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位翻譯教授翻譯一本翻譯教科書:論紐馬克著《翻譯教程》的翻譯

翻譯這檔事
13 min readMay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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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翻譯教授翻譯一本翻譯教科書,這是理當不做第二人想的事,如此美事一樁,誰都樂觀其成,不是嗎?但是,魔鬼就在細節裡。

《翻譯教程》封面
《翻譯教程》作者序

A. 我有點傾向於「直譯派」,但我追求的是事實和準確。

請看第二頁這句話。英國翻譯理論家紐馬克(Peter Newmark)這本重要翻譯理論著作《翻譯教程》(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1988),是他所寫書中最常被提及的兩本之一,另一本書在第一頁提到。作者序文言簡意賅,其中這句話是極有分量的一句,因爲他對翻譯理論所做最大貢獻,或者說他的中心思想,大致可歸納成三點:

B1. 二大翻譯策略:語義翻譯、傳意翻譯

B2. 三大文本類型:表達、訊息、呼籲

B3. 一般狀況下最基本翻譯法:直譯(literal translation)

以上三點,序文僅提到「直譯派」,可見紐馬克對直譯的重視,他在很多場合澄清辯護「直譯」的觀念,這裡他甚至在個人信念上以此自稱。再仔細讀一遍,因爲很重要:

A. 我有點傾向於「直譯派」,但我追求的是事實和準確。

看夠了以後,自認中文理解沒問題的讀者,請問:你從這話得到什麼暗示?二選一:

C1. 我雖傾向直譯,但事實和準確更重要,所以我要割愛,不建議直譯,因爲直譯有害事實和準確。

C2. 我傾向直譯,也重視事實和準確,兩件事沒有衝突,因爲直譯顧到了事實和準確。

你笑了,納悶爲何要問這麼幼稚的題目,答案明明是C1啊。C2的內容明顯和A牴觸。

如果你記憶再清明一點、腦筋再快一些,就會發現,C1和上面歸納的紐馬克三大中心思想,有關直譯的B3,也有某種奇怪的衝突:

如果C1是對的,那B3說直譯是最基本的翻譯法,到底在說什麼鬼?難道「最基本的翻譯法」必須用洪X的超譯方式理解爲「最極笨的翻譯法」?(不好意思,洪大師,又不小心想到您。)

如果不是這樣,如果紐馬克堅信A、B3、C1三件事同時成立,那他一定是個自我矛盾、公然胡扯又不怕被拆台的糟糕英國佬,怎還稱得上什麼二十世紀後期著名的翻譯理論家,這本翻譯教科書怎麼還被台灣各大學及研究所翻譯課程所採用?

願紐馬克教授(2011去世)您在天之靈得以安息!說您自我矛盾又胡扯,當然是一個假設,這假設接下來當然要立刻推翻,不是事實。

A、B3、C1既然不可能全爲真,到底哪一項出了問題?如果是我,會把全部家當押在B3上,保證其真確無誤,因爲紐馬克多次用自己的話闡明這一點。這表示,A和引申出的C1都是錯的,也因此,上面的二選一,C2的意思才是對的。

那麼,A錯在哪個地方呢?說了老半天,主要錯在一個字,一個任何學過英文的人根本不可能出錯或誤解的字。看看紐馬克的原文:

D. I am somewhat of a ‘literalist’, because I am for truth and accuracy.

原文明明是「because」,《翻譯教程》的翻譯卻是「但」。

於是變成烏龍大誤譯,需要改正爲:

E. 我多少算是個「直譯派」,因爲我求真(實)、求(精)準。

賴所翻譯的A句,把because意思變成but,結果是推翻了紐馬克的一個中心思想:

一般狀況下,除非有更好理由,否則直譯是最合理有效、唯一可行、應行的翻譯法,最忠於原文也最精確。

(這是粗略憑記憶重述、整合他的話。改日再彙整紐馬克關於「直譯」所說過的重點內容。)

