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語國家政策:國發會「雙語國家發展中心」可聘請外國籍董事,您可以接受嗎?

9/2行政院院會通過國發會提報「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根據設置條例草案,「雙語國家發展中心」為一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雙語國家發展中心」除了扮演幕僚單位的角色,也將承擔政府推動「雙語國家政策」的公關。草案的條文說明就指出,發展中心將「利用數位等方式協助推廣及傳遞相關資訊,以利清楚說明雙語國家政策業務並弭平疑慮,落實雙語國家發展策略」。此外,發展中心也規劃透過公私協力辦理專業領域的英文能力測驗。

比較令人驚訝的是,設置條例草案的第六條第三項指出,發展中心的董事「得由具外國國籍人士擔任」。綜觀台灣目前所有的行政法人,尚未見到允許外國國籍人士擔任董事,發展中心將首開先例。然而,行政法人終究仍是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行政法人的董事會則是扮演重要的決策角色。我們不得不問:關乎政策決策層級的職位,可以任命外國籍人士擔任嗎?

民主永續平台認為,草案第六條第三項允許發展中心董事「得由具外國國籍人士擔任」,反映出政府根本不了解、也不願意想清楚「雙語國家政策」要做什麼。政府只是在「國際化」的政策口號下,一昧認為只要聘請外籍教師、外籍教學助理,甚至外籍董事,就「接軌國際」了。

讓人疑惑的是,從國發會107年提出《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到去年前瞻預算第三期100億通過,「雙語」擺明了只有「英語」,「另外一語」是什麼,則從來未見官方說明。

民主永續平台認為,發展中心若要聘用外國籍董事,恐怕必須先清楚說明,到底「另外一語」是什麼。只有在搞清楚「另外一語」的前提下,才能判斷外國籍董事到底懂不懂「雙語」政策怎麼操作。可悲的是,如果政府在決策層級都要假手外國人,又怎麼能說服人民,「雙語國家政策」真的能帶領台灣走到一條正確的路上?

民主永續平台因此主張,「雙語國家發展中心」不應該聘請外國籍人士擔任董事。民主永續平台也進一步呼籲,政府應該仔細評估雙語國家政策,廣納各界意見,不應該急就章通過《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參考資料:

《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https://ppt.cc/fqSSgx

國發會新聞稿 https://ppt.cc/faCKYx

國發會懶人包 https://ppt.cc/fz22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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