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和古文必修的合理性

以及「公民責任」如何化解文白的意識型態之爭

15 min readMay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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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初發表於 2018「建構與反思」國文教學學術研討會,我稍修了一下編排,放在這裡讓大家方便閱讀。

國文課程改革是當今台灣教育改革的重要部分,在近年來的討論裡,國高中職國文課的目的和教學方式,都被重新檢視和修正。本文將以國文課作為義務教育必修課程的角度出發,討論我們可以合理地使用國家和社會壓力逼迫未來的公民學習哪些內容。我將試圖說明:

  1. 義務教育的合理性需要證成。
  2. 「公民責任」可以證成義務教育的合理性,並且足以支持目前台灣義務教育和高中職教育的大部分內容。
  3. 然而「公民責任」並不足以支持古文必修教育。
  4. 大部分支持古文必修教育的論點,若不是預設了沒有根據的經驗前提,就是預設了有爭議的價值前提。

任何關於教育的爭議,不論是文言文、多元性別、本土意識,還是建構式數學,在正反多方論戰之餘,總有人提出「得要回到教育的目的來看,才知道什麼內容恰當」。我完全同意這個主張:教育政策是為了達到特定好目的的工具,要知道教育應該怎麼做,得要知道辦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上述教育爭議,是出現在國小至高中。這個階段在過去分成兩個部分:

  1. 國民基本教育
  2. 其他(中等教育、為了上大學準備的銜接教育)

隨著台灣社會教育程度逐漸提昇,第二部分逐漸被第一部份吸納。六零年代,我們從六年國教進展到九年國教。國民基本教育的特色之一是,它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現在雖然還沒正式上路,但大家也已經把高中職當作十二年國教的一部份,在社會壓力上人們確實被迫念:大家普遍相信如果不讀高中職,很難上大學,不上大學則找不到工作。因此,雖然目前高中職在法律上不是義務教育,但實質上相差不遠。

義務教育是所有現代政府的現實,站在政府的角度,義務教育有很多實質好處,例如讓人民變得講理容易管理、增加社會競爭力、灌輸政府喜歡的意識形態、避免短視的父母叫小孩去賺錢造就失學兒童等等。你可以看得出來,這些「好處」當中有些可以受到大眾認同,有些則未必。

義務教育必須有好理由

義務教育本質上必須限制青少年的自由,強迫他們去做特定的事情,而且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不管你主張哪種政治觀點,應該都會同意這些花費需要有好理由支持。

說到政府支持義務教育的動機,我們容易想到國家競爭力和意識形態。但如果是說到那些真正足以說明義務教育合理性的好理由,大家最容易想到的應該是某些「這是為你好」的說法,例如,「中文」帶來的識字和口語能力讓你能生活;「理化」帶來的基礎科學知識則讓你能在大學獲得將來吃飯的技能;理想上,「公民」和其他社會科目讓你了解社會規範,不至於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被丟到社會叢林;綜合而言,如果你剛好在社會上屬於弱勢,各種學科帶來的能力提昇能讓你更有辦法保護自己、跟其他人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同樣一部分教育內容,可能不僅僅只有一組理由可以支持。例如,「國家競爭力」和「這是為你好」都可以支持有助於培養市場需要的能力的科目。

然而,這並不代表說,這些理由都同樣合理。以國家出發的動機,不見得符合個人的期待和利益,而歷史也證明,在那些容許使用教育灌輸價值觀的社會,國家往往難以受到誘惑,而跨過界用教育來鞏固政權,並且,也會使得教育成為政治上的兵家必爭之地。而「這是為你好」的理由,則預設了政府知道人民需要些什麼,並且考慮到資本主義危機,可能會有「把教育當成職業訓練」的爭議。

