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法蘭西

左右觀察
69 min readMay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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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的真正起源就是法蘭西島,跟查理曼帝國或者西法蘭克王國的關係很小。我們必須把真實的法蘭西和歷史發明學的法蘭西區別開來。歷史發明學的法蘭西可以一直追溯到反抗愷撒的高盧人,追溯到法蘭克王國、查理曼帝國和加洛林王朝,但是這些東西與其說跟法蘭西本身有關係,不如說跟歐洲有關係。查理曼帝國是歐洲民族發明學共同的始祖,加洛林王朝也是,它們掩蓋在真實的法蘭西之上,真實的法蘭西另有起源,就是現在所謂的法蘭西島或者是”大巴黎”地區。

法蘭西的真正起源來自於強者羅貝爾(Robert the Strong),這個家族在加洛林王朝當中的地位,相當於日耳曼帝國插入加洛林封建體系內部的親德勢力。查理曼以後的加洛林王朝,隨著次級封建化的次第展開,王室的直轄領地逐漸減少,到最後就只剩下朗城一地了,所以也號稱”朗城王”。當時有國王稱號的不只是他一個人,爵位也是不固定的,這個與封建主義的自由市場性質有關。

我們可以把封建主義設想為一個出賣武力和仲裁的自由市場,也就是說任何人都是潛在的出售者,他得到什麼樣的頭銜,並不是一個像官僚等級制度那樣確定的事情,多多少少是取決於他自己的野心以及周圍人的口碑的。早期那些君主的綽號或者謚號之類,其實就是他在當時那個小社會環境中贏得的口碑。例如,如果有人頭髮特別長,他就叫做”長髮哈羅德”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如果有人喜歡吃藍莓的話,他就叫做”藍牙哈羅德”諸如此類的;如果有人反應遲鈍,他就叫做”拿不定主意的阿德爾斯坦”諸如此類的。這些綽號也就是後來文王武王這些謚號的起源,其實也就是某一位武士在當時那個社會團體中間贏得的名聲,跟孫中山被廣州商人叫做孫大炮的道理是差不多的。如果你特別能打,那麼你就會得到一個綽號叫做”強者羅貝爾”,如果特別虔誠,那你就是”聖王愛德華”,諸如此類的。同樣,一個武士如果勢力小的話,可能沒有人理他;如果勢力大,經常有人打架打不過就跑來找他幫忙,或者是打官司打輸了就求他主持公道,那麼就會有很多人稱他為國王,哪怕他並沒有得到羅馬教皇或者神聖羅馬皇帝的國王封爵。而他自己往往並不稱他為國王,而是按照他祖輩的爵位,稱自己為伯爵、公爵、男爵之類都有可能。

卡佩家族的始祖就是這樣的。他們家族始於強者羅貝爾,這個家族替加洛林王朝服務,有時候會得到”紐斯特利亞國王”的稱號;在跟維京人打仗以後,又一度得到了國王的封號。但是他們沒有打仗的子孫後代就不一定能夠繼承這個國王封號,他們自己這一家把自己自稱為伯爵。他們家族起家的地方比較接近於今天法蘭西中部的奧爾良和圖爾之間,也就是很接近於法國的地理中心,在塞納河和盧瓦爾河之間的地方。他們真正嶄露頭角,是由於兩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是維京人或者北歐人的入侵,這些人沿著塞納河入侵,一路搶劫修道院和比較富裕的城市,朗城王距離遼遠,而且實力也不足,管不了巴黎的事情,而巴黎的商人和市民以及塞納河岸的修道院就聯合起來,要求卡佩家族出來保護他們。卡佩家族到塞納河上築起堡壘,跟維京人打了一仗,把他們趕走了,於是他們得到了”巴黎伯爵”的頭銜,儘管巴黎並不是他們的起家之地。第二件事情是圍繞洛林的爭奪。洛林是查理曼帝國東西兩部的交點,所以西法蘭克王國和東法蘭克王國都有一定的歷史權利對它提出要求。西法蘭克國王路易企圖干涉洛林的政務,跟已經變成神聖羅馬皇帝的東法蘭克國王起了糾紛。而他們內部並不統一。當然,這個”內部”的觀點其實也是我們按照歷史發明學的原理把法蘭克王國看成是現代民族國家的緣故,當時是沒有這種觀點的。各個領主之間的關係像是自由市場上的大企業和小企業的關係,小企業往往依賴大企業的訂單,對大企業高看幾眼,但是這並不是說它在下一次交易中不能再找別的企業。當時宗主和封臣的關係也仍然是這個樣子。路易干涉洛林,很可能就會跟皇帝起糾紛,而蘭斯大主教達爾貝爾特(Adalbero)對此就頗有異議,他認為這樣做對國王本人以及他的藩屬都沒有什麼好處,最好是把洛林讓給現在的皇帝比較好。在這場糾紛中,羅貝爾家族的後裔,也就是卡佩家族的始祖,採取了支持皇帝和大主教的政策;也就是說,他加速了查理曼和加洛林王朝後裔權力流失的過程。

隨著朗城王的權力成為虛影,各地大貴族開始考慮召開會議選舉新國王,而這次選舉結果又落到休·卡佩家族的後裔頭。所以卡佩家族當選法蘭西國王,實際上是日耳曼的大領主最後一次行使了他們自古以來選舉國王的權利。卡佩家族給他們帶來的影響就是,由於卡佩家族在被選為國王以前,在做伯爵那個時代就嚴格地整頓了家族規範,所以他們跟以前的法蘭克列王不同,有比較嚴格的婚姻制度和長子繼承權制度。這在當時是一個巨大的優勢,這個優勢就相當於是確定了宗法制度的周文王相對於殷人和其他繼承權不固定的部族一樣。法蘭克王國根據的繼承權邏輯,是巴托爾德描繪的那種突厥式的,或者說大多數蠻族征服者共同採取的繼承方式,也就是把整個國家看成是戰利品,看成是征服者王族的共同遺產,在王族的各王子之間不斷地重新分配,因此不可能有穩定的國界線,也不可能有穩定的繼承權。加洛林王朝的勢力不斷衰落,最後滅絕,主要就是由於繼承權的不穩定。而卡佩家族的特點是,他們最初雖然僅僅是一個親德的小諸侯,但他們在內部的領地繼承中間卻採取了長子繼承制的原則。他們把次子通過聯姻安排到別的領地去,或者是安排到教會去做教士,而長子要繼承父輩的所有領地,自己還要通過聯姻和其他手段不斷地擴大領地。這樣,他們的領地就能由小而大,領地的管理就會比較有秩序。他們當選國王的時候,法蘭西島這個領地本身還是非常破碎的,跟周圍的幾個大領地,例如諾曼底公爵的領地相比,是根本算不上什麼的,但是他們自己的繼承法在當時是獨具一格的,內部的政治穩定性高於其他各邦。因此其他各大領主也傾向於認為,為了維持王統的穩定性,讓卡佩家族上台比讓其他家族上台要更好一些。在當時,國王的權力是非常虛弱的,基本上是一個榮譽職位,所以能夠當選國王的人多多少少不像是後來的王權那樣,而像是一個國際聯盟的榮譽主席一樣,就是那種比較有威望、比較有體面的人才能勝任的角色。

卡佩家族上台,法蘭克王國就變成了法蘭西王國。因為國王只是一個虛銜,如果你是一個有能耐的公爵,那麼別人就可以稱你為波蘭國王或者波希米亞國王;如果你的兒子沒有能耐,那麼周圍的諸侯又會說你只是公爵。所以這是一個來來去去、非常自由的頭銜,你是國王這就是主要的,你是查理國王或者羅貝爾國王這不是主要的。然後我們再看你原來的出身是什麼,如果你出身是巴黎的伯爵或法蘭西島的公爵,那麼你既然是國王,我們就會稱你”法蘭西的國王”。這個”法蘭西”其實原來是你的公爵爵號,但是因為你這個原來的公爵被大家選成了國王,於是你的公爵爵號也就自然變成了國王的王號。這就和隋文帝稱帝以後會把他原來的封地”隋”變成他王朝的國號,劉邦稱帝以後會把他原來在漢中的封地作為新王朝的朝號,是一個道理。

法蘭西原先指的就是法蘭西島,周圍的邊界是很模糊的,法蘭西島的公爵變成國王以後,承認他是國王的那些人模模糊糊地就變成了法蘭西王國的諸侯,但是這絕不意味著這些諸侯是真正臣屬於原來的法蘭西公爵的。他們願意讓法蘭西公爵享有這個國王的名義,無非是讓他多做一些公益事業。就好像是,你們班的同學在舉行春遊的時候願意選舉你當隊長,不是說他們很高興服從你,而是他們都比較懶,覺得打掃衛生的任務比較複雜,他們去玩的時候人人都高興玩,但是最後打掃衛生的時候需要有一個比較急公好義的人,願意自己吃虧、願意多幹點活,然後大家就會擁護這個願意多幹活的人當我們這個春遊隊隊長。法蘭西島的公爵當上法蘭西的國王,意思就是勃艮第的公爵、諾曼底的公爵、弗蘭德的伯爵和其他各路諸侯都認為,要處理我們大家的共同事務,需要有一個人多勞累一點,為了讓這個多盡公益的人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所以我們就送他一個國王的稱號,但這絕不意味著我會把我的領地交給他,或者我就真的低了他一頭。這是中世紀早期對國王的看法,不僅法蘭西,其他所有地方也都是這樣的。也就是說,誰當國王,按現代觀念來說,實際上他是獲得了一個為廣大人民群眾盡義務、多幹義務勞動的機會,不當國王就可以處於比較像各人自掃門前雪,不去為公共事業出力的那種位置。

卡佩王朝成立的時候,法蘭西王國是無所謂憲法的。卡佩王朝有自己的家規或者說禮法,這個禮法是在當時少見的長子繼承權,其他各邦,例如布列塔尼,就沒有這樣的繼承權。布列塔尼當時甚至還不能算法蘭西王國的一部分,因為在選舉卡佩家族為法蘭西國王的過程中間,布列塔尼人根本就沒有參與,參與的只是周圍的那幾大諸侯,當時稱之為是九大諸侯,後來又擴大為十二大諸侯。

這十二大諸侯的選舉人團會議就是法蘭西王國憲法的雛形。之所以從九大諸侯擴大為十二大諸侯,當時的騎士傳奇起了很大的作用。據說查理曼大帝有十二位騎士,亞瑟王也有十二位圓桌騎士,十二是一個具有神秘意義的數字,羅蘭的傳說都很強調查理曼和他的十二騎士的故事,因此大家就覺得最好選舉國王的諸侯應該正好是十二位,而且還要進一步擴張一下,給弄得更整齊一點:這十二位諸侯應該有六位是來自於教會,六位是來自於封建領主,教權與俗權各佔一半,這樣就顯得更完美了。法蘭西王國最初的憲制,就是基於這種騎士文化製造的不成文法。國王是由大諸侯選舉的,大諸侯的會議除了選舉國王以外,還可以仲裁國王和大諸侯之間的糾紛、大諸侯彼此之間的糾紛。選舉人團必須同時包括教俗兩界貴族,最初他們的比例是不確定的,但是最後大家都認為十二人各佔一半比較好。這個機構就是當時所謂法蘭西王國僅有的憲法性機構。

而各大領地內部,例如法王的直轄領地根據的就是卡佩家族自己的規矩,弗蘭德伯爵領地根據的是弗蘭德伯爵領地自己的規矩,諾曼底公爵領地依據的也是諾曼底公爵領地內部的規矩。除了法蘭西王國這一層面管理的這極少數的選舉和仲裁事務以外,法蘭西憲法是沒有任何內容的。真正能夠影響實際政務的內容,還是各大諸侯領地內部的習慣法。對於最初的卡佩家族諸王來說,他們真正關心的也不是這個純粹榮譽性質、而且一年也辦不了幾次正式事務的法蘭西王國。法蘭西王國真正的事務就是他加冕的時候要去一趟蘭斯,讓蘭斯大主教給他加冕,在加冕的典禮上這選舉國王的九位或十二位大貴族要參加儀式,向國王表示祝福和效忠。然後回來以後,如果事務比較少的話,這位國王可能一輩子沒有什麼王國的事務;如果事務比較多的話,頂多是幾位大諸侯打官司的時候,國王要以陪審團主持人的方式出來主持一下。但是他對這個大貴族組成的陪審團的影響也是不確定的,看國王個人。國王如果本人德高望重或者英勇善戰,他的影響就會很大,其他大諸侯組成的陪審員就會比較聽他的話;如果不是的話,他也就是象徵性地主持一下會議,實際上發揮不了什麼影響。他一輩子管的事情也就是加冕的時候跟各路諸侯碰一下頭,以及打官司的時候出來主持一下會議。這個官司少的時候可以一次也沒有,多的時候一輩子打上幾次,頂多十幾次,也就差不多了。像聖路易這樣以虔誠和公正而著稱的國王,也就是傳說中打官司打得比較多的,像處理大諸侯例如阿基坦公爵的那些事務,他一輩子也只打了一次。

