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年话圈禁
今年是猪年。说起来,以汉族为主的中国人与猪的关系那是相当地密切,超越了与任何一种家畜的关系。且不说我们的主要肉食是猪肉,也不论据说猪还是远古中国人的图腾,当然这里指的是野猪,而不是家猪。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家”这个字是取自“屋下有猪”之义。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先民的生活之中,猪是何等的重要。在先民看来,“家”的要件之一便是要有头猪,不然即便同居生子,也算不上一个家庭。想来,盖个房子养头猪,是中国漫长年代中的家的标准模式。在近现代中国社会,家的这一要素和内涵还并没有完全丧失其意义。在农村,20年多前在房子的厕所旁边盖个猪圈养几头猪相当普遍,至今也为数不少。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人类实现了对一些动物的驯化,如猪牛羊狗马鸡,都在十二生肖之内,使之为人类更好地利用。确实,想象一下,要将奔放不羁的野猪驯化成圈养的家猪,那是一项何等浩繁与旷日持久的工程,需要有巨大的耐心与不甘反复失败的决心。但不管怎么说,最终人类实现了对野猪的驯养,用低成本和安全的圈养代替了高成本和危险的狩猎,来获取可食用和美味的肉食,以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对蛋白质的需要。

我不清楚这种驯养过程,是各个种族或民族分别独立实现的呢,还是扩散而来的。但我们可以看出,各个民族对猪牛羊狗马这些家畜的依赖程度是各不相同的。相对说来,汉族人就对猪的依赖程度就强些,对猪情有独钟。我以为,这或多或少会对民族文化产生一些影响。就猪而言,它是完全圈养的家畜,而牛羊马则是放养与圈养相结合。所以,我的一个推测就是,中国人在实现对猪的圈养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也实现了对自身的圈养。准确地说是圈禁,因为人民是自己养活自己的。这也可谓是“近猪者愚,近墨者黑”呀。我觉得这个推测还是有些道理的。比如,过去地方官就爱说“代天子牧民一方”,意思说白了就是替皇帝像管牲口一样管理老百姓。
中国人是如何实现了对自身的圈禁呢?这就是用儒家的“礼”广泛设置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礼”就好比猪圈的栏杆,将中国人圈了起来。如果说猪的生活是只有一圈栏杆的话,那中国人的“栏杆”就是里三层外三层,大圈子套着小圈子,纵横交错、严严实实、密密匝匝,围了个水泄不通。最大的圈子就是“忠君”。儒家所谓“礼”就是不同行为主体所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具体说来,就是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在言语、肢体、服饰与文字书写等方面所应当遵守的一整套规则、形式与程序。既不能离弃,又不能谮越。有些是明文规定、有些是约定俗成。比如说,在传统社会中,皇帝的龙袍是专有的,皇帝享有穿龙袍的专有权,那是皇帝的“商标”,受到最严格的保护。如果其他人哪怕穿上类似于龙袍的服饰,就是侵权,就是犯罪,而且是大逆之罪,是要杀头诛族的。见了皇帝要下跪、见了父母要磕头,等等。孔子对违礼的事最看不惯,最为痛心疾首。听说有些诸侯在欣赏歌舞时摆天子的排场,就愤怒地说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总之,一句话,“礼”这个东西,着实将中国人驯得服服帖帖,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里都老老实实,心悦诚服地待在这个由“礼”所围起来的圈子里。
从弗洛伊德的人格构成理论来看,“礼”这个东西,绝对不属于“本我”,而属于“超我”。我以为,对于曾生活在“礼”之下的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礼”最终从“超我”这一层次进驻到了“自我”这一层次。只有少数人始终停留在“超我”层次和进入了“本我”层次。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他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礼”,他会尝试着去触碰它。但“礼”就像电压不同的电网一样,会击打他,有的比较轻微,有的比较严重。久而久之,“礼”这个外在的行为规范就成了“超我”。