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教育制度和研究所的相容性(HOW)

Hao-Chen Ke
9 min readAug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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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曾經在作為一位醫學生,為何你選擇休學讀研(WHY)這篇文章中提及自己因在興趣與生涯規劃上有所取捨,而選擇先出來唸研究所並完成碩士學位的思維歷程。然而除了個人考量外,大環境在先設制度的設立下是否允許你依循自己期望的目標前進,也是件不容忽視的事情。

多數從未想過休學讀研的醫學生第一個會想問的問題可能是:

明明沒有畢業,為什麼可以先去讀研究所?

為此自己稍微在請教了一下學長姊後,翻閱來自不同地方的法規,並將在後續一一簡介可能會遇到的疑慮或可以用以解釋的條目。但因為有不少規範都由各自大學所訂定,因此在這邊僅以我自己學校的大學學則*或網路上隨手抓取的不同大學學則作為舉例,有興趣的人如果就讀的學校不同,還是需要確認一下自己學校的校內規範。

註: 大學學則是各校依大學法施行細則訂定的規章,每所大學所訂定的學則會依不同的學校性質與文化而異,且會隨時代事件或價值觀變動而進行翻修

大學同等學力

前面的問題就與全名為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的這個法規有關(細節可以直接上 Google搜尋全名,或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法規類別:行政→教育部→高等教育目)。簡單來說,該認定標準規範了不同學歷條件下最高可對應到的學力,以及憑此可報考的學士/碩士與博士班等。這些學歷條件的涵蓋範圍很廣,舉凡現下年齡修業年限畢業應修學分肄業學校之學制國家考試技能檢定等都能作為同等學力資格之一。其中第5條第三項與醫學系比較有關(見黃色螢光處):

Source: 全國法規資料庫

醫學系正是修業年限六年(包含實習)以上、且截至大四絕對已經修得 128學分(平均每學期16學分)的科系,因此在大四結束以後,基本上就已經具有就讀研究所的資格,不過要記住目前的同等學力只夠你在休學後進碩士班。有些學校則另外針對醫師科學家學程又另外規範:一年後若指導教授同意則可以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同時也絕對要注意!大學同等學力是國內的規範,所以除非是有跟自己學校針對雙聯學制(Joint Dual-degree)簽訂合作協定的國家,否則光是把醫學系前四年唸完,這仍是不足以向國外作為可以繼續往國外碩士攻讀的證明(解套方式有點複雜,在此就不多做說明)。

醫師科學家學程

就像前一篇文章曾經說過,由於醫學教育訓練實在太過漫長,但還是有不少人在進入實驗室、參與過研究交換計畫或是大專生科技部計畫後產生對研究的熱忱,另一方面指導教授、甚至學校本身或多或少也可洞察出某些學生的研究潛力和天賦。因此為了及時讓醫學生繼續擁有受到研究訓練的機會,醫學生即便不知道大學同等學力這種規範,系所也會提供明確資訊讓更多人知道還有醫師科學家(Physician Scientist)這條路可以走;有時跟過的實驗室教授如果參與在學程計畫中,還會大力推坑(XD

逛過不少醫學系的大學學則以後,發現其實大部分皆有提供醫師科學家學程的相關資訊,且統一在大四結束升大五之前就先辦理休學,並準備進入研究所就讀。不過國內通常都是先從碩士班(MD/MS)開始(可以在碩士讀完後繼續讀博),幾個國外計畫則是真的有提供MD/PhD雙學位的學程,只是會需要花較多時間才能完成博士學位。

就申請醫師科學家的時間上而言,有些學校限制年級申請,有些學校則是從大一到大四都可以申請;合作學程則依各校而異,如果醫學大學或綜合大學本身已有足夠多樣的研究所可供選擇的話,其實有不少醫學生會選擇留在自己的學校繼續讀下去。

學校有時會跟不同的國外學校簽約(就是前面講到的雙聯學制),讓簽署合作協定兩所學校學生(不管是學士、碩士或博士),都可以先在原本學校修業,期滿至少兩學期(一學年)後,可以在不需要考TOFEL、GRE、TOEIC等相關入學測驗的前提下,直接到合作協定所規範直接前往對方國外學校就讀,繼續把剩下的學分修習完成,到符合雙方學校的畢業資格後,就能同時用較短的修業年限取得兩校的學位。另外也要補充說明,雙聯學制雙主修(Double Degree)雙重學籍(Double Registration)的概念並不一樣(雙重學籍的概念會在後面解釋)。

至於醫師科學家學程與自己找研究所有差別嗎?學制上差異不大,但通常學校設置的醫師科學家學程會提供較多資訊與補助。不過如果自己已經有非唸不可的研究所,那就還是別管那麼多、先考考看再說吧!(前提當然還是要建立在對自己有興趣的事物以及想考的研究所皆具一定理解之情況下。)

