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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1, 2017 · 21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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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O.J.辛普森假释听证会作出裁决,准许OJ(辛普森的简称)假释。这意味着失去了9年自由的辛普森再次回归社会。

你会问,辛普森不是那个涉嫌杀妻的橄榄球运动员吗?正是。

他不是杀妻案被判无罪吗?怎么又刚从牢里放出来呢?

这是一个longlongstory,请听我对你慢慢道来。

第一部分:杀妻案之前

辛普森,在美国人们习惯称他为OJ,外号果汁Juice,因为美国人管电力公司也叫juice,所以,他有个外号叫电力公司。O.J.Simpson,出生于1947年,今年70了。

他的故事,是美国制造的结果。《辛普森:美国制造》由伊斯拉·埃德尔曼执导、CarolineWaterlow制片、以及ESPN出品的写实纪录片,该片包含了72段新访谈,长达7个半小时,以档案新闻画面的形式复述了O.J.Simpson的完整生涯,被授予2017奥斯卡“最佳纪录片”奖项。

前天夜里,一口气看完,气得发了十几条弹幕。辛普森的成长道路,可以说是美国梦的典型。

奥伦塔尔·詹姆斯·辛普森(英语:OrenthalJamesSimpson,1947年7月9日-),他原是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卫。

辛普森出生在旧金山,他的母亲是医院管理员。辛普森在旧金山长大,住在经济适用房。早在他十几岁时,他加入了称为波斯战士的街头帮派,一度在旧金山的青年教导中心被矫正。当有一天他一起混帮派的黑哥们上法庭指证他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这段经历。

辛普森从中学起就表现出超人的橄榄球天赋。得到了南加州大学的体育奖学金,1967年和1968年,他在校队担任跑卫。辛普森在1967年赢得了瓦尔特‧坎普奖。在1968年,他跑阵达1709码及22次达阵,赢得了海斯曼杯、麦斯威尔奖(MaxwellAward),以及当年的瓦尔特‧坎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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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球季,美国橄榄球联盟(AFL)的布法罗比尔以1胜12败1平的战绩获得1969年选秀会的状元签,辛普森以第一顺位被布法罗比尔选中,踏上了职业橄榄球赛场。1973年,辛普森持球冲刺创造了2003码的记录,成为第一个超过2000码的运动员,及12次达阵得分。当之无愧的成为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

后来他进军演艺圈,他成功地参演了一系列电影,例如迷你剧《根》(1977年)、戏剧动作电影《三K党》(1974年)、《火烧摩天楼》(1974年)、《卡桑德拉大桥》(1976年)、《魔羯星一号》(1978年),以及喜剧《回到海滩》(1987年)和《白头神探》三部曲(1988年、1991年、1994年)。

在广告领域,他也顺风顺水。他获得了许多代言活动。他是赫兹汽车租赁公司的一位代言人。在广告中,他跑着穿过机场,旁边的白人乘客则喊:Go, OJ,go。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个黑人,成为过汽车行业的代言人。OJ被白人社会完全接纳,大家都忘记了他的肤色。当时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

当时一件最出名的事件是,在奥运会上,200米赛跑的金银牌都是美国黑人选手获得,就在奏美国国歌的时候,两位黑人举起一只拳头,拳头上戴着黑手套。1968年第十九届墨西哥城夏季奥运会,美国黑人运动员抗议种族歧视。在颁奖典礼放美国国歌时,200米金牌得主托米.史密斯和铜牌得主约翰.卡洛斯,举起带着黑色手套的拳头低下了头,这样来抗议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但是他们随后就因此被驱逐出奥林匹克村了。

BLACK 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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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一动作成为了黑人抗议美国政府的典型动作。极具象征意义和挑战性。

谁也想不到,27年以后,人们会在美国法庭的陪审团席上看到这一动作。

而被白人社会完全接纳的OJ从来不惹这个麻烦,他早已不把自己看成是黑人。

1967年6月24日,辛普森与玛格丽特结婚,他们育有三个孩子,其中第三个小女儿,1979年在他家中的游泳池,溺水而亡。来到洛杉矶定居的OJ住在富人区里,并且频繁出入一些高档的俱乐部。其中一个名流云集的雏菊俱乐部,里面除了美国王思聪们就是各种美女。