卡佩家族真正關心的還是他自己領地內部的事情,尤其是塞納河上的商路的問題。塞納河的商路是卡佩家族真正能夠起家的最重要原因。當時的商路是從諾曼底由魯昂商人從海上開始,沿著塞納河把貨物一直運到香巴尼伯爵統治的香檳集市,而香檳交易市場在弗蘭德和倫巴第交易市場興起以前是歐洲最大的交易市場。巴黎商人正好位於這個商路的當中,最初在卡佩王朝還沒有統治巴黎的時候,他們的地位是不如魯昂商人或者香檳商人的,他們和卡佩家族的協定是巴黎市自治權的開始,也是法蘭西島取得中樞地位的開始。這個特許權形式上是很簡單的。當時在中世紀早期產生的自治城市,其實都是一伙商人覺得我們自己有共同的利益,所以我們自己就組成一個協會,然後向一個強大的領主、國王或教皇上書,請求你批准我們這個自治團體的活動,然後送點禮物給你,諸如此類的。如果他們得到批准了,那麼這個自治市就算成立了。倫敦也好,漢堡也好,呂貝克也好,都是這樣成立的。巴黎市這個團體成立的時間比起魯昂來說的話還是晚了一步,他們主要覺得自己比魯昂商人處在下風,需要一個更強有力的支持者,才選中卡佩家族的。卡佩家族給他們發的這個特許狀,形式上沒有什麼特別的,就是第一,准許這些巴黎的布爾喬亞(Bourgeois)建立自己的市政機構,選舉自己的市政機構,自己給自己徵稅;第二比較重要,就是凡是經過塞納河的商船,通過巴黎這塊地面的,都必須向巴黎商人交保護費,只有巴黎商人才能在塞納河水面自由貿易,其他人只有通過他們才能搞貿易。由於巴黎人佔據了塞納河水道的要害之地,魯昂人和香檳人相互來往的話,是非要向他們交買路錢不可的。他們得到卡佩家族的武力支持以後,就漸漸地佔了魯昂人和香檳人的上風;但也因為這一點,所以法蘭西人和諾曼底人也就變成了世仇。在中世紀早期,法蘭西人和諾曼底人的世仇像十九世紀法國人和德國人的世仇一樣漫長而堅強,主要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魯昂商人是諾曼底的經濟靈魂,而巴黎商人則是法蘭西島的經濟靈魂。當時人的用詞是很模糊的,”法蘭西”這個詞有的時候可以指法蘭西王國,也就是包括法蘭西公爵領地和擁戴法蘭西公爵當法蘭西國王的這一系列大諸侯所佔有的領土全都可以算法蘭西王國;但是更多更常見的用法就是,他們說”法蘭西”的時候,就是指的法蘭西島,而不是包括法蘭西王國全境。諾曼底,照封建的選舉方式來講,他們也是在選舉會議上支持法蘭西島公爵當法蘭西國王的,所以也可以算法蘭西王國的土地,但是並不是法蘭西島這個公爵領地的一部分。因此,當時的人大多數時候可以這麼說:法蘭西人和諾曼底人如何如何,法蘭西人和諾曼底人打仗了,法蘭西人和諾曼底人自古以來不和,諸如此類 — — “法蘭西”就是指的法蘭西島,”諾曼底”指的是諾曼底公國。儘管這兩個大諸侯同樣屬於理論上的法蘭西王國,但是很少有人把法蘭西王國當作一個政治實體,而是還是覺得諾曼底公國才是政治實體,法蘭西島才是政治實體,它們兩個之間的糾紛才是國際關係的主流。

法蘭西王國的憲法增添了除了選舉、加冕和仲裁以外的其他內容,首先就是由於法蘭西島和諾曼底公國之間持續不斷的糾紛,產生了很多照現代的話說應該屬於國際條約一類的東西。諾曼底公爵入主英國,借用英國的力量來對付法蘭西王國,實際上也是這場國際遊戲的一部分。諾曼底公國的憲法和內部的體制比較接近於英格蘭王國,或者說得更正確一點,我們現在所理解的英格蘭王國憲法,有很多是從諾曼底公國引進的,包括比較完善的等級會議制度。諾曼底公國的等級會議制度跟他們的出身有關,因為諾曼人的蠻族性更強、受羅馬人的影響更少,所以公爵在採取各方面行動的時候更需要得到大小貴族的支持。英格蘭王國可以說是個被征服地,它的議會制度完善還有待時日,但諾曼底公國的議會早在征服英格蘭王國以前就已經非常完善了。威廉公爵征服英格蘭王國那次議會,諾曼底的各等級就把話講得很清楚:公爵如果高興去打仗的話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可以自己成立一個股份公司,在羅馬教皇和神聖羅馬皇帝的支持下招攬全歐洲的武士和資助者,自己去打這個仗;但是諾曼底公爵自己的稅收仍然是按照過去的習慣法來決定,不會說因為公爵打了勝仗我們就多給他一些錢。公歸公,私歸私,公爵本人要打自己的仗,公爵自己籌錢去打。諾曼底公國的各個等級為了維持諾曼底公國的日常事務,原來該出多少錢還是出多少錢,原來該怎麼出錢,還是按照過去的方式出錢。魯昂市民在諾曼底公爵兼英格蘭國王面前的地位,比後來的倫敦市民還要更堅強一些。

相反,巴黎的布爾喬亞在法蘭西國王面前的位置就不那麼堅強,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因為在市場地位上巴黎商人原本是不如魯昂商人的,魯昂商人不大需要諾曼底公爵的支持,但巴黎的布爾喬亞很需要法蘭西國王的支持。因此可以說,具有法國特色的憲政特徵就是:布爾喬亞堅定地支持國王、反對封建貴族這個政治傳統,是在法蘭西島公爵最初當上法蘭西國王的時候就已經確定的,當時巴黎的布爾喬亞也是積極地支持羅貝爾家族,要求羅貝爾家族把他們的統治重心從靠近盧瓦爾河流域的地方轉移到塞納河流域來,保護和支持他們,一方面幫助他們跟魯昂人和香檳人競爭,一方面打擊那些經常跟巴黎布爾喬亞有仇的地方小領主。雙方在這方面是有共同利益的,因為國王也希望削弱首都附近這些令人討厭的封建領主的勢力,也希望得到更多的錢,也希望巴黎的錢財越來越多,勢力越來越大,把香檳伯爵和諾曼底公爵壓下去。雙方在未來的幾百年內,甚至是直到路易十四朝,都有巨大的共同利益,因此形成了強有力的政治傳統。這個政治傳統是後來法蘭西王國的憲政發展不同於諾曼底公國和英格蘭王國的主要原因。因為等於說是,如果你跟一個大人打交道,要改變他的性格和發展模式是很困難的,跟一個四十歲的人打交道,你可以估計出他原來是怎樣,今後可能就是這樣了;但是如果你跟一個十歲孩子打交道的話,你可以對他施展很大的影響,你可以鼓勵他去往文科的方向發展、往理科的方向發展、往生意人的方向發展或者往手藝人的方向發展,他的可塑性是非常大的,因為初始條件的敏感性非常大。中世紀早期就是這個初始條件敏感性非常大的時期。如果像英格蘭或諾曼底這樣的領地一開始就是各等級會議的權利極大,公爵和國王對各等級會議的依賴性極大,那麼它們以後就比較容易走上國會政治的道路;而像法蘭西和巴黎這種情況,一開始布爾喬亞就選擇了強化王權、依靠王權來保護自己的路線,那麼他們以後就比較容易走上強化王權的道路了。

巴黎布爾喬亞和法蘭西王室這樣一個政治聯盟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影響,就是”布爾喬亞”這個詞。布爾喬亞這個詞原來的意思就是市民,後來馬克思主義者把它稱之為資產階級。最經典的布爾喬亞產生於巴黎,他們的商會、行會為布爾喬亞的階級性格下了一個定義;而倫敦和德國的其他一些商人,意大利的那些商人,並不是最經典的布爾喬亞。我們今天要看待十九世紀以後的思想史就要明白,”布爾喬亞”這個詞和泛義的商人、泛義的資產階級有一定區別,它有它的特殊性格,這個特殊性格跟法蘭西性格很難區別。馬克思本人在他的著作中間談論布爾喬亞如何如何、其他各階級如何如何的時候,我們都不能夠隨隨便便把他這個概念擴大到法蘭西以外或者歐洲以外,要明白他所說的布爾喬亞階級性格跟法蘭西王國的特殊憲法是有非常密切的聯繫的,不是說所有地方的商人或有產階級都能夠隨隨便便地稱之為布爾喬亞,用布爾喬亞這個詞所描繪的種種性格去套到他們頭上。

最初的巴黎市議會是由幾個行會組成的,其中有兩個行會在今後的歷史中會發揮特別重要的作用。一個就是”水陸商人行會”,這個行會是諾曼底人尤其是魯昂人的天敵,他們是跑遠程買賣的,非常希望公爵兼國王的勢力能夠盡可能地籠罩到越來越遠的地方,尤其是籠罩到諾曼底和香檳這兩個大競爭對手,這樣受他們庇護的商人也能夠壓倒他們商業上的競爭對手了。另一個行會就是屠宰業行會,這個行會不僅是管殺牛殺羊,而且是管賣肉的,所以他們跟當時普通人的生活關係非常密切。中世紀早期的一般人還是蠻族性格比較濃厚,以吃肉為主的,所以他們對屠宰業非常依賴;而且屠宰業經常要宰這個宰那個,他們隨時都是帶刀的,所以他們搞軍事訓練也比較好辦。所以日後在巴黎市發生的各種暴動中間,屠宰業行會起了很大的作用,屠夫把他們血淋淋的宰肉刀拿下來衝上街頭,馬上就可以打一場硬仗了。而其他的行會,例如手工業行會、紡織業行會要打仗的話,就沒有他們那麼容易。所以他們是以好戰著稱,為其他行會,甚至為以武裝為職業的貴族深為忌憚的一個團體。

巴黎布爾喬亞和法蘭西王室的聯盟就產生了這樣的政治後果。法蘭西島和以後的法蘭西王室領地內部的三級會議不發達,而法蘭西王國本身的三級會議,像大多數封建王國一樣,是發達的。在法蘭西王國這個政治構架上,法蘭西國王最初是不能夠凌駕於教會或者是領主之上而自行其事的,但是在他自己的直轄領地內部,他依靠資產階級的支持,對其他各路小領主的依賴非常之少。他一開始就在領地內部 — — 注意,不是在法蘭西王國內部,而是在法蘭西王室的直轄領地內部 — — 採取削藩政策,盡可能打擊那些位於巴黎和奧爾良之間的小領主,很早就實現了巴黎和奧爾良之間的商務暢通,使法蘭西王室的威望能夠籠罩從巴黎到奧爾良這塊地方。而跟法蘭西王室平起平坐的其他大諸侯,諾曼底公爵、香檳伯爵、弗蘭德伯爵之類的,在他們自己領地內部能夠行使的權力,比法蘭西王室在法蘭西王室直屬領地內部行使的權力要小得多。我們要注意,行使權力的大小是看比較的,如果按照近代國家的標準或者按照路易十四的標準,法蘭西王室領地內部仍然是一個充滿了各種習慣法的地方,國王雖然能夠壓制各路小男爵和城堡主,但是並不能,也並不想要取消各地的特殊習慣法。因此,按照近代絕對主義國家的觀點來看,即使中世紀早期的法蘭西王室直轄領地,也是一個處於內戰狀態的地方,國王對於不至於直接威脅到他本人權力的各種私鬥是睜隻眼閉隻眼的,各地的封建領主仍然適用各地的習慣法,國王沒有統一法制的想法。但是相對於中世紀早期其他各大公國的情況來講,法蘭西國王在直屬領地中間的權力已經很大了。

