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教材在哪裡 ? — 回應「22 項爭議性平教材」(下)

Johnson Liang
36 min readNov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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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24 的公投在即,最近這一份名為「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的文件非常熱門,洋洋灑灑羅列了 22 個「爭議性平教材」,也幾乎會出現在每一個討論學校教材的公開討論串中。

「不當教材在這裡」網頁:https://voteforfamily.net/不當教材在這裡/

上一篇文中,我們針對爭議 12 ~ 22 做了回應,也發現其實根本沒有這麼多爭議,有一些甚至看起來像是湊數用的。接下來,本文將嘗試回應「爭議 1」到「爭議11」。這些爭議對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做出了非常嚴厲的指控,挑起各位家長的情緒與不安。很可惜的是,曲解教材來提出這些「爭議」不但對教育孩子沒有幫助,甚至還會害了孩子。

希望對性別平等教育有相同疑慮的家長們在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能明白:

性別平等教育,其實是在幫孩子,也是在幫身為家長的您。

爭議 1:性別光譜、金賽理論

「性別光譜」屢屢出現在下一代幸福聯盟的網站、影片、以及公投政見發表會中。我們可以先看看這個公視《青春發言人》的 4 分鐘短片,複習「性別光譜」是什麼,以及看看高中的孩子們怎麼說。

公視兒少——【國內新聞】青春大調查─性別光譜《青春發言人》

接下來,我們翻開「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第一頁,來看看愛家公投支持者,認為什麼部分有爭議。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1

作者提出以下爭議點:

金賽量表的研究基礎是以同性戀酒吧與洗浴中心招募來的同性戀者⋯⋯極偏頗且國外質疑多年的研究理論,居然被台灣教育當局奉為圭臬

確實有人指出,提出「金賽量表」的金賽報告的訪談對象中包含不少男妓與監獄戰犯,因此有取樣偏誤。不過,既然金賽報告的目的是「盡可能紀錄人類的性行為模式」,那本來就會需要非主流的訪談對象。

金賽報告訪談的人數超過 8,000 人。後來金賽的同事為了回應取樣偏誤的批評,從收集到的資料中去除掉監獄人口等較具爭議的樣本之後重新統計,出來的結果跟金賽報告當初的推估沒有太大差異

現在的教科書基本上只取金賽量表「性傾向應該是連續的」這個發現,並沒有無限上綱地把金賽的研究奉為圭臬。

金賽量表頂多被稱為性傾向量表,台灣竄改並無中生有「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

金賽量表確實僅限於性傾向(「我喜歡的是」)。在金賽量表過後,人們取其「連續」的概念,對此量表有各種擴充,例如說 Frtz Klein 的「克萊因性傾向方格等等,相當多元,但都是以「連續」的概念來取代「二元對立」,作為一種檢視自我性別認同的工具,盡可能讓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子、不要認為自己是異類

台灣學者在教材中所選用的「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向度並非世界首見, 或者是下圖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相同的分類。

刊載了「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性傾向」性別光譜的著作

爭議 2:性別認同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2

男就是男,女就是女

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的人是確實存在的。邀請您一同看看謝海盟的故事:

鏡傳媒 — 【一鏡到底】老派大叔 作家謝海盟

雖然科學界對跨性別的起因尚未有定論,但科學證據顯示性別認同不是出於意識選擇,而是生理、心理與社會因素之間複雜的交互作用;甚至有研究發現,跨性別女性的部分腦部構造,跟順性別生理女性的腦更為接近,反之亦然。

跨性別女性(生理男、心理女)的 BSTc 較接近順性別女性,跟順性別男性的 BSTc 結構差異較大。(出處:Between the (Gender) Lines: the Science of Transgender Identity

在台灣,400 多位精神科醫師也發表公開聲明,表示若同性戀、雙性戀者、跨性別族群(LGBT族群)的權利和平等受到保障,該族群的精神疾病罹患率也能明顯下降。

朱家安在《吵不完的性平教育?「性別光譜」與「知識教化」的矛盾》一文中提到:

認為男性必須要有男子氣概的社會氣氛,已經對一些生來溫柔婉約,或喜歡自己溫柔婉約的男性,帶來被異樣眼光看待,或者被霸凌的災難。根據性別光譜,人在關於性別的不同層次,都不只有各自代表「男」和「女」的兩種選擇,事實上,存在更多彈性和空間。

這個對比,也顯現了「性別光譜」這類「知識教化」教材的重要性。

前面謝海盟的故事裡面提到,他在小學四年級就知道自己是男性,很清楚自己跟男生玩伴是同性。之所以要在小學與國中,維持現行法規中已經有的「同志教育」,就是希望這樣的孩子不要被強迫只能生活在「生理女=性別認同為女=陰柔=喜歡男生」的框架之中。

細閱現行性別平等教育綱要,在小五小六是要教學生認識什麼是性傾向,國中階段是教學生尊重不同性傾向的族群。性別氣質或性傾向相關的騷擾和霸凌,有高比例是從國小就開始發生。所以,如果要說現行同志教育是「不適齡」,這「不適齡」是在於太晚開始教。

——顏正芳《反同志教育公投一旦通過,同志的無奈人生只會無止盡地延續下去

參考資料

一個男生若心理上認定自己是女生,是不是可以去泡女湯?