「皓禎,你現在走上的路跟我們陽明大學的醫師科學家學程一模一樣呢!」我的研究所指導教授在第一天和我共同敘談我的生涯規劃時笑著說。

「對啊,即使晚了一年。」我也笑著回答。

休學年限

如果說大學同等學力所限制的是你接下來可以唸的最高學位,那麼休學年限限制的就是你最多可以花多少時間完成這個學位。休學年限的規範雖被寫在不同大學學則當中,但大部分的共識都是合計最多不可以超過四學期(兩學年),而且一次只能請一學期或是一學年,期限快到以後一定要記得繼續補請,否則會被退學。

Source: 輔仁大學學則

但是偶而也有大學針對休學的規範再做延伸,像根據臺灣大學學則第 43條記載,雖然休學累計同樣是以兩學年為原則,不過如果休學的目的是為了讀研究所的話,雖然碩士一樣規定要兩年唸完,但是只要學生在取得碩士學位後還想要繼續攻讀博士學位,就可以申請延長休學期限四學年,所以最多可以休學六年再回醫院繼續進行臨床見習(雖然我不太確定四年時間夠不夠拿一個博士學位)。

Source: 國立臺灣大學學則。把休學規範跟大學同等學力放在一起解釋實在是很貼心,但這也代表在台大已有一定樣本數的醫學生對這兩法條有所需求

這還不是最佛的休學年限,根據陽明大學學則第61條規定:「校內醫學、牙醫學系學生,修滿四學年課程,且已修畢該學系規定之科目一二八學分以上者,經依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規定考取並就讀研究所者,其於碩士班修業期間得申請休學一至四學年,如繼續修讀博士學位者,得再申請延長休學期限二至七學年。」

意思就是說,如果唸了四學年的碩士+七學年的博士,最多可以休學十一學年再回到醫學系進行臨床見習!根本就是休學年限大放送(不要亂講話)。

Source: 國立陽明大學學則

學期重疊

這不是一個專有法規名詞,僅是一個休學讀研會遇到的瓶頸,尤其在醫學系修業年數從七年變為六年、進而壓縮到寒暑假長度且開始與結束的時間不一後最為明顯──如果你要休學的時間點是在大五升大六這段期間。

以輔大醫學系為例的話,大四升大五約莫是在八月第二、三週開始進入醫院見習,並在隔年五月中過後是為期兩週的暑假,緊接著在五月底六月初就已經升上大六。以此例即可以看見幾個時程上的變動:

  1. 大五提前一個月開始,大六提前三個月開始
  2. 寒暑假分別被壓縮至不到一個月

這樣會出現甚麼問題?首先,研究所的畢業時間通常是六月第一週,這樣的話最後一個學期會跟大六的第一個學期出現重疊,而且如果大六越早開始,重疊的天數就會越多,進一步影響到訓練週數,因此最好提前確認大六開學的時間點、以及替代方案:

  1. 研究所提前畢業
  2. 利用寒暑假或其他空檔將見習週數補齊
  3. 退到最後一步:如果不但無法提前畢業還必須延畢的話,可能要考慮連研究所也休學,先回去把醫學系唸完再回來繼續唸碩士
    (我個人目前的最大心願就是不要走上這條路)

雙重學籍

有關雙重學籍的規範,教育部同樣並未明訂,授權給各大學於學則中自訂。意思為學生若有個人需求的話,可以選擇同時至不同學校的不同科系進行就讀(可能是日間部+夜間部,也有可能是同為日間部/夜間部,但兩者平時的部別、學制或上課時段必須不同)。

Source: 輔大學生雙重學籍申請辦法(輔仁大學學則第 31條)

會介紹這個規範不是因為我有用上,而是因為我反倒是在研究完雙重學籍的定義跟規定後,發現這並不能解決學期重疊的問題,因為雙重學籍統一必須要在學期初申請,但學期重疊會發生則是因為大學學期末跟研究所學期初出現交集,而非兩條同時出發、同時結束的時間軸

就算碩士跟見習學期可以同步開始,卻也會因為見習時間你每天都一定要待在醫院,絕對沒有時間可以挪給研究所,所以亦是一條不可行的路;這也不太適用於國外研究所就讀,除非你有錢每天國內外通勤兩國大學(應改用前面介紹過的雙聯學制)。

之所以即便沒有用上、甚至曾經對這個制度有所誤解,卻依舊想要介紹這個制度的原因,純粹是希望除了成功的軌跡以外,我也可以把自己在研究醫學教育、大學教育或研究所等相關法規時未能即時反應過來並加以應用的法規一併稍作解釋。

以上便是自己在考量休學讀研的過程中曾經研究過的制度、法規與挑戰。必須說開始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實是萬分惶恐自己寫的文章會貽笑大方(畢竟在過去一年跟醫學教育相關的議題中,我最拿手的還是六年制校外實習法醫師納入勞基法)。但文字總要在寫下以後才能引發討論、共鳴與反省,若能依幾段淺薄文字達到這樣的效果,實已讓人深覺滿足。

個人心法教育制度後,最後一篇文章將針對研究所的前期準備做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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