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王》:无名就是我们的世界

第一次读罗杰·泽拉兹尼的小说是《安珀志》系列,全套十本一次性看完了。那次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抱着kindle,从早上一直看到半夜三点,看完前五本以后,深感愤怒,后半部分几乎是一秒翻一页。半夜将睡时,还在骂:“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全书不过是提到了“平行世界”,在故事设定上把地球称为“安珀”和“混沌”的影子,核心故事不过是“一个王子的复仇和王子的儿子的复仇”,仅凭这些就能把这部奇幻小说夸得上天入地?

前半部分以科温(安珀九王子)为主角,稍有悬念,时不时还探讨一下哲学问题,等到了后五本,科温的儿子为主角,开始隐隐显露自恋情节,主角自带了太多光环 — — 他是安珀王子和混沌公主的女儿,简直集世间优越于一身,他肩负着拯救世界之外那个世界的安危,他就是救世主,但结果呢,最后发现,他从出生开始就是母亲的一个阴谋,历经种种利用和被利用,最后归于peace,男主角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救世主终于获得了平凡的资格。

即使过了四个多月,谈到这本书依然是“The tumult of my mind,is painfully great.【Elizabeth读到Mr. Darcy的长信之后的心情,借用一下。】”,可想当时是有多愤懑。

我几乎要对作者失望了,一个写奇幻小说的作者而已,竟然被争相夸赞?

但是看到《光明王》的时候,仍然打算尝试,上次阅读罗杰·泽拉兹尼时,已经听到有人对这本书大为推崇,对“前方有坑”的担心最终敌不过好奇心,还是把这本书买来看了。

刚看第一章,就已经决定要推翻之前对罗杰·泽拉兹尼的所有偏见,并且深深地为自己从前的不敬而羞愧。(请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

通俗地说,这本书讲的是佛教如何在印度教垄断统治的世界,争取一席之位。

假如从我的这句概括出发扩写的话,大概会写成一部宗教发展史。我总结的这句简直是抹杀了这本书的所有光彩和“神性”。

故事的背景设定的是一个时代模糊时空,在那里,神是统治者,神们住在极乐之城,“三神一体”梵天、毗湿奴和湿婆是极乐之城的统治者。神和人都可以通过更换身体来实现轮回,外在的一切都可以改变,只有灵魂证明你仍是你。听上去像是普通的神话故事?

但接下来就会发现,这印度教(从神的名字很容易能看出来)的统治,尽管也为众神建造了神庙、有神职人员司祭,但是普通人的生活中并没有很浓重的宗教形式。事实上,他们的统治依靠的是技术。更换身体之前需要对你进行“心灵探针”的测试,倘若发现你的思想中对“推进主义”(佛教)有所支持,那么你就是不合格的,将不能获得人的身体,而是被永远塞进动物的身体里,除非大神认为你的罪业已洗净,否则永世的轮回都不能重新为人。且,更换身体这一行为也是通过机器进行的,而并不是靠神们施展神力来实现。

死神阎摩是天庭的“科学家”、技匠,他制造了一切机器,诸神的战车、武器以及神庙中的“祈祷机”……这是一个技术建构的天庭,一个技术之上的神的世界,神们不是说几句咒语,或者靠“指点”人间,就能展现神迹,他们的神性闪烁在电子离子之间。阎摩后来因为站在光明王萨姆一边,被天庭放逐,但是他的力量似乎没有得到损伤。他对同遭放逐而神力大削的夜之女神拉特莉说:

“我的力量大都以知识的形式存在,即使业报大师也没法夺走它们。与我不同,许多神袛的力量建立在特殊的生理机能之上,每次更换肉身,这力量都将部分消失。精神会回忆起过去,经过一段时间,它就能在某种程度上改造自己所寄居的肉体,创造新的动态平衡,使力量逐渐回归。当然,我总是恢复得很快,现在我已重新拥有自己所有的力量,但即使它无法完全回归,我也能把知识作为武器 — — 而那同样是一种力量。”

