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手的接案人生(二):稿費多少才是合理行情?

Raven
3 min readDec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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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韋臻接案資歷8年,離職前在《破報》工作,《破報》也是她唯一一份正職工作。陳韋臻大學主修藝術,在破報經營藝術、社運、電影議題,離職後接案類型也就不出這幾類。當時藝術圈給寫手的行情很多是一字1.2元,不少編輯跟教授邀稿給出稿費卻是一字5元,這讓她覺得很弔詭,「教授負擔的內容只有一點點,寫手才是主要撐起整本雜誌內容的人,為什麼稿費只有這樣?」

不合理的對價關係延續了三年,「三年前大家開始討論寫手的稿費問題,我也決定不再接稿費1.5元以下的案子」,特別當工作負荷已經超過寫作本身,涵蓋研究、觀影等準備工作時,更必須嚴守此一原則。以台北電影節特刊為例,寫一篇專文不像「影片簡介」,從觀賞影展影片、蒐集作家資料都是很大的時間成本,對方原本只打算給一字1.2元稿費,但在她爭取之下,稿費調漲了,「這個經驗很鼓舞我」。

對此諶淑婷也有類似的觀察,在寫手以一字2元為公定價時,網紅寫一篇文章是2000元起跳!而有時網紅本身根本不需寫稿,只是接受採訪,被採訪費竟高達2萬元,「這變成你把最多的錢花在被採訪者身上,實際幫你生產內容的人報酬卻只有一點點,應該反過來才對」;再以她採訪作家駱以軍的經驗為例,對方認為自己出書受訪,沒理由收稿費,這也是不對的,說到這裡諶淑婷顯得氣憤難耐,直言「整個產業生病了」。

面對整體產業環境不成熟,多數寫手有其「自保」之道。諶淑婷曾與國內某大型媒體合作撰文,原本文章僅刊登於網路平台,但對方說文章迴響太好,希望同步刊登於雜誌上,並要求她「補字數」。對諶淑婷來說,這已經是新增的工作內容,必須重新計算稿費。相較之下,與《經典雜誌》是比較愉快的合作經驗,她曾為經典雜誌撰寫專欄,合約一開始就將相關細節寫明,例如文章著作權屬雜誌社所有、若受邀參與講座演講需另付演講費。而人本教育雜誌雖然不會與寫手簽訂合約,但合作過程相當嚴謹。

除了跟案主爭取合理的稿費之外,蔡雨辰接著提到後續付款的問題,接案者與正職工作者不同,每月稿費沒有固定進帳時間,如果碰到粗心編輯忘了給寫手匯稿費,當月生活可能就出問題。

談到這裡,諶淑婷立刻分享個人的慘痛經驗,在那之前,她沒有對帳的習慣,通常是寫稿遇到瓶頸時才跑去刷本子,但有一次刷本子時發現,同一時間竟有三個編輯沒有給她匯稿費,原因是:「忘了」。「那次之後我就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我開始用Excel記下每一筆案子,包括接案時間、匯款時間等」,諶淑婷說,每次她寄出稿件時會隨信請編輯告知匯款時間,如果對方沒有回信,就厚臉皮地再問一次,她強調「這樣做十分必要,因為就是有編輯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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