尤其最重要的不同就是,法蘭西王室直屬領地內部的布爾喬亞堅定地支持法蘭西王室,但是其他各公國就不是這個樣子,尤其是弗蘭德。弗蘭德的自治城市非常之多,他們跟弗蘭德伯爵之間的關係是高度緊張而敵對的,他們不高興弗蘭德伯爵徵稅,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英格蘭國王和法蘭西國王來幫助他們反對弗蘭德伯爵,因此弗蘭德伯爵的權力始終成長不起來。諾曼底領地正由於公爵本人和主要的貴族都跑到英國去了,諾曼底本地貴族約束王權的能力也就大大削弱了。法蘭西的各大公國當中,法蘭西王室的直屬領地相對於其他各公國的優勢就越來越明顯。它最初在財富上講,並不比諾曼底或者弗蘭德更優越,比香檳尤其不如;但是由於它的資產階級和王室是一條心,內部不容易發生糾紛,而其他各公國領地只要發生了對外糾紛,內部理論上講屬於公爵和伯爵的藩臣就會聯合外來勢力一起對付他,就像最初的卡佩家族會聯合神聖羅馬皇帝來對付朗城王一樣,因此由於內部不統一,他們在外交上也經常處於不利地位。

法蘭西王室享有三個重大優勢。本國 — — 準確地說是本領地 — — 資產階級的堅定支持和其他各公國資產階級和王室之間不和相比,是它獲得的第一個重大優勢。第二個重大優勢來自於羅馬教會。法蘭西王室為了取得”最虔誠的法蘭西國王”或者”基督教會的長女”這個地位,費了很大的功夫,蘭斯的加冕典禮搞得特別神聖,也是為了這一點。

早期的教會和我們後來想象的教會不一樣,中世紀中期的教會是羽翼已經豐滿以後,很不高興讓國王或者皇帝分享它的權力,因此那時候的政治鬥爭以政教鬥爭為主。大家都條件反射地認為,國王或者皇帝跟教會之間總是有仇的,雙方都想得到更多一點權力。但是中世紀早期的情況並非如此。我們要回顧一下基督教會早期的歷史,最初的基督教會是民間教會,信奉異教的羅馬皇帝不來整治他們、迫害他們,他們就該感謝上帝了。他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自己收集捐款來維持教會的日常運作,給那些比較弱勢的團體 — — 病人、老人、窮人提供各種各樣的撫卹金,這是他們自治能力最強的時代。所以後來的教會都政治正確地說,使徒時期的教會是最純潔、最美好的,這話有宗教方面的意義,但是政治方面的意義就是說,這個時期的教會是完全自治的,不依賴任何人,尤其是不依賴世俗權力。君士坦丁以後基督教會漸漸變成了國教,這對他們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就是他們得到了羅馬帝國的包養,羅馬帝國會幫助他們打擊那些競爭對手,還會給他們各式各樣的優惠條件,教會的長老獲得了宮廷大臣同樣的待遇,榮華富貴都少不了;但是正因為如此,教會變成了皇帝的傀儡,羅馬主教或其他主教如果得罪了皇帝的話,很容易被皇帝抓起來流放到沙漠上去,或者流放到黑海哪個小島上去,跟奧古斯都和提比略對待那些得罪他們的大臣是一模一樣的。同樣,教會之間在神學上的理論糾紛,在早期教會也就是幾個信基督教的知識分子之間的吵架而已,吵完了也沒有什麼後果,大家仍然可以堅持說我說的話就是對的,你說的話就是不對的,我是正統你是異端,然後大家罵了一頓以後毫無結果;但是被羅馬皇帝包養了以後,真正的關鍵就在於哪一派能夠爭取皇帝本人以及皇帝周圍那些妃子大臣的支持,得到這些人的支持,那麼誰反對我誰就是異端,我可以通過皇帝宣佈跟我不和的人統統是異端,不贊成我理論觀點的人都是異端,然後把他們統統流放掉或者用諸如此類的方法幹掉。於是教會內部的神學鬥爭就不是一個學術問題,而變成一個政治問題了。

這樣做的整體效果就是,教會的自組織能力受到嚴重的損害。東方教會或拜佔廷教會始終是這樣的,所以他們在阿拉伯人和伊斯蘭教來了以後會表現得非常軟弱無力,因為他們早已喪失自我治理和自我保護的習慣了。西方的教會,則是由於羅馬帝國的崩潰,被迫落到一個亂七八糟的世界,這個世界裡面充滿了自己打仗、自己封爵的蠻族武士,他們最初是很不適應的,很希望拜佔廷帝國能夠打回來,重新保護和約束他們。像大格利高里這種人,他實際上是已經完全獨立自主了,但從心理上講,他還是要把拜佔廷皇帝當作自己的宗主,一再地呼籲拜佔廷皇帝回來,按照原來的老辦法來保護他們。所以在中世紀最初幾百年教會是充滿了哀鳴的,不斷地抱怨:啊呀!日耳曼人打過來了,不得了了!維京人打過來了,不得了了!匈牙利人打過來了,不得了了!萬能的上帝呀,請你拯救我們免遭這些不講禮法的蠻族之害吧!希望羅馬皇帝快回來,給我們提供和平和秩序吧!但是羅馬皇帝躲在君士坦丁堡,始終沒有回來,勉強回來的那兩次,在意大利燒殺搶掠,比蠻族還要幹得更野蠻。於是教會就採取了退而求其次的辦法,既然正統的東方皇帝不回來,或者是”望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更遭殃”,那麼有什麼辦法呢?我們在蠻族頭領中間找一個比較強大的人,希望他們代行羅馬皇帝的權力,替我們維持一下秩序,免得我們這些沒有武裝不會打仗的知識分子和老百姓受害吧。於是他們就擁立查理曼大帝或者奧托大帝,讓他們當羅馬皇帝,把羅馬皇帝的封號給他,希望他得到這個封號以後,得到教會的精神力量和輿論力量支持以後,能夠維持和平,讓那些從職業上講本來不是武士的牧師和普通教民以後就用不著一天到晚地跟這個打仗跟那個打仗,可以享受上帝的和平了。但是很遺憾,查理曼大帝和奧托大帝一死,他們的繼承人又發揮不了維持秩序的作用了,於是各路領主和武士之間又要打來打去。教會只有通過他們的輿論力量呼籲:為了上帝的和平,看在你們都是基督徒的份上,大家不要打了好不好?然後如果輿論搞得比較好的話,那就像現在的紅十字會或者聯合國一樣,大家搞一個臨時停戰,各路公爵在阿基坦家族或者是圖盧茲家族的號召之下,最近這三個月或者聖誕節前後這兩個星期,大家化干戈為玉帛,像英國人和德國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壕中停戰那樣子,我們在聖誕節當中以前的仇恨都放下,大家一起過聖誕節吧。聖誕節過完了怎麼辦?對不起,還是要照樣打。教會呼籲為了教會的和平,得到的結果就是這個樣子。這時候它是很希望有一些有威望的國王和領主像以前的查理曼大帝那樣支持他們,能夠把秩序維持下來,讓大家不要打來打去。

另一方面,卡佩家族也希望利用教會的精神力量把自己的合法性提高,把自己的繼承權和婚姻制度進一步穩定下去。婚姻制度和繼承權是有密切關係的,如果一個國王不老實,經常打離婚官司或到處找小秘,四面八方留下很多私生子,那他的王室繼承權也就不可能穩定;如果他是一個比較虔誠的人 — — 按照中世紀的術語,虔誠跟我們現在說的有道德是差不多的,如果你說聖路易特別虔誠,就相當於現在我們說某一個人思想保守,他的家庭觀念特別保守,是一個講道德的人,差不多的意思 — — 他的主要特點之一就是,他不到外面去亂搞女人,不會留一連串的私生子,沒有很多情婦。他在教堂娶了某個女人當他的妻子,他就會對這個女人一直盡忠,只跟這個女人生孩子。這樣他死了以後,分財產、分領地的時候,就不會有一大堆私生子跳出來要財產要領地,所以一切問題都好解決,他們家裡面不容易發生流血慘案,他自己的附庸和領主也不用經常打仗,他自己下屬的臣民可以享受比較和平和安定的生活。所以大家都希望我的國王或者領主是一個虔誠的領主,但是領主本人很可能出於血氣和情慾的緣故,他自己不那麼高尚興虔誠。而卡佩家族相對於其他家族來說,特點就是他們比較虔誠,也就是在政治上講,他們和羅馬教會合作得比較好,他們比較願意接受教規的約束,在婚姻方面不亂搞,這樣在政治方面就有有利之處。而教會這方面也希望有一個德高望重、受大家佩服、是一個理想基督教徒的領主出來做國王,這樣維持秩序,包括保護教會本身的安全,是比較合適的。於是他們雙方一拍即合,教會和卡佩王朝之間相互支持,對歐洲後來理想君主制模型的形成有非常大的塑造作用。我們都知道,法蘭克王國最初那些國王和王后,儘管理論上講已經皈依了基督教,但是他們在私生活方面仍然是照樣亂搞的,為了王后和情婦吃醋的緣故,經常搞出謀殺案,導致王統斷絕。而卡佩家族也不是絕對沒有情婦,但是他們對自己的妻子、對王后的尊重比較多,對婚姻和加冕儀式的神聖性比較看重,而羅馬教會也喜歡他這一點。

雙方相互尊重和相互支持的結果,就是增加了王室的神聖性,使君權神授這個理論分量日益增加,最終戰勝了君權民授的理論。原先的日耳曼民族,像塔西佗那個時代的日耳曼民族,直到剛剛征服羅馬時代的日耳曼民族,公認的習慣法是:國王或者酋長是全體武士選舉產生的,如果前任國王或者酋長的兒子英勇善戰的話,他們可以再次選舉他,讓一個英勇善戰的家族長期站在王室的位置上,但是從原則上來講,每一個國王死了以後,新任國王都還要武士召開大會來重新選舉產生。而卡佩家族和教會的聯合就是在君權民授說之上加上了一個君權神授說。卡佩王朝的王權不僅是王國各等級選舉產生的 — — 這個選舉始終沒有正式取消,只是由於卡佩王朝的婚姻比較嚴謹,繼承權問題比較好解決,每一代國王都有一個正統的太子可以繼承,因此選舉就流於形式了,因為在太子本身就已經成年,有一個現成的太子可以繼承的情況下,其他家族很難跟已經佔據王位的家族競爭。所以大家也就是形式上投一個票,原來是老卡佩當國王,現在是小卡佩當國王。”國王死了,國王萬歲”這句成語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但是蘭斯加冕儀式所代表的君權神授說所佔的地位越來越高,這對於初期權力不穩定的王室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君權民授就意味著比較有勢力的大貴族很可能會像是葛德溫家族取代懺悔者愛德華家族一樣,在他樂善好施或者爭取了很多民眾以後,就可以把原來的王室取代。但如果是君權神授的話,王室就多了一個保障了,你除非得到教會本身的支持,取代原來的王室仍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早期的卡佩王室很強調:我們是最虔信基督教的君主。有了這一點,他們的王統就有了更多的保障,相對於那些婚姻制度比較亂,又沒有得到羅馬教會青睞,也不那麼積極地保衛上帝和平的其他公侯來說,”虔誠的法蘭西國王”、”最虔誠的基督教君主”跟那些沒有享受最虔誠基督教君主名號的其他各路諸侯相比,就享有了更大的政治優勢。人民如果希望和平和秩序,就會想到法蘭西國王是最虔信基督的,所以他提供的和平和秩序一定是最靠得住的,諸如此類。這是法蘭西王室享有的第二個優勢。

