乜都賴個別事件?偷換全稱與單稱的詭辯術

康德說:「沒有內容的思考是虛的,沒有概念的直觀是盲的。」人把握了先驗的十二個範疇後,訴諸客觀現實才可運行理性。最基本的認知是了解對象的本質,即是回答「甚麼是甚麼」的問題,這裡便牽涉兩個概念:內涵和外延。
內涵就是內容,外延就是內容的邊界,兩者通常反比。你有沒有留意到範疇裡面全稱是有統一性,而特稱就反而有全體性,為甚麼不是全稱有全體性(所有人都是動物),特稱有統一性呢(我包含了我的一切屬性)?
因為外延愈大的東西愈缺乏內容,例如「物質」便泛指無數東西,範圍太大,空泛而虛浮;「作者」這個指涉相比物質只有非常狹窄的外延,內涵卻是不勝枚舉,他同時是男人、兒子、好人、壞人、高的、瘦的、英俊、黑心、聰明等等。所以,全稱在份量上可謂涵蓋最多,內容卻趨向單一,是統一性;特稱在份量上雖聚焦在一個個體,卻包含更多內容,是全體性。
關於這個問題,康德也糾纏了極久,因為這個「量」的難點最終帶領人去到一個古老的存在問題:一即是全,全即是一。
唯物論者稱「所有東西」都是物質,唯心論者則指「所有東西」都是精神投射。我們無可避免要問:究竟甚麼是「所有」?如果「所有」擁有一個外延,它就是有限的,即所有之外還有其他,那麼就不算「所有」;如果「所有」沒有外延,是無限且無所不包,那所有便是抽離經驗的概念,亦即沒有內容,沒法回答「一」是甚麼。
因此,「全」只是有限指涉,而無法指向無限。「所有人」僅指涉「人」這個「一」,「所有仆街」僅指涉「仆街」這個「一」,「一」就是對象,是存有問題(beings)。推論下去無限指涉亦即無所指涉,外延趨向無限,內容便趨近零,沒有對象,亦沒有「一」。所以,反證出人的理性根本無法理解「全」的本質,即無法理解萬有這「一」個「存在」(Being)到底是何物。回答存在問題,人觸及了自我的有限,可思而不可知,高呼「全即是一」僅是信仰上的武斷。
看不懂上述形而上學的東西不要緊,談談實際事例。近年美國不少黑人命喪警員槍下,「black lives matter」運動遍地開花,有人就本著對立統一的心懷,覺得這個世界不止黑人生命要緊,其實所有人的生命都同等重要。於是,有個人拿著「all lives matter」的標語在大型示威的行列旁高高舉起,結果一個黑人怒氣沖沖的衝著他而來,迫他到牆角,一手把他的紙牌打下。
邏輯上來說,all lives matter當然包含著保護黑人之意,但在這種語境底下,就犯了模糊焦點的毛病,是把black這個特稱指涉擴大至全稱指涉。而外延愈大的東西內容就愈空泛,那個黑人的狠狠一打,有重奪內涵的象徵意義。
類似例子有很多。碼頭工人罷工爭取改善待遇,左膠就出來高舉打倒資本主義的旗幟,慫恿工人拒絕妥協,工運不斷升級,錯過談判條件,資方忿而換血。菜園村居民爭取合理賠償盡快上公屋,左膠卻高呼不遷不拆和綠色生活,搞了一個全村徙置,苦的是村民水電不繼交通不便。特稱變全稱的禍害,多年來反覆地換個面目又重演。
另一個極端是特稱變單稱,一般的小百姓往往想到一己私利,但求安穩生活,覺得示威者在搞亂社會,看不見那些訴求都是呼應社會的流弊而生。他們只聚焦個人,漠視了群體與階級問題正是主宰了個體幸福。黑人被警殺害,同胞霸路抗議,政權專制,人民爭取自由,在他們眼中是同等無謂的。因為自私者的外延僅限他關心的事,自然認為追求價值者空泛,黑人的命是他者之死,及不上我準時上班重要。
此外,官僚凡遇上大事,通常都會對傳媒推說那是個別事件,也是試圖把問題單稱化,不肯承認制度或群體有特稱問題,也不用尋求解決。例如有一個白人警員胡亂射殺黑人,本來是單稱問題,但接二連三發生,偶然事件趨向普遍,就牽涉警隊這個特稱出現本質上的問題了。如果警長次次都解釋說「相信今次只是個別事件」,試圖排除關係,肯定招到民意惡待。
所以,指涉是一門易學難精的學問,說話用錯一個字眼,模糊了指涉,往往就演變成對罵。理性夠強,遣詞用字的指涉自然分明,在全稱與單稱之間找出合理的特稱,才可以進一步釐清事物之間的關係,言之成理。無限放大至全稱,或強調個別事件的單稱,都是同樣無補於事。
偏偏政棍愛玩這種把戲,「沒上街的六百萬人即是支持政府啦,不滿意者很少」,國台辦叫蔡英文不要干涉中國內政(間接承認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捩橫折曲,卻理直氣壯。慘在很多人意氣用事大於理性,野蠻起上嚟,隨時反罵那些「XXX不代表我」的理性者不理性啊!
偷換指涉,比謊言更難拆穿。所以才說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嘥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