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森林哲學》摘文與筆記 Feat. 《血之祕史》
環境的破壞既非近來才發生的事,也不是工業革命的結果;其實早從一萬年前就已開始。#在農耕畜牧文明展開之前,除卻一小部份的沙漠,整個地球都被蓊鬱的森林所包覆。#*在狩獵採集文明時期,人只是自然界的一員,和其他的動植物、自然現象不可分割;人類被組構進大自然裡,與其他的生物和平共存。但自農耕畜牧文明伊始,人類就展開了征服自然的行動,甚至興起一種想法,認為自己被神明賦予異於其他生物的特殊能力,便更加強化了對於自然的征服。
最早建設人類都市文明的是距今五千年前的蘇美國。根據該國吉爾伽美什王傳記所載,他即位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殺掉森林之神。農跟畜牧文明的成立,以及進而發展出來的都市文明,都讓整片蓊鬱青蔥的森林落入被砍伐的命運,轉變為農耕地與畜牧地。*
農耕畜牧文明征服自然,使環境的破壞自久遠以前就已存在,只不過當時僅佔整個地球極小的比例,尚未禍及人類的整體生存,所以沒有意識到他的威脅。農耕畜牧帶來了豐厚的財富,人類文明也大約是從那時開始發展。可是,帶來豐厚財富,建構輝煌文明的農耕畜牧,內在卻深藏著破壞自然的罪惡。
在人類歷史的洪流中,我們也不得不重新省思一切的觀念。蘇格拉底、耶穌基督、釋迦被稱為世界四大聖哲,各自肩負著世界四大文明:蘇格拉底是希臘文明,耶穌是埃及文明,釋迦是印度文明,孔子是黃河文明。四大文明皆立足於農耕畜牧文明之上。他們一方面肩負文明的過去,同時強烈主張人性的尊嚴,所提倡的學說也很令人敬佩。問題是,既然這些思想全都是奠基於農耕畜牧文明的概念,必定認同人類支配自然的正當性,並站在這個基礎上倡導人類的尊嚴。即便有程度上的差異,但他們基本上都認同對於自然的支配。
站在農耕畜牧文明立場上的思想,當然會認同人類有權支配自然,並進而發展出人類是萬物之首,可以主宰一切動植物的觀念。甚至認為人類具有神的理性,其他動物皆無此要素,因此支配一切動植物乃是理所當然。而文明的意義正在於此。
#兩個「#」號之間的文句摘自204頁,但並不按照原文順序,乃由次段提前至此。
*兩個「*」號之間的段落摘自頁181至182,其餘於頁204至207。
我個人覺得……老實說我對這幾個人的思想都不是很熟,不過我印象中「倡導人的尊嚴」這件事是相對於受到自然所制?受到神所制?或是受到「更高等的人」所制?仍有所不同……當然生在這個時代,也許我讀到的東西都會強調他們在反對上位者的權力,尤其是不合理的權力的部份也說不定。
而我個人所認為的尊嚴,並不是來自於權力的落實,而是實誠地存在。也就是說,人類的尊嚴,並不是因為人類是萬物之首,或是可以主宰一切動植物,或是具有神的理性所以理當支配一切動植物。我想我認為人類有尊嚴,或者更精確地說「個人」有尊嚴,而這可以放諸各式各樣的存在。所有的存在,不論活物死物,都有尊嚴。對我而言,自然與尊嚴是並存、同源的,而且這個自然並不是副詞,而是名詞。尊嚴是由於存在,而大自然(包含所有物質,也許包含一塊塑膠之類一點也不「自然風」的東西)是毫無原因、毫無意義地存在,於是他們是純粹的尊嚴。(也許這並不是字典裡頭說的尊嚴也說不定……突然發覺我好像想得很遠……)
總之,關鍵字並不是支配或主宰,尤其不是對他人的存在狀態的掌控,比如主張他人心中所想與其主觀意識到的不同,並且聲稱對方所想的一定是對方主觀意識最不想要想的那些。在我看來這無疑是對對方人格的終極破壞舉動。(誠然,我們大概無法這樣破壞動植物,因為我們無法去聲稱我們自己都不知道對方到底有沒有意識的物體,正在意識著什麼。)總之,去除對方的尊嚴,就是指「強求對方以不是對方本真的狀態存在」。
對我而言,尊嚴是指「確實以自我(姑且先這麼稱)的真實狀態存在,不用欺瞞」。先不討論是否欺瞞他人,我關注的是一個人是否對自己誠實,是否不假裝沒事,不連在沒有其他人有可能監視得到的自己內心裡都不能承認自己的難受與願望 — — 畢竟我們現在活著的這個社會實在有太多不得不妥協的狀況。不妥協當然是最好的狀況,這無關於一個人能因此堅強又壯大,而是他能夠自在而健康:堅強與壯大是有他人存在的時候才有意義的要素,自在和健康則對本身就有意義 — — 然而,如果一個人不能不妥協,也無可厚非於他。我想我們不能也不該去譴責一個人「弱小」。「弱小」為什麼是一個缺點?即便強大是優點,弱小為什麼是一個缺點?弱小若是指無能為力,一個人要如何對自己無能為力的項目負責,他不就是「無能為力」的嗎?假若他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這種譴責豈不過於殘忍?