一般來說,跨性別比你還更在意引起不必要的騷動。跨性別女性在性別重置手術之前,通常不會選擇去泡女湯

本會基於人權與性別平等,多年來長期推動「手術與法律性別承認脫鉤」,一般大眾反對的理由,不外乎是基於對跨性別的不了解、偏見與歧視。例如「去女廁偷窺」、「擁大鵰泡湯」等,充斥各種幻想虛構的性想像,也有人基於不了解為什麼會有變更性別這個議題而衍生出的問題,其實這些問題只要讀者生活中有跨性別的朋友,自然便能迎刃而解。
——吳芷儀《跨性別社群裡的矛盾與衝突

一個人犯了罪,但他心理上認定自己沒有錯,法院是不是就沒輒了呢?我心理上認定我不必繳稅,就可以自動免稅嗎?

犯罪是侵犯他人的行為,法院處罰的是行為。無論心理想著什麼,符合這個行為,法院就能定罪;然而,性別認同是個人特質,這跟犯罪行為無法類比。

繳稅是義務。即使跨性別者也有公民義務要履行,這個類比也讓人不是很明白。

我若心理上認定自己是美國人,那美國政府是不是就必須發給我美國護照呢?

如果有科學研究充分討論後,確立「國籍不安」這種現象,甚至發現「國籍不安」可能與生理結構有關,那就有機會來檢討國籍相關規定。

爭議 3:性別氣質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3

這位作者非常執著於生理性別與性別認同一定要一致,以至於同樣的觀念他重複了三次。

課本教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性傾向可以自己決定

雖然說「性別氣質」屬於行為方面,確實是自己可以嘗試做出改變的,但課本只有說「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性傾向」不只有對立的兩端,沒有說可以「生理性別」、「性別認同」與「性傾向」可以「自己決定」——因為這很可能不是自我意識能決定的。

科學對於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成因還沒有確定的答案,但有越來越多科學證據指出,性別認同跟生理性別相反這件事,很可能不是自己選擇的。

國小五年級至青少年階段處於性別的探索期,灌輸混亂的性觀念反而會混淆性別

依據目前發展心理學的主流 Kohlberg 學說,孩子在 3~4 歲的時候會開始區分男女,但認為性別不固定;到了 6~7 歲時,大部分的孩子就會進入性別恆定期(Gender constancy)。因此,國民教育階段實施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的教導,並不會混淆孩子的性別認同

根據聯合國的性教育綱要建議:5–8歲應學習生理性別(sex)和社會性別(gender)的不同;9–12歲應學習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不一定與生理性別(sex)相互呼應。歐盟的性教育剛要則建議:6–9歲應培養正向的性別認同態度;9–12歲應學習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的不同,並介紹性傾向,以及同性之間的友誼與愛情;12–15歲應學習性傾向、性別認同、同性戀、同性情慾和出櫃的概念。相比起來,台灣的課綱其實已經非常晚才談及這些議題,且已經是非常溫和保守的教材了。

參考資料:聯合國與歐盟的同志教育指標

另外,性別平等教育推手楊佳羚在公視《有話好說》也曾舉自己的孩子為例,表示孩子接受這樣的教育不會混淆性別。

性別教育專家楊佳羚舉如何教自己幼兒園的女兒「性別」與「跨性別」的概念的為例,表示可以用小朋友能理解的方式,在小朋友提出問題的時候好好回答。女兒長大時,也覺得自己不可能會混淆自己的性別。(24 分 18 秒處,公視有話好說)

「我們今天在教的這個方式,並不是要讓很確定的人開始混淆,我們是要給大部分不混淆的人,他其實是發現到說,他身邊有人跟他不一樣。但是這個跟我不一樣,我要去尊重他。這主要大概是這個意思而已。」

——楊佳羚 26分 33 秒處發言

理解什麼是性別氣質、性別刻板印象,對所有人都有幫助。我們不可能期待孩子自動懂得去尊重他不了解的人,只有讓他們了解,才有尊重的可能

爭議 4:外國承認第三性案例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4

外國案例不見得適用於台灣

的確,討論公共政策不能只是「國外有我們也要有」。日前內政部正研擬增加 X 性別,但也有跨性別團體反對 X 性別,表示這是一種沒有意義的標籤化。

相關報導: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1770

可是,「外國案例不見得適用台灣」不代表「課本不該提」,而是 更該深度討論「為什麼外國案例適用或不適用」、「跨性別者的需求有哪一些是法規可以幫忙的」 等等。

作為「公民課本」,理應讓學生練習身為公民應當如何討論公共事務;而參考國外案例,正是研擬法規時重要的參考依據。左側南一高一公社的課本圖中就有提到:

你認為這些作法,有何意義?值得臺灣借鏡嗎?

在提供案例之後,不預先進行價值判斷、向學生提問,除了可以促進學生思考公共政策形成背後的意義與影響,也可以加強批判性思考、破除填鴨式教育,是非常好的教材唷。

極少數人性別不明,但個案無法變為通例

「極少數人」有點主觀呢。例如說,10 萬人算不算少呢?

