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噏18:咁都可以申請專利?流浪地球咩!

Hong Lam 林奕康
八重山寨
Published in
Feb 20, 2019

「有冇搞錯呀?咁都可以申請專利?」咁又真係可以的,反正都是申請嘛,冇乜所謂。

不過留意截圖上,專利資料為「申請公佈號」及「申請公佈日」,而公佈號最後字母為A字,意即此為專利申請公佈,並未獲核準授權,所以聽日太陽真係要爆,地球真係要流浪,此君也不一定可以去收授權費

此申請固然搞笑,但其實申請都要錢既,又要俾錢人寫(專利申請的格式及使用的字眼要一定知識),「你估申請人同寫果個唔覺得搞笑咩」,申請得都係有原有因,「可能係工程部同智財部都要跑數啦,申請啲錢又公司俾既,無成本又可以玩野,點解唔做?」

當然,申請就申請左,係咪一定可以獲得專利授權係另一回事。又,其實好多專利都幾惹笑的,例如:

背書時間,判定專利授權既三大基準:

  1. 創新:沒有前案
  2. 不明顯:即使行業專家亦不能立刻明白如何實行
  3. 可用:可行及有用,即是「應該可以做出黎」以及提供到價值

然後專利局就會按呢三個標準進行判斷及授權。所以一般公司既智財部亦理應會用同樣既基準,去判斷此發明申請後獲授權既機會有幾大,然後才開始花錢去寫及申請

Photo by AbsolutVision on Unsplash

作為專利新手工程師,第一個問題經常係:「我點知我呢個idea係咪新既呢?」固然你可以大概去Google Patents搵下,但呢一樣野其實係專利工程師既工作,所以「有殺錯冇放過」,有疑慮都寫左先。

第二個問題就係點寫,當然你又可以去Google Patents睇下其他人點寫。但其實最終既申請係有專利工程師及智財法務去負責。簡單黎講,你需要既係要令門外漢八重山既專利工程師都睇得明白你既設計,可以將你既諗法寫成你係Google Patent到見到既申請。而申請無非就要說服專利局,我有一個發明,創新、不明顯及可用

另一個常見問題,就係,「我想引用一個技術去達成我既設計,但其實我唔識做亦唔係真係好了解果個技術,咁我可唔可以申請專利?我要寫幾多技術細節?」記住,專利係用黎保護你既創意,只係一個Idea,你既idea寫出黎只要令專利局認為你符合三個基準,就已經可以。簡單黎講,技術細節只要你寫到令人信服係可行,就已經可以。

唔講太仔細,但如果你既公司有鼓勵大家申請專利(大公司啦我估),而大家亦有一定既創意思維,不妨一試,有疑問既多多向專利工程師請教討論,都幾好玩的。

一則有關專利既小故事:

豐田佐吉第一個專利:豐田式木制人力織機(網上圖片)

1868明治天皇發表《五條誓文》,日本正式進行明治維新,要從一個封建制度既國家成為一個現代化既強國。在大量新政府要員出使歐美後(即岩倉使節團),日本新政府從政治體制、司法、經濟全盤西化。

1871年,只花了四年日本政府就推出了《專賣簡則》。後來政府卻發現《專賣簡則》未足以保護國內創新,創意會被抄襲引致發明人毫無所得之後,最終於1885年明治18年頒佈日本國內的《專賣專利條例》。因為創意得到保護,激發了日本國內各種新科技發明及改良。

當中最為受惠的,是有日本發明之王之稱既豐田佐吉。豐田佐吉一生獲得了84項專利,12項國外專利。

1929年底,豐田佐吉派兒子豐田喜一郎前往英國處理將紡織機專利賣給當時普拉特公司。豐田佐吉的設計被當時處於世界最高水平既英國公司青睞,水平可見一班。當時豐田喜一郎在英國,親證汽車在歐美為人帶來既方便,亦決心要從年汽車事業,花了多個月在英國走訪各汽車公司取經。1930年,63歲的豐田佐吉去世,臨終時鼓舞兒子喜一郎,將賣專利權所獲得的100萬日圓親手送給喜一郎作為研發汽車經費。

豐田喜一郎就用父親所給予既「第一桶金」,在豐田自動織機製作所內成立汽車部,而最終於1937年成為獨立公司,最終發展成今時今日的豐田汽車。

另一則小故事:現今日本首富軟銀孫正義如何賺到第一桶金?1979年,20歲的孫正義將自己既翻譯機專利賣俾Sharp,賺了100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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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Lam 林奕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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