阎摩是所有神袛中唯一不会死去的,梵天、湿婆、阿耆尼等等几乎都死了,唯有阎摩永远不会,所以他被称为死神。或许他不死的真相就在于上面那段话。不是因为他是死神所以永生,而是因为他不死,且他的机器和他的眼睛一样,总是用于毁灭,所以成为死神。

而光明王,有很多名字:无量萨姆大神、迦尔基、文殊师利、悉达多、如来、缚魔者、弥勒、觉者、佛陀和萨姆。他是为数不多没有变成神的原祖,他非常非常古老,因为他曾和诸神一起战斗,打下了这片江山。但他不愿意成为神,他开始布“道”,这“道”被天庭视为推进主义。在他还是悉达多王子的时候,梵天曾经允诺给他一副新的身体,但是他愚弄了天庭。他是一个反叛者,他同印度教一起成长,但在它成熟之际,他意识到了它的非理性,于是他创造了佛教。

印度教的天庭实行的是愚民政策,垄断技术。

萨姆和梵天曾有一段对话:

萨姆:“我总觉得该为他们(凡人)做点什么,不该任由他们流落于这个回到野蛮状态的凶险世界。我感到我们这些船员应该帮助他们,向他们传授我们保存的技术,而不仅仅是为自己建起一个固若金汤的天堂,同时把世界当作一个动物保护区和妓院。要管理一个世界,这似乎才是公正、合理的方式。”
梵天:“他们没有准备好……如果在这种时候传授给他们先进的技术,战争将不可避免,这会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文明。他们已经走得很远,像自己的远祖一样开创了新文明。然而他们仍是孩童,像所有的孩童一样,他们会胡乱摆弄文明的礼物,最后伤到自己……现在这个星球上首次出现了一个稳定的社会,我们不能允许任何人讲他们推进到一场会毁掉这个社会的工业革命中去。要履行我们作为父母的职责,最好的方法就是像现在这样,通过神庙来指引他们。”
萨姆:“可你们为什么要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技术呢?印刷术曾三次被重新发明胡来,每一次都被镇压了。”
梵天:“同样的原因 — — 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再说那并非真正的发明,而是记忆。那是传说中的东西,有人按照传说把它复制了出来。一种东西的出现必须源自文化中已有的因素,而不是魔术师帽子里的兔子一样从古代给拉出来。”

萨姆要的是一种公正、合理的方式来管理世界,为了帮助地球人摆脱野蛮愚昧,但是他没有直接把技术传递到这个社会,相反,他靠的是宗教,一种新的宗教,一种精神力量。

塔克 — — 萨姆诸多身体中的一个的儿子(被天庭贬为猴子,后追随萨姆),曾经这样评价推进主义:

“那是个关于分享的简单教条。它提议要我们这些天庭中人将自己的所有全都赠与那些在知识、力量和物质上低于我们的人。这种慷慨的目的,是将他们的生存状态抬高到同我们自己相似的水平。你看,这样一来,所有人都会像神灵一般了。当然,这样做的问题在于,世界上从此将不再有神,只剩下凡人。”

佛教最为人所知的信条就是:众生平等。

为了维护神性而愚民,基督教也干过这件事。不过,那是历史了。难道这本书写的是史前奇幻?虽然背景时代很模糊,但是提到了:勃艮良红酒、钢琴、《蓝色多瑙河》、印刷术……这些都是作为书中的历史出现的。大刘在书评中说:这本书是否在暗示人类历史也是一个大的轮回?