雖然台灣目前還沒有跨性別人口統計,但荷蘭與比利時的問卷顯示,2.2%~4.6%的原生男性,及1.9%~3.2%的原生女性,對於另一個性別有平均相同的認同感;0.7~1.1%的原生男性,及0.6~0.8%的原生女性,強烈地感覺自己應該是另一個性別。

如果台灣跨性別的人口比例也類似,那就是 20 萬人上下,他們的背後是 20 萬個家庭,會因此受到影響的人可能數以百萬計。

聯合國已將保障及促進多元性別者的人權列為首要重點,並明白宣示:「LGBT rights are human rights」,亦特別設置了「Free & Equal」網站(https://www.unfe.org/)透過文章及短片呼籲、宣導、捍衛LGBT人權。

也許你身邊就有這樣的人,只是因為目前大環境對於跨性別者,仍沒有辦法用一個相對「友善」的方式對待他們,所以被迫「隱藏」得很好,但我想脫去那層外表後,很多他們在生命裡想追求與所渴望的,也許與我們相去不遠。

可不可以進一步要求 70% 男,30% 女

會不會真的有人做這種要求,是未定之數。若真的有人要求 「70% 男,30% 女」,那他的需求是什麼?

新增 1 個性別選項無法解決的問題,新增 100 個也無法解決。真的有需求是「一定要新增超多法定性別選項」才能滿足的嗎?

在這樣的需求被提出來之前,我們不該妄作臆測、也不應該把它當成「不該討論」的理由。

商場上的大忌,就是不做市場調查、不聆聽市場需求就悶著頭亂想亂做。如果還沒有人提出「70% 男,30% 女」的合理需求,那為什麼要因為他而放棄討論「X 性別」之類的初級議題呢?

台灣沒有這類法令,是否教學超過法令、或教學指導法令?

介紹這些案例,是延續性別平等教育中「性別是連續的光譜」「不是非黑即白」的概念做實際舉例。

內政部研擬 X 性別這件事情則是政府參考科學對跨性別的研究,研擬反應人民需求的政策,這與課本裡提到他國政策沒有因果關係。

爭議 5:變性手術、變妝打扮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5

變性手術在台灣尚未合法,難道教育孩子進行非法的醫療行為嗎?

「尚未合法」、「非法」是錯的。台灣根本沒有跟性別重置手術(變性手術)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要法律明文規定的,才是犯罪行為。

會有「非法」的誤解,或許與台灣政府性別變更相關法令的歷史有關,也跟醫療行為與傷害罪的關係有關:

很久很久以前,國家是沒有性別變更登記法令的。

在1950~1980年(中華民國是1988年開始由台北榮總做手術),有一群對自己性徵不滿意的人,偷偷找整形外科醫師做變性手術,雖然手法粗糙,但在當時已經讓個案很滿意了。整形外科醫師覺得有市場,也怕觸犯法律重傷害罪,於是就找了精神科醫師商量,希望能賦予「醫療正當性」,所以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第三版,就有了「易性症(Transsexualism)」的項目。當時醫界覺得這是在拯救這些身心不一的「變性人(Transsexual person)」,是雙贏的局面。於是這些醫生幫忙個案背書,向政府要求,以已經完成「手術」作為取得國家的「性別承認」,行政手段稱作「性別變更登記」。

——洪滋敏 跨性別專題》性別有各種奇妙的模樣,並不是套上公式就會有答案

時至今日,台大醫院有自己的變性醫療團隊,私立診所也有王茂山及沈秉輝醫師

鼓勵變裝、鼓吹變性手術

「提到」不代表是「鼓勵」,而是告訴孩子有他的身邊可能有人與他不一樣,以及實際介紹是「如何不一樣」。孩子要對這些「不一樣」有所認識,才可能發自內心地尊重。

讓我們好好看看課本是怎麼介紹的。

國中綜合活動二年級下學期(106年翰林版)

課程的設計不帶價值判斷,左邊的性別光譜讓同學練習檢視自己,以光譜呈現也是盡可能讓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子、不要認為自己是異類 (見爭議1);課本下方也叮嚀學生,要認識自己之外,也要尊重他人。

右邊的「性別彩虹新視界」主要提供四個案例作為討論題材,讓孩子討論對這些案例的想法,最後以「學習尊重每個人的性別氣質」為結語。

遺憾的是,即使是這樣的內容,家長團體仍然表達抗議。因此,後來課本換了一種方式,但還是告訴學生:他的身邊可能有人與他不一樣,以及性別不是只有兩個極端

改版後的翰林國二下綜合活動

既然都提到了綜合活動課本,這裡推薦「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對於國中「綜合活動」課程的彙整,介紹從「人我關係」延伸到「性別關係」的完整編排邏輯。「嚴肅的提及」,真的跟「鼓吹」不一樣https://hackmd.io/c/SkvkDq9hQ/https%3A%2F%2Fspark.adobe.com%2Fpage%2FHYcqqUqDpRMbb%2F

國高中生的生理、心理都尚未發育完全,變裝反而會造成學生的性別疑惑

同爭議 3 的回應。

發展心理學主流說法是 6~7 歲時,大部分的孩子就會進入性別恆定期(Gender constancy)。因此,國民教育階段實施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的教導,並不會混淆孩子的性別認同

聯合國的性教育綱要建議 9 ~ 12 歲學習性別認同不一定與生理性別相呼應,歐盟則建議在 9 ~ 12 歲介紹性傾向,以及同性之間的友誼與愛情。

參考資料:聯合國與歐盟的同志教育指標

爭議 6:性別關係與平等尊重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6

事實是性別只有男女二分法,為何將慣用的兩性關係改成性別關係?

