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真主遺忘的民族:漫談緬甸洛興雅人的困境

2014年3月11日/洞見國際事務評論網

2月28日,受到諾貝爾和平獎肯定的國際人道組織「無國界醫生」(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發表聲明,指出緬甸政府因其在若開邦(Rakhine State)的一宗族群攻擊中醫治20餘名洛興雅(Rohingya)受害者而被逐出該國,使得該組織於若開邦、撣邦(Shan State)、克欽邦(Kachin State)與仰光(Yangon)愛滋病診所被迫關閉。

雖然緬甸政府於次日允許恢復了「無國界醫生」於若開邦的診所,但是總統發言人葉杜(U Ye Htut)仍舊批評「無國界醫生」僱用「孟加拉人」,以及該組織的運作缺乏透明度。

乍看之下,這彷彿只是典型的第三世界政府對抗西方人道組織戲碼的再度上演。不過問題的核心在於被緬甸官方稱為「孟加拉人」的洛興雅民族的地位問題。身為穆斯林的洛興雅人,是「爹不疼娘不愛」的無國籍民族。根據「亞拉干洛興雅民族組織」(Arakan Rohingya National Organization)的統計,全球300餘萬的洛興雅人中有三分之二居住在緬甸的若開邦,且均無緬甸國籍。

被剝奪國籍的民族

緬甸是一個以佛教為主的多民族國家,境內有130餘的民族,其中緬人(Bamar)佔了68%,其次是曾和軍政府發生過戰爭的撣族(Shan;9%)和克倫族(Karen;7.5%)。宗教方面,佛教徒比例高達89%,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含新舊教)則各佔4%。人口佔絕對優勢的緬人為何寧願接受那些與其進行分離主義戰爭的民族,卻反而無法接受洛興雅人呢?

1982年緬甸頒布了「公民法」,將公民劃分為完整公民(full citizen)、準公民(associate citizen)和歸化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三個等級。其中完整公民必須為國家所規定的135個1823年以前就居住在「國家民族」(indigenous race)的成員,且出生時雙親也必須都是緬甸公民;準公民是指1948年在獨立之際因為舊有公民法而取得公民資格的人;歸化公民則必須能夠證明自己在緬甸獨立以前就已經遷居緬甸,能夠流利地使用一種官方語言,且孩子為緬甸公民的人。

關鍵在於,洛興雅沒有被歸類在這135個「國家民族」當中(但是在建國初期有被歸在144民族中)。更悲慘的巧合是,由於緬甸軍政府在若開邦的鎮壓,1978年出現大量洛興雅難民逃往孟加拉境內,令人口破億且更為貧窮的孟加拉無力接濟這些難民,因此在1982年修改其「公民通則」,宣佈洛興雅人為「非國民」和「外國公民」。

就這樣,兩個國家公民法的修訂,導致洛興雅人成為「民族皮球」,緬甸政府稱他們為「孟加拉人」而孟加拉政府稱他們為「緬甸公民」。

洛興雅人的民族淵源

境內人口不過130萬(不同的統計數據從80萬到200萬之間都有)的洛興雅人和近6000萬人口的緬甸相比,其實勢力並不龐大。但是為何緬甸政府不願意承認他們是「國家民族」的一員呢?又為何稱他們為「孟加拉」人呢?為了解答這兩個問題,讓我們先從歷史的角度來探討。

緬甸若開邦與孟加拉地位置關係圖
圖片來源:作者更改自THE ECONOMIST (HTTP://PPT.CC/RFS5)

現今被稱為若開邦的緬孟邊境地帶在早期被稱為亞拉干(Arakan),大約自西元八世紀開始就有穆斯林在此定居,而於十五世紀時脫離孟加拉蘇丹建立自己的王國,勢力範圍最大及於今日孟加拉的吉大港區(Chittagong)。1785年,緬甸王國征服了亞拉干地區,成千上萬的亞拉干人逃往當時已經是英國殖民地的孟加拉避免迫害。一直到英國殖民緬甸之後,才在英國政府的移民拓墾政策下,陸續回到亞拉干地區。

由於在英國殖民時期,大量的印度人遷入緬甸地區,導致緬人感到極大的民族恐慌,也正是在這背景下,亞拉干地區開始出現洛興雅穆斯林與若開佛教徒之間的對立。二戰日本入侵緬甸後,英國政府武裝了洛興雅人以對抗和日軍合作的緬人,避免日軍勢力進入印度。這樣的對立導致了1942年若開佛教徒對洛興雅人的大屠殺,引發了後來日軍與緬人對洛興雅人的暴行,種下了今日衝突的種子。