在那里,OJ与18岁的白人姑娘妮可-布朗相遇。第一次约会,OJ就扯破了妮可的裤子。但是妮可还是爱上了这个笑容可掬的前橄榄球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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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在小女儿溺亡之后,辛普森和玛格丽特离婚。1985年2月2日,辛普森与妮可‧布朗(NicoleBrown)结婚,他们育有两个孩子。这本来是一个美国童话,至此,一切还很美好。直到致命的时刻来临。

婚后,OJ的本性渐渐暴露出来,他沾花惹草,并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对妮可实施家暴。妮可曾经多次报警,在警局留下了录音和出警记录。这些后来都成为呈堂证据。1989年,辛普森辩护未实施家庭暴力,并与妮可‧布朗分手,而辛普森支付子女抚养费。1992年,辛普森夫妇离婚。妮可与OJ离婚后,发现经常被他盯梢。当她跟男人约会的时候,OJ会在她住的房子外,监视一夜。次日,找到那个男的,盯着他的眼睛说:我是OJ,跟你上床的这个是我老婆。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辛普森案的背景,不能不说当年的洛杉矶骚乱。有一个改变美国历史的事件,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动。

1991年3月3日,黑人罗德尼·金与两名乘客在东湾岸高速公路酒后超速。一名女巡警驱车紧追,金拐进市区一条小路,被警察堵住。在口头警告无效后,警长命令4位白人刑警制服金。由于金反抗,四位警察未能制服金;在警告无效后,警长使用高压电警棍,但金连续两次被击倒立即站立起来,并向警察猛扑过来。金拒不服从命令,直到警察打下第56警棍之后,金才求饶。随后警察停止殴打,给金带上手铐,并交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

恰巧,整个事件被附近的居民从其公寓拍摄下来,但不包括金拒捕和孔恩用高压电警棍试图制服金的画面,共81秒。次日,此居民将录像带送到洛杉矶的电视台,电视台将81秒的视频剪辑为68秒并播出,并且在各大电视网播出。经过删减的画面,显示出警察在狂揍一个手无寸铁的黑人。

整个事件在美国点燃了风暴。

洛杉矶地方检察官起诉4名涉嫌殴打攻击罗德尼·金的员警。1992年4月29日,陪审团判定四名员警无罪,并无过度的使用武力逮捕嫌犯。

结果出炉后,民众上街抗议,随后已起长达数日的暴动。暴动的参予者主要是黑人及拉丁裔居民,暴动事件主要集中于洛杉矶中南部。随后国民兵宣布宵禁并且开始控制局面,最后在美国陆军的介入之下平息了整起暴动。

这场暴动持续了四天并透过媒体震撼了整个世界。在这期间共有53人死亡,大约有600起纵火,以及大约1万人被逮捕。

需要说明的是,OJ在这次事件中,一点都没有发挥他作为黑人明星的影响力,根本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1994年6月12日,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与其好友罗纳德·高曼(RonaldGoldman)在妮可家中被谋杀。

当天晚上11:35左右,美国洛杉矶市蒙塔纳大街(Montana)好心人外出散步时发现了一条秋田犬,他们带着这条狗外出寻找它的主人,在狗的牵引下他们最终来到了南邦迪大道875号,在那里博兹泰佩夫妇发现了一具横躺在地上的女尸,这具尸体正是本案受害人妮可尔·布朗·辛普森(NicoleBrownSimpson)报警之后,警察又在房间内发现了另一具尸体,此人名叫罗纳德·高曼,是一位Waiter。二人都死于利器刺伤,妮可尔的两个孩子西德尼(Sydney,8岁)和贾斯汀(Justin,5岁),正在楼上的房间内熟睡。

二 杀妻案

我是妮可·辛普森。

时间回到1994年6月12日晚上,洛杉矶警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里面是一个女人急促的说话声。

女声–救救我,他马上要进来了!

接警的女警问了报警人的姓名。

女警:是谁要闯进来?

妮可:OJ辛普森。

女警:你申请了不准靠近令吗?