事實是跨性別確實存在、同性戀也確實存在,就不是二分法。請見爭議 2。

男女關係在課本上其實仍然佔相當大的篇幅。無論是翰林健康與體育五上課本內容「男生女生做朋友」翰林健康與體育六上課本內容「與異性相處」,都是在教導男性與女性之間如何互動。兩性互動的內容,並沒有因為提及不同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而消失

台灣對於個人權力已有相當保障,不需要再以平等的口號去扭曲

會使用平等這個口號,是因為考量到實際存在的需求

想像如果你發生意外,你的太太到醫院卻不能作主,凡事要讓你父母和兄弟姊妹決定,你覺得這是否公平?但這就是現況,就算有註記或是可以簽手術同意書,他們的代理順位也都在家庭三等血親的後面

請參考:2016–10–26 同志伴侶註記全台破千 醫療決策排序仍不比血親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68087

現況就是需求沒有被滿足,以「個人權利已受到相當保障」為由去阻止人追求平等,顯然是沒有把同志朋友組成家庭的權利放在眼裡。

例如說,趙曉音牧師主張,同性的結合要使用專法,然後用「不用互負性忠貞義務」、「離婚條件較簡單」、甚至是「七歲小孩和意性交」等來符合「同性戀者的需求」

但是,同性戀者追求的婚姻,其實跟異性戀一樣,是兩個人以同居共營生活為目的的結合。主張同婚修專法的人,也願意互負性忠貞義務、用一樣的婚姻解消等規定來穩固彼此的關係。那些立專法者主張加入的東西,根本不是「同性戀者的需求」。那些訴求是為了解決更多人、包含異性戀女性在內,所遇到的實際問題,跟婚姻平權一起討論,完全是混淆視聽。

請參考:對趙曉音發言的事實查核 https://hackmd.io/s/pts-talk-news-11-13-debate#趙曉音8

同性戀者主張「婚姻平權」的「平等」,只是跟同性戀用同樣的法律來保障婚姻關係。如果同性戀者的需求、願意負擔的義務跟異性戀者相同,另立專法就是隔離。段宜康在公投政見發表會中,以「黑人候車室」「白人候車室」為例,指出「Seperate but equal」的問題所在,以及「平等」是什麼。

看平等權中最害怕的一點,就是跟大家講說「我保護你了你也有,但不能跟我一樣」。

——段宜康

第14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意見發表會。段宜康關於「平等」的發言在,在 1h0m24s 處。

許多鄉鎮地區交通醫療教育短缺,是不是也要高喊交通平等醫療平等教育平等

有在喊唷,不過名字是「縮短城鄉差距」,除了形而上的平等之外,也是在解決在地人生活實際遇到的問題。

爭議 7:多元的性傾向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7

作者表示:

多數人 (98% 以上)天生被異性吸引,以同等的篇幅說明,不符合比例原則

其實從小學到國中有非常多男女互動的相關教材。教材裡面描述異性戀的篇幅,遠大於同性戀

康軒國中健康與體育二上「彩繪兩性關係」章節,介紹情感教育時仍預設為男女關係。

為什麼作者沒有注意到這些描寫異性關係的篇幅呢?因為「男女」的關係對大家來說「理所當然」,自然也就不會注意到,其實有人會落在這個「理所當然」之外。這樣的現象,就是爭議 8 裡面要介紹的「異性戀霸權」。

佯稱異性戀企圖對其他兩者施以「異性戀霸權」

「異性戀霸權」不是一個權力,不會有一個族群把他拿去施加在另一個人身上,而是在成長的過程中,深植在每一個人的心裡。請往下到爭議 8。

爭議 8:異性戀霸權、恐同症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8,第一頁

作者提出了下面的爭議點。

台灣社會目前對於不同性傾向者已具備包容尊重,「異性戀霸權」這種爭議性詞彙不應出現在教科書中,製造對立

其實異性戀霸權這個詞並沒有指責任何人的意思,他是指稱一個讓人「預設只考慮到異性戀」的環境,而當人在這樣的文化環境下,就會認為這些東西只為異性戀設計很理所當然。

By Rap17 — Own work, CC BY-SA 4.0,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58311720

以慣用手為例,當我們看到這種常見的連桌椅,身為右撇子的我,若不刻意去想,就不會發覺這個桌子對慣用左手寫字的人來說很難使用。除此之外,還有相機的按鈕、人體工學滑鼠的形狀等等。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也有長輩視左撇子為瑕疵的情形發生,強迫左撇子「矯正」。這種狀況,我們或許可以說是「右撇子霸權」,即使大家逐漸意識到「左撇子跟右撇子沒什麼不同」而對左撇子較為友善,但大家仍然常常只考慮到右撇子的需求。

