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rbaiting、偶像賣腐與CP粉:
尊重還是消費性少數群體?【事件評論】

晝書
13 min readJun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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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四月,Kpop 團體 OnlyOneOf 發行了歌曲《libidO》,歌曲一發行就因為稍顯露骨的舞蹈動作和充滿同性性暗示的畫面引起熱議。許多人對歌曲表達喜歡,認為歌曲的成功顯示了現代社會對多元性取向的包容、也把同性之愛的主題帶入 Kpop 中。另外,也有不少反對的聲音,認為 OnlyOneOf 透過搏眼球的畫面和動作「賣腐」,騙取酷兒(Queer)粉絲群的支持。

如果你在追星或者關注娛樂圈的人物,也許你會聽說過「賣腐」這個詞。今天我想系統性的探討「賣腐」以及歐美娛樂圈使用的「Queerbaiting」,包含它們實際的定義、一些案例與正負面觀點、以及我的想法,它到底對性少數群體是幫助還是傷害?

沒問題的話,就進入今天的文章吧。

「Queerbaiting」是什麼?

首先得先說明這個詞的意思,以及這篇文章中會提到的其他詞與概念。

「Queer」(中文通常翻譯成酷兒)是 LGBTQ+ 的「Q」,意思是不屬於其他四個字母的性少數族群,或者還不確定自己性取向或性別的人。「Baiting」則來自「Bait」,是魚餌的意思,合起來就是「吸引性少數族群的餌」。

在這個詞最初開始被使用時,它只針對虛構故事線的影視作品,泛指為了吸引性少數群體的關注,刻意營造角色類似 LGBTQ+ 的曖昧互動、卻又不在故事中呈現這段感情。簡單來說,就是在一部劇的前期讓你覺得「他們互相喜歡吧!」,但在大結局他們各自結婚生子,難怪會讓觀眾覺得不滿。

「賣腐」則是華語圈較常使用的說法。「腐」是源自日語的「腐文化」,指的是男男戀愛內容,喜歡這類內容的稱為「腐女」或者「腐男」。至於女女戀愛內容則叫做「百合」。

和英語圈的「Queerbaiting」不同,「賣腐」通常被用在真人互動中。以男團賣腐為例,男性成員以略顯親密、又能解釋成友誼的互動來獲得腐男腐女的支持與喜歡,以達到增加成員人氣的目的。

這種團內或者影視作品中的「情侶」通常被稱為「CP」、也就是英文字 couple(情侶)的意思,有時會有叫做「CP名」的代號,喜歡這對的互動的粉絲就叫做「CP粉」。有趣的是,在英語圈中這被稱為「ship」,取自 relationship 的字尾。因為 ship 也是船的意思,所以「my ship is sailing」就是指「我的 cp 最近很多互動」。

「Queerbaiting」的起源與「Hay’s Code」

1930年代到1968年,好萊嗚電影存在稱為「Hay’s Code」的審核制度,其中便禁止了同性戀內容出現在大螢幕上。當然,有規則就有繞過規則的方式:導演們把普遍認為的「同性戀特徵」設置到角色身上,或者藏一些同性戀群體才懂的俚語和暗示,足夠隱晦所以還算是依照規則行事、又能得到同性戀群體的共鳴。沒錯,聽起來就像是「Queerbaiting」。

雖然之後禁令解除,代表好萊嗚不再從制度上恐同,但導演們還是基本依循從前的模式:隱晦的暗示 LGBTQ+ 內容,又不在明面上討論,來讓恐同的大眾也能夠為電影消費。

顯然,這樣的「呈現」並不算是讓性少數群體受到重視或者獲得代表性,而是在利用性少數群體「想在影視中看到自己」的希望來得到關注度,又不願意真實的讓這些人的故事在大螢幕上演。(這篇文章裡有很多筆者認為是「Queerbaiting」的案例。)

