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paper投稿」vs「文學獎投稿」
徵稿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郵戳為憑)
活動網址:http://175.182.252.30/stu2017/
要投稿的人啊,明天就截稿了。趕快寄出去。

圖說:taaze很kiang。請多支持taaze。
「研討會paper投稿」跟「文學獎作品投稿」,大不相同。
如果你是研究生,而且你是個文學愛好者/創作者,那麼你可能犯了一個錯誤:把以上兩者混為一談。
但這兩者截然不同:
「文學獎作品投稿」被期待寫得盡善盡美。
如果投稿之後得獎,投稿人基本上不能夠修改(任何大小幅度的改寫都不行)得獎作品。作品要按照投稿時刻的原來模樣刊登。
如果有人投稿文學獎之後還期待可以在評審程序前後修改稿件,那麼他就是很不識相。
文學獎本來就是不准投稿人修改。除非,投稿人落選了。
「研討會paper投稿」並不會被期待完美。
就算是資深學者參加國內外重要研討會,這些學者的投稿也不會完美。任何投稿在被接受之後,都要在研討會期間接受台上台下與會者質問,並且在事後修改。修改幅度可能極大,甚至可以完全改寫(只要投稿人自己有時間的話)。
如果有人投稿研討會論文之後「不期待、不願意」在研討會前後修改稿件,那麼他也是不識相了。
研討會本來就期待、鼓勵投稿人修改。除非,投稿人懶得一改再改。
也正是因為上面這兩者之間的巨大差異,我認為「刊登在報紙上的文學獎作品」(就算沒有另外結集出書)是可以讓研究生直接引用分析的,但是「在研討會宣讀過的paper」(就算印在大會現場分發的本子裡)卻是研究生不應該直接引用的。
理由很簡單:登在報紙上的文學獎得獎作品已經是「完稿」、「定稿」。
但是,在研討會發表的paper,就算寫得超棒,就算發表人是超有名學者,仍然算是「草稿」。研討會paper要「經過匿名審查程序」之後發表刊登,才算是定稿。
你如果崇拜某個教授,進而引用她在研討會宣讀的論文,那麼你可能就得罪她了。
自我要求很強的教授,只希望自己的定稿被引用,而不希望草稿被引用。甚至她不希望一般學生去讀她的草稿。
草稿,就像是沒有化妝過的素顏。定稿,就像是化妝過、妝髮過、PS過的完美臉孔。
你沒事去把教授的素顏寫在碩士論文中,印成碩士論文精裝本,當事人怎麼會高興。

好,如果研討會投稿不必完美,那麼,研討會主辦單位要怎麼決定誰的投稿可以in,誰的投稿要out?
辦法很簡單。
主辦單位會請一批審稿教授,評估投來的稿子「有沒有修改後值得宣讀的潛力」。
如果看起來值得改造變美,那麼這樣的paper就值得被送進研討會現場。
如果投稿看起來很絕望,看起來沒什麼值得改造的可能性,那麼這樣的paper就會out。
投稿的「完成度」需要達到87%,才能夠投稿嗎?
不用耶。只要展現出值得修改變美的潛力就可。
投稿的「完成度」達到78%,夠不夠達到投稿資格?
也不用。不要太執著「完成度」有多少%。審稿者會看paper整體的潛力,不會太在乎完成度有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