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噏18:「Underpaid偵測馬桶」申唔申請專利好?

Hong Lam 林奕康
八重山寨
Published in
May 10, 2019

筆者這數年間曾經接受粗淺的專利訓練,也曾有不少創新設計投到智財部去嘗試申請專利,跟智財部人員作過很多不同討論,亦只有一些基本了解,難以全面剖析。又,在工作上遇上跟客人法務條款上有關智財權利的部份需要討論,法務一般都需要智財部加入提供專業意見,才能討論得下去。

智財這門專業除了要有相關法務、商務的知識,也要對工程有一定了解,不然「talk都talk唔到」,又如何跟高傲的工程師溝通及使其信服?

所以到底甚麼樣的「創新」才可以申請得到專利?要從智財、法務角度去討論就會變得太難理解。

筆者本身亦沒有這些專業知識,看過不少解說亦似乎亦過於複雜。

但另一方面,聽過有一句從商務角度去看的說話,雖然不一定精準,卻使「是否專利-able?」變得相當容易理解:

在別人侵權時抓得到的設計及發明,才可以成為專利。

所以軟件來講,創新的算法、代碼、編程語言等等「發明」,都是很難可以申請成為專利。例如你成功研發了一個「從大便成份演算出拉大便的人是否underpaid」算法,輸入是大便數據,演算法是過程,結果是一個二元答案。

當有人用這一個演算法設計出一個「underpaid偵測馬桶」,感覺上有可能是使用了你的演算法,但你又有可方法可以証明?

從法務上你需要舉証才有主張的權力可以告對方侵權,專利的保護範圍如果是不能觀測的話,要舉証這是非常困難的事

相反,如果因為你研究了這個算法,想到做到一個創新的產品設計,可以做一部「underpaid偵測馬桶」,你就可以替「underpaid偵測馬桶」申請專利,再用你的算法研究資料去支持這個設計是可行的。那麼你的保護範圍包含了三個可觀測的特點:「大便」、「馬桶」、「underpaid結論」,要封艇抓人便非常容易。

「抓得到」,就當然要為「underpaid偵測馬桶」申請專利 (Photo by Sergio Briones on Unsplash

這裡就可以看到專利的本質,其實是一種商務上保障權益的法律工具,它把「想法」變成「權利」,企業繼而從「權利」中得到「利益」。

別人侵權時抓不到的話,跟本對「權利」的擁有人沒有「利益」,那就是「沒有利益」的專利﹐違反了專利的本質,基本上申請了也難全被專利局授權。

那麼,被侵權時,告定唔告?

Let’s say,網上有一大班香港人去爭論自己是否underpaid,為啖氣係都要証明自己underpaid悲慘世界慘過索馬里,於是很多港人就去買一枱「underpaid偵測馬桶」回家再食多啲靜岡蜜瓜再「屙餐飽」,然後將結果發佈到社交網絡。居然咁都可以蔚然成風,賺到你笑。

然後有一間大陸feel的firm有見及此,高薪挖角你的重要工程師,自己又整一檯「奀打披偵測馬桶」,「又唔駛R&D又用料夠平」,賣平你10%賣贏你搶你孖劇,吹咩?

「吹!緊係吹!我有專利喎!告佢!」而更常見的商業手法,則是侵權者開賣時暫時先不入禀,「邊個贏邊個輸都仲未知」。到侵權者的確賣得很不錯時「有啲錢係身」時,「法庭見要佢賠個他們賠得起的天價」。

簡單來說的話,就是「告定唔告?有著數先好告」

那麼,如果又有另一間大陸feel的firm,見到你個「underpaid偵測馬桶」又發現你已有專利,抄定唔抄?「抄!你專利上已經講哂啲技術出黎,我抄完係大陸靜靜雞賣你唔覺。賣到你覺或專利到手時,反正錢我又搵夠,我就執左間公司佢走佬。」

所以,是否要申請專利,還要考慮到專利是要公開及時間。

申請專利後,有可能會在公開後十數個月甚至數以年計才能獲專利授權。產品的商業價值跟時間很有關係,所以專利申請及產品化的時間點都要非常留意。

所以有時即使符合專利條件,公司亦可能不會選擇申請專利,轉而用保護性較低的商業機密trade secret去保護發明(如屬於不專利-able的可口可樂秘方)。

再深入一個層次,就是「專利戰」。例如蘋果對三星開打了近七年的專利戰、又或是蘋果跟高通之間因為權利金等商務條款,而觸發以控告對手侵權施壓的專利戰,就更能夠看到專利在商務上,從「保護權利」變成「攻擊武器」,成為大企業商務上施壓的戰術。

武器,當然是越多越好。

像IBM,連續26年在美國獲最多專利的公司,累計數量超過二萬個專利(比全美排名前十一位公司的總和還要多)。基本上有人敢從商務上與它作對,它就在從自己庫存中找些可以告你侵權的專利出來施壓,問你怕未?

聽落好似好奸狗,但IBM還未可以算是專利蟑螂或專利流氓,有機會再詳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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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Lam 林奕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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