有時,這種「到最後變成異性戀」的作法也可能傷害這些本來就不被相信的性少數群體,以輕描淡寫的方式帶過他們真正的生活。雖然看上去好像在表達支持,本質卻是恐同思想。

某種程度而言,大陸在演藝圈禁令下的所謂「雙男主」作品也可以算在舊時代的「Queerbaiting」。由於高層不希望看到性少數群體的作品出現在主流媒體中,所以才用各種曖昧、隱晦的暗示來呈現原本是男男或女女愛情的小說或動畫。

廣泛化使用的「Queerbaiting」

雖然現代的影視產業對同性戀主題已經算是十分開放(至少和跨性別議題相比),但當「Queerbaiting」開始牽扯到真實的人物、而非影視作品中的角色,問題也變得複雜許多。

問題 #1:怎麼樣才夠「酷兒」?

去年九月,在 Netflix 影集《Heartstopper》(戀愛修課)中飾演同性戀角色的演員 Kit Connor 因為在社群媒體上發布和女星牽手的照片引起討論,原因是有影集的粉絲認為他利用「同性戀」的人設來獲得粉絲支持、又和異性親密接觸,是在「Queerbaiting」。

這件事後來使 Kit Connor 被迫公開雙性戀的身份。著名酷兒主題小說及同名電影《Love, Simon》(親愛的初戀)的作者 Becky Albertalli 也在被指控「用同性戀者的故事賺錢」後出櫃雙性戀。

(這些舉例的事件都和雙性戀有關,我認為這也和雙性戀者一直以來容易被誤解有關。雙性戀者可能被男性或女性吸引,他們不會因為現在在和異性交往、就「變成」異性戀,反之亦然。)

另外,許多音樂歌手都在表演、歌曲、或服裝上展現多元性別概念,不過當異性戀歌手採用這些表現形式時,也會遇到「Queerbaiting」的質疑。

Harry Styles 就是時常被討論的男星之一。他在離開 One Direction 後的音樂風格與穿搭就以打破性別界線受矚目,去年他將出演電影《My Policeman》(我的警察先生)中的同性戀主角時,這些討論更是達到高峰——除了「Queerbaiting」之外,也有許多人擔心這種異性戀演員飾演同性戀角色的風氣會影響同性戀演員的表演機會。

針對他的性取向,Harry Styles 的態度一直都很模糊,並且在採訪中提到他認為確切定義性取向並不重要。「當你把『男性的衣服』和『女性的衣服』的標籤取下,你能拓展的風格就會變廣。有時我會走進服裝店,然後被女性服飾區裡的衣服驚艷。」

在這些討論中,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酷兒」的性取向/性認同身份帶有一種特定的「樣子」。媒體呈現的酷兒族群裝扮華麗、大膽、張揚,打破了傳統對性別的界線;這些都是好事,但不符合這些特點的人也可以是酷兒。反之,表現出這些特點的人也不一定都是酷兒。

問題 #2:「CP粉」到底在支持什麼?

最右邊那是地球,指的是國際粉絲(通常觀念比較開放)

現在讓我們說回一開始討論的 Kpop 圈。「賣腐」一直都是偶像經營自己人設的一環,營造身邊的友情與感情關係,讓這些互動對「CP粉」來說足夠浪漫、但對把偶像當作伴侶的粉絲來說又可以解讀成純友誼。這很符合「Queerbaiting」的定義,但這個詞(或者說「LGBTQ+」權益)的概念在 Kpop 開始傳往國際之前幾乎不會出現在粉絲的討論中。

和「Queerbaiting」不同,絕大多數喜歡偶像賣腐的粉絲都心知肚明背後的目的。雖然「賣腐」不算是正面的詞,但因為偶像圈以及韓國的社會環境,大家都知道同性關係本來就不可能在偶像圈真實呈現。

Holland 是少數公開同性戀性向的 Kpop 歌手,一直以來都用他的身份創作許多支持 LGBTQ+ 群體的歌曲。去年五月,他在首爾的梨泰院地區被攻擊,施暴者甚至在出手前稱呼他「더러운 게이새끼」(翻譯大概是「骯髒的同性戀」。