第一個優勢是資產階級支持,第二個優勢是教會和正統君主制的支持,這個支持是相互的。歐洲君主制的模式是由卡佩王朝塑造的,英格蘭王國、匈牙利王國、波蘭王國、西班牙王國的君主制,都是以他們製造的這個模板為理想,逐步擴散開來的。第三個優勢也是非常具有法蘭西王室特徵的,就是繼承權制度的確立。

早期的日耳曼部落繼承權也是極其混亂的,比突厥人好不了多少。法蘭克王國因為繼承權問題,因為正妻的兒子和私生子之間殺來殺去,幼子和長子之間的奪嫡鬥爭,不斷鬧出宮廷血案,這比突厥人和東方的蠻族征服者好不了多少。但是卡佩家族通過幾個階段,分階段地確定了正統繼承權,使他們享有了相當於周天子對付其他沒有宗法制度的蠻族所具有的那種優勢。他們在還沒有當上國王之前,就開始試行長子繼承權。開始的時候他們也沒有明確排除女性和幼子繼承權,只是在前一任公爵還在世的時候就開始有意識地培植自己的長子當自己的合作者,把一些小的領地封給長子。這個習慣就是後來多菲內王太子領地和威爾士王太子領地的起源,因為英國這方面的制度是從法國學來的。什麼是威爾士領地?就是英格蘭王國的長子在父王還在世的時候,父王就封他做威爾士親王,也就是把邊區一塊極其重要的領地交給他,讓他去在綏服野蠻人的過程中間樹立自己的威信。這樣,在前任老國王駕崩以前,各路諸侯就已經對未來國王的能力和資源有了深刻的印象,知道他是個很能打仗的人,就沒法欺負他;知道他有了自己的領地,在財政上和其他方面都嚇不倒他,這樣他繼位就比較容易了。

這個制度首先是在法蘭西島推行的。在卡佩家族當上法蘭西君主,然後又通過聯姻的方式擴大他自己的領地以後,他們首先採取的這種制度就被推廣到整個王國的範圍內。就是,首先把自己的太子在自己的王室領地裡面鍛鍊一陣子以後,派到通過聯姻和征服手段剛剛併入法蘭西王室領地的新領地,例如多菲內領地。所以後來法蘭西王太子有一個綽號叫”Dauphin”,Dauphin這個詞的意思就和英格蘭的威爾士親王一樣,原先都是地名,指的就是多菲內這塊領地,現在是在法蘭西共和國的中部,但是當時是在法蘭西王室領地之外緊靠著法蘭西王室領地的地方,而且是一塊易守難攻的山地,也就是一塊很難征服的地方。像威爾士人一樣,這裡的居民是彪悍的、難以征服的山民,能夠打贏山民的人,要想征服軟弱的平原地區的居民是很容易的,平原地區的居民總是富裕而軟弱,不會打仗,而山民既窮困又好戰,能夠打得贏山民的人,能夠做得了山民的領主的人,在法蘭西島的平原地區那可以說是所向披靡的。這個理論其實就是這樣的。所以法蘭西的王太子在他繼承王位之前首先要到多菲內這塊領地去鍛鍊一下,在這塊最難治、最難打的地方你都能夠鎮得住局面的話,那麼很好,父王對你可以放心了,以後你再鎮其他的諸侯大概沒什麼問題了。就是這個邏輯。所以王太子就叫Dauphin。

最初的時候這個制度是習慣性的,不是正式的。王室的幼子雖然明知道國王大概不會讓他上台,但他多多少少還有要求國王給他一些支持的習慣性權利。女兒呢,雖然從來沒有繼承過王位 — — 因為最初的幾位卡佩國王都是有兒子的,在有兒子的情況下,任何一個封建王國都不會讓女兒繼承王位,女兒繼承王位的爭議是在國王連一個兒子都沒有的情況下,大家才會考慮可不可以讓女兒也繼承王位。因為當時那種情況,國王的主要職能就是戰爭,你讓女兒繼承王位實際就是讓女婿繼承王位,因為女人一般總是不能打仗的,封建國王總是要帶著貴族上前線的。對於法蘭西王國來說的話,如果是法蘭西公主嫁給英格蘭國王,那就等於是讓英格蘭國王來繼承法國王位了。這是關鍵。所以最後,法蘭西王國在美男子菲利普以後的繼承權鬥爭中,採取了排除女性繼承權的做法。為了確定在法蘭西王室內部排除女性繼承權,召開了王國各等級會議,但是在法蘭西王國的各諸侯這個層面,並不排除女性繼承權。用現代的話差不多就是這樣說:比如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總統只准男人做不准女人做,希拉里沒有當選資格;但是紐約州的州長不受這樣的限制,希拉里如果高興去做紐約州的州長的話,儘管她做不了總統,做州長是沒有問題的。法蘭西王國在那次可以相當於立憲會議的諸侯會議上,通過的就是這樣一個決定。企圖排除瑪格麗特公主和伊莎貝爾女王繼承權的菲利普國王,等於是對法蘭西各路諸侯採取了收買政策。這點我解釋一下。瑪格麗特公主是以前法蘭西先王的公主,跟安茹家族有親緣關係,所以她的子嗣分布在從波蘭到匈牙利到那不勒斯的廣泛地區。如果公主的後裔也可以繼承的話,那麼中歐各地的君主都可以繼承法蘭西王位了。伊莎貝爾王后呢,則是美男子菲利普的女兒,她嫁給了英國國王愛德華。如果伊莎貝爾王后可以繼承王位的話,那麼以後的英格蘭國王都可以繼承法蘭西王國的王位了。菲利普國王的直接目的就是要排除他姐姐英格蘭王后伊莎貝爾的繼承權。但是各路諸侯在這方面是很有顧慮的,因為有些諸侯,例如勃艮第公爵和阿基坦公爵這些人,他們自己曾經有幾次就是只有女兒沒有兒子,不像早期的卡佩國王那樣受上帝的特別保佑,總是有很多兒子。順便說一句,卡佩家族自認為受到上帝的特殊保佑,這是對他們虔誠的一個獎賞,而周圍的諸侯武士和廣大輿論也多多少少認為,法蘭西正統王室是受到上帝保佑的,有一個證據就是:他們家在早期,兒子特別多,所以繼承權不容易起糾紛。而很多王室,比如像是阿基坦家族和弗蘭德家族,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前任公爵大人只有一個女兒,然後這個女兒如果嫁給了英格蘭國王,那麼英格蘭國王就要在大陸佔一塊土地;如果嫁給了神聖羅馬皇帝,那麼這塊土地又要同時屬於法蘭西王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總之是會引起無窮無盡的憲法上的糾紛,他們公國和領地的政治局面因此變得極不穩定,不斷地變成列強發動繼承權戰爭的戰場。按照當時的觀點來看,出現這種生不出兒子只有女兒,因此領地的附庸和臣民都要準備打仗這種倒霉的局面,就說明上帝對你不夠保佑,上帝不保佑你就說明你們家不夠虔誠。而卡佩家族代代都有男丁,代代都有正常繼承人,那就說明第一,他們家族特別虔誠;第二,上帝特別保佑他們。所以他們家族就比你們家族更有當國王的資格。這在當時是一個很有力的論據。而卡佩家族後來衰落的時候,瓦盧瓦家族後來衰落的時候,波旁家族後來衰落的時候,都有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就是連續出現三次三兄弟接二連三當國王,誰都沒有兒子的局面 — — 老國王有三個兒子,然後老大繼承當國王,他沒有兒子,結果只有由弟弟繼承;老二又繼承了王位,又沒有兒子,只有由老三繼承;老三還是沒有兒子,於是這個王朝就到此中斷。而按照當時中世紀的政治理論來說,這種現象之所以出現,那就說明上帝已經不再青睞你們這個王室了,你們氣數已盡,應該退出歷史舞台了。

薩利克法典的制定,就是菲利普五世時代的大貴族會議確定了在法蘭西君主國這個層面排除女性繼承權,但是在各諸侯層面上無需排除女性繼承權。這樣就同時滿足了王室和諸侯的要求。王室這方面直接是猜忌英國人,間接是猜忌匈牙利人和那不勒斯人,他們不希望讓外國的王子借助聯姻的關係繼承法蘭西王位。而各諸侯則是擔心,如果法蘭西王室實行了排除女性的規矩,那麼我們家可不像卡佩家族有那麼多兒子,我們家的女兒是不是也就不能繼承公爵爵位了?她如果不能繼承公爵爵位,那麼我們的公爵領地就很有被王室吞併的危險。所以菲利普五世需要解除他們這方面的擔憂。他們經過了很複雜的外交談判,最後終於達成了協定,就是說在王國這一層面只能由男性繼承國王,但是在公國這一層面和下面領主這一層面,各人實行各人自己的習慣法。就是說,紐約州可以規定希拉里能夠當紐約州州長,但是德克薩斯州可以規定只有男人才能當德州州長,而美國總統對這些事情完全不管,他只要滿足於總統只能由男人當不能由女人當,他就心滿意足了,然後總統和各州也就各得其所、自己回家了。薩利克法典是法蘭西王國憲法的拱頂石,在薩利克法典完成以後,法蘭西王國的憲制就算是基本成立了。

法蘭西王室優越於其他各路諸侯的就是這三大優勢:第一,王室和資產階級的傳統聯盟;第二,王室作為最虔誠的基督教國王和教會最忠誠保護人的道德威望,和得到教會經濟支援的實際可能性;第三,包括長子繼承機制和排除女性繼承權在內的比較完善的正統繼承機制。這三種力量就是法蘭西王室最終能夠削平群雄,把法蘭西王國變成一個中央集權王國的主要政治資本。在這三種政治資本的支持之下,法蘭西王室直屬領地總的趨勢是不斷擴大的。

他可以通過聯姻的手段把其他各邦的領地收容到自己的領地之內,香檳的情況就是這樣的。香檳伯爵原來是比法蘭西王室更富裕的諸侯,因為歐洲的主要商路在中世紀早期是經過香檳的;但是法蘭西王室通過跟香檳的女正式繼承人聯姻以後,後來的國王就是能夠同時繼承法蘭西王室直屬領地和香檳領地,以後的香檳伯爵領地就變成了法蘭西王室直屬領地的一部分。王室用這種方式逐步地吞併了很多領地,把他們的勢力從法蘭西島的範圍逐步擴大到佔法蘭西王國三分之一的地方,漸漸地超過了其他各路大諸侯。

法蘭西國王跟教會作為最虔誠基督教君主的地位,又給他們帶來了非常重要的圖盧茲領地。圖盧茲伯爵原有的領地比法蘭西王室直轄領地更大,但是他因為保護和縱容了第一批宗教改革 — — 也就是所謂的阿爾比派異端,變成了羅馬教會的死對頭,然後羅馬教會發動十字軍去討伐圖盧茲伯國。法蘭西國王基本上沒有出什麼力,但是因為他是最虔誠的基督教國王,所以享有一個合法性資本。打敗了圖盧茲伯國,在伯國之上建立了新的封建領地的各路諸侯,包括來自英格蘭的西蒙·德·孟福爾(Simon de Montfort)的家族。這位仁兄就是在英國國會史上起非常重要作用,曾經打敗和禁閉國王的人。他參加的這次十字軍在後來法蘭西的中南部取得很多領地,但他為了使自己的領地合法化,必須請求最虔誠的法蘭西國王承認是他的宗主。這樣一來,法蘭西國王又把他自己的領地擴張到中部的圖盧茲地區。
這一點對王國非常重要,因為最初的法蘭西島是一個日耳曼系的邦國,它跟地中海系邦國沒有什麼聯繫;而法蘭西不像是英格蘭或薩克森這樣的純粹的日耳曼邦國,也不像普羅旺斯或皮埃蒙特這樣的純粹的拉丁系邦國。它站在拉丁系和日耳曼系的邊界上,可以向北發展也可以向南發展。如果它在中世紀中期的時候沒有兼並圖盧茲伯國的話,未來的法蘭西王國可能只會向北發展,變成一個像英國一樣純粹的日耳曼國家。但是因為兼並了圖盧茲的緣故,它打開了通向地中海的道路,也在地中海的商業上面有了一定的利益,因此它就變成了一個南北雙向發展的國家,變成了一個半日耳曼半拉丁的國家。這對後來的地緣政治有很大的影響,對法律也有很大影響,因為它給法蘭西增加了很多羅馬的成分,它不能再做一個純粹的日耳曼習慣法國家;在政治上講,使法蘭西變成了一個拿不定主意的國家 — — 它既是海洋國家又是內陸國家,既是大西洋國家又是地中海國家,因此在地緣上始終有方向性的困惑。西班牙可以理直氣壯地做一個純粹的拉丁國家和地中海國家,英格蘭可以做一個純粹的大西洋國家和日耳曼國家,他們這兩國的戰略方向都是很穩定的;而法蘭西的戰略方向總是很不穩定,一會兒向內陸方向倒,一會兒向海洋方向倒,一會兒向北方大西洋方向倒,一會兒向南方地中海方向倒,結果它始終沒有一個連貫的政策。這是法蘭西後來稱霸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這一點最初的原因,也是要考慮到法蘭西吞併圖盧茲這件事情上。但是從當時的直接考慮來說的話,可以說法蘭西因為跟教會的特殊關係,它又佔了一個便宜。