妮可:没有。快点,他怒气冲冲,马上冲进来了。

电话里同时夹杂着一个男人的怒吼声,怒骂“婊子”之类的。电话里同时夹杂着一个男人的怒吼声,怒骂“婊子”之类的。

女警:我们的警力此刻都在巡逻,你要再等一等。不要激怒他。

1994年6月12日晚上11:35左右,美国洛杉矶市蒙塔纳大街(Montana)的居民施瓦布(Schwab)在外出散步时发现了一条秋田犬,他将这条狗带回家后又交给了邻居博兹泰佩(Boztepe)。博兹泰佩大概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这个邻居,也对狗再也爱不起来了。随后不久博兹泰佩同太太带着这条狗外出寻找它的主人,在狗的牵引下他们最终来到了南邦迪大道875号。

这对好心的夫妇走了进去,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地上满是鲜血,像一个屠宰场一样,一具女尸蜷缩在血泊之中。报警之后,警察又在房间内发现了另一具尸体,此人名叫罗纳德·高曼(Goldman),是一位男招待。而女尸正是受害人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BrownSimpson)。由于血液喷溅得到处都是,需要派出最得力的探员,来进行侦探。

有一个叫叫丹尼斯·冯的华裔,被派来勘查现场。警方在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使他们开始怀疑O·J·辛普森就是凶手。

妮可尔咽喉部被刺中多刀,几近斩首;脊椎也几乎断裂,面部浮肿。布朗饲养的美国秋田犬曾于当晚十一时在凶案现场狂吠,而检方认定凶案发生的时间介于晚上10:15到10:40之间。在现场采集到两枚血脚印,事后调查发现就是OJ所穿的鞋子。现场有OJ的血迹,OJ的车里发现了妮可的血迹。更为惊人的是,在现场发现了一只带血的皮手套。随后,一位叫MarkFuhrman的白人警察,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树丛小道上,找到了另一只血手套。

这只手套化验,都有受害人的dna和OJ辛普森的dna。此刻的OJ辛普森又在哪儿呢?当晚10时54分,辛普森坐进门口的一辆豪华轿车,前往洛杉矶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芝加哥,参加赫兹公司(Hertz,美国最大租车行,辛普森是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的一次集会,这个案子本身没有什么悬疑,如果世界上有铁证如山的话,这就是了。

事后的发展超越了全体人类的想象力。

最牢靠的DNA证据。从尸体旁的血脚印和妮可尔公寓后门的血迹采集到的样本被送往实验室进行DNA比对。辛普森的血液和犯罪现场所提取到的足迹和后门血样吻合。

辛普森干了如下几件事,足见此人的本性。

1.大摇大摆地出席了妮可的葬礼。

2.聘请了豪华律师团队,并且通过律师跟检察官说,准备自首。

由于辛普森面临的是双重谋杀指控,定罪的话,在加州可判死刑。

辛普森雇佣了一支由知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其中包括F.LeeBailey、RobertShapiro、AlanDershowitz(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RobertKardashian、GeraldUelmen(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教授)、CarlE.Douglas以及JohnnieCochran。辩护团队中还有DNA方面的专家BarryScheck和PeterNeufeld,二人受雇来推翻检方的DNA证据。

这么简单的一个铁案,为什么会有后来的结果?现在想来,十分费解。但是放在1994–1995年那个时代,则不难理解。

当时,洛杉矶骚乱刚发生两三年,警察自信和社会形象被严重摧毁。于是发生了美国历史,乃至人类历史上,最离奇的汽车追逐大戏。好莱坞大片live直播。

律师说服警方同意辛普森在6月17日上午11时自首,尽管双重凶杀案的指控意味着无法保释。17日,逾千名记者在警局门口等候辛普森。但是并没有按时现身。随后,警察发布了全城搜捕令。

此时,OJ的好友兼辩护律师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向媒体宣读了一封内容杂乱的辛普森亲笔信。内容否认自己杀妻,并且让人感觉他要自杀。

警方发现了辛普森和一个好友阿尔·考林斯正在驾驶野马车,驶上高速公路。通过电台,报告了总部。几十辆警车加入了追逐队伍。电视台中断了NBA总决赛的直播,插入直升机现场拍摄的追逐画面。说这个追逐离奇是因为逃亡车辆和追逐车辆速度都很低,不超过40英里,也就是时速60公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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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没有采取撞车,拦截等任何措施,被讽刺为给总统护驾,当时ABC的记者,在直升机上窃喜:按照规律,追逐一段时间后,OJ肯定会被警察给射杀,那么就没有一家电视台跟我们竞争了。