因此,教科書提到「異性戀霸權」,其實最主要的用意,是讓孩子認識到這個環境是會忽視同性戀者的,也讓他們意識到「不是所有人都適合預設值」,以及「理所當然並不理所當然」。

對我來說,「異性戀霸權」跟「意識形態」都是個學術名詞,也一樣難解釋給中學生。其實如果要拿掉這個詞我並不反對,因為這個概念確實不容易解釋。如果要學生接納「預設值」之外的世界觀,也不見得要用這麼專門的專有名詞。但我希望如果要拿掉,也要補上相同意思的敘述,讓孩子意識到這種以異性戀為理所當然的意識形態,是值得自己察覺與避免的。

延伸閱讀:對教科書有疑義時該怎麼辦? 國家教育研究院正解在這裡
https://youtu.be/K0I7lfliwOc

醫學上,心理學上真的有恐同症這個學名或診斷嗎?

Homophobia 是心理學家喬治・溫伯格(George Weinberg)在 1960 年代創造的新詞,他是第一次在演說中使用這個詞的人。1969 年時代雜誌也使用了 homophobia 來指稱對同性戀的負面態度。

雖然心理臨床上的 Homophobia 似乎不存在,但 homophobia 的現象確實是心理學與社會學會探討的標的。也有人提出想要把 homophobia、racism 與 sexism 一起分類為某種人格障礙。

最後,homophobia 的 phobia 語意是「恐懼」。確實不一定要翻成「恐同症」,例如 Wikipedia 中文版就翻成「同性戀恐懼」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8,第二頁

「測試你的恐同指數」爭議點

  • 第三題:並沒有說不接受就是恐同。孩子可以選擇 D 選項,得 1 分。就算 10 題都拿 1 分總分為10時,得到的結果是「你對同志與異性戀者是一視同仁」,覺得他們沒有什麼不一樣。甚至得到20分以下,也只是代表你對於同性戀存在輕微的偏見,例如:雖然我不歧視同志,可是我不覺得小孩子應該知道有這樣的人的存在;雖然我不歧視同志,但是我覺得他們不應該上街遊行,已經很平等了還要爭取什麼?這都算是一種偏見的展現。
  • 第七題,如果按照這位爸爸寫的,工作能力不應該因為性傾向影響,那其實很好,答案應該就是會獲得零分的 D 選項,但是如果是認為公司的需求包含了辦公室裡有同志會影響他人工作,這樣的選項就是輕微的偏見了。
  • 第八題:合法化包含民法修改以及專法立定都叫做合法化,而且不要忘記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748 號釋憲案的結論,雖然尚未立法完成,不代表沒有法律效益。況且這個問卷不是特定意識型態,而是測試到底學生對於同性戀的感受或認定有多少。
  • 第九題:「海外多數研究,小孩成長在同性伴侶家庭,對小孩的身心靈發展不健全」是錯的。各項學術研究指出,同志家庭的子女與異性家庭子女發展適應得一樣好,子女認為自己是同志的比例也跟雙親是否為同志沒有顯著關係;同志家庭的兒童在遊戲時,也比較不會落入傳統性別角色的窠臼裡。反對同性伴侶養小孩者,通常引用的是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社會系副教授瑞格能瑞斯(Mark Regnerus)的論文,該研究已經被許多著名學者批判過,主要問題在於拿不對等的家庭樣本作比較,甚至有人成立網站,專門探討這個研究的問題。請參考《同志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有負面影響嗎? 從科學研究角度看5個常見問題》一文。
  • 第十題:選項為 0 或 1 分代表「對於同性戀覺得沒有什麼不一樣」的選項,所以同樣的,也不會覺得異性戀有什麼特別或者仇視。

針對「爭議6~爭議8」總整理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的「總整理」

課本的「男女二元對立」、教師手冊的「二元思考的餘毒」

二元對立」(binary opposition)其實也是學術名詞,在很多地方都會用到;因為在思考時只考慮「天平兩端」、暫時排除其他可能,做比較的時候是滿有力的思考工具。但是,事事都用「二元對立」的方式思考、也會漏掉很多其他的可能性。

這也是為什麼教師手冊會用「二元思考餘毒」來回答「你提到男朋友,所以你是當女的?」這件事情——因為就是一個人太習慣於用男/女二分法看待一切事物,才會聽到「男朋友」直覺想到「另一半一定是女的」、腦袋一時轉不過來。

「二元思考餘毒」這句話,並不是對異性戀的不尊重,而是希望大家在思考時,「不要只想到異性戀」、跳脫「二元思考」

如果家長覺得「男女二元對立」太吊書袋、讓人誤會又很難教小孩,那或許請書商改成「二分法」,比較能雅俗共賞。

爭議 9:同志遊行、同志運動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9

關於「彩虹旗」與「六色彩虹宣言」

彩虹旗有國際通用的意義唷,一般看到彩虹旗,代表的意義確實是國際通用的簡短意義。「同志大遊行六色彩虹宣言」則是比較接近「活動訴求」,跟彩虹旗應該分開看。

請參考:彩虹旗的真正意思 別再道聽途說了

「同志大遊行六色彩虹宣言」是在 2007 年由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團隊,參考當時社會運動、同志運動的時事,而提出的訴求。