男性繼承權的穩定在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就表現得很清楚。法蘭西國王寧可讓自己的表兄弟瓦盧瓦家族 — — 因為他們有男性繼承人 — — 來取代卡佩家族,後來又讓波旁家族取代瓦盧瓦家族,也不願意讓自己女兒的直系繼承人英格蘭國王來繼承自己的土地。這樣的做法首先是直接導致了百年戰爭,但是從長期看來,也是使法蘭西王室容易成為法蘭西國家的凝結核,不容易發生王統斷絕所造成的一系列複雜的繼承權糾紛。在整個封建歐洲,繼承權糾紛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某一個邦國很少發生繼承權糾紛,而它的鄰國經常發生繼承權糾紛,那它自然而然就享有很大的外交優勢,它就比它的鄰邦更容易變成凝結核,那些游移不定、經常發生君統斷絕的小邦很容易就合併到它的領土上來,或變成碎片合併到其他各邦當中。中世紀早期的歐洲是各公國組成的一連串碎片,而這些碎片慢慢地圍繞著幾個中心開始拼湊起來,而巴黎的法蘭西王室就是這幾個最重要的中心之一。

在這個擴張的過程當中,三級會議起的作用主要是司法性的,而不是財政性和立法性的,這一點非常重要。不是財政性的,是因為早期的卡佩國王一開始就得到了巴黎資產階級的支持,他不像別的封建領主那樣迫切需要貴族組成的議會投票給他各式各樣的補助金,因此他對議會的依賴性比較小。反過來,他甚至可以從巴黎資產階級給他籌集的那些錢中間拿出很多錢來,收買各路封建領主。像我剛才說到的薩利克法典之所以能夠通過,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菲利普五世國王一方面能夠得到阿維尼翁教廷的支持,教廷從教會收入中拿了很多錢給他;另一方面得到巴黎資產階級的支持,巴黎資產階級拿了很多錢給他,他憑這些錢給勃艮第公爵、瓦盧瓦公爵和其他各路公爵發了很多津貼,使這些公爵來支持他。如果是在英國,那麼情況就恰好相反,國王不但不能拿出錢來收買這些公爵伯爵,還會要求各路公爵伯爵男爵各人攤派一筆錢出來做補助金,用來支持國王本人跟蘇格蘭或法蘭西打仗的軍事開支。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英國國王不斷地向各等級要錢,讓他們支持戰爭和其他開支的結果,就是形成了比較規範化的國會體制,使國王越來越依賴國會;而法蘭西國王自己掏錢出來收買各路諸侯的結果,是使三級會議的政治作用相對來說不那麼突出,而法蘭西國王自己搞錢的做法會得到各路諸侯的默許。各路諸侯如果放在英格蘭那種情況下,是不會允許國王本人自己撈錢的,因為國王自己撈錢,到處橫徵暴斂,肯定要損害貴族的利益;但是國王自己不到處撈錢,國王就沒有錢,國王沒有錢就要通過國會向他們撈錢。所以實際上國王總是要錢的,關鍵是你選擇哪一種方法給他錢。要麼你就像法國那樣,各路諸侯因為拿了國王的賄賂,所以就默許國王通過財政署、通過消滅聖殿騎士團這種打土豪分田地的手段自己搞錢,因為他們知道這樣搞到的錢有一部分會分給他們,所以他們就睜一眼閉一眼了。而且這樣搞錢主要是王室領地內部搞,跟他們自己的領地關係不太大,所以他們就更願意睜一眼閉一眼了。這樣做的代價就是,他們在經濟上得到了好處,但是形不成規範的國會體制,也就是說在政治上要吃虧。而英格蘭的做法就是,各路貴族不高興國王用各種打野食、打土豪的方式私下裡搞錢,但是我們自己通過召開國會的方法,用正規的方法、攤派的方法給國王湊一筆錢,這樣一來國會在政治上就有很大的權力,國王怕國會,但是在經濟上講組成國會的各路貴族就要各自掏腰包出錢。也就是說,英國貴族是在經濟上吃了虧,而在政治上佔了便宜。反正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就看你選哪一種了。英國貴族忍痛犧牲了自己的腰包給國王,但是他們的子孫後代就處在通過召開國會這個機構能夠對國王發號施令的地位;法蘭西貴族呢,則是拿了國王的錢,犧牲了國王直屬領地的臣民,得到了國王的好處,但是法蘭西三級會議的權力就遠遠不能跟英國國會相比了。

這裡面有一個自私的政治考量,就是說:英國國會那種攤錢的方法是全國各地的領主和城市都派代表跟國王一起商量,全國各等級各地方都要出錢,大體上來講攤派得比較公平。國王個人的莊園也好,其他領主的莊園也好,其他城市的市民也好,反正人人都要出錢的,雖然不是絕對公平,但是大體上講各方面通過一種類似市場機制的方式討價還價,不會說是有特別不公平的情況出現。而法蘭西這種情況就是,法蘭西國王優於各路諸侯的主要力量就是,他自己搞錢的方式比其他諸侯更加涸澤而漁,也就是說我法蘭西國王在我自己的直轄領地讓巴黎商人狠狠地出一筆錢,但是里昂商人就不用出這筆錢,因為里昂或者里爾這些地方不是我的直轄領地。我在法蘭西島狠狠地徵一筆稅,成立一個財政署,加一筆鹽稅什麼的,讓本地的臣民多出些錢,但是你們諾曼底人和布列塔尼人不要擔心,這筆錢徵不到你們自己頭上。然後法蘭西王國在直屬領地裡面徵的錢特別多,所以國王就特別富饒,而諾曼底公爵或布列塔尼公爵徵不到這筆錢,就顯得比較窮。所以法蘭西國王相對於諾曼底公爵或布列塔尼公爵,就享有英國國王相對於貝德福德伯爵要大得多的權力。但是另一方面,法蘭西國王的直屬領地的臣民就要比諾曼底的臣民或布列塔尼臣民更倒霉一些,他們被剪羊毛的次數要更多一些。正是因為他們更容易被剪羊毛,所以他們的法蘭西國王才能比別人的公爵伯爵更威風。而英格蘭國王的直屬莊園跟其他貴族的領地或其他自由城市比起來,並沒有這樣特殊的劣勢,也就是說,大家的負擔都是差不多的,國會就是一個攤平負擔的機構,它能夠做到負擔的均衡化。你呆在國王的直屬領地,還是呆在其他貴族的採邑,或者是呆在其他自由城市裡面,反正都差不多,因為你們各個領地和各個城市都有自己的代表去國會,到了國會大家都要七嘴八舌地討價還價一番,最終是要把各方面的負擔扯平的。而法國的負擔就是非常不均衡,法蘭西國王的直屬領地,中央集權化最早最徹底的地方,被剪羊毛剪得最狠,越是邊區被剪羊毛剪得越差。在這種極為矛盾的情況下,越是到法蘭西王國的邊緣地帶,老百姓的日子就越好過,但是領主的日子就越不好過。領主日子不好過,就意味著法蘭西的中央集權可以壓倒邊緣地區那些日子不好過的領主,國王很容易把自己的權力向外推廣。老百姓日子好過,就意味著他們的資產階級非常不高興讓法蘭西中央集權的勢力向外擴張,他們不高興像法蘭西核心地帶的人那樣過窮日子,很容易把自己的資本送到外國去,特別是送到英格蘭和荷蘭去。後來在路易十四朝出現的那種涸澤而漁,越靠近國王你就越窮、越容易受盤剝,像里昂和里爾那些天高皇帝遠的城市比較富裕,但是本地資產階級都有點裡通外國這種情況,其實在中世紀早期,至少在美男子菲利普一朝,就已經開始出現了。

美男子菲利普一朝消滅聖殿騎士這件事情,可以看成是法蘭西王國的轉折點。聖殿騎士團第一,它本身像中世紀所有自治法團一樣,儘管它的總部設在巴黎,但它並不是法蘭西國王的臣民,而是法蘭西王室的一個平行機構,自己有自己的管理機構,它的特許權來自於羅馬教廷本身,並不附屬於法蘭西國王。第二就是它因為是十字軍,經常跑東方的緣故,開始只是為了打仗,接下來就開始做買賣,然後接下來就開始搞金融。所以巴黎的聖殿騎士團在當時歐洲的地位,就差不多相當於是華爾街,它是不受任何國君王權管轄的一個獨立的金融機構。因為它不怕國王,所以它的信譽才特別好,如果國王可以向它要錢的話,它的信譽就好不起來了。美男子菲利普作為雄主,通過跟教皇的合謀,把教廷遷到阿維尼翁來,在以後的幾百年時間內實現了王室和教廷同盟,利用教廷的勢力打倒聖殿騎士團,其效果就相當於現在所謂的打土豪分田地。就等於說是,比如現在的美國總統如果可以沒收華爾街的財產的話,他會多麼發財,那樣他不僅會得到美國資本家最有錢的一部分人的財產,而且還會得到全世界所有資本家的財產,因為華爾街也是全世界的金融中心。美男子菲利普就利用這個機會發了一筆大財,但是正因為如此,以後的金融中心就不在巴黎了。

聖殿騎士團一倒,金融中心就移向弗蘭德和倫巴第,這些地方的特點是威權粉碎,沒有一個強大的國王可以剪他們的羊毛,打他們的土豪,所以資本家感到自己比較安全,於是都把錢轉到那裡去。香檳在併入法國王室領地以後,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它在香檳伯爵統治之下,因為伯爵本人搞錢的本事不太好,所以各路商人都願意來,在這兒不容易被剪羊毛;但是一旦併入法蘭西王室領地以後,法蘭西王室剪羊毛的本領超群出眾,於是商人都跑了。布羅代爾就說,香檳交易會的沒落是法蘭西王國衰退的根本原因,早在百年戰爭以前,全世界的主要貿易線就移到了法蘭西境外。因此後來法蘭西永遠鬥不過英國,也就是這個原因,因為資本的中心不在法蘭西,而法蘭西王國從它開始形成,就走了一條反資本主義的路線。但是,如果不走反資本主義的路線,根據我剛才說的邏輯,法蘭西王室是不可能壓倒各路諸侯,建立現在的法蘭西王國的。如果法蘭西王國沒有在剪羊毛這方面做得特別出色的話,那麼未來法蘭西的領土恐怕也就僅僅是一個法蘭西島,再加上周邊一些歸附法蘭西島的小領地,諾曼底、布列塔尼、勃艮第、弗蘭德這些領地,都會像英格蘭王國和蘇格蘭王國一樣建立自己獨立的民族國家,今天在法蘭西共和國這塊土地上不會只有一個法蘭西共和國,而會有六七個甚至十幾個不同的民族國家。

從這個角度來講,可以說法蘭西這個國家的產生就是有原罪的:它如果不反對封建自由,就不可能有法蘭西王國;但是反對封建自由的結果,就不會有資本主義萌芽。資本主義萌芽是從封建自由直接產生出來的,誰消滅了封建自由,資本主義萌芽就會像布羅代爾所描繪的那樣繞開你的國境,隨著你國界線的推進跑到更遠的地方去。你征服一個新地方,資本就會逃離這個新地方,就好像你得到了上海,資本就會逃到香港,得到了香港,資本就會逃到新加坡一樣。你的領土越大,你的王國臣民的負擔反而會越重,王國臣民反而會越窮;國王的威望和光榮顯得越大,國王老百姓的日子就越不好過。因為每一點光榮和威望,都是依靠王室聚斂能力的進步所獲得的。