但是警察一直把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护送到他的住处。并且允许他在车里呆了一个多小时,等到天黑之后,OJ才从这里走出来,向警方投降。

初审OJ的警察是两个青瓜蛋子,简单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就把辛普森放了。如果当时抓住询问,案发时段辛普森去往何处,估计会留下过硬的供词。然而,这次审问后来在法庭上一点用处都没有。

此时舆论汹汹,黑人走上街头,要求释放辛普森。接下来的过程大家可以自己找资料,或者看纪录片。

我看这部纪录片的时候,是怒发冲冠的状态。看到一个人面兽心的两面人,靠着讼棍打种族牌,而逍遥法外,让人气得牙根都痒痒。法庭戏我都是用2倍速度播放的,因为实在不能容忍:

  • 检察官的软弱、愚蠢。
  • 辛普森讼棍团队的凶猛、嗜血、颠倒黑白。
  • 陪审团的昏聩愚蠢。
  • 日裔法官的偏袒。
  • 被辛普森团队玩残的证人们(包括警察、法医)的懦弱,口拙。
  • 正义的迟迟不到。
  • 被害人家属的痛不欲生。

辛普森律师团的策略就是大打种族牌,他们找到了一个突破口,MarkFuhrman。经过调查,发现Mark Fuhrman骂过黑鬼,并且在南非种族冲突的时候,曾经说起过,想到南非合法地杀黑鬼。由于是随口说说,Mark Fuhrman也不记得了。当被律师询问,有没有骂过niger,nigero(黑鬼)的时候,他说没有。结果被录音证据抓了个现行。

从此,他的证言,尤其是血手套,就变成了不可信的证据。Mark Fuhrman受到的压力巨大。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他基本上已经身败名裂,而且受到黑人的攻击。辛普森律师团队,会摧毁任何一个对辛普森不利的证人。

有一个辛普森的发小,最后看到妮可的惨死照片,良心过不去,答应到法庭指证。结果一上法庭,他的酗酒,勾引女人等等细节,都被对方律师公布了出来。

而且辛普森的律师团由此断定:

你不是辛普森的好朋友,甚至连朋友都不算。因为你还试图勾引过辛普森太太。

任何人,胆敢站出来对质辛普森,他的律师团都有办法让这人立即身败名裂。

于是,悲惨的一幕上演了。Mark Fuhrman,作为一个警员,在随后的庭审中,再坐上证人席的时候,无论谁问他问题,他都回答:

“我行使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我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重点:公民不被随意审判,不被重复审判和不得自证其罪。

辩方律师:你有没有给辛普森下套栽赃,扔下那只血手套?

Mark Fuhrman:我行使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我的权利。

我们都听过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可以想象,一旦一位有天赋的黑人,掌握了英语和演讲术之后,所爆发的巨大能量。能量既可以用在正义的地方,就像马丁路德金那样。也可用在辛普森案的辩护上。

辛普森最主要的律师Johnnie Cochran,是一个黑人法律天才。曾经给mj,代理辩护了娈童案。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招招毙命,句句刺心。而且最擅长把局面搅浑。

以至于,多年以后,我最喜欢的成年人动画《南方公园》专门做了一集,来映射这个黑人律师。

大家记得《星球大战》里的Chewbacca吗,《南方公园》把这个律师的辩护技巧叫做“Chewbacca辩护”,什么叫Chewbacca辩护,就是胡说八道,偏离正题,误导陪审团。