我想我還是反對「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想法。這個想法或許是確實的,但我不想把這個當作中心德目,或是最重要所以最根本的部份。真要說的話,我同意「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當然,我是否要介入這個人的可恨,去協助他改變,或是我是否要承受他的恨,那是另一回事。)
我想,並不是因為「你有應有的尊嚴」,所以我尊重你。對我來說,尊嚴並不完全與他人的尊重有關,雖然被迫委身於不受尊重的情境時,尊嚴確實可能直接受損。但對我來說,癥結不是因為有人不尊重我,而是我必須接受他的不尊重。也就是說,尊嚴受損在於,我被迫不能尊重我自己。而反過來說,我的尊嚴建立在我對自己的尊重上,或許有一些延伸到我對他人的尊重上。
也許,並不是因為你有你應有的尊嚴,所以我尊重你;而是因為我尊重你,所以我鞏固了我的尊嚴?正是因為我不虛妄地擴張自我,所以我保有自我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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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森林哲學》頁206:『這種概念後來形成歐洲思想的主流。在此思想的延長線上,出現了笛卡兒的二元論;一方是做為自我的人類,一方是做為物質的自然。人類愈能科學性地認識自然,就愈有能力支配自然,繼而發展出以下這種觀念,認為文明發展的方向在於支配自然。』
《血之祕史》頁20:『發生[在]英法兩國為了科學主導權而進行的決鬥的關鍵,在於雙方都想要率先解開一些有關塵世與聖界的謎團,它們既複雜又具高度爭議性。十七世紀初的幾十年間[……中略……]笛卡兒發表了他的激進宣言:「我思故我在」 — — 他宣稱心智與靈魂是獨立於身體的,並且主張,身體基本上是一具巧妙的機器。』
人類若要征服自然,第一個要征服的,大概是自己的身體。不是任何可以描述為「他者」或「外在」的物質,而就是身體。控制身體的發展,控制病痛與老化,認定這些轉變是自我的敵人,而非朋友。這麼想的基礎,也許是「思想獨立於身體」,所以我們可以藉由意志、念力去改造身體,或是本著意志去採取行動改造身體。無論認為「靈魂與身體為二元」,或是「身體從屬於靈魂」,其基礎都是「身體與思考可以分隔開來」。這種想法使得人類的理性、自我等等,變成虛無飄渺、不接地氣的存在。在此並不是批評他「虛無飄渺」,而是引其字面意義「騰空飄在虛空之中,不接觸任何其他東西。並且,並非物質的型態。」是的,假如我們完全是靈魂的話,那麼就不必討論是否需要尊重身體,或是更根本地與身體合為一體了(這麼或許有點奇怪,畢竟我們與身體本來就是一體的, 所以也許根本的問題是「不要與身體分開」)。然而並不是這樣,我們有身體,身體正是自我與外界的接觸點,靈魂與物質接壤的地方。靈魂透過身體而能在塵世運作,有所感受。沒有身體的靈魂,不會感受到關於生存的壓迫,因為沒有身體的話,我們不需要考慮睡眠的品質和安全、飽暖與傷病,甚至不會死亡(終結);而要是這些事情都不必擔憂,終極而言,我們沒有任何需要顧慮的事情,於是沒有任何需要懼怕之事。當物質的面向完全不存在,那麼匱乏的概念也一併消滅。「有」的事物才有可能匱乏,無的事物是不可能匱乏的。
從前,我也因此想到,也許人之所以善良,是因為擁有身體,有身體才會感到痛苦,有痛苦才會需要選擇要不要迴避、為其他人打算;或是盤算運用痛苦來操控他人。現在更進一步想,沒有了身體(物質)的靈魂,還有情感領域的事情可以做,擁有無限生命的神明,也仍有愛恨與寂寞。所以在那個層次裡,也許情緒勒索和道德綁架依然存在吧!若是再將情緒、感受從靈魂中剝離,讓靈魂只是關於「理性思考」,那間接地也從根本上否定痛苦的存在(或存在正當性)。在那樣的世界裡,「靈魂」這個詞甚至是不管用的,「太心靈、感性了」。在那樣的世界裡,痛苦理當是不會存在、不會產生的。不會產生痛苦的世界,基本上也沒有善惡之分了,沒有人能夠作惡,同樣地也就沒有人能夠行善,甚至不要考慮善,也一樣沒有人能夠「對別人好」了。