法蘭西王室和各路諸侯達成的這個自私的交易,結果就是法蘭西財政署(Chambre des Comptes,Court of Accounts)的早熟。法蘭西財政署的產生在中世紀中葉的歐洲是一個格外不正常的現象,當時大多數君主除了自己領地收入以外別無收入,如果需要額外的東西,那就要像英國國王一樣召開國會,各個城市和各個領主之間各人出點補助金,補助金顧名思義就是額外的補助。它不像是國王本人的領地收入那樣屬於國王的私人財產,而是國王為了辦一件事情向大家臨時要的一筆收入,你要了這一次,下不為例,以後就沒有了。像威廉公爵征服英格蘭的時候就是這樣的,諾曼底國會是明確告訴他,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去辦,不能對以後形成約束,下一次國王要辦其他事情的時候,他還需要再召集國會、再額外要一次錢,總之這個手續是很麻煩的,國王如果能夠避免的話,是很不高興惹這個麻煩的。但是有了財政署,情況就不一樣了。財政署意味著國王可以在自己的領地收入,也就是作為自己私人財產的收入以外,另外取得一筆公共性質的收入。公共收入、公共財政和私人財政從此就有了區別。

“公共領域”和”國家”概念的產生都是在法蘭西。封建主義是沒有公共概念的,國王的收入就是國王私人莊園的收入,不是國王私人莊園的收入,哪怕名義上是國王的藩屬,照樣不是歸你的。各路領主也是依靠自己私人莊園的收入,資產階級當時依靠自己的私人財產,所有財政都是私的,沒有什麼公共財政的概念。公共財政的概念是從法蘭西財政署開始的。有了公共財政的概念,然後才有國家的概念,然後才有公共權力和私人權利區別的概念,然後才有常備軍和近代國家。這一切都是由法蘭西財政署開始的。而法蘭西財政署開始的奧妙就是,法蘭西國王的各路諸侯由於得到了法蘭西王室的好處,默許法蘭西王室在自己的王室領地上徵收非封建性的各種收入,這些收入首先就是間接稅,像鹽稅(Gabelle)之類的,其次就是所得稅(Taille)。

我們要注意,所得稅是一個具有巨大憲法意義的東西,封建主義和部落沒有徵所得稅這個規矩,早期資本主義也很討厭所得稅這個概念。因為所得稅是什麼概念呢?要徵所得稅,國王或徵稅人對你們家有多少錢就知道得一清二楚,這對於部落或早期封建或早期資本家來說是一個極其荒謬的概念。他們聽到這話的意思,就好像是現代人聽到國家給你下一道命令:為了公共衛生的好處,你跟你老婆上床做愛之前應該向中央衛生署報備,中央衛生署接到你的申請以後,派出一個專家組成的醫療小組進駐你們家,對你和你老婆進行檢查,證明你們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很適合在今天晚上做愛,然後經上級領導批准以後,給你發一張”做愛批准書”,然後你接到這張特許狀以後,你跟你老婆今天晚上就上床。如果領導還沒有批准你們做愛,你們就私下做愛,那麼依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果不僅私下做愛還生出了孩子,那麼沒收你們全部財產,你的孩子沒收為國家奴隸。如果今天的美國國會通過了這樣一條法律的話,我不知道德克薩斯人會鬧成什麼樣子。就中世紀那種社會情況來說的話,國王跟你徵所得稅,就是說你們家有多少錢,掙了哪一筆錢,花了哪一筆錢,國王的財政官比你自己還清楚,這在中世紀早期的技術條件下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國王他怎麼會知道我掙多少錢?國王自己有多少個莊園,帳都算不清楚,他有多少個領主,那個談判比現在的國際關係還要複雜,國王要跟他手下的幾百個領主達成一個財政上的協定,比美國總統跟一百多個主權國家達成外交條約還要複雜得多。小小的法蘭西王國,國王和他的大臣所要應付的外交和財政方面的問題,複雜性和難度比現在的美國總統要大得多了,因為中世紀封建主義的複雜性比現在的美國所需要處理的國際關係要複雜得多。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我連公爵伯爵都不是,我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個巴黎商人,也就是賣一些麵包或者手工業品,而國王居然會告訴我說,我今年賺了多少錢,明年虧了多少本,國王的財政官都一清二楚,他的感覺是什麼?就像現在的一個男人,中央衛生署跑來告訴他,你跟你老婆怎麼做愛的,我比你老婆知道得還清楚那樣。那簡直是極其可怕的一種現象。他們聽到這種話的感受,就像是現在的資本家聽說布爾什維黨已經控制了本國的政權一樣可怕。但是這種事情居然能夠實施,就可以看出,照中世紀當時那種社會鬆散程度和控制能力,法蘭西國王已經做得多麼過分了。

所得稅後來被翻譯成”人頭稅”(Capitation),實際上是一個錯誤的做法。人頭稅聲名狼藉,是後來法國大革命爆發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近代的作家耍了小聰明,他們把這個詞不翻譯成”所得稅”,而翻譯成”人頭稅”,因為他們都是喜歡所得稅的,所得稅可以殺富濟貧,窮人少交,富人多交,可以發揮二次分配的作用。而且隨著社會越來越富裕,錢越來越多,原來不用交錢的人現在也需要交錢了,原來只需要交很少錢的人,現在就可以交很多錢了。這是抑制通貨膨脹、增加國家收入的一劑良藥,有各方面的好處。總之,它非常符合現代粉紅色左派和社會改革家的愛好,所以他們大多數是支持所得稅的。因此,歷史上聲名狼藉的所得稅,為了政治正確的緣故,我們可以通過翻譯來打扮,它明明是所得稅,但是我們不把它翻譯成所得稅,我們把它翻譯成人頭稅。人頭稅是邪惡的,但所得稅(Impot Sur le Revenu,Income Tax)是進步的;人頭稅是”封建”的法蘭西國王徵收的,所以是萬惡的和反動的,而所得稅則是由富蘭克林·羅斯福和社會民主黨徵收的,所以是民主的、人民的和進步的。這樣一來,他們就完成了自欺欺人的使命,大多數人,除了極其專業的歷史學家以外,都被他們忽悠過去了。其實哪怕是從詞源學的角度來講,人頭稅(Taille意為”從整體分出去的一部分”)就是所得稅,所得稅就是人頭稅。

從憲法的角度來講,這兩者更是一碼事。所得稅或者人頭稅最根本的可怕之處,不在於他要了你多少錢,而是中央集權政府可以越過地方勢力和中間團體,對你這個國家土地上的每一個人實施直接控制,而且他對你家庭的日常生活的瞭解比你自己還清楚。你只消動動腦筋,有一點憲法上的修養,就可以看出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中世紀為什麼會比較自由呢?因為它有很多中間團體,國王他不能直接統治臣民,他必須通過公爵伯爵男爵,通過各路城市公社這種間接方式來統治人民。資本主義為什麼比社會主義自由呢?就是因為國家沒有辦法攥你家庭的錢袋子,你們公司有你們公司自己的賬目,你們家有你們自己家的賬目,國家能夠管到的地方很少很少。社會主義之所以很可怕,就是因為你讀什麼書,搞什麼工作,花的每一筆錢都被國家掌握了,國家只要高興收拾你,任何時候要多少是多少,你根本沒法反抗。法蘭西國王能夠執行所得稅這個事件,就標誌著法蘭西國王已經獲得了破壞封建傳統的巨大權力。他有了這樣的能力,使用不使用是另外一回事,但反正他有了這個能力了。他如果不使用的話,那他是社會民主黨,如果他使用的話,他是布爾什維克。按照一般看法,社會民主黨是民主的好人,布爾什維克是專制的壞人,但實際上社會民主黨只是一個溫和的布爾什維克,他理論上要求的權力跟布爾什維克理論上要求的權力沒有什麼區別,他只是出於實際上的種種障礙和小資產階級的心理習慣,不敢使用或者不能使用這些權力而已。法蘭西國王也是這樣的,他取得了徵收所得稅的權力,實際上就意味著他將來早晚會有一天變成絕對君主的。他現在出於種種實際上的限制和心理習慣的緣故不能做拿破侖,但是總有一天,他現在採取而且被各路諸侯所接受的這種憲法理論,是注定要產生出拿破侖來的,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今天沒有明天就一定會有。

當然這個歷史過程是非常漫長的,從美男子菲利普到路易十四需要幾百年,從路易十四到拿破侖又有非常漫長的距離,需要經過多少次改朝換代,還需要把不能完全捨棄封建傳統習慣的王室整個鏟平,讓一個平民出身的僭主接管整個國家政權,然後才能夠實現美男子菲利普時代建立法蘭西財政署和實施所得稅所預示的這一切。但是從這個缺口開始,未來的絕對君主國和官僚國家可能發生的一切,都已經可以看出端倪來了。

最初的法蘭西財政署是一個很小的機構,徵的稅是不多的,他的官員也是出身微賤的平民,是讓各路貴族和宮廷瞧不起的人物,因此大家不太重視它。但是,隨著國家開支的不斷增長,中世紀早期的封建成例變得越來越不夠用,法蘭西王室擁有這樣一個財政署的優越性也就越來越大。開始的時候,這點錢只是王室莊園收入的一個微不足道的補充,收到錢也只是供王室禮儀性開支和在外交活動的時候跟各路公爵伯爵行賄用,但時間長了以後,過去一個麵包只賣一個銅板,到最後就需要幾個銀幣了,漲價漲了幾百倍,那麼最初的封建收入就由王室和各位領主收入的百分之八九十下降到百分之一二十,原先只佔百分之幾的財政署收入現在一躍而變成王室的主要收入了。所以到了後來亨利八世就哀嘆說:英格蘭王國從人口上來講佔法蘭西王國的四分之一,但是從收入上講,英格蘭國王撈到的收入還不如法蘭西國王的十分之一,弗朗索瓦國王非常有錢,可以收買神聖羅馬帝國的各路君侯,而英國國王在自己本國辦事,都要被那些貴族和市民欺負得不得了。但是後來英格蘭王國之所以能夠發展出資本主義,而法蘭西絕對君主國之所以發展不出資本主義,恰好就是因為這一點。

法蘭西財政署是法蘭西王室的主要資產,也是法蘭西王國最大的詛咒。法國大革命和斷頭台,以及後來法國的所有激進思潮,歸根結底都要追溯到公共觀念的產生,而公共觀念的產生則是公共財政的一個副產品。公共財政產生於法蘭西財政署,法蘭西絕對君主國的種子是由美男子菲利普和他的子孫種下的。沒有美男子菲利普和他的子孫,不會有造就法國的四十位名王,法蘭西將會永遠停留在聖路易那種情況;順著聖路易的道路發展下去,法蘭西是無法統一的,但這個無法統一的法蘭西會發展得跟英格蘭差不多,它會是一個自由的國家,而且法蘭西的君主也會像聖路易一樣,可以把他們的子孫變成立憲君主。美男子菲利普使他的子孫能夠變成路易十四,也使他們必然會上斷頭台。

第三等級必須服從君主的傳統越來越強固,在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就表現得很清楚。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對英法兩國來說,都是憲法的一個轉折點。對英國來說,以前的上下兩院,上議院是佔優勢的,貴族佔優勢,以後就要變成市民佔優勢和下議院佔優勢了。市民和貴族經過長期攤派協作,已經形成了傳統,他們習慣於自己討論財政問題,不讓國王參與,只是在討論完以後以集體談判的方式跟國王討價還價。而法國形成的傳統是,無論負擔多麼重,無論國王打了敗仗被俘虜以後向英國交贖金的開支多麼重,以後繼續打仗的開支多麼重,第三等級都必須配合國王的個別徵稅,而不能夠以集體談判的方式跟國王談判。有少數不滿意的商人和貴族可以像馬塞爾(Etienne Marcel)那樣發動巴黎市民起來暴動,但這樣的暴動得不到布爾喬亞主流的支持,總是會遭到鎮壓;而布爾喬亞在經過鎮壓之後,會進一步更加依賴王室來排除他們的對手。