三 杀妻案之后

辛普森的故事最终是一个正义部分获胜的光明的故事。但在光明到来之前,我们需要先经历黑暗。

辛普森案之所以有让全世界震惊,受害者家属痛心,热爱正义的人们懊丧不已的结果,跟检察官的无能是有关的。Christopher Darden是辛普森案的副检察官,他很想一战成名,但是能力所限,自视过高了。在法庭重要的物证环节,他上了黑人辩护律师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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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15日,辩护方律师Johnnie Cochran对助理检察官Christopher Darden采用了激将法,使他要求辛普森戴上在凶案现场发现的手套。这正中辩护律师团队的下怀,他们已经等待这一刻很久了!至今,很多人对于辛普森案的记忆,就是这只手套。在电视的直播下,在数以亿计的观众注视下,有史以来最震惊的一幕上演了。辩护律师先拿出一只塑胶手套(类似手术用的手套)让辛普森戴上,以证明一副合适的手套,戴在他手上是什么样子。然后,又向法庭请求给辛普森试试那只现场发现的血手套,也就是可怜的警员Fuhrman发现的那只。辛普森举起了带着塑胶手套的那只手,然后去戴那只血手套。手套很紧,箍在他的手上。就像男士戴了女士或者孩子的手套一样。

检察官看傻了,居然没有提出任何抗议。要知道:辛普森戴血手套的时候,手上还戴着一只塑胶手术手套。并且以后的证据表明,辛普森在一个礼拜之前,就停止服用了一种防止关节肿大的药(他的手部关节一只有伤病),这让他的手至少长大了一号。辩护律师发起了怒涛般的攻击,他们坚持认定手套是警员栽赃的,因为辛普森根本戴不上。事后表明,这个副检察官真是太naive,有时候太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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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Cochran对试手套早已胸有成竹,他对辛普森说了一句非常俏皮且押韵的话:

“If it doesn’t fit,you must acquit”.(如果它不合适,那你就一定无罪。)

手套卡得很紧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1. 手套浸满血迹,又多次冷冻与解冻。
  2. 辛普森手上还戴了一双橡胶手套。
  3. 辛普森停止服用治疗关节肿大的药。

然而当时没人去细究这些。这一幕深刻地左右了陪审团的看法。

庭审迎来了结案陈词时间。在结案陈词中,副检察官Darden对于警方可能想陷害辛普森的观点大加奚落。他问道,如果洛城警方要针对辛普森,为什么在8次因家庭暴力投诉前往他家时,并没有逮捕他,而直到1989年才最终传唤他,而他们在面对1994年这起谋杀案时,为什么又要在等了5天之后才抓捕他。我们知道这些反诘,其实软弱无力。而辩护律师Cochran在向陪审团的结案陈词,则像怒涛拍岸:他将Fuhrman比作阿道夫·希特勒是“一名种族灭绝主义者,一名作伪证者,是美国最大的梦魇,是邪恶的化身”。

1995年10月2日陪审团开始合议。要知道这些陪审团的成员,已经离家240多天,期间不能看媒体,只能住宾馆里,不能给家人打电话,也不能跟其他人(包括另外的陪审团成员)交流。每个人都已经倦怠了,都想赶紧了事回家。一般这样的大案要案,陪审团都要至少合议三天以上。以我们之前说的StevenAvery杀人案,当时陪审团合议了四天。

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也是这么认为的,那个志得意满的黑人律师已经去了加州的葡萄园,跟家人放松去了。结果,他接到了助理的电话,结果出来了!Cochran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啊,结果这么快就出来了?”是的,陪审团只合议了3个小时。

法庭内,法官问:陪审团,你们是否已经达成一致。

陪审团代表:是的,法官大人。

法官请一个法警把结果拿了上来。全世界都屏住了呼吸。

陪审团一致同意:oj辛普森在妮可·辛普森谋杀指控中,无罪。

在谋杀罗纳德·高德曼的谋杀指控中,无罪。

宣判一刻,请注意OJ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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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已结束,Goldman的姐姐在法庭上哭了起来。对于那些失去亲人的受害者家属来说,这是最痛心的一刻。受害者的姐姐KimGoldman代表自己的家族开始了寻求正义的旅程。

在刑事审判结束4个月后,高徳曼的父母非正常死亡为由起诉辛普森。案件在法官的要求下,没有在电视上播出。

在经历了压抑的刑事审判之后,终于迎来了正常的审判。

此时,OJ的刑辩律师已经拿了钱走人,他换了一个民事律师。OJ的律师贝克一度允许原告律师呈上辛普森没有通过关于谋杀案的测谎证据,后来这成了他致命的失误。法庭宣判,受害者家庭得到3350万美元的补偿性及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这已经证明了辛普森的无罪开释是何等地荒谬。