我並不是在主張說,我們不可能從「為了國家」和「為了你好」出發,想出合理的理由來支持義務教育。不過如果你非常在意現有的義務教育是否合理,應該不會反對這些檢討。

以上顧慮顯示,要從「為了國家」和「為了你好」找到支持義務教育的好理由,需要進一步說明。以下我將試圖說明,在「為了國家」和「為了你好」之外,有另外一個方向可以支持現行義務教育大致上的願景:公民責任。公民責任不是為了國家,也不純粹為自己,而是為了包含自己在內的社會整體成員。

被忽視的好理由:公民責任

包括台灣,現代大部分社會是民主政體。民主的特色之一是公民有參政權。我們不但有權利競選公職和代議,也有投票權和言論自由。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參政權是權利也是義務:我們有權利影響國家政策,所以我們有能力影響國家政策,這意味著,如果國家決定執行錯誤的政策,造成天理不容的結果,我們責無旁貸。

在獨裁國家,若政府倒行逆施,我們很難說人民有道德責任阻止,因為這樣說通常意味著你在主張他們有責任賭上性命去革命起義,或暗殺高官。實務上,比起被獨裁者宰制的人民,我們通常會認為,其他民主國家更有責任做些什麼。然而,在民主國家內部,事情就不同了。你當然可以選擇不「投身政治」,但即便如此,你還是有投票權和言論自由,行使這些權利來監督政府並不需要你拋頭灑血,在這種情況下,若政府做錯事,很難說你完全沒責任。

當然,通常民主社會並不採取直接民主,而是採取代議制:我們選出代議士,讓他們代表我們的意見,來降低溝通成本、分散認知負擔。代議制讓一般公民不需要對所有法案和行政瞭若指掌,身為選民,我們在最低限度上依然要有辦法判斷,代議士是否做了有違我們想法的選擇。對於社會現況、政策、法案,我們不可能完全懂,但也不能完全不懂。

如果民主社會的公民有道德責任行使最低限度的參政權去監督政府,那麼,他們就有責任讓自己成為有能力做到這件事情的人,例如說:

  • 語言:人必須要有足夠語言能力,可以跟同一個民主政體的其他公民討論政治議題。
  • 社會:人必須對於這個民主政體的政策所及的範圍內的社會有所了解,才能辨認哪些政策會恰當。
  • 法律:人必須要了解政府體制和相關法律、立法規則,才能有效監督法案和政策及其執行。
  • 科學:人必須要有科學素養:懷疑精神、科學推理、資料蒐集與判讀的能力。來判斷那些關於科學和技術的議題。當然,一般人不可能掌握所有「科學常識」,但應該要能對資料產生恰當懷疑,並有辦法進一步確認。
  • 歷史:人必須要了解,自己現在享有的生活,是奠基於哪些人在政治上的付出和犧牲。也必須了解從社會上各種族群立場出發的歷史關,這有助於偵測和分析現代既有的不公。同時,如此一來,人才能順利參與(不管是以哪一方的立場)現代民主社會普遍重視的轉型正義討論(以台灣的例子來說,例如黨產、原住民受迫害、二二八)。
  • 文化:人必須了解社會上和自己不同背景、文化、性別、信仰和各種認同的其他人的生活樣貌和價值觀,才能有尊重多元、對歧視敏感的素養;能夠和不同立場的人交換意見,並且在那些關乎國內所有人(包含移工)的政策上,做出正確判斷。

沒錯,這包含了現有高中職大部分的共同課程分布。這麼多元的知識和能力,可以滿足大部分人對於一個高中職畢業生該有樣貌的想像,而要推出這些,我們其實只需要依賴一個很小很基本的前提:民主社會公民有道德責任監督政府。

公民有道德責任監督政府,而且是好好地監督,所以你有責任讓自己有能力做到這件事,而政府則有義務在人民的監督之下提供教育,養成下一代人民監督政府的能力。

公民責任會支持怎樣的義務教育?