一部以神为主角的小说竟然是科幻小说?不过,书中所有的神性的确是建立在技术之上的。神本身似乎并没有那么强大,“创造之神”梵天、“毁灭之神”湿婆,都轻而易举地被人杀死在自己的花园,很快就有新的梵天、湿婆登位代替前一任。这些神,就像一个庞大机器最顶端的零件,他们必须存在,但他们是谁并不重要,他们都可以被代替。

有不少科幻作品里,都出现过神和魔。

《Doctor Who》(神秘博士)有一集是博士和Rose来到了外太空的一艘人类的飞船上,所有的servants(Ood)都中了魔怔,一个船员也被附身了。后来Doctor应战,发现那恶魔是宇宙中最古老的魔鬼,几乎和宇宙同时诞生。

DW每一集都有超自然的生物存在,在当时当地,都被人们视为神秘而不可理解和想象的力量,但每一次,Doctor都战胜了这些不可知,因为他们后来都被揭开面纱:都是外星人。

而Doctor自己呢,因为他是时间领主,可以在时空中随意穿行,而且他是外星人,掌握着高科技,帮助不同时期的地球人,击退了各种其他外星人的入侵。他就是神啊!他以神的形象留在了地球的历史中。

阿瑟·克拉克的《最后一个地球人》也是,从天而降一个飞船,里面走出一个“超主”,就这样掌控了人类社会,因为他拥有人类远远不能企及的知识和科技,人类被迫接受了统治。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超主”,对人类而言,他们就是超自然的力量,是神。可是到最后呢,人类发现,在“超主”之外还有“神”,是那个更伟大的“神”要求“超主”为地球做下这一切。

也许,“神”并不只是代表一种古老的力量。

你看,在古代,当出门只能靠走或者马车的时候,人们想象神可以上天入地,日行八万里。当被天花痢疾夺去生命的时候,人们想象神可以起死回生。人寄托于神的是期望、是理想,是当时不可能实现的一切。但是现在看呢,飞船、飞机、轮船、高铁,出行不再是难题。医学高速发展,几乎少有不治之症。千年前的神能做到的事情,现在的人也可以。现在的人实现不了的,几个世纪以后的人估计就可以了。对我们而言,那些高科技的外星人,几十个世纪以后的人类,不是“神”一样的存在吗?

我没有办法想象我们的“神”是怎样的,夏虫不可以语冰,你不能要求造活字印刷术的毕昇去理解3D打印机的原理。从活字印刷到3D打印,这中间都是科学要走的路。

在讨论魔物罗刹是不是超自然生物的时候,关于科学和幻象的界限,崇尚技术的死神阎摩这样说道:

“罗盘的四个顶点分别是逻辑、知识、智慧和未知。的确有人朝最后一项顶礼膜拜,其他人则向着它前进。朝拜它意味着放弃其余三者。我也许会屈服于未知,但绝不会在不可知面前低头。”

《光明王》值得称赞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敢写宗教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崇尚基督教国家的人来写印度教和佛教,功底和信心都异于常人。简单说一下里面涉及到的宗教:

  • 梵天和极乐城的诸神代表的是印度教
  • 萨姆和他的追随者代表的是佛教
  • 暗黑君主尼西提代表的是基督教,他的战士们是僵尸
  • 萨姆提过一次伊斯兰教,但表达的意思是看不上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萨姆在阎摩的帮助下复活了,阎摩在祭司们面前杀死了幻王魔罗,让萨姆帮忙安抚恐惧的祭司,萨姆是这样布道的:

“一个人记住的词语越多,他的同胞便越是推崇他的才智。当他注视着世界的剧变时,他并非以世人首次目睹这些变化时的方式看待它们。他的双唇吐出它们的名字,他品尝着这滋味,为自己知道这些名字而沾沾自喜。那从未发生过的事仍在发生着。它仍是一个奇迹。这朵熊熊燃烧的繁花低伏着,流动在世界的枝干上,排除整个世界的灰烬,它不是我所提到过的任何事物,同时又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总和,这才是真实 — — 无名。”

这之前还有一大段更通俗的解释,可以帮助理解,但限于篇幅就不引用至此了。这段话难道不会让人马上想到老子的那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吗?文章中类似于这种蕴含着哲学深意的词句还有很多,每一句都可以咀嚼玩味很久。

总之,这篇《光明王》简直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文辞优美,意味深长,想不到更好更多的词来称赞它了。啊,言语并不重要,无名就是我们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