傳統一旦形成,就越來越強,最後在軍役稅(Taillon)徵收以後,三級會議就不再召開了。三級會議之所以不再召開,是因為英法百年戰爭儘管給法國造成了很大傷害,但實際上也發揮了站隊作用,也就是說在法蘭西王國的領土之上,漸漸地就不能容許有跟國王分庭抗禮的大諸侯了。在百年戰爭以前,像圖盧茲這樣的大諸侯是可以跟國王分庭抗禮的;百年戰爭發揮了一個站隊作用,你要麼像勃艮第公爵一樣,乾脆就站到英格蘭國王一邊去,要麼就倒向法蘭西國王,以後就漸漸地會被法蘭西國王吞併,不再是法蘭西國王的同儕,而是法蘭西國王的下屬了。無論哪一種情況,站隊造成的結果都是:在支持法蘭西這個陣營內部,法蘭西國王的權力極大地增高了。在法蘭西國王權力達不到的地方,例如弗蘭德和勃艮第,這些地方乾脆就分離到法蘭西王國以外去了(勃艮第於1477年重新併入法國)。百年戰爭發揮的站隊作用就是,法蘭西王國的版圖損失了一部分,但是在沒有損失的那一部分內部,法蘭西國王的權力變得更加絕對了。法蘭西國王權力增加的一個標誌,就是三級會議不再召開了。法蘭西的三級會議在很早以前權力就不如英格蘭的國會,主要就是因為法國國王在財政方面不需要依靠這個會議,三級會議主要起的是司法作用和禮儀作用,司法作用就是審判各路大貴族之間的糾紛,禮儀作用就是表達各等級對王室的支持。但是國會最主要的核心用途或日常的功能就是財政,國王既然有了財政署,在日常方面不再需要各等級的支持,然後又利用戰爭的緊急狀況獲得了事實上的權力,也就是國王可以自己在王室領地上開徵新的稅種,不需要跟任何人商量。這樣一來,召集三級會議就變得多餘了。對於以後的法蘭西國王來說,他只需要保持蘭斯加冕的正統性和教會的支持,對他來說也就足夠了。

法蘭西傳統憲法解體的另一個標誌就是,神話式的法蘭西十二貴族規矩被破壞了。這也是很有象徵性地從美男子菲利普開始的。美男子菲利普第一次跟弗蘭德伯爵打仗的時候,為法蘭西十二貴族增加了第十三個成員。不僅是十三這個數字很不吉利,更重要的是突破傳統是有象徵性的。十二貴族這個原理是根據傳統和傳說制定的,從理論上講按說國王也應該遵守;國王既然給增添了第十三個貴族,那就無異於表示,傳統是可以由國王來破壞的,國王可以給法蘭西貴族增加第十三個成員,也就可以給他們增加第十四個成員、第十五個成員和更多的成員。這樣,”法蘭西貴族”就變得相對來說不值錢了,它變成了國王可以給予的一個榮譽稱號。任何大貴族只要做了討國王喜歡的事情,或者國王認為有必要提拔你來反對另外一個不太聽話的大貴族,那麼他就可以給”法蘭西貴族”或”法蘭西重臣”增加人選。所以越往後,法蘭西貴族或者法蘭西重臣的人選就越多,人數越多政治作用就越少。在薩利克法典剛剛通過的那個時代,大貴族的余威猶在,國王加冕的時候如果湊不夠這十二個大貴族,如果勃艮第公爵或諾曼底公爵不願意來參加加冕禮,那就對國王的合法性是個極大的打擊,國王需要用行賄的手段或其他各種外交手段盡可能地爭取在冊的所有大貴族來參加加冕禮。但是以後就無所謂了,大貴族越多,大貴族整體政治素質就越差,國王可以輕而易舉地封幾個貴族,你愛來不來。到路易十四的時候就變成這樣:國王如果邀請某個大貴族來,那是給你面子,不邀請你來,那就是宮廷瞧不起你,你以後就失寵了。現在就不像是在卡佩王朝那個時代,大貴族不到宮廷來,國王要急得跳腳,現在的情況是,國王不邀請你大貴族到宮廷來,大貴族要急得跳腳。雙方的關係完全顛倒過來了。

大貴族擴張的另一個意義就是,把布列塔尼公國這種傳統上講不屬於法蘭西王國境內的領主通過聯姻的方式、模糊處理的方式、發明歷史的方式算進法蘭西王國領土內。照卡佩家族最初當選為法蘭西國王那時候的規矩,布列塔尼並不是法蘭西的一部分,布列塔尼公爵沒有投票選任何人當法蘭西國王,他也不覺得自己的領地是法蘭西王國的一部分,布列塔尼公國是一個介於英法兩國之間的緩衝國。但首先是法蘭西王國和布列塔尼公國的女繼承人聯姻,因為布列塔尼人原先是不列顛人的後裔,他們是實行女性繼承權的,因此他們的繼承權不穩定,當公爵落到只有一個女兒的時候,這個女兒嫁人的關頭就完全可以變成公國覆滅的關頭。法蘭西王國取消三級會議,但布列塔尼仍然有自己的三級會議,它仍然享有分離的可能性。因此為了避免這種可能性,就要把未來的布列塔尼公爵都封成法蘭西王國的重臣,這樣就起了一個歷史發明的作用 — — 本來你在接受法蘭西國王封號以前,其實你不是法蘭西王國的一部分,但是接受這個封號以後,法蘭西王國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布列塔尼自古以來就是法蘭西王國的一部分。這樣,再加上各種外交手腕,一步一步地最終把布列塔尼也吞併到法蘭西王國內。但這樣做其實也是得不償失。布列塔尼作為一個獨立公國的時候,它是一個海上強國,即使是在被吞併以後,法蘭西海軍的人才絕大部分都是布列塔尼人,所謂的聖馬洛人;但是既然它被王國吞併了,而王國的主線又是發展陸權,所以聖馬洛的海上貿易就大大衰落了。布列塔尼是一個獨立國家的時候,它本來可以通過自己的海洋傳統發展海軍,很可能會變成第二個荷蘭的;併入法蘭西王國以後,它的海上力量就日益衰微,把海洋讓給了英國人和荷蘭人。

這是建立絕對君主制和大一統國家不可避免的後遺症。就是說,你表面上是強了,其實是弱了,你吞併了更多的領土,但實際上是毀壞了那些領土的資源。宋朝吞併吳越以後,吳越的資源也就不行了,這是同樣的道理;吞併北漢以後,北漢的戰鬥力也就不行了,這也是同樣的道理。諾曼底本來很像英國,是一個憲法傳統深厚的地方,被法蘭西吞併以後,直到巴爾扎克時代,巴爾扎克還說諾曼底人以擅長打官司出名,法蘭西最好的律師都是諾曼底人,這就是這個傳統的一部分。到了凡爾納那個時代,凡爾納還在說,法蘭西大多數水手都是聖馬洛人,布列塔尼人是法蘭西海軍的骨幹。但是其實這都是一點餘波了。這話的意思就好像說是,大清皇帝說:啊!兩江總督轄區是我國的財富之區,我國的大部分錢財都是從蘇州杭州來的。其實呢,這已經是吳越獨立王國的一個回光返照了。他也可以說:啊!我國戰鬥力最強的部分還是喀爾喀蒙古人,其實這也是成吉思汗時代蒙古人戰鬥力的回光返照了。統一以後,吳越人的錢財就要走下坡路,喀爾喀蒙古人的戰鬥力也要走下坡路。大清皇帝所依賴的,只是在這些戰鬥力和錢財消磨殆盡以前所留下的一點殘骸,等到這些力量消磨殆盡以後,大清也就要跟以前的費拉帝國一樣滅亡了。

法蘭西王國也是這樣的,它得到了諾曼底,就得到了律師,得到了布列塔尼,就得到了海軍,但是自從得到這些地方開始,這些地方也要開始走下坡路,很快就會變得像巴黎周圍的所謂”法蘭西荒漠”一樣窮困被動。它們在獨立的時候,是可以跟英國人和荷蘭人一爭高下的,被統一以後就要跟法蘭西內地一樣貧窮落後,很快就要喪失力量。而法蘭西跟英國荷蘭競爭的力量,其實主要是來自於里爾和里昂的資本家,來自聖馬洛的水手,來自諾曼底的律師,這跟大清皇帝依靠吳越人的錢財和蒙古人的武力的情況是差不多的。說得難聽點,他依賴的就像一個強盜的錢財一樣,他依賴的是他剛剛搶來的東西,剛剛搶來的贓物沒有花完之前他顯得非常富裕而強大,花完了以後,因為他沒有生財的能力,他就會變得跟原來一樣窮困和落後。獨立的這些邦國是擁有生產能力的勞動者,被搶劫以後,他那些原有的資源可以使搶劫者一度顯得非常強大,但是生產能力隨之消失,因此是維持不久的。

所有的大一統國家都免不了這樣的下場。領土擴大在最初階段,像強盜搶入了新的東西一樣,一下子又顯得非常強大,但時間一長,這些地方就會像原有的核心地帶一樣喪失生產能力,變成不但不是財源和力量的來源,反倒是王國的負擔。領土越大,負擔就越多,然後負擔增加了。唯一的辦法就是像拿破侖一樣,我再去征服一塊新的土地,把荷蘭和意大利也搶下,然後用來彌補諾曼底人和布列塔尼人不行了所造成的虧空。然後拿破侖帝國如果能夠維持的話,荷蘭人也會像布列塔尼人一樣變得貧窮落後,意大利人也會像普羅旺斯人一樣變得軟弱無力。然後下一步怎樣呢?他也只有再去征服英國、德國,征服更遠的地方。這就是大一統帝國的自殺性道路。它只有征服了全世界才能夠滿足,才能夠輓回核心地區衰退所帶來的負擔。但是征服了全世界以後,它的下場也無非像是君士坦丁的羅馬帝國一樣,因為沒有可以再征服、再掠奪的地方,原有核心地帶的衰退不斷擴大,它無法避免內部的瓦解和新一代的蠻族征服。

法蘭西王國走上這條路線的時候,開始是只限於法蘭西島周圍的鄰邦,整個歐洲還沒有什麼明確的反應,但是走到路易十四時代以後,已經引起了全歐洲的恐怖。他們已經看出,按照他現有的路線走下去的話,法蘭西不吞併整個歐洲是無法收場的。這時候就出現了奧蘭治家族所組織的荷蘭和英國的大聯盟,制止了法蘭西的擴張,維護了歐洲的平衡。然後法蘭西不得不在自己的邊界內加速消耗,加速消耗的結果是法國大革命。法國大革命做了進一步的釋放,在拿破侖領導之下再度征服全歐洲。於是在皮特的指揮之下,一個新的聯盟阻止了法蘭西,把它擋在自己原有的邊界之內。法蘭西統一歐洲的企圖的可能性消失,歐洲才能夠保持它的自由,然後才會有封建傳統保持得比較完好的地方,像英國和北歐這樣的地方,把它的傳統自由輸出到全世界。如果法蘭西順著美男子菲利普那條道路一步步走下去,最終成功了,那麼法蘭西就是第二個羅馬了,歐洲將會變成第二個羅馬帝國,這樣一個帝國是沒有能力向全世界輸出秩序的。而法蘭西知識分子和資產階級被他們早期的路徑所綁架,他們所熱愛的就是這個輝煌的帝國傳統。法蘭西是羅馬教會的女兒,法蘭西的行政制度從財政署開始不斷成長,試圖重演羅馬帝國的道路,依靠自己強大的官僚制度去凌駕於官僚制度發展不完善、財政制度不完善、汲取能力比較差的地方。像布列塔尼,像薩瓦、尼斯,像南特,像洛林這些地方,實際上都是以這種方式變成了法蘭西的犧牲品,他們本來可以得到跟阿姆斯特丹和漢堡差不多的地位。法蘭西既然走上了這條道路,革命對它來說就是必然的。

