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 You’ve Been Publicly Shamed 鄉民公審
Jon Ronson / 著

心得
看完這本書後,我大概消化了兩天才慢慢產出比較具體的一點想法。書中提到:除了多個被網路公審的案例外,還穿插了作者細部討論「羞辱」這個議題,包括網路上的語言、文字羞辱;法庭上的辯護律師為求勝利對當事人和證人們的無情羞辱;監獄內獄卒對囚犯的極盡嘲諷、肢體上的羞辱;羞辱帶來的暴力行為⋯⋯等。還有談到Google:粗略地換算每次搜尋一個被議論的人可從中獲利多少、如何洗白這些可被搜尋到的資料 、歐洲國家針對Google搜尋引擎訂定了「被遺忘權」⋯⋯等。面向之多,以致於我這顆小小的腦袋無法很快系統性地統整。
「網路霸凌」一直在我們身邊頻繁發生,信手捻來就是個例子。但若要因此而全面性地否定網路的言論自由權,也太因噎廢食。每個時代都會有其環境下的產物所帶來的便利與延伸出的問題。要讓這個當時立意良好的產物往良善的一方走,或是走向邪惡的那方,就有賴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事情做到「恰到好處」、保持「中傭之道」本來就不容易,千萬不要輕易認定「我現在做的事情是絕對的好事」,常常自省,或許,可以慢慢改善網路風氣。
網路上嗜血、看不得人好、純粹喜歡惡意攻擊謾罵的人有一定的比例。但要相信,這個社會本來就是這樣,不需要隨著這些「酸民」起舞。保有理性判斷,讓無謂的言論淹沒在大海中,自然也不會引起軒然大波。
雖然部分網站有匿名制,可以因此暢所欲言,但不要忘記我們身為人應該要有的禮貌與溫度。我倒不覺得該像作者所言「保持沈默」,應該更有智慧的在作出評論時,多想一步。更不要忘記,網路只是一個虛擬的空間,走出網路後,外面世界所呈現的東西更真實,那些才是真正需要彼此留心在意的。
好玩的是,當我看完這本書第一時間和老公公分享書中內容時,老公公說起他這幾天看到的一個影片,而內容就剛巧是文中提到的「金巴多實驗」。今天我也看到這段以「金巴多實驗」改編的電影片段,的確挺震撼的!
真實事件中的金巴多實驗當然沒有電影演的那麼嗜血。心理學家金巴多在發現實驗狀況開始失控時,立刻停止這項實驗,專就實驗時人心與行為的變化做研究與發表,但作者進一步去追查當事人,竟然發現當事人 — 艾修曼宣稱,這一切都是為了效果而「演出來」的,這不禁讓作者大吃一驚,立刻聯絡後來專門研究金巴多論點的教授 — Steve Reicher、Alex Haslam,而他們竟然冷靜地說:「『只是在演戲』這句話是障眼法。」、「如果你是受虐者,對方是不是在演戲並不重要。」「演戲並不代表『不算數』,⋯⋯,問題仍在於『為什麼我們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真正有趣的話在於『當時我認為自己是在做好事』,『做好事』這幾個字相當關鍵。」接者作者又聯絡了金巴多博士:「艾修曼說:『他是想要幫忙』。」金巴多後來回覆他:「請你把你的天真稍微擺在一邊⋯⋯。」
當然要探究艾修曼到底在實驗當時的心理狀態與動機為何,沒有人能證明,他有可能像金巴多所推論的:「受到邪惡的環境感染」,也可能真的是「想幫忙」讓實驗走向實驗者的期望,更有可能是他想為自己當時所作所為脫罪⋯⋯。但不論艾修曼的動機為何(也不可考了),前面兩位教授 Steve Reicher、Alex Haslam 所指出的「真正有趣的話在於『當時我認為自己是在做好事』,『做好事』這幾個字相當關鍵。」
看看網路霸凌事件,哪一個參與者在參與的當下不認為自己在「做好事」、在「伸張正義」呢?!但當一個網路事件逐漸走向一言堂時,一切也會開始變調。在同溫層中,大家彼此鼓勵著對方再多說一點、再多羞辱一點、火力再強一點⋯⋯,這種群體的霸凌,慢慢抹滅身而為人的道德感,去個性化的結果,更讓大家彼此分擔責任,因而更加為所欲為,讓事情愈加失控,因而走向毀滅。所謂的毀滅,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引起「以暴制暴」,在網路社會上,就是走向「自殺」一途。
或許回頭看看每個被網路霸凌的原因,都可窺見一二。但每件事都應該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當事人真的涉及犯法,也該交由法律來評判。趕盡殺絕,不能、也不應該。
摘要
- 暴力,是企圖以自尊取代屈辱
- James Gilligan(美・精神科醫師):「我還沒有看過,有哪些嚴重的暴力行為,不是由羞辱或屈辱、不敬、嘲笑的體驗所引發。」
- 去個性化:「指在一個群體中,個體參與群體行為時其原有的個性特徵完全埋沒在群體之中,成為『沒有個性』的『去個性化』個體。處於去個性化狀態的個體,其行為較少受到個性的支配,而是處於追隨群體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