个体明白,不能超越“礼”,不然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再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礼”就成了“自我”的一部分。个体已经完全适应与习惯于“礼”的约束。即便外在的“礼”法失去了惩戒的功能,人们也想不到要去触碰与超越它。这就像马戏团的老虎,看见类似于电棒的玩意儿,也得乖乖的服从。电棒已经根植于它的自我意识之中了。还有极少数罕见的稀有物种,能通过修身养性而达到将“礼”根植于“本我”之中的境界,这个非常了不起。我觉得不必怀疑这一点,确实有这样的人,将“礼”一类的外在行为规范转化成了自觉自愿、天经地义的本能。像孔子、雷锋就是例子。像雷锋,如果一天不做好事,那就像少吃了一顿饭,会产生饥饿感,浑身不自在。孔子呢,自己说是“七十而随心所欲,不逾矩”。这显然是将“礼”的规范转化成了本能。他通过修身养性,使得他的本能所驱使的,他随心所欲的行为一点都不会与外在的“礼”相冲突,说明他的本能之中已经没有了与外在的“礼”相冲突的东西。他即使闭着眼睛,也能在繁杂交错的“礼”之间游动自如,一点也不会碰着什么东西。按照弗氏的人格理论,“本我”是本能的聚集地,是最原始的欲望。在文明社会中,“本我”是处于潜意识层与无意识层的,受到压抑的。但“本我”却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原动力。弗氏用“力比多”来指代这一原动力,并认为“力比多”主要是性欲。后来的许多心理学家不完全认同弗氏对本能的见解,在此不予细论。但弗氏的人格结构理论却被普遍接受。像“礼”一类的外在行为规范如何能变成极少数人的本能呢?这个依照弗氏的人格理论确实难以理解,只能说他们是“圣人”了。
现在该说到圈禁的好处与坏处了。好处当然是大大的,安稳呀,遇到太平盛世,也吃得饱肚子,而且也可以免于猛虎毒蛇。当然遇到“苛政猛于虎”,那就只好自认倒霉。所以,汉民族一贯瞧不起周边的没有实行圈禁的民族,认为他们没有开化。圈栏里面是文明之地,而圈栏外面就是蛮野之地。地是蛮野之地,民是未化之民。孔子就说了,“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看看,鄙视到何等程度。诸夏人民也都以在圈内为荣,以在圈外为耻;以在圈内为利,以在圈外为害。所以,连犯了罪,将犯人流放到圈外的不毛与未化之地也成了很严厉的刑罚。圈内的生活是如此的安稳与富足,当然会引起圈外蛮夷的觊觎之心。它们不免会想来抢一票子,或者竟尔胆大包天地想入主圈内。所以,虽然圈内的文明之邦不想打圈外的主意,但却时常遭到圈外蛮夷的骚扰,搞得圈内的人苦不堪言。那怎么办呢?也就三个法子,要么以财色换和平,要么主动出击,或者被动防御。如此,就有了和亲送礼、开拓西域与长城,后来还有了海禁。筑长城等于是在“礼”的栏杆上又加了一道有形的栏杆,目的是防止圈外的野兽来掠抢圈内的羔羊。历史上,曾有过两次圈外的蛮夷成功地入主了圈内,将圈内的生命与财产据为己有,但其附带的结果却是将圈禁的圈子越搞越大。
圈禁的坏处那也是多多。不一一列举,最大的坏处就是没有自由。在过去这个害处不明显。在生产力低下时,由于中国人没有发现兼得自由与生存的方法,那么用自由来换取生存与安稳,也算是一个可以接受或者不错的选择。相比于圈外的蛮夷,他们虽然自由多些,但同时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生存保障却比圈内的低得多,他们物质生活的质量也比圈内的低得多。但是,在当今人类所拥有的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时代,特别是自由与物质层面的生存完全不冲突的条件下,在自由对生产力反而有着最根本推动作用的条件下,圈禁就既让中国人丧失了自由,又丧失了发展出更有效率的物质生产体系的可能。使得中国人既没有实现物质层面的更好生存,更没有实现精神层面的有价值有尊严的生存。参照西方的文化成果,我们有这样的选择机会,但我们放弃了,或者说仍然希望圈禁的力量压倒了实现自由的力量。
确实,现代中国人仍然像猪一样处于圈禁的生存状态。百多年来,我们在落后挨打中有过反思,有过作为。我们意识到了圈禁问题,我们撤除了许多藩篱,但又建立了许多新的更强有力的藩篱,像户口呀、单位呀之类。最要命的是我们并没有撤除那个最大的藩篱,反而从内从外从上到下加固了这道藩篱。我当然明白,一个社会要良好地运行,必须要有一整套人们应当遵守的规则与制度,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些规则与制度应当保护与支持国民的自由与权利,而不是限制与剥夺国民的自由与权利。
在这个猪年,我最大的祝愿是希望我们现今的中国人能够尽早摆脱如猪一般的圈禁状态。
200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