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nb与免死金牌不得不说的故事

Dong Wang
Dong Wang
Feb 24, 2017 · 8 min read

咳咳,我不是原创,我不是原创,我是一只编辑翻译狗,原文链接见末尾。

官司户Airbnb

Airbnb几乎每月都会起诉某一个美国城市,2016年6月起诉San Francisco,7月底起诉Anaheim,9月份起诉Santa Monic,10月份起诉New York。这个看似乖巧有爱的大公司总是要面对不同州,城市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打击短期公寓租赁的法令。

尽管每个案例细节不同,他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这些房屋出租规定有可能会让Airbnb上的房源违法。这家共享经济小巨人常常会处在一个要么确保每个房主都遵循当地法律,要么支付罚款的位置。Airbnb脾气很倔,他们愿意和当局坐在一起讨论分歧,但是几乎从来不愿意做出一个让步,不支付任何罚款。

Airbnb凭什么那么倔?因为在他们的手里有一块20岁之久的免死金牌,那就是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Section 230。这个法规始于1996年,基本上被每一个互联网公司都拿来当做免死金牌用。它最出名的一个条款就是“safe harbor”(安全港):

No provider or user of an interactive computer service shall be treated as the publisher or speaker of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another information content provider.

这句话里提到了provider,user,service,publisher,speaker这么多角色,翻译过来也是比较绕口:

交互信息的发布平台不得被视为其他人发布的信息的作者或者发言人。

区区26个英文单词,保护了如今互联网公司的蓬勃发展,使得Facebook,Twitter在美国没有被封杀,使得Amazon,Yelp不受一星评论的牵连。简而言之,第230条法案保护了你所喜爱又讨厌的互联网。

小编注:中国可没有这么一个法案,所以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

然而,随着共享经济和政府的矛盾激化,立法者和法官又开始改进并且重新定义第230条的界限,这个一度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免死金牌所保护的人现在有可能受到威胁。

图片出自原文:The Most Important Law in Tech Has a Problem

举几个例子,2016年6月时,法官命令Yelp产出那些被认为是诽谤的评论;8月的时候,Twtter被告知不能使用第230条款辩护一些内容;9月的时候,一个女子获得了Match.com的1000万美元的赔偿,因为她被这上面的约会对象刺了!这里很多法官都不在遵守第230条款的内容,因为这个东西放在实际生活里并不通情达理。

Airbnb与老家的冲突

对于Airbnb来说,它的家乡San Francisco早些时候批准一项法规,强制Airbnb类似的网站删除没有在城市注册的短期出租房。如果不遵循就会受到1000美元每一个房子的罚款。但是因为在Airbnb上发布的出租房是普通用户,也就是所谓的第三方发布的,所以按照第230条款来看Airbnb不能被视为这些出租房的发布商。

但是抛开这个法律空子,San Francisco存在着难以解决的住房短缺问题,住房共享这一平台更加加重了这个问题。从城市的角度上来看,80%的Airbnb出租房都没有在城市相关部门注册。所以监管部门打算从平台的责任追究,这也难怪Airbnb会向法院起诉:如果它作为一个平台要为每一个想要方便但是非法出租的房子承担责任,那么这个商业模式很容易会奔溃。所以Airbnb从条例的角度入手,至少保证自己先不用承担责任。

旧金山的官员也不是吃软饭的,他们认为第230条款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管理的是商业活动,而Airbnb这样的平台如果有出租房没有注册,并且开展业务,那么就应该受到罚款。政府的观点很简单,Airbnb要对自己的商业行为负责。

对于第230条法案的支持者和广大程序员来说,这项裁决可能会是一个多米诺骨牌,从Airbnb开始,如果城市要求Amazon上的商品有本地营业执照,该怎么办?如果城市像中国一样要求汽车共享网站必须有本地户口,该怎么办?这一系列的事情可能会接二连三的发生。

