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練習題庫

Yuxiu Chen
9 min readJun 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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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感先賢的付出,因此也列出以下題目,其中兩題至今不知其解,若得解歡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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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研究倫理的角度而言,下列何者並非學術論文作者普遍具備的條件?

(1)提供研究的經費(2)建構研究的假設和設計(3)規劃及執行實驗(4)撰寫學術論文

有關學術寫作引用他人著作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不同的領域通常有不同的格式,只要不是太誇張的複製著作,都可以用不同領域有不同的引用方法來主張合理的使用。(2)引用的目的必須是有正當目的,且必須明確指出哪些部分是他人的著作,例如用引號或添加註解等方式標示他人的著作。(3)引用他人著作屬於「重製」的行為,是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的。因此,一定會受到相關著作權法刑責的懲處。(4)只是符合非營利目的、為了進行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即使是不清楚標示引用的來源,都可以使用他人的著作。

陳老師是學校的輔導老師,其透過監視器觀察小南獨自在遊戲治療室的活動情形,請問陳老師是否觸犯到刑法?

(1)是,觸犯窺視竊聽竊錄罪(2)是,觸犯便利窺視竊聽竊錄罪(3)否,但若陳老師為小南的科任老師則是(4)否,遊戲治療室為公開場所

下列何人並沒有做到合宜的利益衝突管理?

(1)張教授為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他不參與涉及指導學生之研究計畫的審查會議(2)陳同學是A藥廠的研究人員,她對藥廠近期實驗成功的藥物,著手進行新藥研討會議文件的準備工作(3)王同學是化工領域的研究員,他在投稿至期刊的文獻裡,聲明自己的研究經費來自某藥廠(4)林教授發表一篇有關A系統效能的研究,經費來源聲明為科技部補助,同時他擔任A系統開發公司的顧問

小明為了研究,在BBS某版中收集網友的言論,並直接引述一些原文(一字未改)在論文中。小明並未說明這些文字的出處(發言者、暱稱),但如果用這些文字去搜尋,讀者可知是哪位網友說的。請問,小明有侵犯發言網友的隱私嗎?

(1)小明已侵犯網友的隱私,小明將受《刑法》的處罰。(2)小明應無侵犯網友的隱私,但使用網路資料時,仍須注意合理使用的範圍。(3)只要是為了研究,侵犯他人隱私也是合理的範圍。(4)以上皆是。

問以下何者不是確保研究資料品質的方法?

(1)保留原始研究資料,以便必要時審閱。(2)進行實驗之前,不用校準儀器。(3)與領域專家或指導教授討論,確認研究流程與方法,才開始執行研究。(4)詳細紀錄研究過程中的每一個執行事項,並且詳細註解。

謙謙是一位新進的生科所研究生,他在實驗記錄中詳實記錄了以下內容:實驗發想的過程、初步的實驗流程構想、具體執行的實驗流程、實驗的結果和數據、他和指導教授討論的摘要,及後續實驗的修改方向。請問還有什麼是他未納入卻一定該記錄的實驗資訊?

(1)他儲存實驗樣本的位置及儲存方式。(2)他實驗當天的身心狀況。(3)他所執行實驗之實驗室的空間規劃。(4)他的實驗記錄已很完整,並沒有缺漏。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中明訂下列哪一項為研究者不該有的行為?

(1)一稿多投(2)研究資料與結果的公開與共享(3)利益的迴避與揭露(4)同儕審查和保密的原則

原則上,研究圖像所能夠進行的適量處理不包含下列何者?

(1)亮度(2)對比(3)色彩(4)模糊

某中文系學生的專題論文為了探討作詞的用詞遣字,在引用時將所有方文山作詞的歌曲都列出來。請問此學生的引用是否在合理範圍內?

(1)是,利用之目的合理(2)是,著作之性質合理(3)否,利用質量不合理(4)否,利用信度不合理

民營大利航空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目的,要求每位新進員工填寫一份基本資料表。在基本資料表中,列有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前科狀況、聯絡電話等項目,何種項目的填寫,違反《個資法》關於蒐集個人資料的規定?

(1)姓名(2)身分證統一編號(3)前科狀況(4)聯絡電話

依學術常規而論,請問下列的研究人員,誰已有資格擔任論文的作者?A同學:協助資料蒐集與統計分析;B同學:負責撰寫研究計畫書、建構實驗設計,與分析研究資料;C同學:負責撰寫研究論文;D同學:協助鍵入研究數據

(1)僅B同學一人(2)A、B兩位同學(3)A、B、C三位同學(4)A、B、C、D四位同學

若一位研究所的新生,想在開學前了解自己應該特別注意的倫理規範,他可以由哪方面著手取得相關的規範事項?

(1)查詢科技部網站的「學術倫理」專區(2)檢索「全國法規資料庫」了解關於實行人體研究時的法規(3)瀏覽專業學會的網站,取得最新的倫理規範內容(4)以上皆是

請問下列何種情境為較妥當的利益衝突管理方式?

(1)研究人員接受廠商贊助研究經費,並於期刊論文中聲明經費來源(2)研究人員預期研究將有好的發展,於是委請親人投資目前共同進行產學合作之公司的股票(3)藥廠的研發部門為自家新藥寫好一篇研究論文,邀請藥學界的權威教授掛名,教授請研究助理瀏覽內容後即簽署共同作者同意書(4)醫學院接受生技公司贊助,定期辦理醫藥新知訓練課程,並以醫學院為名義進行開課

關於著作人格權的敘述,以下選項何者正確? 3、4 錯

(1)著作人死亡或消滅,其人格權即銷毀,不再受到法律保障。(2)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3)著作人格權的保護期間為著作人終身加死後五十年。(4)著作人完成著作需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才擁有著作人格權。

至今不知其解,若得解歡迎告知

下列何者不屬於抄襲、剽竊的狀況? 2 錯

(1)過度使用他人的想法或觀念。(2)未明確區隔自己與他人的論述。(3)未清楚明確地標註就使用他人著作。(4)未經同意便將其掛名為作者。

至今不知其解,若得解歡迎告知

在不同的專業領域通常有不同的學術引用格式規範,下列何者引用格式可能最不完整?

