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3, 2017 · 2 min read
您好,
所謂的「風格」,是設計哲學、概念、手法綜合起來的外顯特質,因此好的設計應該是利用風格來說明自己是「什麼樣的產品」、「給誰用的產品」,而不是利用風格來表達設計師、廠商的個人偏好或價值觀。
有時候更好的做法甚至是「什麼都不說」,讓工具回歸到工具的基本面,不去吸引人的注意力、不以強烈外觀去干涉主人的調調,變成一個低調但實用的存在。
而您提到機構和功能並無明顯改變,這樣也叫「重新設計」嗎?我這裡有句話供您參考:「改變容易,改進難。」
以好神拖為例子,如果它原本已經是個功能和操作上都很優秀的設計,那其實沒有需要為了改變而改變的。
我們來考慮一個簡單的狀況,您應該就可以體會:
如果今天有個牌子,我們叫它「土豪牌」好了,這品牌製造的湯匙啊,特別耐用,您若是個節儉的人,一定會想去買。
可惜這個牌子老闆是個土豪,品味好詭異捏,平常愛叫妹子到 W Hotel 陪他看電視,還認為全世界都要跟他一樣貴氣,因此每一把出廠的湯匙都要鑲上金花邊。
您是買到了耐用的湯匙沒錯,但每次用餐時都要被土豪哥的個人喜好強暴過一次,吃飯整個分心又胃痛;當然有的人剛好也喜歡貴氣,這對他來說就會是好設計。
所以啊,分辨設計的適當與否,其實要看客群是誰,如果您本身就喜歡,那您的確完全有資格認為改個顏色沒什麼大不了的,這沒有絕對對錯。
但說到底,身為設計師,其實就會本能似地想降低這個世界不必要的「音量」。
以上供您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