這是一個很極端的說法。我回頭去籠統地考慮身體與靈魂的不可分割。我確實認為,情緒與感受的源頭,不只是心靈,身體也是很重要的要素。寂寞、緊張、焦慮、恐懼、快樂、溫暖、感激等等,各式各樣的情緒都有著相應的生理感受,這些生理反應確實鞏固了各種「感覺」的強度與韌性。完全控制身體,去阻擋這些感受,於是也間接地阻止了情感與感性的運作。
這樣一來,雖然說理性思考與科學是可以對抗權威化的神秘與信仰(老實說,我始終認為,問題出在權威,例如教會與政治體系,而非神秘與信仰本身)的利器,去對抗濫用神秘與信仰的話語權的壓迫(睜眼說瞎話);但在與權威對抗的時候,由於將憤恨對準神秘與信仰,最終反而失去了自己。當然這是由於我認為人類本身確實是神祕、信仰的存在物,人既然是大自然的一部份,那麼大自然作為神秘的本體、信仰的對象,人類自身自然也是神祕的本體、信仰的對象。理性思考在常民生活的層次裡,由於對身體的貶抑(降格)、與身體敵對,而捨棄了身心關聯,直到心理學對此有所重新發現。(將身體特質物化並給予美醜標籤似乎是另一個議題……跳過)同時,這降格在形上學上幾乎等於悖論地要求人類放棄個體的主體性與自由意志。
在此倒其實跟什麼神或是神秘力量無關,我單純在針對一個人是否能夠信任自己的直覺、自己的情緒與生理感受、甚至自己的大腦(神經元意義)判斷?世上充斥著「視覺騙了你」「聽覺騙了你」「平衡感騙了你」「膀胱騙了你」或是身體的哪個器官、系統、功能騙了你的資訊,呼籲大家「相信儀器的分析」等等;優雅一點的說法則是「人類大腦的運作、處理訊息的模式不適用於這個時代的生活」……所以,我們不能夠相信自己,必須相信一個客觀理性。這不就是整個討論最荒謬的地方嗎?
到了最後,人類要做的,就是毀棄一切自我所能觀察到的訊息,而去盡信一個自我完全無法判斷其真偽、與自身利害的外在權威……而不能判斷的原因還更荒唐地只是因為「人總是被蒙騙,不可能自力正確判斷」?誰還記得理性思維的初衷是以人為本?理性思維發展到極致,根本就沒有人。人也是大自然,結果第一個要征服身體,最後一個還是要征服心靈。獨立出來成為征服者的那部分「我們」,還剩下什麼呢?理性或許征服了身體與心靈,但以人作為一個整體而言,則是失去了身體與心靈啊。
然而我事實上並沒有專門研讀過笛卡兒,或許對於他了想法有些誤解,例如,他是否親言提出過物質、自然與自我、人類的二元論?他是否親言提出過身體是機器的說法?而這「機器」是否與我想得一樣,意指「可以操作且僅具技術性,無關來自心靈與心理的可能性與限制?」身體的痛苦是否將只應該去研究如何克服、而非考慮如何去領會那痛苦的意義(將痛苦視為訊號、去尋找訊號源)?因此這段筆記與其說是對笛卡兒的反思,更像是來自我引用的兩個段落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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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歐洲哲學的始祖笛卡兒把人類視為思考的自我,而將大自然視為和思考的自我相對立的物質。這個思考的自我,因了解對立物的自然法則,而得以征服它。於是,自然死滅,失去了生命;人類將自然解體為死滅的物質,便貫徹了對於自然的支配。』
《日本的森林哲學》頁161至162