為了不讓政府作出道德上錯誤的決定,人民有責任關心社會、監督政府,在必要的時候成為壓力的一部分逼迫政府改變。

這不容易,要得到上述成就,公民得要有能力和其他公民順暢溝通;了解這個社會;了解政府、法律和立法;有科學素養;還得要了解這個社會的其他人如何過生活、知道哪些轉型正義尚未完成,甚至還在爭議當中。義務教育應該協助人培養這些能力,但基於公平,應該盡量避免灌輸人們特定價值觀。對於那些在價值上有劇烈爭議的議題,或者在詮釋上有價值爭議的歷史,則應該盡量開放討論。

上述這些公民應有的素養所需的能力,跟現在高中職的基本課程分佈很像,但並不完全相同。例如說:

  • 基於公民責任去設計的數學課程,應該著重於判讀政策所需的(其實也就是那些日常決策所需的)數學知識和能力,可以預期,在基本的簡單運算之外,我們會重視機率和統計,減少三角函數、微積分等在教學意義上跟重要的數學原理比較無關,並且可被機器取代的運算技巧。
  • 史地會採取同心圓規劃,在時間和空間上由近而遠。除非有那種能連結到當代社會議題的理由,否則了解台鐵系統,會比了解中國東三省鐵路重要非常多。這並不是因為我們要灌輸本土意識,讓學生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而是因為,我們的參政權事實上無法控制中國政府,因此也不對中國政府的錯誤政策負有責任。中國歷史可能會退出義務教育,不過關於「現代中國」和「現代東亞」的課程可能會增加。
  • 涉及政體、法律、立法,公民課的時數可能會增加,因為立法院,有時候連大人都搞不懂。
  • 會增加「當代文化」課程,讓人了解台灣各族群(那些會被你我的政治決定影響的人)的生活型態、傳統、生命上的價值排序等等。並且特別介紹目前各種轉型正義意義的多方說法供學生反思,例如:為什麼下面的中文課是教普通話,而不是原住民語言?
  • 我對物理、化學、生物的了解比較少。但依照先前描述的精神,這些課程應該提供最泛用的科學知識和科學推論能力,讓人在遇到違反科學的說法時能產生疑慮,並有能力進一步找資料判斷。
  • 中文課的目標是培養當代溝通所需的能力 — — 讓人在其它科目的輔助下,能有效理解、分析、批判其他人的說法 — — 而不是文學創作或傳承中華文化。

公民責任作為正當性來源的好處

義務教育的代價是人的自由,我們必須回答「為什麼我應該犧牲自由接受義務教育?」其中一種答案是:「為了盡你身為民主社會公民的道德責任」。有些人認為這個答案只能支撐很貧乏的義務教育:讓人會說話、有基本常識,就這樣。我不同意這種說法,以上我試圖說明,其實光是預設公民責任,我們就足以證成很豐富的義務教育內容。把公民責任當成義務教育正當性的來源,有幾個好處:

  1. 公民責任以很少的前提,推出很豐富的結論,並且可以支持目前高中職大部分的共同科目安排。
  2. 公民責任不預設特定的價值觀(例如中華民族主義、台灣民族主義),在現代社會可以更好地回應那些來自多元議題的挑戰,並協助我們面對政府洗腦、灌輸意識形態的疑慮。
  3. 公民責任支持的教育內容非常豐富且泛用,可以跟其他可能的義務教育理由互相融貫,例如說:當代溝通能力也常是找工作、活出美好人生(不管你選哪一種)所必須;當你了解社會上的各種文化,也會更了解自己繼承的文化傳統,或者能夠選擇自己喜歡的文化生活。
  4. 藉由強調公民責任,我們可望培養出更關心社會並尊重他人的公民,這些人會讓你我有更好的餘生。

我們有好理由強迫青少年學古文嗎?

