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買了就要用?不斷出險,其實懲罰的是自己的荷包

Nina Lin
3 min readJan 10, 2020

很多人認為,既然買了保險,能用就要用,但不斷出險,其實懲罰的是自己的荷包!!!

Photo by Allef Vinicius on Unsplash

最近公司每週大約都收到2–3件出險通知,最常聽到客戶打來第一句話就是:

「我被撞了!」(真的有那麼多被撞嗎?)

「如果出險了保費會不會增加?」(很棒,已有損率管理的概念!)

實務上,保險公司【肇事加減費】的三大原則如下:

1.【車體險】看過去3年,出險1次加一點,一年未出險減一點,每一點20%費率。

2.【第三人責任險】,每出險一次加30%費率,一年未出險減10%費率。

3.保險公司未出錢就不記點。

舉例來說:

案例一,陳小姐停車被撞,通報保險公司理賠立案,若之後肇責全責歸於對方,保險公司幫陳小姐修復車體後,向對方代位求償,陳小姐不會被記點。

但如果陳小姐是紅線臨停,雖是被撞依規定也要負30%責任,此時若陳小姐選擇出險修復,仍會被保險公司記點──若是小擦撞,和解比出險更划算!

案例二,吳先生疲勞駕駛,搶快誤撞到對肇機車,導致對肇機車受損及人員受傷。吳先生出險請保險公司處理──此為典型報出險的案例!

吳先生若有讀過羅賓斯科技文章,SOP處理如下:

Step1. 通知警察至現場處理並通報保險公司。

Step2. 拿出保單精算未來保費增加幅度。

→此例吳先生車體費用為12,000元、第三人費用24,000元

車體未來3年增加費用12000*20%(一點20%)*3(年)=7200元

第三人未來3年增加費用為24000*30%*3(年)=21600元

總共保費會增加28800元

Step 3. 聰明的吳先生接下來會判斷(修理自己車子的費用+對方機車維修費用+對方醫療費用)有無超過保費增加的金額。如果大於,就請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小於,則會選擇自己付費處理。

另外,各位可能會有疑問:如果報出險了,還可以把出點紀錄消除嗎?

答案是可以的!

記得保險公司理賠的第三個原則嗎?「保險公司未出錢就不記點」,所以案例二的吳先生,出險後進行到最後的理賠階段,若所有費用評估下來只有2萬,只要把這2萬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就會撤案,當然就沒有記點問題囉!

所以,親愛的各位讀者,下次發生車禍事故時,記得:

一、尋求和解機會→PAMO線上和解系統

二、若決定出險,報警取得事故三聯單

三、試算未來保費增加金額

四、評估是否自己付費結案(理賠金額若小於保費增加金額,則建議自己 付費。)

希望這篇文章對各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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