當人類將自然視為一些粒子、機轉和邏輯,視為一些物理法則和化學作用,自然便失去「生命」。沒有生命的東西,在感受的意義上無法成為主體。沒有成為主體的,無法採取行動,「主動」去做些什麼,只能被動地讓人做些什麼。我並不是想說人類對自然的宰制。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剝奪掉自然的生命力、生命面向、自然的主動性(即便對科學來說,那種主動只能是神祕的),那麼自然就沒辦法愛我們。因為愛是主動的。
我們就無法得到自然的愛。廣義來說,我們將無法得到任何外來的愛,無法得到「支撐」;無法「被接住」。我們將只能付出,而沒有獲得,因為除了我們自己以外的東西都只會是被動的。我們將勞勞碌碌地耕耘,然後收穫,但永遠沒有「天賜的」禮物。我們無法「被世界餵養」,所以相信天無絕人之路。我們總是付出再得到,如同交易一般,無法「純粹得到」。在一個意義被解構了的自然裡,沒有天,他們也沒有能力餵養我們。
儘管過去神與自然可能根本不餵養而是殘殘害人類,然而完全擺脫神秘地思考,正是人類將自己丟入不可不辛勞的困境之中。
這和「戀愛只是化學作用;所以浪漫和激情都不是真的」乃異曲同工。這種說法或許短時間解除了得不到愛的焦慮;長期而言則使人不得不安於孤寂與絕望,因為在愛被解構了的世界裡,孤寂才是預設狀態。被愛是不可能的,愛也是不可能的,因為愛不存在。不只不能得到溫暖的愛,我們也不可能愛人,甚至不可能善良,因為那些都不存在,人類只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我也是,你也是。除了那些把自己犧牲到極致的人,其他人都是惡棍!我也是,你也是。
是理性,尤其是追求善的過度理性使人缺乏。雖然懂得,卻無法超脫,因為我們被逼迫同意「既然一切沒有意義,那不能快樂也是必然的。既然善是不可能的,我們都有罪。」而不是從心中發出這樣的領會。成為規矩的道理只有可能是壓迫,而沒有真知灼見所具有的力量。簡單來說,類似酸葡萄心理:並不是因為充分獲得了而明白其平凡無奇,而是因為得不到而指稱其平凡無奇所以得不到也無所謂,甚至更好。過度理性的人,就像過度早熟的孩子,活在其所想像的「應該的悲哀」中,無法真正成熟,而到處散播悲哀,期待世人共苦。
先撒嬌,被填滿。先喊餓,被安慰。然後再去愛人。而不是反過來。發自內心地犧牲自己是大愛很好,但不值得仿效,因為這些只有當他是發自內心的時候才會很好,仿效則很少是發自內心地犧牲,可能含有其他因素。「必須仿效」就更可能與逼迫或匱乏意識有關。
『很多日本人內心會把今天〔一九九零年八月〕的經濟發展視為值得驕傲的成就。然而,那就如同暴發戶自誇錢多一樣,非常丟臉。其實富有本身並沒什麼價值,富國人民的價值取決於金錢的使用態度。』
《日本的森林哲學》頁219
這麼說來我大概不是個使用金錢的態度很好的人,因為我實在有點太懶得吃飯了,加上綜合拖延,帳單都不想處理,即便我也沒幾張帳單要繳……但我也不想很直接說暴發戶很丟臉……該怎麼說呢?丟臉是丟臉,但如果是因為丟臉而不那麼做……總覺得……果然是恥的文化。我想我可能是個無恥的人。我的意思是,非恥的人。恥畢竟不一定是善的,所以他人呼籲的知恥,我漸漸覺得沒有意義。我也希望大家都能更不介意恥,我也不想要隨便用恥去描述別人。當然這建立在我基本上認為人是善的,以及一旦被討厭的話大概也得接受彼此的差異導致的不相容,的前提上……啊,完全走偏了。這本書的時期稍微比較早,成書時日本經濟尚未泡沫化,有些敘述在這個時代已經不管用了。想看作者在日本泡沫破了之後的想法……
#看完了
這本書基本上是演講稿的彙整,許多地方都是陳述梅原的結論,論述的深度並不足以去支撐「為什麼?」的問題,而是直接給出了肯定句,正因為梅原的想法獨樹一格,讀者不能把常識或通論當作背景資料去思考,所以以哲學書來說是遠遠不夠的,而且幾場演講之間也有重複的地方,結果因為重複的是我覺得並沒有精緻描述「為什麼這樣想?」的部份,讀起來反而像是不斷把不足之處呈上來(當然這是因為我看不懂)。就當做是認識梅原的入門書吧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