(1)我國邁向學習社會政策制訂之研究-政策問題形成、政策規劃及政策合法化探討(未出版之博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2)張芬芬(1995)。教育實習專業理論模式的探討。師資培育專業化研討會,臺北市立師範學院。(3)吳清山、林天祐、黃三吉(2000)。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能力的評鑑與教師遴選之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成果報告,未出版。(4)林文達(1992)。教育行政學。臺北市:三民。

依據課程內容,要避免論文寫作的抄襲行為,我們可以善用以下哪些寫作技巧?(甲)引述(quoting);(乙)構思大綱(outlining);(丙)改寫(paraphrasing);(丁)摘寫(summarizing)。

(1)甲、乙、丁(2)乙、丙、丁(3)甲、乙、丙(4)甲、丙、丁

以下何句為使用「引述(quoting)」寫作技巧之文句?

(1)綜上所述,過去研究者認為網路科技的興起,有助於知識的流通與各地文化差異的消弭。(2)Chang & Lee (2012)的研究結果顯示,臺灣學生藉由網路與外國同儕進行文化交流,有助於其產生對於不同文化之正向與積極態度。(3)研究者所訪問之專家亦表示「愈來愈多的學習者,包括各行各業,橫跨各年齡層,都已經體認到行動學習的方便性。」(專家A訪談,1050210–0900)。(4)歸納綜合相關研究,避免寫作抄襲的方法可分為引述、改寫、摘寫三種(Chang & Lee, 2014; Johnson, 2010; Wang, 2016)。

以下關於「改寫(paraphrasing)」與「摘寫(summarizing)」技巧的敘述,何者為非?

(1)「改寫」意指:作者用自己的觀點,重新表達資料出處的內容。(2)「改寫」可視為文章內涵不同面向的重申。(3)「摘寫」使用的文字語氣應盡量中性、字詞意義要精準。(4)「改寫」常用於縮減一段較長的文字,例如濃縮一本書的章節內容等。

某研究者以國小中年級的學生為受試對象,在問卷內容中皆標註注音符號。這情形說明研究者有顧及到知情同意的何種要素?

(1)理解(2)資訊(3)尊重(4)自願

小美是一位醫學工程領域的博士生,她的指導教授要求她必須協助三位碩士生進行他們的論文研究。半年前,有一位碩士生的實驗一直失敗,因此尋求小美的協助。小美在經過了解後發現,原來該碩士生一直沒有正確校正一個重要的實驗儀器,才會使得實驗無法進行;因此她花了些時間手動校正儀器,並順利排除了問題。近日,這位碩士生不但通過論文口試,也主筆把碩士論文改寫成一篇研討會論文,準備投稿到國外的研討會去發表。此時他寫信詢問小美,希望可以將她列名為自己和指導教授以外的第三位論文作者,以感謝她當初在儀器校正上的協助。請問依據一般研究倫理的規範,小美應該答應這個邀請嗎?

(1)應該:只要對研究有貢獻,不論內容或程度為何,都有資格掛名為論文的作者。(2)應該:作者的認定只要共同作者間協調好即可。因此既然該碩士生認為小美有資格擔任作者,那只要再獲得指導教授的同意即可共同列名。(3)不應該:碩士生的學術位階不足,沒有資格考慮論文作者的定義及排序。因此,小美應該先拒絕邀請,並將這件事情交由指導教授去決定。(4)不應該:根據研究倫理的規範,作者應該對研究具有實質智慧上的貢獻。小美僅是校正儀器,未達實質貢獻的標準,因此不適合掛名為共同作者;碩士生可以在論文致謝中感謝她對此研究的付出即可。

對於「自我抄襲」應有之相關規範及其判斷規準,以下敘述何者有誤?

(1)研究計畫或論文均不應抄襲自己已發表之著作、且不應將已發表之成果當作將要進行之研究。(2)同一研究成果以不同語文發表,依領域特性或可解釋為針對不同讀者群而寫,並不需註明前文,且均可列於個人著作目錄,視為多篇獨立之研究成果。(3)自我抄襲是否嚴重,應視抄襲內容是否為著作中創新核心部分,亦即是否有誤導誇大創新貢獻之嫌而定。(4)研究者不應隱瞞自己曾發表之相似研究成果,而誤導審查人對其貢獻與創見之判斷。

關於抄襲的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1)不論是否註明出處,只要複製他人的字句,就是抄襲行為。(2)文字、思想、概念上的竊取,均是法律界所定義之「抄襲」。(3)各學門領域對於抄襲的定義均相同一致。(4)廣義而言,抄襲行為不僅不合法,且不道德。

《個資法》規範的對象為何?

(1)公務機關(2)非公務機關(3)自然人及法人(4)以上皆是

何者不是一位負責任的研究者必須落實的倫理規範?

(1)選擇性的遵循倫理規範,或刻意忽略應盡的規範義務(2)在研究當中善盡資料管理及保密的義務(3)在人體研究當中,落實知情同意的原則(4)維護人類受試者的尊嚴及人權

某醫學研究團隊將進行關於愛滋病的感染研究,針對受試者進行資料蒐集。發表研究結果時,研究團隊未經受試者同意就將受試者的病史公開。請問此研究團隊違反何種研究倫理?

(1)病人自主權利法。(2)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3)個人資料保護法。(4)醫師法。

Unli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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