在那個時候,警察釣魚執法不當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加上立法漏洞讓警察用保護兒少的法律,抓兩個成年人間的性交易,並且在認定犯罪的部分到達網路文字獄。台灣人權促進會也督促政府應該把「成年人間的性交易」從兒少法移除,以符合立法目的。

當時的新聞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的看法,可以參考 2008 年的新聞節錄: http://tgqraa.org/兒少惡法事件回顧(下)/

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當年的同志遊行主辦單位,提出這樣的運動主張:

我們主張廢除箝制自主性愛、違反人權的三大惡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現已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刑法第235條。不再以偽稱的「妨害善良風俗」、「保護兒童青少年」、「掃除猥褻」之名,濫行反人性、違憲、侵犯人權之實,讓包含LGBT在內的性少數、青少年、成人自主的性愛不再被污名,不再生活於惡法壓迫的恐懼之中。

(出自 六色彩虹宣言 — 紅色)

社會運動確實會使用比較基進的「訴求」來促進人們思考現在的規範到底有沒有用、有用在哪。時至今日,隨著警察執法相關規定的改變、以及兒少法的修正,警察違法釣魚變少了;但仍然還是存在少數族群因此入罪的案例

其實同志友善的團體是非常多元的。在「廢除兒少29」議題上持對立意見的「酷兒盟」與「勵馨基金會」,其實都是友善同志族群的團體唷。

支持同志,不代表在每一個議題上都意見相同;不管是支持「六色彩虹宣言」還是支持國際的「六色旗」彩虹定義,都可以開心地一起揮舞彩虹旗。

課本照片好陽光,遊行現場脫光光

同志大遊行其實是個「嘉年華會」,也從來沒有人規範過同志大遊行的穿著。如果在意的是脫光光的話,那 的「嘉年華會」大概都會中槍。大家不會平常穿嘉年華會的衣服上街,而同志也是一樣——那只是一年一度的大遊行裡這場「嘉年華會」的裝扮,遊行之外與你我並無二致。

不過,同志大遊行的「奇裝異服」,也確實有「不服從於主流」的精神在。

美國黑人民權運動時,就爭辯過「為了讓白人支持我們,我們要當模範黑人」。他們穿起西裝,學習白人的禮儀文化,譴責幫派、毒品、嘻哈,比白人更用功更努力、成績更好,為的是當一個好黑人,因為這樣社會就會接受了。這條路走了這麼年,一個黑人憲法教授都當過總統了,但仇恨黑人的觀感改變了嗎?

到現在為止,每年同志大遊行的衣著或裸露身體、同志的行為有沒有陽光清新,都是這些爭議的延續。
—— Josephine Hsu 貼文

延伸閱讀:

教科書從未中立兩者併陳;教科書卻已先預設立場,只傳達光明的一面

其實過去有放,但因為有人投訴說教科書不該有裸露畫面,出版社因此更換了圖片。如果放了的話,作者也會抗議的吧,畢竟作者對「色情圖片」有非常低的標準,連動物交配的畫面都不希望給高二學生看。 (見爭議 21)

出處:教育部短片 https://youtu.be/0UEkrrzcBwE?t=128

爭議 10: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10 的前 3 頁

同志諮詢熱線是一個專門服務同志族群的專業機構,其組成有社工、醫師、心理師等專業人員,最早是透過電話接線,回覆任何對於性傾向、自我認同有困惑猶疑的人,二十年來,幫助過數十萬人次,是台灣最資深也最專業的同志互助團體。除電話接線外,也有實體的聚會課程。

近年熱線更開辦了給同志父母的服務,成立父母互助團體,因為比起懂得上網求助的年輕同志,更無助的是他們的父母,不敢隨意跟親友說及此事,但又不知道找誰說。熱線也服務過不少異性戀,因為過去太多人長大過程中沒有性教育,在性上碰到疑難,又不知道找誰說,想說同志團體應該見怪不怪了,又有匿名電話,打打看好了。其實熱線也服務了不少異性戀,提供了必要的衛教知識,而這些多半還都是成年人。

該協會網站充斥不雅圖片、低俗文章、變態活動海報,嗑藥趴性愛趴性虐趴SM趴⋯⋯

這些課程根本色情不起來,因為務實的性教育其實是很嚴肅的。

當然大家也會講講笑話緩和緊張的氣氛。你不知道怎麼跟孩子啟齒的話題,熱線提供了相關教育。

根據參與同志諮詢熱線活動長達八年的異性戀者表示,從來沒有在熱線看過任何性愛活動,熱線辦公室每天工作堆積如山,都是需要服務的個案,還有各單位來的衛教課程邀請,熱線志工和工作人員的性生活,恐怕比各位爸媽還無聊。但他們努力,是為讓更多人都能更自在的面對自己的身體,並在充足知識下去感受性的愉悅。

這幾年常有家長打電話檢舉熱線違反兒少法,因此警方也曾多次派員到場監看相關活動進行,不只沒有任何違法之餘,反而還覺得有人願意這樣大方跟青少年談性,做到父母們做不到的,是功德一件。

課本教:學生可從教科書推薦的網站去找到同性戀相關資源

高一課本中提供熱線的網站,反而是好事。青春期本來就是身體發育並對性感到疑惑與好奇的階段,加上這個年齡生理上已經成熟,比起他們在網路上亂看,起碼熱線網站的資訊是經過教育、醫學、心理學、社工等專業層層把關確認過的,即使直白,可能讓各位爸媽看了不舒服,但絕對是正確的資訊。

自從開始用藥後:用什麼藥?

