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事:開車

如果能有回頭率
6 min readOct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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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I learned to drive

說真的,要寫這件事之前,都覺得很羞愧,不過就是開車嘛,誰不會呢?你現在會開車了又怎樣呢?整件事情根本不值得一談。

我有駕照,但是我從來都不喜歡開車。事實上,只要拿到方向盤我就覺得渾身不對勁,加上我對汽車有一種奇怪的矛盾感,跟自小家庭教育有關:只要牽扯到車就是麻煩事,不僅打擾到接你的人,自己也得戰戰兢兢準備隨時報恩(到底是哪裡有病?),所以旅行的時候,我總是偏好大眾交通工具。

當然我相信某些前世的記憶會殘留到此世,我總覺得自己上輩子肯定被車子輾過或開車的時候發生什麼事。

(編按:何以如此有自信自己上輩子是人不是豬?)
(小胖:如果上輩子真的是豬那我肯定是一隻很好吃的豬。)

總之,對於車,我總持敬謝不敏的態度。

這個態度原本可以支持我終老一生,但來到美國,除非是住在紐約、舊金山、西雅圖…等大城市,不然沒有車就等於沒有腿,註定受困致屎,如果又不善社交或打死不願麻煩別人如小胖等,就真的別想觸及公寓方圓兩公里之外的目的地。

然而,這趟遠行前,我仍舊同樣犯賤地,去監理站換了國際駕照(當然心裡百分百覺得我是不可能會給你開車的)。話說我們監理站的服務真的是完美又有效率,我前後花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就換得一本到底有什麼用的國際駕照,同時還更新了我汽機車的本國駕照,這邊要給八德路監理所的美麗服務人員掌聲鼓勵。

我的法國朋友兼《Solo Date》法語發音指導,巴帝斯特,擁有一個非常難能可貴的特質:總是能誠懇地對我有話直說,且客觀地提供意見。雖然實話總是刺耳,但巴帝斯特總能找到一個方式讓天蠍胖啞口無言地衷心感激。

「我不喜歡開車,因為我開車技術很爛,只要開車我就會很緊張。」某次談話中我這樣跟巴帝斯特說。

「喔,或許這跟你習慣『讓別人掌控你人生的方向盤』有關吧?」巴帝斯特輕描淡寫地回答。

撇開前世我剛好是豬且被車撞成肉鬆的可能性,我的確覺得巴帝斯特的話不無道理。雖然胖子我看來頗愛冒險到處趴趴走,但說穿了,活到目前為止的人生,大部份的決定和方向,還是掌握在別人的手裡,而且我也沒有太大的意識要把控制權拿回,反正逆來順受,日子也過得去,鄉愿的癌症直逼末期…直到巴帝斯特點醒了我。

陰錯陽差地,原本我應該要專注於調整人生態度,他的一席話讓我突然發憤圖強地朝天吶喊:我要掌控我的方向盤!(編按:你完全誤解巴帝斯特的意思)

我要開車。我要在美國開車(不然要去哪?)。我要突破我(前世今生)的恐懼,我想要重新掌握自己有限的人生。

阿什蘭結識的友人,約翰,幾乎與我同一個時間搬來阿什蘭,同處於初來到訪的外來客,同樣相信前世今生的宿命論,同樣處於人生轉換跑道的階段…我們無話不談,得知我重新上路的意願,約翰慷慨地說要擔任我的教練,重拾我人生的方向盤。

約翰的貓,潘(John’s cat, Pan)

於是我們從湖邊小路開始。沿著湖畔一直繞(湖很大好嗎!)重新認識交通規則,由於我們生來黃皮膚,在這個白人優越主義掛帥的國家,能遵守規則就不要亂來,因為一旦被盯上了,黃種男性遇到麻煩跟白人男性或美麗女性違反交通規則的結果,是截然不同的。也因為這樣,時速紅色的Stop標誌便成為約翰耳提面命的方針。

讀這篇文章的們,十個有十個開車經驗都比我豐富,我就無需在這裡賣弄淺薄的開車經驗。但有一件事情值得提醒,就是我們台灣人看到Stop標誌的直覺可能就是慢慢滑行,看到左右沒有來車就直接往前或打方向燈轉彎對吧?

在美國,看到Stop標誌請『務必』要『完全停下來』。

即便萬里無雲又沒車,你幾乎都快停下來惹但想說沒差可以繼續,都是可以被開罰單的。來自加州的約翰開玩笑說:「除非你在加州,我們有不同標準,叫做『加州式停法』(California stop),跟你們台灣人很像,用滑的,不會完全停下來。但是在奧勒岡,小心點喔。」

約翰雖然看似溫吞,但是執行起教練一職出乎意料之外的嚴格以及始終如一。即便我們只是約downtown喝咖啡,且僅需兩分鐘的車程,他也會很堅持地讓我駕駛。更賊的是,某次我們去加州雪士達山(Mount Shasta)郊遊,他很技巧性地說回程比較平穩的地方再給我開,山路的部分我們再找地方換駕駛。

雪士達山(Mount Shasta)

想也知道,回程根本沒有機會換駕駛。我就這樣浩浩蕩蕩地從加州開車回到奧勒岡州,整整開了兩個半小時,我都已經從台北過台中惹耶,而且是在毫無預警的前提下。記得抵達阿什蘭的家門口,坐在駕駛座前,身體都還在微微顫抖,一方面是不敢相信自己辦到了,另一方面是驚覺剛才自己為了開山路有多麽緊繃和聚精會神。

(編按:某種程度上約翰也是把生命交給你啊胖胖。)
(小胖:我知道,所以我才hate him兩小時而已。)

因為我們台灣是用公里(kilometer)當時速單位,美國是用英哩(miles),所以我在開車的時候完全沒有概念自己到底開多快(事實上我還是用公里的邏輯在看里程),反正看起來都不多,六十、七十、八十、一度行駛到八十五英哩…沒事的。等我回到家裡換算英哩至公里:

八十五英哩=一百三十七公里

呃…好,我…一個不會開車的胖子,在美國成功締造了從跨洲公路+山路之行兩個半小時,時速一度高達137公里。這…應該也算是成功跨出我肥仔的舒適圈惹。

踏出舒適圈之後,潛意識真的也開始產生微妙變化,不開玩笑的,好幾次我在策劃旅行的時候,我腦中竟然自動跑出一個選項:租車。不僅如此,整個人對於空間與距離的感受突然也被啟蒙一般,從前我聽到開車二十分鐘都會驕傲地用我們台灣人的直覺回應:「喔,好遠,我要考慮一下。」但掌握了方向盤之後,世界,好像又寬廣了一些。

嗯,是時候回冰島開車惹(誤)。

斯卡加斯特隆|冰島(Skagastrond, Ic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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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有回頭率

劇場編導|Podcast《柏覽會離題》主持人|發霉的旅人|胖子|目前於德國黑森吉森大學應用劇場學系攻讀編舞暨表演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