辛普森回到社会上之后,以为自己还能东山再起,但是他错了。他的邻居躲着他,广告商不敢用他。输了民事官司之后,他的房子被没收。他成为一个老赖,跑到福罗里达州,跟社会上的小混混一起鬼混。

天理昭昭,法网恢恢。

他经济陷入困顿,开始偷鸡摸狗,还偷装有线电视,被电视公司告到法庭,并且赔偿了25000美元。在2007年9月,辛普森带领一群人闯入到宫站酒店及赌场的一个房间中,并持枪威胁抢走了运动纪念品,警察起初释放了他。但是后来他的同伙供出,他们带了手枪去的,还威胁受害人不许离开房间

这样,辛普森被控告多项重罪,包括预谋犯罪,绑架,谋杀,袭击和使用致命武器。其他几个同伙为了自保,纷纷招供,并达成控辩交易。他们指证辛普森在此次抢劫中使用到枪支。听证之后,法官判决森普森为持枪抢劫。

辛普森依然拒绝承认犯罪。审判从2008年4月到9月8号重新审理。2008年12月5日,正义的时刻来临了。女法官判处辛普森绑架、携带致命武器抢劫等八项罪名成立。判处33年监禁。

知情者们说,假如不是辛普森,这不过是一个洒洒水,湿湿身的2年监禁的罪过。但是因为他是辛普森,因为他已经逃过了正义的多次惩罚。那么法官就连本带利代表正义的银行,收了他的债。目前他正在洛夫洛克惩教中心服刑,他最早可能在今年获得假释。今年他已经70岁了。

四 辛普森案与写作

辛普森案跟写作有什么关系?因为这些主要当事人都写了书。

辛普森出了一本自传《If I Did it》(假如是我干的)。后来因为输了民事官司,这本书的版权被判给了受害人Goldman的家属。于是受害人家属,重新设计了这本书的封面,把if,设计得很小,看上去就是:我干的!并且加了一个副标题《杀人犯的忏悔》。而且被害人的家属还在书里加了前言后记和注释,说明真相。这算是最大快人心的一件事了。

IF I DID IT
IF I DID IT
IF I DID IT

这是受害人小伙子Ronald Goldman的姐姐KimGoldman(在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中也反复出现),写了三四本书。她出了三本书了。

His Name Is Ron:Our Search for Justice 他的名字叫荣:我们对正义的苦苦追寻

Can’t Forgive: My20-Year Battle with O.J.Simpson 不能原谅:我和辛普森20年的战争

Media Circus: A Look at Private Tragedy in the PublicEye(与人合著)媒体杂耍场:以公众的眼睛看个人的悲剧。

辛普森辩护律师团队的一个重要成员,以交叉讯问作证警察而一战成名的律师F.Lee Bailey,也写了不少书。其中一本是,Excellence in Cross-Examination.(这本太适合他来写了:《卓越的交叉询问术》)

还有一本,How to Protect Yourself Against Cops in California and Other Strange Places.(如何在加州以及其他奇怪的地方防范警察、保护自己)

辛普森最主要的律师JohnnieCochran-Wikipedia,那个黑人,最后死于脑瘤!

虽然《美国制造辛普森》,让我生气。但我还是坚持看了下来,因为我知道这个片子有个光明的结局。辛普森在接下来的民事案件审理中,被判有罪,即陪审团认为他杀了两条人命。辛普森此后的人生,得到了充分的报应。2007年,他因为持枪抢劫和绑架,被捕。湛湛青天不可欺,他最后被法官判处了33年!

回顾辛普森70年的生活,不得不承认,辛普森的青春岁月,确实意气风发,光彩四射,尽管我不懂橄榄球,但是看他的奔跑和摆脱,确有超凡的天赋。但是,他天生是一个没有良知的两面人,一方面对公众展示招牌式的微笑,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妻子凶残和家暴。他擅长控制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着魔似的跟着他。就连他在“世纪大追捕”的时候,还有一个忠实的粉丝陪他在车里。更让人愤怒的是,美国公众的愚昧,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

唉,我为美国操碎了心。

如果你有时间,可以看看这部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

现在他又放出来了,不知道谁会是下一个受害者。

最后,这件事告诉我们,要努力,向美国人那样,多写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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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pei

per aspera ad astra 经由坎坷之路直达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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