關於娛樂圈對性少數群體待遇的細節,前 JYP 公司的偶像練習生 KilliAN 在採訪中提到過他因為性取向被公司開除的故事。電視諧星洪錫天也曾因為在2000年公開了性取向,有整整三年無法登上電視節目。

事發後,許多人對性少數群體在韓國真正的待遇感到驚訝。韓國對於偶像賣腐、BL或GL的電視劇與作品十分包容,但當真正有人出櫃時、反應卻不友好或者抵觸。「可以是假的但不可以是真的」,是種詭異的現象。粉絲抵觸賣腐也通常不是出於認為 LGBTQ+ 群體被利用,而是本來就不喜歡同性關係。

因此,現在的 Kpop 中雖然有描述性少數群體的作品,但大多數僅以此作為噱頭來吸引人觀看,難以被認為是真正的「呈現」這些人的故事與經歷。

BL/GL 文化中的同性戀「Fetishization」

當然,我相信 CP 粉應該多數都不到「恐同」的程度,但有時 CP 粉喜歡偶像賣腐、可能不是在支持性少數者的權益。問題就在於這些行為,其實並不算能真正讓性少數者的經歷受到重視或呈現。

Kpop 中,賣腐比起和 LGBTQ+ 群體的共鳴,滿足「CP粉」、「腐女/男」的需求也是重要的目的之一。雖然這幾個標籤可能重疊(性少數者也可以是CP粉),不過非性少數者接觸 LGBTQ+ 內容時出於什麼樣的心態這件事很有爭議性。

「Fetish」可以理解成「癖好」,通常用來描述對某特徵感到性吸引。雖然癖好不算是負面關注,但有一部份人認為 BL/GL 文化在「癖好化」同性戀性取向的過程中反而造成了不尊重。

舉一些其他例子,「Asian Fetishization」指的就是非亞裔人士對亞洲血統的癖好,具體呈現方式可能包含只想和亞裔交往、因為一個人是亞裔就對他特別喜歡等等。我的讀者大部分都是華人,不知道大家對這種關注有什麼感覺?反正我只能說「呃⋯⋯謝謝?」

會稍微令人不舒服的因素,我認為和這種喜歡的「前提」有關。你會不理解為什麼有人特別喜歡亞裔,因為一個人出生時就決定的種族其實和他本人沒什麼關係。「因為亞裔女孩比較乖巧/喜歡單眼皮」等等的理由,在大多數的定義下是種族歧視或刻板印象。再嚴重一些的觀點甚至可以視為「物化」,因為喜歡的是「特徵」而不是人本身。

究竟作為非性少數者喜歡 BL/GL、當 CP 粉到底算不算「Fetishization」,網路上的討論非常複雜。大部分的回應可以在一個光譜上呈現:最極端者認為只要喜歡 CP、無論如何表現都算是物化,但大部分的回應都介於是與不是之間。

Tumblr 用戶 lrambling 的觀點認為這個界線取決於「幻想」與「現實」的區分。他以腐女喜歡 BL 為例,首先說明了異性戀者可能喜歡同性戀作品的原因,也就是脫離傳統性別二分的愛情故事。因為雙方沒有被框架的性別角色,能夠探索的不同關係就變得多元起來。

他認為喜歡 CP 可愛的互動是人之常情,但有問題的是將 CP 文化延伸到真人的感情中。虛構的 BL/GL 創作並不是呈現真實的同性戀者故事、而更偏向粉絲對兩個角色的幻想,所以虛構就應該保持虛構,把這種個人的幻想施加到現實生活中的普通同性戀情侶就算是不尊重。另外,長期只喜歡某種性取向的 CP 時,也應該審視自己是出於什麼原因喜歡這些 CP,是否只是因為他們的性取向帶來的特徵。

Tumblr 用戶 tfwlawyers 則認為對同性戀情侶過多的關注與「支持」反而造成對他們的「特殊對待」,違反了性少數群體只想被平等、正常看待的希望。他舉了幾個對同性戀者不尊重的例子,例如只因為他們是兩個長得好看的人就認為他們應該在一起、在路上看到同性戀情侶就過去恭喜他們等等。