图为Airbnb的支持者

免死金牌的源头

如果回到1995年,互联网正处于开始兴起的时候,那时候互联网没有什么详细法案约束或者保护,立法者和法官都还没有深入理解互联网。

那时候有一个互联网公司叫Prodigy,在他的留言板上有一些匿名的涉及法律的内容,所以Prodigy面临着一系列起诉。如果当时因为留言板裁决了Prodigy,认为互联网上有人们不喜欢的东西就要被告,则会严重影响互联网的发展。

小编注:在中国如果有违禁内容,可以封你整个网站。

这时候有个叫Cox的美国众议院议员,在从加州到华盛顿的航班上阅读了关于Prodigy的裁决,突然脑海一亮,在黄色的纸上写下了一个法规。

他和俄勒冈的参议院Ron Wyden一起撰写了法规内容,这就是最初的第230条法案。事后看来,这个概念很简单:网站不是出版商或者发行人,他们只是一个中介。起诉一个网站上有色情图片,就好像起诉纽约公共图书馆里有一本黄色小人书。这对互联网是雪崩一样的灾难,Cox和Wyden起草的法案创造性的阻止了这一问题。

如果不是他们,如今的互联网将会非常不一样,所以他们被双双载入Wikipedia。

今非昔比

今天第230条法案常常被使用,乃至滥用,你可能不知道这背后自由言论的倡导者和严格的法律专家在不断地激烈的讨论着。这个法律有他显而易见的缺点,比如藐视房屋规定条令的业主如何利用这个条款在Airbnb这个避风港躲避,那些时常出现的网络暴力,死亡威胁再让互联网的根基松动。

对技术公司来说,这项法律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保护了公司的成长,但是这个法律也是一把双刃剑,你不知道谁遭受了平台上匿名者的毒舌伤害。所以我们真的能用第230条款保护所有互联网产品么?还是只是保护其中一部分就可以。

在某些情况下,第230条款是几乎明显正确的,比如Mark Zuckerberg不应该被认为是每一个Facebook状态更新的发布者,这一法律促进了更加自由和开放的互联网,但那些向往得到保护的人看来法院太容易因为这一条法案豁免一些企业。

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贪婪的投资人也站在互联网这一方,这里是他们的金库。第230条法案保护着Google,Amazon,Facebook,Twitter等一系列公司,像一个太阳当他们的能量源泉。

他们雇佣律师不断地进行诉讼,防止法律的任何一部分被忽视。这些人的理由最初是促进新兴技术发展,现在是保护产业利益。互联网已经不是一个随时可能窒息的婴儿,而是一个强大的印钞机。估计法案的创造者都没有想到这个法案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因为最初只是一个针对色情信息的法案。

小插曲和Airbnb的妥协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最初法案的受益者Prodigy决定调整留言板,内容发布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并且Prodigy有权利删除,这一下子把Prodigy从中介变成了出版商。

Airbnb也一样,一方面说他不能负责监管用户行为,另一方面又对用户的发布施加控制,很难鉴定它到底是一个中间商还是一个发布商。所以Airbnb最后还是屈服了,创建了一个强制性的注册系统,来一劳永逸的解决与San Francisco存在的矛盾核心,并且与政府庭外和解。

这一故事让人感到深思是因为他包含着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的平衡与冲突。通过第230条款保护的互联网对现实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所以意义深刻。

如果考虑一个更大的哲学问题,法律是不是应该对互联网和现实世界区别对待?尽管房屋的约束并不总是合理的,但是他与我们每一天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Airbnb奋力抵抗那么他的损失可能远远大于他获得的利润(当然也有可能相反)。

这就好像某些城市好,某些城市坏,如果没有规划到位导致互联网被认可可以打破这个规则,平静的小镇可能不在安宁,我们也不确定是不是能得到想要的。

本文是翻译并且改写Medium上一篇近期热门文章:The Most Important Law in Tech Has a Problem,喜欢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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