綜上所述,從公民責任出發,我們有好理由強迫青少年學習當代所需的溝通能力、基本科學素養、在地史地、政治、法律和經濟。青少年之所以該學這些東西,是因為他們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有政治責任使自己成為一個有能力參與政治和監督政府的人。從公民責任出發,我們可以發現,現行高中職教育的必修內容,大多確實是青少年有義務去學的,即使教法需要調整。

然而,我們有好理由強迫青少年學習古文嗎?接下來,我會檢視近幾年的公共討論中常出現的一些支持古文必修的論點,並說明我的看法。

語文能力

有些人主張,學習古文可以增加人的語文能力,甚至可能是語文能力的核心。我同意學習古文可以增加人的語文能力,畢竟,如果你不學習古文的措辭、語法和典故,是看不懂古文的。然而,古文帶來的語文能力,若成為義務教育的理由,其基礎大概不會來自公民責任。公民責任要求人成為具備當代溝通能力的人,而一則教材被歸類為古文或文言文,就意味著這則教材使用的措辭和語法,比起其他沒被如此歸類的教材,離現代人的溝通方式更遠一些。

確實,嚴格來說,現代人使用的白話文和文言文難以區分。我們完全可以想像文言文的措辭和語法出現在當代對話和訊息裡。不過這並不表示文言文教材和白話文教材在教育上無法區分,理論上,我們可以統計一篇文章裡的措辭和語法在三十年內被使用的頻率,來算出這篇文章能多大程度代表當代人實際使用的溝通工具。如果語文教育的目標是養成有能力跟當代人溝通的人,那麼當代人最常使用的措辭和語法,當然比冷僻的措辭和語法在教學上更急迫和重要。

當然,這意思並不是說學習古文對於精熟中文毫無幫助。我相信古文蘊藏的豐富字彙和語言變遷的歷史,都能讓我們更了解自己使用的語言。不過要以語文能力來支持古文進入必修,我們不僅得證成古文教育能增強學生的語文能力,還得證成古文教育比它的替代方案好。

有些人認為古文教育能帶來一些白話文教育缺乏的好效果,例如精準和簡要。這種宣稱是經驗宣稱,可以藉由社會科學研究得到答案。不過我懷疑這種宣稱符合事實。如果這個宣稱是對的,那我們應該可以觀察到,學校裡讀了較少古文的那些人(大學裡中文系師生之外的人、高中校園裡國文老師之外的其他老師),在日常溝通上更加含糊累贅。我自己並沒有明顯觀察到這個區分。

當然,我同意中文系師生和國文老師一般來說更有能力使用典故和有文學美感的語言。不過這些能力的持有和發揮是一種品味,我們似乎不能說一般人都得有責任要努力養成。

道德素養

有些人認為,古文教育是道德修養的重要來源。道德是人組成社會的前提,也是人能夠恪盡自身公民責任的前提,因此人有義務接受道德教育。然而,古文是否真的有道德教養效果,則值得懷疑。

在哲學界有個爭議,討論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課程是否有助於讓人更道德。為了進一步了解這件事情,加州大學的幾個哲學家自2008年起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他們暗自調查道德哲學家和其他哲學學者在行為上的差別,例如參加研討會時會不會在座位上留下垃圾自己走人、會不會回覆學生寄來的email等等。最後他們發佈資料,主張從統計上看不出來道德哲學家真的有比其他哲學領域的學者更道德。(Schwitzgebel 2011, Rust 2013)

古文教育有沒有提昇道德的效果,這是經驗問題,可以藉由社會科學研究得到答案。不過我懷疑這種效果真的存在,因為如果它真的存在,那我們應該可以觀察到,學校裡讀了較少古文的那些人(大學裡中文系師生之外的人、高中校園裡國文老師之外的其他老師),在道德上表現更差。我自己並沒有觀察到這個差別。

傳承文化

有些人認為台灣的高中生有責任傳承中華文化。在這種看法下,若古文涵養是中華文化傳承所必須,那麼高中生就有義務要學。隨談法不同,「這種傳承文化的責任」可能歸類為「為了國家」的理由,也可能歸類為「為了自己」的理由。然而,我懷疑我們是否真的能合理地說人有傳承文化的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說人有責任傳承文化,並不是在說人有責任要傳承任何一個隨意的文化,而是有責任要傳承他所屬社群的文化:如果一個人剛好出生在中國、圖博、新疆或台灣,就有義務要傳承中華文化;如果他剛好出生在日本,就有義務要傳承日本文化,然而,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如果他拒絕為了傳承這些文化做任何努力,他到底犯了什麼錯?