由於是跨性別主題主題討論會,這裡的「用藥」應該是指賀爾蒙替代療法(HRT)

雖然服用的另一個性別的激素,會讓身體特徵變得更像另一個性別,但副作用通常是性慾低下。所以這絕對不是作者想像的「嗑藥趴」、「性愛趴」。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10 第 4 頁

教女女手指教、教男男肛交

在學校教同志教育,分兩個階段。下面是楊佳羚老師對「同志教育」的講解:

楊佳羚老師——《同志教育怎麼教?》入班教學講解在 3:25 處。

入班教學發生在講解與澄清社會上同性戀的刻板印象的課程之後,讓孩子們看到真正的同性戀者。

同志進行入班教學時,主要會分享自己小時候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故事、包含對自己「與別人不一樣」的恐懼、被欺負又不敢講的經驗等等。

如果班上的孩子主動想問「同性戀的性行為是什麼樣子」、而且講者也認為班上氣氛較好、孩子提問的態度不會讓講者覺得受到性騷擾或在刺探隱私,那才會稍加介紹。這些回答都是看孩子的程度與課堂的氣氛來決定如何回答這類問題,並不是影片中所引導的,「入班都是在教性行為」。

截圖是來自泰北高中的熱線志工入班教學錄影,完整影片如下。基本上跟楊佳羚老師說的一模一樣:

1. 老師開頭有說,之前的課堂上已經有談過多元性別的基礎認識 (0:12)。
2. 教學時,先從「對於性別會想到什麼」開始(2:10),講解 LGBT 分類、分享自己的故事(25:25),另外一半是 Q&A 時間(26:59)。
3. 蒐集提問時,「同志的性」是第一個被提出的(28:55,由老師轉述問題),但最後才回答(38:14),表示入班教學的志工非常慎重地看待這個問題,在觀察同學反應與氣氛之後,才進入這個部分的回答。最後也順便進行愛滋病與安全性行為的宣導(41:37)。
4. 關於「班導師給予肯定」,老師的原句(47:00 開始)是:

我想這一節課已經提供給大家非常多新的觀念,或者是說你過去比較沒有聽過的資訊的刺激。也有可能有同學,你過去已經有這樣的經驗,那很好。我必須給你們一點肯定,因為你們班,看得出來大部分同學對這個議題的準備度跟熟悉的程度,已經有一定程度的開放了,這表示你可能本身是一個已經夠體貼、跟人的互動上已經夠柔軟的基礎狀態,這個是很值得肯定的事情。

因此,「那很好」是指過去已經接收過此類資訊刺激的經驗。「給你肯定,因為⋯⋯」的理由是大家對此議題已經有準備,可能是同學們具備有體貼、待人柔軟的特質,很值得肯定。因此,老師而非讚美性行為。

性態度的開放或是保守,都在課程中提及,只有完全的認真面對,才能讓學生知道即使選擇守貞與保守,也是很好的選擇,沒有人可以強迫自己。

作者對這些截圖的斷章取義,是對同志入班教學極大的誤解。

有一個得愛滋病的老師,跟 13 個人發生性行為

這是熱線在泰北高中另一個班級的入班教學內容,完整影片在此:

這堂課以時事(愛滋教師的新聞)破題(2:06)進行媒體識讀教育,只是講者口誤,引用的數據有誤。講者以這則訊息來告訴學生,對新聞媒體不要只看而不思考,並且接著教導孩子破解媒體的聳動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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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站截圖經過修剪,省略了原始網頁上下標注的「重要提醒」與各種「特別提醒」。網頁開頭寫道:

些資訊並非鼓勵大家使用娛樂性用藥,但如果你或你的朋友有使用娛樂性用藥助興,這裡有一些該注意的地方可以幫助你如何降低風險、保護自己安全。請先閱讀本網站的關於娛樂性用藥 —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裡面則詳述了為何要提供 drug 資訊的理由:

對藥物的使用在台灣是既存的事實,而政府單位對於派對藥物的因應方式,長期以來僅僅著重在「恐嚇藥物很可怕」、 「被抓到你就完了」的階段,卻忽略了現實環境中,許多人仍會因為各種因素而使用這些藥物,而恐嚇與偵緝並無法同理一個人的需求,在這樣的拉鋸下,反而漠視了使用者的健康。因此我們希望提供這些資訊,若你或你的朋友有使用藥物助興時,能先了解這些藥物所需要注意的地方,以降低風險、保護自己安全

白話解釋就是:「你都從網路上找到這了,看來用嚇的不管用、用罵的你不聽,那我們都各退一步、誠實一點:我用你不會排斥的口吻,講你想知道的(藥物效果、如何正確使用),下面再附上你會害怕的(副作用、傷害),你自己注意一點。」