戰後洛興雅人曾尋求獨立建國,但是自1962年軍政府上台以後,便開始對國境北部和西部的所有分離勢力進行掃蕩。其中1978年的「龍王計劃」(Naga Min Sitsin Yae)更是針對洛興雅人而來的,導致有大批難民逃到孟加拉境內,也引發了前述1982年兩國在公民權法律上的修訂。

緬甸政府的恐懼

緬甸政府在宗教民族政策上主要推行「佛教化」和「緬甸化」的政策。小乘佛教長期以來都是緬甸人民的主要宗教,不論過去的君主或是軍事政府的領導人,都以佛教為主要號召來鞏固統治權,特別是利用輪迴觀念來說服人民接受當前的不平等待遇。在殖民時期,宗教更是用來對抗英國殖民者的凝聚中心,藉此對抗「基督教加伊斯蘭教」的英屬印度殖民政府。

在緬人佔絕對優勢的情況下,民族政策自然也是朝「緬甸化」方向發展。除了大力推廣緬語為單一官方語言之外,也將緬人視為是文化優勢民族,希望將緬人的風俗文化強加在少數民族上。此外,也由於緬甸軍政府領導人有「排外、仇外、疑外」的心理,因此任何可能與外界有所聯繫的少數民族自然也是被打壓的對象。如1982年的「公民法」除了排擠洛興雅人外,潘泰人(Panthays;華裔穆斯林)、巴蜀人(Pashu;馬來裔穆斯林)和印度裔民族也都是從「國家民族」中被除名。

另外,雖然穆斯林幾乎不可能撼動佛教徒在緬甸的絕對地位,但是光他們在若開邦的規模卻造成政治上的影響。從人口來看,若開邦有380萬左右的人口,其中洛興雅人就佔了40.75%,成為當地第二大族群。此外在2010年的大選中,中央政府允許沒有公民身份的洛興雅人投票,結果若開佛教徒的候選人在若開邦首府實兌(Sittwe)拿到52%的選票,而洛興雅人的候選人竟拿到高達48%的選票。當地官員表示,由於若開邦是緬甸境內的貧窮省份,因此隨著愈來愈多年輕人外出工作,未來投票結果可能會發生逆轉,因此未來要取消洛興雅人的投票資格。

不斷受到迫害的人權

在1982年「公民法」的規定下,洛興雅人被剝奪了多項的基本人權,除了不准遷徙、旅遊之外,也不准擁有土地、不能受高等教育,洛興雅人間結婚的限制重重,更限制一對洛興雅夫妻最多只能生兩名孩子。此外,強迫勞動、處決、強暴、凌虐,以及當地激進佛教團體對洛興雅人的攻擊更是時有所聞。

2012年6月和10月,若開佛教徒和洛興雅人之間發生嚴重的暴力衝突,許多洛興雅人城鎮遭受當地激進佛教團體的攻擊,而緬甸軍方和警方則袖手旁觀。根據「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所發佈的報告《你能做的只有祈禱》(All You Can Do Is Pray)中,直指這是一場由擁有區域性實力的若開民族發展黨(Rakhine Nationalities Development Party)結構當地宗教團體與軍警人員所發動的一場有組織性的「種族清洗」暴行,希望藉由暴行強迫他們離開家園。

得以逃離緬甸的洛興雅人,其下場也不見得比較幸運。孟加拉境內雖然有28000名左右的洛興雅人居住在聯合國境內的難民營中,但是估計仍有20萬人非法居留在當地,而且孟加拉政府和緬甸政府訂有「遣返難民協定」,不時會強制遣返洛興雅人。泰國方面雖然有約10萬人左右的難民在邊境難民營內,但也曾多次不允許渡海過去的洛興雅難民進入,原因是擔心他們和泰南伊斯蘭分離組織有「聯繫」,故曾發生過泰國軍方強致將洛興雅難民的船隻再推回大海,導致這些難民因海難罹難。

洛興雅居民的生活環境相當惡劣
圖片出處:HTTP://PPT.CC/QKIG

自2012年兩次的暴行之後,當地政府目前以「重新安置和恢復生活」為名,將流離失所的洛興雅人安置在實兌周邊的營區內,且有軍警的保護。實際上,由於其中生活條件極差,被認為是「開放的監獄」乃至「集中營」,而軍警不時也縱容當地居民入內騷擾洛興雅人,出外工作的洛興雅人也遭受到其他民族不同程度恐嚇與傷害。

面對這樣的慘劇,可能不是單單國際社會的人道援助和撻伐就有效果的。除了緬甸政府與鄰國由衷地改變現行的公民和民族政策之外,如何建立緬甸人民中能與穆斯林和平共處的和解之心,或許才是更為重要的。不然,他們將永遠會是群被真主遺忘、不為真主所庇佑的民族。

原文刊於:http://www.insight-post.tw/editor-pick/south-east-asia/20140311/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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