或許有人會主張說,當我們生活在某個環境,我們就無法避免地會傳承那個環境的文化。我同意這種說法,不過即便它成立,也只代表人無法避免自己一定程度上傳承特定文化,不代表人應該傳承特定文化。

有些人會問:如果沒有自己的文化,跟來自其他文化的人相處時,要以什麼面貌示人?這讓我想到之前看到的新聞:在一次國際聚會中,來自台灣的大學生穿戴原住民服飾表演舞蹈,然而,他們並不是原住民,而且衣服也穿錯了。這件事情給我們的啟示應當是:讓人自己真心選擇自己要傳承什麼文化,可能會比較好。

美好人生

有些人認為,具備足夠的國學和中國文學素養,讓人有機會進入一種很可貴的美好人生:對生命有深刻的體悟,也能欣賞中文經典和思想的巧妙。在這種說法底下,人有理由為了自己去讀古文。我同意這種說法,但我也同意,除了具備古文涵養的這種美好人生之外,至少還有另外一百種美好人生,而這些美好人生的支持者,都有辦法規劃一套12學分的必修課程給高中生上。當我們僅僅基於某種價值觀,就讓某些課程成為高中必修,這樣的選擇偏頗且霸道,且對於其他種類美好人生的追求者不公平。

對我自己來說,能理解複雜的哲學理論、欣賞哲學家之間精巧的論辯,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我知道目前的高中教育對於養成相關的能力沒有什麼幫助,但我也不會僅僅因為自己覺得這種「哲學愛好」的人生很美好,就主張高中應該要有12個學分的哲學必修。

美好人生有很多種,到底哪種才是對的,涉及尚無結論的哲學爭論,在這個意義上,任何偏袒都難以證成。例如說,我們很難說明說,沒涉獵儒家思想對人生來說會是一種遺憾,而沒玩過PS4遊戲《血源詛咒》則不是。在這種情況下,最合理的做法,應該不是把自己認可的美好人生觀灌輸給學生,而是讓學生成為有能力獨立思考並選擇自己想要的美好人生的人。

當然,我可以同意高中應該提供資源,讓學生「淺嘗」各種常見的人生嗜好,但提供資源讓學生有機會選擇,跟成為必修強迫學生學,是兩回事。

結論

在本文裡,我試圖論證,公民責任提供理由支持豐富的高中職課程,並以此對照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幾種支持古文必修教育的理由,說明我對它們的疑慮。我的結論並不是決定性的,我也同意支持古文必修教育的人有可能能夠提出好理由來說明其合理性。不過如果你同意義務教育必須有好理由支持,至少必須同意,古文必修教育合理性的舉證責任,是落在其支持者身上。

參考文獻

Schwitzgebel, Eric. Rust, Joshua. Huang, Linus. Moore, Alan. Coates, Justin. (2011) ‘Ethicists’ Courtesy at Philosophy Conferences’, Philosophical Psychology 25: 3, 331–340.

Rust, Joshua. Schwitzgebel (2013). Ethicists’ and Nonethicists’ Responsiveness to Student E-Mails: Relationships Among Expressed Normative Attitude, Self-Described Behavior, and Empirically Observed Behavior. Metaphilosophy 44 (3):350–371.

本文改寫自:
朱家安 2017〈義務教育究竟該教什麼?從公民責任出發〉readmoo閱讀最前線
朱家安 2014〈為什麼要念古文?暗藏玄機的兩種說法〉udn鳴人堂
朱家安 2014〈高中國文必修學分應砍半〉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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