畢竟,要讓想講的資訊被讀進去,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把讀者當成是罪犯

文章也有指出持有與使用派對藥物違法,並且明示長期藥物濫用會有各種負擔與傷害,包含腦神經、血清素分泌、開刀無法有效麻醉、膀胱炎與膀胱萎縮、被害妄想、精神分裂等等。

爭議 11:愛滋病防疫與關懷

「爭議性平教材總彙整」爭議 11

教科書有企圖掩蓋最大感染途徑為男男間不安全性性行為的嫌疑

依據統計,感染個案中擁有「男男間不安全性行為者」這個危險因子的比率的確很高。

不過,無論性傾向,只要是「不安全性行為」都有可能會感染愛滋,過去也疾管署也發現異性戀者常輕忽愛滋、延誤就醫治療,因此就防疫來說,直接歸因於「不安全性行為」,會比標記特定的「男男間不安全性行為者」來得更有效。

2015~2016 年新增的愛滋病個案,比例最高的介於 15~34 歲間,證明性別平等教育施行 13 年來,完全失敗沒有達到目的

愛滋病防治的成效確實有檢討餘地。不過,將降不下來的通報數歸因於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有些過度武斷。

性平法施行細則規範,性平教育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13條),涵蓋不代表「限於」,也就是說,不論是進行情感教育、同志教育、性教育或是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教育,通通都算性平教育。和愛滋防治相關的性教育只是其中一項而已。

而我們的性平教育是怎麼實施的呢?是融入式教育,老師教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自行融入在這些科目進行教育,或是,每學期至少4小時。綜合以上,學校即使符合規定已經進行性平教育,也沒人知道愛滋教育和性安全教育是否有貫徹實施。

要減少年輕的感染人數,落實性教育、安全教育、愛滋教育無疑是最根本、最需做的。但是,沒有教育會增加風險,也不保證,做了教育就一定風險不存在。就好像,不重視語文教育,學生語文程度不好。但是,重視語文教育之後,難道保證學生語文程度一定提高嗎?這就是教育很重要,但是影響學生行為的不只是教育,還有更多複雜的社會因素存在!

把「2004之後已實施性平法、性平教育」,但是仍然「年輕族群感染人數佔多數」,推論出「性平教育無效、無法降低年輕人感染人數」,實為缺乏足夠證據的草率論斷。

教育當局應提倡「單一性伴侶」與「延後性行為發生時間」的觀念

有教唷。請看下面的課本。

左:泰宇版高二健康與護理,提及「禁慾」與「單一性伴侶」。中:康軒國二上健康與體育,提及「固定性伴侶」。右:翰林國二上健康與體育,提及「拒絕婚前性行為」。

總結

爭議 1~7 說穿了,是同一個問題:對二元性別的執念。

這種偏激的執念只會製造偏見、帶來問題,而不能解決問題。我們需要放開心胸來接受各種不同的可能。

  • 爭議 8:不明白專有名詞的含義、只看字面解釋而產生的誤解。
  • 爭議 9:同志遊行就是嘉年華會。
  • 爭議 10:對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的誤解。
  • 爭議 11:對愛滋病疫情的觀察。的確可以檢討,但不該隨便歸因。

至於爭議 12~22,請參閱本文上篇(對,這篇文是「下集」):

性平教育有這麼壞嗎?

性平教育、同志教育是用國家的力量告訴孩子們,「這樣的你們沒有錯。」
也告訴這些孩子的家長們,「孩子會這樣不是你們的錯。」更告訴這個社會,這樣的家庭跟所有人的家庭一樣都有平等的權利、生存並且受尊重的權利,別對他們指指點點。

要是國家放任孩子被霸凌排擠、放任家長被胡亂指責「你們怎麼教的」,才是國家的失職。

性別光譜等等的內容,是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實行細則裡面有明定「同志教育」才有法源可以寫進去的。如果沒有了這條法律,只剩下母法的「不同性傾向」、以及那不知道在哪裡的「品德教育」,這些內容就會在保守派家長團體的圍剿下消失殆盡

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裡有明定「同志教育」的現在,國小教育也沒有提到同性戀,就是上面保守派家長團體在從中作梗。因此,一但小學與國中的「同志教育」真的被從性別平等教育法實行細則被移除,這些保守派家長團體的作為絕對會變本加厲。

2018/11/24 的公投,與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提案的有兩個:

  • 第 11 案(反同志教育):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 第 15 案(性平教育):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在這裏邀請大家,第 11 案一定要投下不同意、並且同意 15 案將本來就在行政命令裡的性教育、情感教育與同志教育,寫進法律的層級,才是讓國家能負起責任的方式。

若對本文有任何建議,請不吝留言指教。僅以Explained — 2018 公投翻譯蒟蒻對「同志教育」的正反彙整影片替此系列文作結。

課本截圖屬原出版社所有。
本文內文沒有版權(CC0),
歡迎節錄轉載重製散布給所有對性平教育有疑惑的人。

特別感謝

課本截圖來源 — 蒂瑪小姐咖啡館
論述來源—— CLAUDIA HSU 《針對不當教材在這裡〈引用自網路一位愛家爸爸的整理)回覆》之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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