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奴化人和自由人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体有较大自由,譬如孙中山就这么认为的。他说,“中国人为什么是一片散沙呢?由于什么东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为各人的自由太多”(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第二讲)。其实,这种说法非常错误,是错将“自然”当“自由”。
我们可以从三个向度来衡量一个人类群落:一个是物质化程度,即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和创造经济资源的能力及相应的物质基础;一个是组织化程度,即人们之间的联系与协同程度,组织架构的复杂度与规模;一个是自由化程度,即个体在组织内的自由度。

我将组织化程度很低的群落中的个体,称之为“自然人”,盖因他们之间的联系微弱,更多地要靠自己独自来应对生存问题。中国传统社会的组织化程度与现在相比,显然要低许多,所以传统社会要比现今社会更“自然”。这样说来,庄子的思想就应该算是中国文化中主张彻底“自然化”的。
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是“组织人”,即身处较高组织化程度群落中的个体。而以组织内个体自由度的强弱,“组织人”可分为“奴化人”与“自由人”。所谓“奴化人”就是个体在组织中的活动受到限制,缺乏自主行为。这是由于不认同组织内的个体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而形成的。而所谓“自由人”就是在组织内个体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具有较多的自主行为。而这是由于认同组织内的个体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而形成的。
我们可以看出,“自然人”肯定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其活动受到其他人的限制要少。自由人也如是。但“奴化人”则不然。
更重要的是,虽然“自然人”与“自由人”同样具有较大自主性和活动范围,但两者却具有根本的不同。“自然人”较大的自主性和活动范围是来自于其低组织化,而“自由人” 较大的自主性和活动范围则是来自于其平等权利的价值观念。也就是说,即使“自然人”不认同人人平等的价值观,但由于其低组织化,也能获得较高的自主性与活动范围。从逻辑上来说,仍然存在着“自由的自然人”与“奴化的自然人”之分,但由于他们之间的表征差别不突出,可以不加区分。
所以,自然人,如果不具有人人平等的价值观,随着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其自主性和活动范围会越来越小,奴化的表征越来越多与越明显,而成为“奴化人”。这就像一棵树,它长成什么样,其实基本上在萌芽阶段就已决定了,除非它能脱胎换骨。
200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