《翻譯教程》的教授譯者賴慈芸翻譯這句話呈現出來的結果,已脫離可容許的「編譯」範圍(賴註明此書採取編譯。編譯在對的情況下有正當理由),已僭越譯者身分,倒變成一個竄譯、胡譯了。這句話一經竄改,豈止推翻、消滅紐馬克,還逆反了紐馬克,讓他用自己的話加入「敵人」陣營(一群詆毀直譯的理論家),反過來打擊他自己的言論。紐馬克若地下有知,會一反他溫文儒雅的英國紳士口吻,破格大罵: Traduttore, traditore. (譯者,逆者。)這個流傳已久、令譯者看多了起反感的義大利諺語,這次真的一針見血;能以一字逆襲作者的,諒你找不到比這「但」字更厲害的!

這篇文費這麼大篇幅,主要只集中討論這句話中這一個字的翻譯問題。平時,可笑荒唐的誤譯,如喝水一般日常,尤其「把馮京當馬涼」那類,如翻譯大師洪蘭把lite(初階/簡易版本)翻成life(人生),把gasp(驚訝得倒抽一口氣)翻成grasp(了解),英語系教授、譯作超過兩百本的謝瑤玲把pennies翻成penises(!),把Santa(聖誕老人)翻成Satan(魔鬼、撒旦),又如北京清華大學哲學系授王曉朝翻譯的《西塞羅全集.修辭學卷》,把insult(羞辱)翻成result(結果),不勝枚舉。

這種顯然心不在焉、(一時)不用心的掉漆翻譯,可以套用「奧坎」(Occam)和「漢隆」(Hanlon)兩把哲學剃刀(razor)來解釋:

一個現象的最簡單解釋,比其他解釋更可能為真。

愚蠢可以解釋的現象,不要歸因爲惡意。

這裡我們需要把「愚蠢」改爲「粗心大意」:

粗心大意可以解釋的現象,不要歸因爲惡意。

「把馮京當馬涼」式的誤譯現象,最簡單的解釋是譯者不用心、粗心大意,因爲這些高級知識分子譯者,顯然不至於愚蠢,除非他們出面用自己的話來選邊站,兩「辱」相權取其輕。

《翻譯教程》這句竄譯,是否該歸類於以上的搞笑咖一型?幾經思索、研判,大膽提出一個臆測(conjecture):

竄譯「因爲」爲「但是」,似乎不是用簡單的「粗心大意」就能解釋得了。這話出現在紐馬克整本書的序文中,譯者一著手翻譯很快就看到,此刻譯者的狀態應不是「已經跟此書奮戰幾個月,心力交瘁」那樣。而且這句內容又如此顯明而重要,譯者貴爲機敏上智的翻譯教授,怎可能偏偏會在這句上粗心大意?

在關鍵要點上竄改意義,導致推翻、逆反作者的思想,可能要從譯者本人的經驗、定見、立場、理念甚至信念那些方向來探討成因,或許更能接近真相(truth)。初步觀察譯者此部譯作、其他譯作,得到的印象是:譯法傾向於採較大自由度,或者說較鬆散意味的「意譯」,大致吻合台灣翻譯界大環境(出版社、編輯、讀眾)一面倒向青睞流暢好讀文筆的心態,大家心裡最喜歡的莫過於讀來完全不像翻譯的那種譯筆。比起單單從譯文來判定是否精彩的讀者,重視、在乎原文真正說了什麼的讀者可說少之又少。

設想,起初譯者雖然明白看到because,理解「因爲我追求truth和accuracy」含義爲「直譯有這些好處」,下筆翻譯前,心裡不由自主上演起如下的模擬劇情:

不對啊,意譯明明才是較佳的方法,意譯才能達到忠實很多直譯都是翻譯腔、死譯那種,那是假的忠實,會被編輯退稿、被讀者排斥。紐馬克教授也許是 — — 不!肯。定。是。筆誤了,我來幫他一忙,積極把關、「改正」老人家一時不察的筆誤,反正這本書是「編譯」嘛!我告訴學生意譯較具優勢,較注重讀者感受、市場觀感,我既心屬「意譯派」,當然要積極提倡意譯,也就是推翻、打擊、排斥直譯。我這樣改編,宣揚我所知的真理,才真的盡到我同時身爲翻譯教授的責任。

這樣一番自我合理化之後,「但」字就這樣寫出來,印製成永久傳世的白紙黑字了。

竄譯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後一人

《雍正王朝之大義覺迷》

這是溫洽溢(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現任教於世新大學)譯的《雍正王朝之大義覺迷》(Treason by the Book)第一章開頭。(此書與吳家恆合譯,但註明由溫負責前言及第1–7章翻譯。)看到了嗎?作者史景遷(Jonathan D. Spence)雖先形容宋代名將岳飛(Yue Fei)英勇抗敵(fought . . . bravely),後來還是用 recklessness(魯莽)一字評價之。無論你我喜不喜歡、同不同意史景遷的看法,這畢竟是他之爲作者的言論自由和話語權,但經過溫的譯者巧手,「岳飛的魯莽衝動」於是變成「岳飛一片忠心照丹青」。據此可推斷,溫或基於民族情感,無法接受一個外國史家如此負評岳飛這民族英雄,寧願背棄譯者操守也要竄譯。這如果不是竄譯的一個幾近完美的典型例證,什麼才是?難道我們要歸因,譯者一時不察,不小心看錯簡單如reckless的英文字?還是要更不可思議地猜測,是譯者愚笨到不識基本單字,所以譯錯?問題成因和動機,昭然若揭。

Truth = 事實?

回到紐馬克這句話,很多研究翻譯的人士都注意到這話在紐馬克心中的重要位置,至少可找到二人用他們自己的翻譯引述:

至於紐馬克,有些人認為他是直譯派。但他在《翻譯教科書》的序言中說:“我似乎是屬於‘直譯派’,因為我主張要忠實和準確

— — 鄭銳孜〈對奈達和紐馬克翻譯理論異同的比較〉,收錄於《翻譯文苑》,王建華主編,2008

就翻譯思想而論,紐馬克在一些方面與奈達針鋒相對。他說他略傾向於直譯,因為他崇尚真實性和準確性。

— — 葉子南《高級英漢翻譯理論與實踐》 2008 第二版

順便討論此句的第二個問題:《翻譯教程》譯者用「事實」(facts)來表達truth,也是一個敗筆。truth一字比fact複雜得多,有更多深義,其中一義固然是簡單的「事實」或有趣一點的「真相」(常用作「事實」的同義詞),但truth也有「符合事實/真相」、「真話/實話」、「真理」、「真實」、「忠實」等意義(請查大學等級的英英辭典),這些意思有的來自非常多義的形容詞true,以truth爲其抽象名詞。紐馬克選用truth一字,顯然不隨便 — — 在眾翻譯理論家中,傾全力強調個別「字」義很重要的,紐馬克算數一數二,這和他自稱「直譯派」大有關係。

一方面,truth既和literalist、accuracy(顯然針對翻譯的原文而言)二字擺在同一句話,這個近水樓臺的語境便使得truth往fidelity/faithfulness(忠於原文)的意思靠近一點,上面引用二人之一譯truth爲「忠實」,已難挑剔;另一人譯「真實性」,也一樣說得通(雖然兩個「性」字皆可免),真實性也可謂真實、忠信於原文,但也有另一層「求真」的意思。

紐馬克不用意思狹窄的fidelity(忠實),而用多義的truth,不見得不是他熟慮的結果。考慮這一點,決定翻譯此字可訴諸我們中文最大的利器:單音節文言文,用「真」字來表達truth,既表「真實」也表「真誠、忠誠」,算是相當程度地對等於truth的廣義:我多少算是個「直譯派」,因爲我求真、求準。以上討論truth幾種譯法,都比「事實」這個狹義字、truth的劣等「近義詞」好多了。