當它的擴張受到限制,沒有辦法進一步展開的情況下,它的核心地帶就會變得越來越窮困,原有的稅收機制難以維持。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進一步打土豪分田地,再把原來已經很衰弱的中間階級取消掉。這些中間階級被取消,主要不是因為像革命家和知識分子說的那樣,他們太強大,太剝削人民了。恰好相反,他們如果真的很強大,真的很能”剝削”人民,那麼他們就會像荷蘭的城市那樣,往上推翻君主,往下鎮壓無產階級,建立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這時候誰都沒有辦法打他們的土豪,分他們的田地。他們之所以能夠被國家和無產階級兩面夾攻,被打土豪分田地,恰好是因為他們不夠強大,不夠專橫。對於資產階級來說,如果你不夠強大,不夠”剝削”,那麼你就會被打倒,被打倒以後,別人就會說你既強大又剝削。如果你真的足夠強大,足夠能”剝削”,別人沒法打倒你,那麼別人就不會說你很強大很剝削。

這就是知識分子的弱點。知識分子永遠是沒有節操和欺軟怕硬的,被知識分子罵成壞人的那種人,一般來說,是因為他不夠壞而被打倒了,才被罵成壞人的,如果他真的足夠壞足夠牛,不能打倒,那麼知識分子是會對這種人唱贊歌的。由於世界上大多數歷史都是知識分子寫的,所以可以說吧,讀歷史讀得太多而沒有批判能力的人一般都會變成傻瓜和壞人,只有極少數像我這樣有批判能力,擅長於像魯迅說的那樣從字縫里讀出背後含義的人,才能看准知識分子欺軟怕硬的本性,要懂得知識分子記載的歷史要從反面來讀,這樣你才能夠瞭解歷史的真相。

法國大革命以後,法國憲法的演變嚴格來說已經不太重要了。因為法蘭西王室本身雖然是破壞封建自由的主要力量,但它同時也是封建制度的最後殘餘,它雖然毀壞了除自己以外的所有封建力量,但自己還帶著一個封建的根。所以,必須要由絕對的人民權力取代絕對的君主權力,然後絕對主義國家才能夠完成。所以路易十六上斷頭台以後,一個沒有國王的國家才能夠實現公共權力的最後擴張。在有國王的情況下,公共權力還需要在國王的卵翼之下展開,就好像是,只要社會民主黨沒有打倒,共產主義就不能真正實現。社會民主黨雖然是打敗資產階級的主要功臣,但是只要社會民主黨還抱著小資產階級那種議會制度的歪理邪說不放,那麼無產階級專政就不能真正實現。列寧和布爾什維克只有在徹底打倒了社會民主黨和孟什維克以後,才能夠把馬克思主義的邏輯推到極限。根據同樣的道理,公共權力或者國家消滅封建自由的最後一擊,最初幾步雖然要由絕對君主來執行,但是最後一步必須由打倒絕對君主的革命來完成。這就是法蘭西革命的真正意義。

法蘭西革命以後,主權變成統一了。封建主義原來的主權是分散的,主權統一是最關鍵的,主權在人民手裡還是國王手裡還在其次。法蘭西革命最終實現了主權統一,把法蘭西王室沒有消滅的封建殘餘,例如阿維尼翁的教皇領地、洛林的封建領地、布列塔尼的傳統特權、諾曼底的習慣法、里昂和里爾的資本家,統統消滅掉了,把一切權力集中到國民公會手裡面,進行統一管理。法蘭西以後的憲法問題,實際上就退縮為只限於選舉權的問題,這就是非常乏味的東西了。憲法問題的核心部分或大部分,對他們來說已經被刪除掉了,不成問題了;現在因為一切權力都集中在國家手裡面,所以憲法就沒有什麼可寫的了。憲法主要是一個關於分權和制衡的規矩,大部分是習慣性的,只有少部分是成文的,甚至成文的沒有也沒關係;現在完全變成成文的,而且規定好一切權力歸於國家本身,那就無所謂了 — — 權力已經集中了,那麼誰來使用權力,主權者怎麼組成,那就是一個非常次要的問題。

剩下的憲法糾紛就是:掌握一切權力的國家這個主權者怎麼樣產生呢?或者乾脆說吧,唯一的憲法問題就是一個選民團的組成問題 — — 我們是應該實行全民普選呢,還是應該只讓有產階級參加選舉呢?如果只讓一部分人參加選舉,那麼規矩怎麼定呢?擁有多少財產才能參加選舉?整個趨勢是進三步退兩步,一步步向普選方向發展,但這已經意義不大了。因為無論選民人數是十八萬人、八十萬人還是五百萬人,國家的權力已經無限集中了,在一切權力屬於國家以後,唯一改變憲法的方式就是革命。所以法蘭西革命以後的法國,就不斷地在中央集權-革命-軍事專政之間來回折騰。無論選民團是像七月王朝和資產階級所設想的那樣只包括十八萬有產階級,還是像共和派所設想的那樣應該包括八十萬有產階級,還是像社會主義者和第二共和國所設想的那樣應該包括全體法蘭西五百萬人,其實影響的只是議會的組成而已,對實際發展影響不大。選民團人數增加,主要意義就是增加了軍事政變的可能性。因為選民的人數越多,黨派就越分散,達成一致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為了維持政治穩定,產生像拿破侖三世那樣通過政變以非法的方式統一國家,造成事實權力的可能性就越大。因為法定選出的議會反正統一不了,誰也達不成協定,那麼尤其是有產階級和希望社會穩定的人就比較容易接受由一個非法的軍事專政者實施的統治。這個傳統一直延續到第三共和國的布朗熱運動和建立第五共和國的戴高樂運動。

我們要注意,在當今世界上所謂的民主國家當中,只有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依靠僭主的方式建立起來的。戴高樂奪取政權的方式,跟拿破侖和布朗熱非常相似,都是依靠類似政變的方式 — — 阿爾及利亞的軍人不接受巴黎的國會指揮,然後國會走投無路之下只好找了一個軍人願意服從的人,這個人當然也只能是軍人。而戴高樂的問題不僅是他加強了總統權力,而且還在於他極大地削弱了司法裁判權力。表面上看來,法蘭西也有一個憲法委員會,好像是美國最高法院和英國上議院的匹敵,但是它不僅沒有辦法跟英國上議院和美國最高法院相比,連跟復辟王朝和七月王朝的貴族院相比都做不到。戴高樂政權最著名的醜聞就是,有人向憲法委員會控告說戴高樂本人濫權,而憲法委員會經過研究以後得出一個臭名昭著的決定,就是憲法委員會無權裁決涉及法蘭西共和國總統的案件。請問,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最主要的行政官,而憲法委員會居然不能夠裁決法蘭西共和國總統,那麼這樣的司法權有什麼意義呢?這樣的司法權也就是只能管老百姓和老百姓這樣的糾紛,對於國家大員是不是違反憲法這件事情,憲法委員會甚至連裁決都不管,這樣的憲法委員會其實也就是形同虛設了。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測,幸虧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法蘭西實際上變成了西方聯盟的一個附庸國,如果它仍然像拿破侖時代那樣是一個頭號強國和誰都管不住的主權國家的話,那麼戴高樂時代的政治危機勢必引起拿破侖式的結果,也就是軍事政變和軍事專政。

法蘭西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必要維持憲法門面的。現在它之所以還能夠維持憲法的門面,沒有在戴高樂時代走上軍事專政的道路,不是因為它自己的司法仲裁特別有力,而是因為國際形勢不允許法蘭西出現這樣的逆轉。主要是它現在還身處大西洋聯盟之中,可以說是在接受英美的秩序輸出,儘管戴高樂和法國人都很討厭英美,但是正是英美的秩序輸出使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沒有走上它前幾個共和國無法避免的首先通過極端民主導致政權不穩定,然後通過軍事政變恢復到僭主和獨裁制度,然後再通過革命推翻僭主和獨裁制度重新開始走極端民主化道路這個沒完沒了的折騰。你不再是世界上主要國家,就有一個好處,你幹任何事情都要顧及國際影響,顧及國際影響實際上就是接受了世界主要強國也就是美國的秩序輸出,所作所為不能太違反美國的規矩。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法蘭西,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大多數歐洲大陸國家一樣,它本身已經不能看成是獨立的國家,而是比較接近於舊法蘭西王國時期的諾曼底公國那樣的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它的一部分秩序已經不是來自於自己,而是來自於外部輸入了。

法蘭西大革命以後的一些早期憲法實驗,像是督政府、執政府那些憲法實驗,它們有一個共同特點:它們既不是民主的,也不是穩定的。像督政府的憲法就首先規定,元老院有三分之二的議員必須由原先的政府成員組成,而督政官必須從元老院選舉產生,自由選舉產生的五百人院是象徵性的。這就意味著,產生法國大革命的那個政治集團就像布爾什維克一樣是永遠不能下台的,政治局自己任命下一任政治局的成員,元老院議員自己任命下一任元老院議員。其他黨派,例如保王黨和雅各賓黨,即使通過議會選舉得到勝利,也不能當權。後來保王黨在一次議會選舉中取得局部勝利的時候,這樣的情況果然發生了:督政府斷然拒絕承認選舉結果,派巴拉斯和拿破侖鎮壓了保王黨。這樣一來,選舉還有什麼意義呢?既然選舉結果就必須是執政黨贏,執政黨贏了新的議會就能夠產生,執政黨不贏的話就要用軍事方法鎮壓,橫竪都要用軍事方法鎮壓,那我們還不如直接擁護巴拉斯或拿破侖自己當領袖就行了。所以督政府統治的時期就是一個不斷政變的時期,最終合乎邏輯地通向執政府和拿破侖專政。

法蘭西共和國從國民公會開始,在羅伯斯庇爾專政下不穩定,變成督政府,而督政府又是這樣不斷發生軍事政變。理論上享有至高無上權力的人民,一旦真正行使他們那理論上的權力,馬上就會引起政治上的不穩定,發生新的政變,這種狀態在最近二百年內都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戴高樂最後下台,是因為他在公民投票中,在地方自治問題上沒有獲得通過。而以後的幾屆法國政府並不是沒有意識到這方面的困難,試圖通過大區制度增加地方權力,來緩和絕對君主制和法蘭西大革命為法國造成的憲政死結,但是結果都失敗了。

失敗的主要原因還是由於他們自身路線的矛盾狀態: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自己推行地方自治,那麼你就會處在英國諷刺電視劇《是,大臣》那種情況下:我們怎樣精兵簡政呢?常務次官漢弗萊就告訴大臣說,要想精兵簡政,唯一的辦法就是我們要做更多的工作,成立一個精兵簡政辦公室。要成立一個精兵簡政辦公室,就需要招募更多的公務員,要不然誰來幹活呢?然後報刊就開始曝光:哈克大臣為了精兵簡政成立了精兵簡政辦公室,把他本來準備裁減的公務員又增加了五百人。法蘭西曆屆中央政府,尤其是蓬皮杜政府,企圖恢復地方自治的做法,就很像是這個諷刺電視劇裡面漢弗萊爵士和哈克大臣企圖精兵簡政的做法:他們越是搞地方自治,就越是需要在中央政府設立更多的部門。在沒有搞地方自治以前,中央政府在瓦盧瓦大街的財政部一個說了算,搞了地方自治以後,地方和中央有了雙重機構,於是公文旅行又增加了一部分。本來瓦盧瓦大街一個說了算的,現在必須首先把公文發到普羅旺斯大區和其他各大區去旅行一遍,把全國各大區旅行完了以後再回到瓦盧瓦大街,再重新批准一下。這樣做的直接結果是,地方的權力還沒有增加,公文旅行的數量馬上增加了二十四倍。地方政府並沒有得到權力,是因為他們雖然成立了理論上的機構,但是他們要做什麼事情,還是要跑到巴黎去請示報告一番才能夠做得成,所以他們沒有感到自己權力增大了。而對於巴黎的中央集權政府而言,他們只感到自己的效率降低了,本來自己獨斷獨行一下就行了,現在還要到各地方去讓每個大區都批准一遍。這樣造成的結果只是削弱了中央集權的效率,卻沒有取消中央集權本身,於是製造出來的爛攤子一直維持到現在。現在法國的各大區仍然是密特朗政府和希拉克政府的一個重大包袱,仍然沒有良好的解決辦法。

好,今天的講座就到此為止。

(全文完)

時間:2017年1月14日
地點:美國
主辦:網絡自媒體講座
標題:法蘭西憲制簡史:從模範王國到革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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