就是你电脑右下角每天出现的那个360图标。

用了几天,只能说它是一款监视小孩的神器,我除了没事每天看看娃在哪里,听听娃在干吗(能对她周围的环境进行几秒钟的录音)。真要遇上个人贩,早就把手表摘下来扔掉了,上哪找娃去?

和几位奶爸也讨论了下,有人建议在每个宝宝身上植入定位芯片,从此,粑粑麻麻再也不怕熊孩子走丢了。想法好是好,但是没法落地。植入芯片不难,只需一个手术。只是这供电的问题怎么解决,不可能像手机一样,每天一冲吧?至少现在的电池技术还无法解决,根据现在科技进步的速度,相信若干年后还是能解决这个电池问题的。

若干年,那现在怎么办呢?再牛X的神器,小孩离了自己身边是防止不了人贩的,唯一的办法只有让孩子不离开自己身边。我平时和娃出门,也不能保证注意力一直在娃身上。有时被感兴趣的事物吸引了几秒钟,自己知道得把注意力马上又转回到娃身上。有时娃走着走着到后面去了,得不断回头看。

所以,我自己有个设想,做一个50米范围内的追踪器,能够和手机连接,和娃出门时在手机上设定离开身边5米(可任意设置举例)就报警(手机和追踪器同时报警),打开手机可以方向,距离几米。如果小孩自己走丢了,看手机听声音找过去。如果遇到人贩,也可以听着声音追过去(人贩情急下也不会知道哪里有东西再叫吧,跑路要紧),这个时候可以呼唤周围的人一起抓人贩。不让娃离开身边,人贩就不会有下手机会。

其操作原理和正在开发的智能体温计是一样的,都是通过手机来解决育儿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科技从未如此美好。亲们,觉得好就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