爲紐馬克叫屈

最近發現一篇刊於香港蘋果日報、以前錯過的投書:為西塞羅叫屈

如果高峰楓教授不是本著就事論事、「六親不認」的精神,在《上海書評》發表了〈西塞羅的憤怒〉一文,我們也不會知道原北京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王曉朝翻譯的《西塞羅全集 · 修辭學卷》有這麼多的失誤。

— — 劉紹銘

循線找到高曉楓教授的完整譯評: 西塞羅的憤怒。高教授指出的錯誤非常精彩,每一點都切中劣譯的要害,看他如此義憤填膺,也不免有強烈的「誤譯,不意外」的既視感。看看最末段:

再說文法。在《布魯圖》裡,布魯圖希望西塞羅談談對愷撒的看法,言語上不必有所顧忌。愷撒不僅是一代梟雄,而且他無礙的辯才足可與西塞羅比肩,他作為演說家的地位,舉足輕重,不可能避而不談,這是因為(以下是正確的譯法)“你對於他才能的評騭,盡人皆知;而他對你的評價也不是什麼秘密”(your judgment about his genius is perfectly well known, and his concerning you is not obscure)。這句英文除後半句有所省略之外,實在沒有什麼難懂之處,但就是這樣簡單至極的句子,到了譯者筆下,卻搖身一變,變成匪夷所思的一句謎語:“他確實像你所判斷的那樣是一個天才,十分完美,非常出名,你清楚地知道他關注什麼”(第740頁)。英文系本科新生都知道perfectly是副詞,concerning是介詞,這種“小兒科”的句子譯者居然也不會譯。唯一讓我歡喜踴躍的,是agreeable一詞在第672頁終於譯對了(“一位招人喜愛的演講者”)!但是譯者經過五百多頁的長途跋涉,方才弄懂這個詞的意思,用雙重否定來說,代價不可謂不高!

譯者[王曉朝]自稱“願意耗費幾年的時間譯出西塞羅全部現存著作”。這樣大的願力和魄力著實令人欽佩,但他是否對自己的學術功底和語言能力有些估計過高了呢?譯者此前已經拿他的譯文惹惱過煉獄中的柏拉圖和天堂裡的聖奧古斯丁(他曾獨力翻譯過《柏拉圖全集》和《上帝之城》),這次準備要拿西塞羅“牛刀小試”了。但我真怕西塞羅的亡魂聽到這個消息後,會不安地從煉獄中升起,使出他修辭學作品中提到的挑動公眾和陪審團“義憤”(indignatio)的十五種“激怒法 ”,把譯者和出版社一起告上學問的法庭!

好一個學問的法庭的比喻!

如本文標題所暗示,紐馬克的《翻譯教程》理當「甚幸」得到一位最高學術專業的翻譯教授譯者,將其翻譯爲中文版,但是看了部分翻譯之後,尤其發現這句「但」字的逆反,甚悻!

預留伏筆:《翻譯教程》一書的翻譯問題,當然不止此文所揭露的一二處。對翻譯錯誤的批評應該符合「比例原則」,筆者不是不懂。這裡只是想深入「偵探」某個耐人尋味的翻譯問題的可能成因,並藉此表達,譯者應拋開其他干擾,以紐馬克所說的truth與accuracy爲重。筆者冀望這樣的聚焦,能讓竄譯的問題受到應有的重視。

此文也算是爲紐馬克教授叫屈,他本人已經無法出面抗議了。最重要的是,要告戒譯者堅持專業操守,切忌注入主觀思想。至於當翻譯教授的,居學術的高處,是不是容易高估自己對原文的理解能力、喪失懷疑力?教授更應負起教育的責任,以身作則,不要帶頭做此類錯誤示範。一言以蔽之,請展現學者求真求實的樣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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