最後一點和 lrambling 的觀點相同,在討論現實世界性少數群體權益問題時、應該避免提起虛構的 CP,因為這也是在把對 CP 的幻想和真實的人們遇到的歧視與挫折相提並論。

我的觀點:「酷兒」文化的獨特性 v.s.「普遍化」

說到這裡,幫大家統整一下前面文章的內容。

「Queerbaiting」通常是指很像性少數者,但為了獲得恐同和性少數群體雙方的喜歡所以刻意不明確定義的行為,代表對性少數群體隱形的壓迫。指涉到現實生活中的人時,會牽扯出「怎樣才像性少數者」的討論和攻擊,可能傷害那些不想公開以標籤定義自己的人。

「賣腐」是偶像明確以吸引 CP 粉為目的,和同性進行親密/曖昧互動的行為。虛假的賣腐可能蓋過娛樂圈真正性少數者的經歷,CP 粉的不恰當關注也可能造成性少數者感到不被尊重。

雖然這兩個例子前者是放餌引魚、後者是願者上鉤,但我認為兩者之間還是有相似的本質:對 LGBTQ+ 群體的既定想像,雖然可能出於善意、最後卻還是傷害了性少數群體。

在性少數群體爭取權益的路上,許多不同於原先傳統社會的概念被揭露在大眾眼前。一部分人受到這種自由的吸引,於是這些和傳統相比的「特殊」就在非性少數群體中擴散,最後逐漸演變成一種次文化概念。我個人認為所謂張揚前衛的 Avant-Garde 時尚、與自由表現自己個性與喜好的風潮,這些都已經融入新世代的文化中,和性取向反而沒那麼相關了。

從另一方面來說,大家如何參與「酷兒」文化、如何表達自己、如何穿著或表現,其實都是個人的選擇。

不過當然,性少數群體的歷史還是屬於他們,我想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覺得非性少數者不應該佔據這個空間中太大的部分,就和慶祝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民傳統月(AAPI,每年五月)的人不應該全都是白人一樣。

但在日常生活中,性少數群體更傾向被正常且普通的看待,一部分過激的「allies」(指支持 LGBTQ+ 的非性少數者)在過度保護和過度喜歡的情況下反而使他們感到不適。無論是過度質疑任何表現出「酷兒」樣子的人的性取向/性認同、還是把自己對酷兒的浪漫幻想強加於他們身上,都是不尊重的行為。

所以到底應該怎麼做?

說到這裡,一些人可能會覺得有點困惑:既然太支持也不行、太反對也不行,正確的做法到底是什麼?

雖然這個問題很複雜、而且我其實沒什麼資格為性少數群體回答,但我覺得還是得給出類似答案的東西才行。

我個人認為提起這些問題的初衷不是要限制人們的行為,而是使人對這些行為有更多思考。事實就是有些人對這些狀況感到不適,我們應該探討背後的原因再形成自己的看法。

除了對媒體中性少數群體的呈現多加思考外,避免替自己不屬於/不了解的群體發言、尊重每個人對自己性取向/性認同的表現、區分出想像與現實,都是成為一個好的 ally 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基於「無論性取向或性認同,人人都該被平等對待」的價值觀而支持 LGBTQ+ 權益。

今天的文章就到這裡結束了。

這個主題的觀點十分複雜。除了詞語常常混用之外,最大的問題是就連性少數群體自己的觀點都不一樣。我試著不要以太困難的方式呈現,但最後好像還是有點難懂,希望大家能理解這個議題的敏感性。

從他人的角度理解問題本來就很難,但用相似的案例套用到自己身上時、就比較容易理解他們的感受。不瞞你說,我也有不少喜歡的 CP,所以本篇文章不是要大家再也不嗑 CP 的意思,而是從尊重他人的角度享受自己喜歡的東西。

當然,因為篇幅(和能力)有限,還有一些沒辦法在這篇文章中討論的議題和範圍,就待下回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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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歡的 CP 嗎?你對今天的文章提到的事件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讓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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